10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船師、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一般保險公證人類科歷屆試題,含保險法規概要、估價與理算概要、一般保險公證報告等 4 科。
共 4 份考卷|資料來源:依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OGDL)第 1 版利用,資料集:考選部歷屆試題(data.gov.tw dataset 170565),10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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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號:
30510
頁次:
4 - 1
10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船師、第一次食品技師 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 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
等 別:普通考試
類 科:一般保險公證人
科 目:保險法規概要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分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50 分)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申論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一、甲以其新購之汽車一部,於 2008 年 2 月 1 日向乙產物保險公司投保汽車車體損失 險及汽車竊盜損失險。嗣後甲之汽車於同年 3 月 5 日失竊,甲於同日向轄區警察局 報案,但遲於同年 3 月 15 日始通知乙產物保險公司,並請求理賠。乙保險公司得 為何之主張?( 25 分)
二、甲為汽車所有人,除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外,尚與乙保險公司訂有任意第三人汽車 責任保險契約。某日甲因過失駕車撞傷丙,經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後,與丙 達成賠償新臺幣 50 萬元之調解結果,該調解經法院依法核定後,甲即支付 50 萬元予 丙。惟調解過程,甲並未通知乙保險公司參與。事後甲向乙公司請求給付 50 萬元, 乙公司以該調解未經其參與而拒絕承認,並主張甲侵害乙公司之參與權,故不負保 險責任。乙公司之抗辯有無理由?請說明之。( 25 分)
分) 代號:
1305
本測驗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的答案,複選作答者,該題不予計分。
共 40 題,每題 1.25 分,須用 2B 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或申論試卷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1 保險法第 51 條規定,保險契約訂立時,保險標的之危險已發生或已消滅者,其契約無效。下列敘述何者 錯誤?
要保人不受拘束時,保險人不得請求保險費及償還費用
要保人不受拘束時,保險人已收受之保險費及償還費用,應返還之
要保人不受拘束時,保險人應負給付保險金之責
保險人不受拘束時,其已收受之保險費,無須返還
2 下列何者保險人不負給付責任?
因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受僱人或其所有之物或動物所致之損害
契約終止前之保險事故
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受益人故意謀害被保險人
3 下列何者錯誤?
保險契約於保險人同意被保人聲請後簽訂 利害關係人得向保險人請求保險契約謄本
4
要保人得不經委任,為他人之利益訂立保險契約 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要保人為自己之利益而訂立 有關保險契約效力之敍述,下列何者錯誤?
人壽保險之保險費到期未交付者,可以契約約定不經催告,自應繳日期之翌日起 30 日仍不交付時,保 險契約之效力停止
催告應送達於要保人,或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之人之最後住所或居所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 6 個月內申請恢復效力者,保險人得於要保人申請恢復效力之日起 5 日內, 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
保險契約所定申請恢復效力之期限,自停止效力之日起不得低於 2 年,並不得遲於保險期間之屆滿日
座號:
5 依照保險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保險法之強制規定,不得以契約變更之。但有利於被保險人者,不在此限
保險契約之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之文字
保險契約之內容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之解釋為原則
保險契約之內容雖無疑義,但有部分約定加重被保險人義務而顯失公平,應作有利於被保險人之解釋 6 依照保險法之規定,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而保險費已付足 1 年以上者,保險人應於接到通知後 1 個月 內償付解約金;其金額不得少於要保人應得:
責任準備金之四分之三
責任準備金之五分之四
7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保險業經營各種保險之保險單條款,應使用中文,即使有業務需要,亦不得使用外文
人壽保險人於同意承保前,不得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
保險期間為 1 年以下人身保險終止契約時,其已交付未到期之保險費無須返還之
保險法所稱之保單價值準備金,指人身保險業以計算保險契約簽單保險費之利率及危險發生率為基礎, 並依主管機關規定方式計算之準備金
8 有關「共保條款」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保險契約中約定保險標的物之部分損失由要保人自行負擔者,實務上以「共保條款」稱之 簽訂共保條款之目的在於要保人負擔之保費較低廉、保險人責任不至於過重 共保條款之約定,得以促使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盡最大的注意及保護
「共保條款」實務上之運用,是指數個保險人共同承保同一保險標的
9 有關請求權消滅時效之敘述,依保險法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由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 2 年不行使而消滅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危險之說明,有隱匿、遺漏或不實者,自保險人知情之日起算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人之請求,係由於第三人之請求而生者,自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知情之日起算 危險發生後,利害關係人能證明其非因疏忽而不知情者,自其知情之日起算
10 依據保險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關於未來事項之特約條款,於未屆履行期前危險已發生,保險契約不因之而失效 保險人對於因戰爭所致之損害,除契約另有訂定外,不負賠償責任 與保險契約有關之一切事項,不問過去現在或將來,均得以特約條款定之 保險人破產時,再保險人不得向原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請求交付保險費
年以上者,保險人應將其責任準備金返還於應得之人
11 依據保險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被保險人因越獄致死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若保險費已付足 2 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利害關係人,均可以代要保人交付保險費
12 保險人將要保人所繳保險費,依約定方式扣除保險人各項費用,並依其同意或指定之投資分配方式,置 於專設帳簿中,而由要保人承擔全部或部分投資風險之人身保險。依保險法相關規定,此種保險稱之為: 投資型保險 帳戶型保險 風險自承保險 變額保險
13 依照保險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以未滿 15 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 15 歲之日起發生 效力
被保險人滿 15 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僅須退還所繳保險費,或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帳戶價值 訂立人壽保險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 者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
未滿 15 歲之未成年人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7 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 額之一半
14 下列何者不屬於保險安定基金可以辦理之事項?
受主管機關委託擔任接管人
保險業因與經營不善同業進行合併而遭受損失,得予以低利貸款
經主管機關核准與保險業以共保方式承保有關巨災損失之保險
保險業依保險法規定進行重整時,得代理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出席關係人會議及行使重整相關 權利
保單價值準備金之四分之三
保單價值準備金之五分之四
15 受益人經指定後,要保人對其保險利益,除聲明放棄處分權者外,仍得以遺囑或契約處分之。要保人行 使前項處分權時,如未經通知保險人,其處分:
不得對抗保險人
得撤銷
16 下列何種情事保險契約之效力當然自動終止?
保險人宣告破產
要保人宣告破產
未屆履行期前危險已發生之特約條款
危險增加,由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行為所致,其危險達於應終止契約之程度者
17 兼有保險代理人、經紀人或公證人資格者,其申領執業證書規定如何?
得擇二申領
得擇三申領
僅得擇一申領
未規定
18 保險公證人經主管機關許可,並依法實施那些行為,始得經營或執行業務,下列何者正確?①投保責任 保險 ②投保保證保險 ③繳存保證金 ④領得執業證照
①②③④ ①③④
②③④
①②④
19 公證人執行公證業務,應保存公證報告,備主管機關查核。前項應保存各項文件期限,除法令另有規定 外,其期限至少幾年? 1 3 5 7
20 關於外國保險公證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外國保險公證人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之最低營運資金為新臺幣 200 萬元
外國保險公證人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經營業務者,應僱用領有中華民國公證人同類執業證 書之人至少一人執行業務
依規定辦妥認許及登記手續,繳存保證金後,檢齊分公司登記表及主管機關所定之規費,即可向主管
機關申領執業證書
海事保險公證人得僱用領有經主管機關認可之外國同類執業證書之人至少一人執行業務
依照保險法之規定,保險費應於何時交付?
21
保險契約成立時 保險契約生效之前 保險契約生效之後 保險契約終止之前
22 以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善意訂立數個保險契約,其保險金額之總額超過保險標的之價值者, 要保人是否得依超過部分,要求比例返還保險費? 危險發生前可以,危險發生後不可以 危險發生前可以,危險發生後也可以 危險發生前不可以,危險發生後也不可以 危險發生前不可以,危險發生後可以
23
保險人對於由下列何種原因所致之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過失行爲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爲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受僱人之過失行爲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受僱人之故意行爲
24 保險人對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避免或減輕損害之必要行為所生之費用,負償還之責。下列敍述何者 正確?
其償還數額與賠償金額,合計若超過保險金額,保險人之賠償以保險金額爲限
其償還數額與賠償金額,合計雖超過保險金額,保險人仍應償還
其償還數額與賠償金額,合計雖超過保險金額,保險人仍應償還。但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其償還數額與賠償金額,合計若超過保險金額,則以個別契約之約定為準
25 保險人應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交齊證明文件後,於約定期限內給付賠償金額。無約定期限者,應於: 接到通知後 15 日內給付之 接到通知後 10 日內給付之 收齊證明文件 15 日內給付之 收齊證明文件 10 日內給付之
26 下列敍述何者正確?
被保險人對於再保險人無賠償請求權
被保險人對於再保險人無賠償請求權。但原保險契約及再保險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被保險人對於再保險人有賠償請求權。但原保險契約或再保險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被保險人對於再保險人是否有直接請求權,視再保險契約之約定而定
27 保險法第 50 條規定,定值保險契約,為契約上載明保險標的一定價值之保險契約。所謂保險標的一定價 值係指:
保險金額
約定價值
實際價值
28 請問下列那一項不屬於保險公證人之法定業務範圍?
保險標的物之查勘
保險標的物之估價
保險標的物之鑑定
保險標的物之殘值處理
市價
無效
效力未定
29 被保險人就 100 萬元之保險標的物投保 80 萬元,標的物發生全損,保險人於賠償之後自行行使代位求償 權,取得 90 萬元追償款,則:
保險人與被保險人應按 8 : 2 之比例分配追償款 被保險人應先得 20 萬元,餘款歸保險人 保險人應先得 80 萬元,餘款歸被保險人 依法不會發生這種現象
30 保險人知危險增加後,仍繼續收受保險費,或於危險發生後給付賠償金額,或其他維持契約之表示者,則: 喪失解除權 喪失撤銷權 喪失終止權 保險契約失其效力
31 下列敍述何者錯誤?
定值火災保險損失之理算,以約定價值為標準計算賠償
不定值火災保險損失之理算,以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物之實際價值為標準計算賠償
定值火災保險損失之理算,以保險金額為標準計算賠償
無論定值或不定值火災保險損失之理算,賠償金額都不能超過保險金額
32 火災保險人對於下列何種損失或費用不負給付之責任?
被保險人因火災所致保險標的物之毀損或滅失
被保險人因救護保險標的物,致保險標的物發生損失
被保險人因救護保險標的物所支出之消防器材費用
被保險人所支出之維護消防設備費用
33 下列何種損失或費用保險法未規定要適用不足額保險比例分攤原則?
保險標的物因保險事故所造成之損失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避免或減輕損害之必要行為所生之費用
保險人或被保險人為證明及估計損失所支出之必要費用
被保險人因受第三人之請求而為抗辯,所支出之訴訟上或訴訟外之必要費用
34 保險標的物非因保險契約所載之保險事故而完全滅失時,則產生何種法律效果?
保險契約終止,終止後之保險費已交付者,應返還之
保險契約無效,保險費已交付者,應返還之
保險契約失其效力,保險費已交付者,不予返還
保險契約於保險標的物重建之後重新發生效力,保險費不予返還
35 財產保險之要保人在保險人簽發保險單或暫保單前,先交付保險費而發生應予賠償之保險事故時,下列 敍述何者正確?
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
保險人應於簽發保險單之後方負保險責任
保險人僅就簽發保險單之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負賠償責任
保險契約為要式契約,因此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36 於責任保險,被保險人與第三人達成和解時未通知保險人參與,而後由第三人依保險法第 94 條第 2 項之 規定,直接向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賠款,下列敍述何者正確?
保險人仍應依法於保險金額範圍之内給付
保險人應於保險金額範圍之内先行給付,然後向被保險人追償
保險人可抗辯因沒有參與和解的機會,而不受被保險人與第三人和解之拘束
保險人應先提起確認和解無效之訴訟,然後才能拒賠
37 下列何種人員不具有公證人資格?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保險公證人考試及格者
前曾應主管機關舉辦之公證人資格測驗合格者
具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技師考試及格證明文件,並執行業務 5 年以上者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並具保險公司之工作經驗 3 年以上者
38 公證人公司申請經營公證人之業務者,發起人及股東之出資為:
以現金為限
除現金之外,僅可以有信用出資
除現金之外,僅可以有技術出資
除現金外,尚可以同時有技術出資與信用出資
39 依照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之規定,同時具有舉辦保險公證人職前教育訓練與在職教育訓練資格者為:
公證商業同業公會
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經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
40 下列那一個項目非為法律對保險公證人執行業務之要求?
獨立公正
應遵守誠實信用原則
盡力保護委託人之利益
就受託業務負有忠實查勘、核估之義務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10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船師、第一次食品技師 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 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 代號 : 30520 全一頁
等 別: 普通考試
類 科: 一般保險公證人
科 目: 估價與理算概要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分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一、競合原因( Concurrent Causes 又稱同時原因)為主力近因原則中之一個重要類型, 何謂競合原因?又依競合原因,如何判定保險人是否應負保險責任?請說明之。 ( 20 分)
二、責任保險中所稱之身體傷害( Bodily Injury )與人身傷害( Personal Injury )有何差 異之處?請說明之。( 20 分)
三、某商業火災保險所承保之貨物發生保險事故造成損失,就保險公證人立場,如何估 計該貨物之損失金額,請針對下列情況分別說明之:
零售商之貨物( 6 分)
批發商之貨物( 6 分)
廠商之原料、半製品或製成品( 8 分)
四、某一安裝工程綜合保險以新臺幣訂定保險金額,某日該保險所承保之工程發生保險 事故遭受損失,在遭受損失之項目中,包括向國外採購之機械,為修復遭受損失之 機械,被保險人必須以外國貨幣重新向國外採購,如被保險人要求以新臺幣撥付保 險理賠款,有幾種方法可將外國貨幣折算為新臺幣?其中那一種方法最為妥適?理 由為何?請說明之。( 20 分)
五、採行賠償請求基礎( Claims-Made Basis 或稱索賠基礎)之責任保險,在啟動承保責 任( Coverage Trigger )時之構成要件為何?請說明之。( 20 分)
座號: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10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船師、第一次食品技師 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 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 代號 : 30530 全一頁
等 別: 普通考試
類 科: 一般保險公證人
科 目: 一般保險公證報告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分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一、依現行法規之規定,因車禍受傷就醫民眾之醫療費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人得進行代位求償,此舉緣由為何?又此作法有無可議之處? 試說明之。( 25 分)
二、某汽車車主已投保現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另投保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並加 保乘客體傷責任保險及駕駛人傷害保險,嗣後與他車肇致車禍事故,茲雙方車主進 行和解事宜,試基於保險公證人立場舉例出具和解書一式。( 25 分)
三、王先生以其所有房屋一棟投保現行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並約定保險金額 $5,000,000 ,試分別依下列條件計算保險人應負賠款若干?
設房屋重置成本基礎計算價值為 $10,000,000 ,適用 60% 共保條款,火災損失計 $6,000,000 ,保險賠款應為若干?臨時住宿費用有否賠償?應賠償若干?( 10 分)
設屋內傢俱等動產亦投保在內,保險金額應為若干?保險賠款又為若干?( 10 分)
設因地震致房屋全倒,保險人應負賠款若干?但設有銀行貸款餘額 $5,000,000 , 此項賠款應償付給銀行若干?( 5 分)
四、在責任保險中保險人對身體傷害、死亡與財物損失等三項之賠償責任範圍各包括那 些項目?( 25 分)
座號: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10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船師、第一次食品技師 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 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 代號 : 30540 全一頁
等 別: 普通考試
類 科: 一般保險公證人
科 目: 一般查勘鑑定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分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一、某日高雄發生強風,在當地造成若干廠商之設備(如吊車)嚴重損失。被保險人 A 就吊車投保了商業火災保險附加颱風及洪水保險附加條款。雖然當時交通部中央氣 象局未發佈颱風警報,但被保險人 A 認爲風力已經超過颱風之標準,故保險人應該 採實質認定,比照因颱風所造成的損失處理,給予被保險人應有的補償。請問:
被保險人的要求是否合理,請以保險公證人的立場,就保險單條款之規定以及保 險法就解釋保險契約之相關規定説明。( 7 分)
在此事件中,不同的被保險人就受損的吊車投保了不同的保險,包括被保險人 A 所投保的商業火災保險附加颱風及洪水保險,被保險人 B 所投保的商業火災綜合 保險,以及被保險人 C 所投保的營建機具綜合保險。請問這三種保險在認定本案 的承保範圍與理算基礎上有何不同?( 18 分)
二、保險公證人在受委託處理產品責任保險案件時應該朝那幾個重點進行調查與瞭解? 請就本地索賠基礎制保險單的規定分項説明之。( 25 分)
三、被保險人之廠房就建築物、機器設備、營業生財與貨物都投保有火災保險。爲了擴 廠的必要,就安裝中的機器設備也投保了安裝工程保險。就進口而來之機器設備則 投保 2009 年版本之協會貨物運輸險( B )條款。某日進口三個貨櫃之機器,經卡車 載入廠房後,不幸發生火災。火災發生時,一個貨櫃已經卸載完畢,一個正在卸載 中,另外一個則在等待卸載。請問公證人應如何判斷這三個貨櫃應由那一張保險單 負賠償責任?同時,請問是否會發生'複保險'或'其他保險'的問題,公證人要 如何處理?( 25 分)
四、 A 為自己的房屋(投保時價值 100 萬,損失時價值 120 萬)投保住宅火災及地震基 本保險(保險金額 100 萬)與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保險金額 200 萬),在保險期間 之内發生火災,除了火災所造成房屋裝修(建築物)與傢俱衣李(動產)的損失之 外,當日還因消防隊在救火時破門而入,導致門窗受損,消防水也造成了地毯與音 響之損失,而事後更需要將救火的滅火器耗材予以補充。 A 因此需要搬到旅館暫住, 以便家裏能清理與修復。除此之外, A 房屋的火災延燒到隔壁鄰居 B 所有的房屋, 導致 B 的承租人 C 所開的餐廳也因房屋與設備受損,而需要歇業一段時間。請問:
A 可能會有什麽樣的財產損失與責任?並請附理由説明其所投保的住宅火災及地 震基本保險與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是否都能賠付這些損失與責任?( 16 分)
同時,公證人在理算本案時應注意那些可能會發生的問題(不需要做任何理算, 只需要討論應注意到的問題)並做正確的處理?( 9 分)
座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