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驗船師、引水人、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10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驗光人員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類科歷屆試題,含保險法規概要、海商法概要、海事保險英文公證報告等 4 科。
共 4 份考卷|資料來源:依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OGDL)第 1 版利用,資料集:考選部歷屆試題(data.gov.tw dataset 170565),10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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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 考試、驗船師、引水人、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 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 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特種考試驗光人員考試試題
等 別:
普通考試
類 科:
海事保險公證人
科 目:
保險法規概要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分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分)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申論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一、依我國相關法律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何謂全損?( 5 分)
何謂共同海損?損害如何分擔?( 15 分)
二、海上保險之保險標的包括那些項目?( 20 分)
三、保險公證人之資格條件除包括具備下列之一者外,具備何種資格條件者亦得為 海事公證人?( 10 分)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保險公證人考試及格者。
前曾應主管機關舉辦之公證人資格測驗合格者。
曾領有公證人執業證照並執業有案者。
具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技師考試及格證明文件,並執行業務五年以上者。
分) 代號:
1306
本測驗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的答案,複選作答者,該題不予計分。
共 40 題,每題 1.25 分,須用 2B 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或申論試卷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1 保險經紀人於洽訂保險契約時,於要保書上為不實說明,如保險法第 64 條據實說明義務違反之構成 要件、行使要件均符合,則保險人得否依法解除契約?
可,因為據實說明義務之法定說明義務人雖是要保人,但可擴大解釋包括保險經紀人
否,因為保險經紀人係專業人員,其行為後效果由保險經紀人自行負責而不及於要保人
可,因為保險經紀人係要保人授權代為洽訂保險契約之人,為要保人法律行為之代理人,其行為 後之效果在授權範圍內,由要保人本人負責
否,因為保險經紀人係保險人授權代為洽訂保險契約之人,行為後效果由保險人負責
2 甲船舶所有人對其所有船舶向相互保險組織 P&I Star ,投保防護與補償保險( protection and indemnity insurance ),其中包括船舶殘骸移除責任,甲所屬船舶「幸運輪」不幸於石門沿岸擱淺而棄船,交通 部航港局為維護航行安全及水域生態,依法代為移除後,得否直接向 P&I Star 請求保險金給付? 可,因為交通部航港局代表國家執行公權力,公權係至高無上之主權行為,雖不是契約當事人,
可以排除契約當事人原則(債的相對性原則)
可,防護與補償保險性質為責任保險,交通部航港局得依法於責任確定後繼受甲之保險金債權而 直接向甲之保險人請求理賠
否,雖然防護與補償保險性質為責任保險,但是交通部航港局不是契約當事人,不得行使契約上 權利
否,防護與補償保險性質為財產損失險,無保險法責任保險直接請求權規定之適用
座號:
代號:
30610
6 - 2
3 甲向保險人投保航空貨物保險,使用協會航空貨物條款 [Institute Cargo Clauses(air)] ,約定以我國法為 準據法。當事人自主約定保險標的價值( agreed value ) 200 萬美元(以下同),保險金額 200 萬,保 險期間保險事故發生而致標的實際全損,事故當時保險標的市價 150 萬,如保險人給付責任成立, 下列何者正確?
本件保險金額大於保險標的市價,為超額保險,超額之部分 50 萬無效,保險人應依比例返還超額 之保費
本件保險標的市價與約定價值之差額比例超過 20% 以上,應轉化為不定值保險
茲因航空貨物保險係損失補償保險,本件保險人應給付 150 萬,以避免甲獲得超過實際損失之填 補而致不當得利
本件為定值保險、足額保險,約定之價值係依當事人自由意志所為之合意,當事人應受拘束,保 險人應給付 200 萬
4 要保人承諾並載明於船舶保險契約:「要保人於保險期間將維持保險標的船舶,符合國際船舶安全 管理規則( ISM Code )之標準。」要保人於保險期間未履行承諾,又於保險期間標的船舶遭他人過 失船舶碰撞而發生保險事故,致船舶部分損失,保險人以下列理由拒絕理賠,何者正當?
該約定條款性質為保險法上之特約條款,要保人未履行特約條款導致保險事故發生,保險人得解 除契約,而拒絕理賠
該約定條款性質為保險法上之基本條款,要保人違反者,保險人得增加保費,同時終止契約,而 拒絕理賠
該約定條款性質為保險法上之基本條款,要保人違反者,保險人得請求損害賠償,進而抵銷保險 金而拒絕理賠
該約定條款性質為保險法上之特約條款,要保人未履行特約條款導致保險事故發生,因此保險人 得終止契約,進而拒絕理賠
5 甲為船舶所有權人向乙保險人投保船舶保險。乙復向丙再保險人投保該船舶保險之再保險。今乙保 險人無資力未向丙再保險人交付再保險費,再保險人丙得否向甲請求交付再保險費?
可,因為再保險人依法得向原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請求交付再保險費,以維護再保險共同團體之 利益
可,因為再保險人依法於保險人無資力時,得直接向原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請求交付再保險費
否,再保險人不得向原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請求交付再保險費,因為再保險契約與原保險契約互不 隸屬而獨立存在
否,再保險人依法向原保險契約之要保人於 15 日前通知後,才得向要保人請求交付再保險費
6 貨物保險標的為供人類食用之馬鈴薯一批,於保險期間因受保險事故致使馬鈴薯全數發芽,經海事 保險公證人查勘後檢體樣本送「興美大學」食品科學實驗室鑑定,鑑定報告指出具有毒素反應而無 法供人類食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保險標的為部分損失,因為未毀壞殆盡而全部滅失
保險標的為單獨海損,尚可製成有機肥
保險標的為全損,因為標的失去原本性質而不能回復為可供人類食用之原狀
保險標的為部分損失,因為尚可供動物食用
7 海上貨物保險標的高級名牌成衣一批,因保險事故被海水浸漬,洗衣、燙衣、摺衣等回復原狀之費 用大於修復後市價,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保險標的構成實際全損( actual total loss ),因為係高級名牌成衣,洗衣回復原狀後沒有消費者願 意購買而失去原物之性質
保險標的構成推定全損( constructive total loss ),要保人得給予保險人委付通知( notice of abandonment ),拋棄保險標的上債權
保險標的不構成推定全損,因為尚可回復原狀
保險標的構成推定全損,要保人得給予保險人委付通知,拋棄保險標的之物權
保險經紀人
8 訂立人壽保險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 力者為被保險人者,被保險人死亡時,保險人對死亡保險之給付,依法得為如何之處理?
給付喪葬費用後解除保險契約
加計利息並退還保險費
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 給付保險金額後終止保險契約
9 保險公證人公司之總經理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並曾擔任公證人之簽署工作 5 年以上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並具保險公司、保險合作社、公證人公司、保險代理 人公司或保險經紀人公司工作經驗 5 年以上
有其他事實足資證明具備保險專業知識或保險工作經驗,可健全有效經營公證人業務 具有會計師或律師執業資格且資產大於負債之情形者
10 海商法海上保險章,未規定要保人訂約前據實說明義務,關於海上保險契約,應否適用保險法第 64 條據實說明義務規定?
不應適用,不論保險法有無規定,一律適用海商法海上保險章之規定,因海商法海上保險章性質 屬特別規定,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適用,因此海上保險要保人無須履行訂約 前據實說明義務
應適用,海商法海上保險章有規定者,優先適用海商法海上保險章之規定,海商法海上保險章無 規定者,適用保險法之規定
應適用,因為保險法為保險契約之根本大法,所有的保險契約一律適用保險法之規定
不應適用,海商法海上保險章無規定者,適用英國 1906 年海上保險法( Marine Insurance Act 1906 ) 之規定,因為保險法係針對非海上保險之規定而不適用於海上保險
11 下列何者非為保險契約之輔助人?
保險代理人
保險受益人
12 下列對於不定值保險( unvalued insurance )之敘述,何者正確?
保險標的於保險事故發生時之價值可以客觀衡量,因此標的之價值於損失發生時衡量
保險標的於保險事故發生時之價值無法客觀衡量,當事人於訂定契約前約定其價值
保險標的於保險事故發生時之損失無法客觀衡量,當事人於訂定契約前約定其價值
保險標的於保險事故發生時之風險無法評估,當事人於訂定契約前約定損失之量化標準
13 保險公證人應符合以下要件,始得經營或執行業務。試問下列何者不屬之? 成立公證人公司並加入公證商業同業公會 繳存保證金及投保相關保險 經主管機關許可 領有執業證照
14 下列何者並非對於公證人或公證人公司負責人之資格限制?
使用票據經拒絕往來尚未恢復往來者
執業證照經主管機關撤銷尚未滿 3 年
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已登錄為保險業務員
15 下列何者情形,不構成保險契約全部無效?
保險契約訂立時,保險標的之危險已發生或已消滅
財產保險契約無保險利益
保險契約中有加重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義務,依訂約時情形顯失公平者
複保險,除另有約定外,要保人未將他保險人之名稱及保險金額通知各保險人
16 保險公證人應於申請執行業務或換發證照前二年內參加「職前教育」與「在職教育」各多少基本時 數以上之訓練?
24 小時、 20 小時 30 小時、 24 小時 32 小時、 24 小時 36 小時、 32 小時
保險公證人
代號:
30610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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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主張違反通知義務而行使解除權 得主張契約無效
得請求損害賠償 得終止契約
18 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應經主管機關許可,繳存保證金並投保「相關保險」,領有執業證照 後,始得經營或執行業務。下列關於「相關保險」之說明,何者錯誤?
保險代理人應投保責任保險
保險公證人應投保責任保險
保險經紀人應投保責任保險及保證保險
保險公證人應投保責任保險與保證保險
19 下列關於保險契約為射倖契約( aleatory contract )之敘述,何者錯誤?
射倖性,係指保險人履行保險金給付義務係繫於不確定發生或會發生而不知何時會發生之保險事故 保險契約係射倖契約,保險事故之發生需具有不確定性,又稱不確定性契約
要保人、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係違反主觀上不確定性要件,因此係法律上絕對不保之風險,但 有公益性質者不在此限,例如共同海損行為所致的共同海損費用及共同海損犧牲,雖係故意行為, 但是係合法而適當之故意行為,而仍具可保性
射倖性,係指保險契約當事人得自由約定保險金額之數額
20 光船租賃承租人( bareboat charterer )對於承租之船舶是否有保險利益?
有,該船舶一旦滅失或毀損,基於承租人喪失或減損使用、收益之權利及其所致損失,則承租人 與船舶間有經濟上利害關係
沒有,因為承租人雖占有船舶,但出租人並未授權,因此與該船舶間並無經濟上利害關係
沒有,僅船舶所有權人才有保險利益,才可投保,否則會產生利益衝突之道德危險
有,承租人可以透過所有權人之授權而取得保險利益
公證人執行業務時應遵守之原則,下列何者不屬之? 不得為其本身利益及有利害關係之委託人執行公證業務 公證人執行公證業務,應保存公證報告之期限最少為 5 年 執行業務應獨立公正,應兼顧保險人及被保險人雙方之利益 公證人執行業務,如得委任人明示或默示同意,得複委託他公證人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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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下列有關保險公證人之敘述,何者錯誤?
保險公證人係辦理保險標的之查勘,鑑定及估價與賠款之理算、洽商,而予證明之人
保險公證人執行業務所做成之公證報告,依公證法具有法院確定判決之效力而取得執行名義,如 保險人不理賠,要保人得以之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扣押保險人財產,用以清償其保險金債權 海事保險公證人執行業務範圍,包括損失金額確認及殘值的估算
保險公證人之報酬,如受被保險人委任者,則應向被保險人收取
23 國際買賣契約當事人,於買賣契約約定貿易條件為「運保費在內條件( CIF, Cost, Insurance & Freight )」,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出賣人負擔貨物保險費而有洽訂貨物保險之義務,因此,出賣人為要保人而應履行保險法法定之 要保人義務
公證報告上卸貨港貨物價值的衡量,係依出賣人所簽發之商業發票上貨價,因為發票上記載之價 值為到岸價值
公證報告上卸貨港貨物價值的衡量,係依出賣人所簽發之商業發票上貨價,再加上運費及保險費 後,即是到岸價值
貨物保險費先由出賣人繳付給保險人,因出賣人所簽發之商業發票貨價包含運費及保險費
甲投保海上貨物保險,當事人合意使用 年協會貨物保單條款 ,合意約定以我國法 為準據法。於保險期間貨物發生毀損,經海事保險公證人查勘後,鑑定為卸貨港碼頭裝卸工人故意
24 2009 [ICC(A)2009] 行為所致,試問:保險人應否負責而予以理賠?
不須理賠,因為是故意行為所致,為法律上不保之風險
不須理賠,碼頭裝卸工人之故意行為應視為要保人之故意行為,因為其代為裝卸貨物而為履行輔 助人
須理賠,碼頭裝卸工人並非要保人履行保險契約之履行輔助人,其故意行為係第三人故意行為
須理賠,碼頭裝卸工人清償能力有限,為保護要保人之信賴利益,保險人仍應負責
25 甲為貨物所有權人向乙保險人投保海上貨物保險,約定價值( agreed value ) 100 萬美元(以下同), 保險金額 100 萬。今保險事故發生致使貨物實際全損,且係可歸責於第三人運送人丙之事由所致。 設乙保險金給付責任成立、丙損害賠償責任成立、運送人丙依法單位限制應賠償之金額為 50 萬。下 列選項何者正確?
甲得向乙請求 100 萬後,再向丙請求 50 萬
甲得向乙請求 100 萬,乙得依法繼受甲對丙之損害賠償債權,因而乙得向丙請求 50 萬
甲得向丙請求 50 萬,再向乙請求 100 萬
甲得向丙請求 50 萬,丙得依法繼受甲對乙之保險金債權,因而丙得向乙請求 50 萬
保險人是否應返還保費給要保人?
契約終止前,保險人已負擔風險,依全有或全無原則,保費全部不需返還
契約終止後,保險人未負擔風險,就契約終止後之保費應返還
契約終止後,保險人雖未負擔風險,但是產生終止契約之行政管理費用、保費全部不需返還
契約終止前,保險人已負擔風險,依全有或全無原則,保費應全部返還
27 公證人公司申請經營公證人之業務者,其最低實收資本額為多少?
新臺幣 300 萬元
新臺幣 200 萬元
新臺幣 400 萬元
新臺幣 500 萬元
28 要保人投保海上貨物保險,當事人約定「要保人除於訂約前應履行保險法第 64 條據實說明義務外, 尚應於貨物裝船前、卸船後向保險人履行之。」此約定是否有效?
有效,基於契約自由原則
供保險人再次評估風險
無效,本法據實說明義務僅限契約成立前,此約定加重要保人本法所無之義務
無效,因為保險人應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方為有效
29 由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依我國保險法之規定,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幾年不行使而消滅?
4 年
3 年
2 年
如當事人約定 1 年者,從其約定
保險人應理賠 600 萬,該 500 萬是基於甲之自保行為,保險人無須負責
保險人應理賠 1,000 萬,雖然損害防阻費用 500 萬,但保險金額 1,000 萬是保險人最高給付金額之 限制
保險人應理賠 1,050 萬,超出保險金額之 100 萬,基於衡平原則,由雙方各負擔 50%
保險人應理賠 1,100 萬,即是船體部分損失 600 萬再加上損害防阻費用 500 萬,合計雖超過保險金 額,保險人仍應負責
31 下列何者非為保險利益之規範功能?
防範道德危險
確定保險金給付請求權人
32 下列何者非為「保險」的要素?
危險之存在及其不確定性
限定保險給付數額,禁止不當得利 確定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之適用分際
補償之需要性
不當得利禁止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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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下列關於保險公證人意義之說明,何者錯誤?
向保險人、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收取費用,而予證明之人
辦理保險標的之查勘、鑑定及估價
辦理賠款之理算、洽商
提供公證報告證明
34 我國保險法第 54 條第 1 項規定「本法之強制規定,不得以契約變更之。但有利於被保險人者,不在 此限。」據此,本法建立絕對強制規定及相對強制規定之區分。下列何者正確?
當事人約定「要保人對保險標的無須具有保險利益」,此約定有效,因為對被保險人有利
當事人約定「要保人之故意行為所致保險標的毀損或滅失,保險人仍應負責」,此約定有效,因 為對被保險人有利
當事人約定「要保人違反訂約前據實說明義務,保險人放棄主張或行使解除權」,此約定有效, 因為對被保險人有利
當事人約定「要保人意圖不當得利而為複保險者,其契約仍然有效」,此約定有效,因為對被保 險人有利
35 下列關於複保險的說明,何者錯誤?
要保人意圖不當得利而為複保險者,保險人不得取得保險費
複保險之要件須為同一保險事故
複保險之要件須為同一保險利益
未超過保險價額的複保險,其保險契約為有效
36 保險事故發生後,在無任何約定情況下,依保險法之規定,保險人應於被保險人交齊證明文件後, 幾日內理賠?
5 日
10 日
15 日
1 個月
37 要保人投保住宅火災保險,保險價額為 500 萬元,保險金額為 300 萬元,於保險期間內發生火災保 險事故,實際損失金額為 250 萬元,試問保險人應支付之保險金為下列何選項?
50 萬元
100 萬元
150 萬元
200 萬元
38 甲為「雅正號」船舶所有權人向國內乙保險人投保船舶保險,約定價值( agreed value ) 2,000 萬美元 (以下同),保險金額 2,000 萬,乙保險人爆發財務危機,甲擔心乙保險人失去清償能力,遂向國內 丙保險人重複投保,兩個保險契約的約定價值、保險金額、保單條款、保險期間均相同。甲並分別 通知乙、丙重複投保之事實。今保險事故發生,船舶遭受部分損失 100 萬,設乙、丙保險金給付責 任均成立而乙失去清償能力,你認為甲依法應如何向乙、丙請求保險金?
因為乙失去清償能力,所以甲先向丙保險人請求 100 萬,丙再向乙請求分擔 50 萬,但是乙失去清 償能力,乙失去清償能力之風險實際由丙負擔
甲向丙請求 100 萬,也同時得向乙請求 100 萬,但是乙失去清償能力而未給付,乙失去清償能力 之風險,由丙全數承擔
甲向丙請求 100 萬,再由丙向乙請求分擔 50 萬,但是乙失去清償能力,乙失去清償能力之風險實 際由丙負擔
甲向乙、丙各自請求 50 萬,但是乙失去清償能力而未給付,乙失去清償能力之風險實際由甲負擔 39 保險契約一方當事人違反特約條款時,他方當事人得採取何種作為?
聲請法院撤銷保險契約
終止保險契約
解除保險契約
特約條款部分之約定無效
不足額保險( under insurance )
複保險( double insurance )
財產保險( property insurance )
強制保險( compulsory insurance )
代號:
30620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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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 考試、驗船師、引水人、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 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 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特種考試驗光人員考試試題
等
別:普通考試
類
科:海事保險公證人
科
目:海商法概要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分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50 分)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一、試依我國海商法之規定,詳述海難救助報酬成立之要件。( 25 分)
二、何謂偏航?偏航與變更航程有何差異?並論述正當偏航與非正當偏航之效果。 ( 25 分)
分) 代號:
2306
本測驗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的答案,複選作答者,該題不予計分。
共 40 題,每題 1.25 分,須用 2B 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或申論試卷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1 海商法第 24 條第 1 項第 1 款:「船長、海員及其他在船上服務之人員,本於僱傭契約所生之債權。」為 海事優先權擔保之債權。下列關於本海事優先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此海事優先權之位次在同次航行不同事變中排在第一位
得就同一僱傭契約期內所得之全部運費優先受償
此海事優先權自其債權發生之日起,經一年而消滅
船舶所有人不得對此海事優先權主張責任限制
2 依海商法的規定,船舶在同次航行中不同事變所產生下列數種權利及優先權,其位次優先順序如何? ①因建造或修繕船舶所生債權,其債權人留置船舶之留置權 ②船長、海員及其他在船上服務之人員, 本於僱傭契約所生之債權 ③港埠費、運河費、其他水道費及引水費 ④船舶抵押權 ⑤因船舶操作直 接所致人身傷亡,對船舶所有人之賠償請求 ⑥因船舶操作直接所致陸上或水上財物毀損滅失,對船舶 所有人基於侵權行為之賠償請求
①④②③⑤⑥
②⑤⑥③①④
①②⑤⑥④③
船舶所有人主張限制其責任者,對於本次航行之船舶價值應證明之
本次航行,指船舶到達預定之最後目的港
所稱運費,包括依法或依約不能收取之運費及票價
所稱附屬費,指船舶因受損害應得之賠償,包括依約可取得之保險金
應以書面為之,並經登記始生效力
不得就建造中之船舶設定之
船舶共有人,以其應有部分供抵押時,應得全部共有人過半數之同意
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僅船舶所有人或受其特別委任之人始得設定
操舵、起錨及繫船設備
衛生及醫藥設備
應以書面為之,並載明契約期限或航程事項
因船舶所有權之移轉而終止
以船舶之全部或一部供運送為目的者
運送人所供給之船舶有瑕疵,不能達到運送契約之目的時,託運人得解除契約
丙借給甲使用的救生設備
航行所需但尚未注入船舶油管之燃料
座號:
12
船舶不能為修繕時
7 以船舶之一部分供航程運送時,託運人於發航前皆為契約之解除者,應支付多少運費並負擔因裝卸所增 加之費用?
三分之一
三分之二
全部運費
無須負擔
8 在以船舶之全部或一部供運送的情形,下列關於裝卸期間的敘述,何者錯誤?
運送人非於船舶完成裝貨或卸貨準備時,不得簽發裝貨或卸貨準備完成通知書
裝卸期間自裝卸準備完成通知書送達之翌日起算
超過合理裝卸期間者,船舶所有人得按超過之日期,請求合理之補償
超過裝卸期間,請求合理之補償時,休假日及裝卸不可能之日不算入
9 運送人或船長於貨物裝載後,因託運人之請求,應發給載貨證券,其中有關運送貨物之名稱、件數或重 量,或其包裝之種類、個數及標誌係依託運人書面通知。下列關於此記載之效力及敘述,何者錯誤?
運送人或船長如發現託運人通知事項與其所收貨物之實際情況有顯著跡象,疑其不相符合,或無法核 對時,得在載貨證券內載明其事由或不予載明
載貨證券有關此記載,推定運送人依其記載為運送
託運人對其通知,應向運送人保證其正確無訛,並對其通知不正確所發生或所致之一切毀損、滅失及 費用負賠償責任
運送人得以託運人應負賠償責任之事由,對抗託運人以外之載貨證券持有人
10 運送人 A 於收受託運人 B 之貨物後,簽發三份載貨證券,自新加坡駛抵目的地基隆港停泊卸貨。下列關 於載貨證券與貨物交付之敘述,何者錯誤?
非接受載貨證券之全數,運送人或船長不得為貨物之交付
兩人以上之載貨證券持有人請求交付貨物時,運送人或船長應即將貨物寄存
其中一人先於他持有人受貨物之交付時,他持有人之載貨證券對運送人失其效力
載貨證券之持有人有兩人以上,而運送人或船長尚未交付貨物者,其持有先受發送或交付之證券者, 得先於他持有人行使其權利
11 以船舶之全部或一部供運送為目的之運送契約,另行簽發載貨證券者,運送人與託運人以外之善意載貨 證券持有人之法律關係,應依下列何者為依據?
依載貨證券之記載
依託運人之意思決定
依運送契約之記載
依載貨證券或運送契約成立在後者
依海商法規定,載貨證券所載之裝載港或卸貨港為中華民國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載貨證券之爭議,應由我國法院管轄
載貨證券訂有仲裁條款者,經契約當事人同意後,得於我國進行仲裁
載貨證券所生之法律關係,應適用我國海商法之規定
當事人於爭議發生後另有書面合意於他國仲裁者,仍須於我國進行仲裁
13 運送人或船長在航行中發現未經報明之貨物,如係違禁物或其性質足以發生損害者,依海商法之規定, 船長得為下列何者事項?
返回裝載港將其起岸
不論是否有損害均可請求損害賠償
使支付同一航程同種貨物應付最高額之運費 投棄之而不用負賠償責任
14 我國船舶所有人之責任限制的立法,採用何種主義?
船價主義及委付主義
執行主義及委付主義
委付主義及選擇主義
15 海上保險之委付,係指被保險人於發生法定委付原因後,移轉保險標的物之一切權利於保險人,而請求 支付該保險標的物全部保險金額之行為。下列有關委付之敘述,何者錯誤?
運費之委付,得於船舶或貨物之委付時為之
委付之通知一經保險人明示承諾,當事人均不得撤銷
委付之權利消滅後,被保險人之保險金請求權消滅
委付不得附有條件
16 被保險船舶委付之法定情形不包括:
船舶被捕獲時
船舶被法院查封已逾 2 個月仍未放行時
4 - 3
17 依海商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是共同海損之費用?
為保存共同危險中全體財產所生之港埠費用
船舶發生共同海損後,為繼續共同航程所需之額外費用
為替代上述兩項共同海損費用所生之費用
為共同海損犧牲,犧牲額百分之二的報酬
18 依海商法規定,船舶在航行中,發生不可抗力事由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貨物發生毀損或滅失,運送人或船舶所有人在無故意或過失情形下,不負賠償責任 貨物仍由船長設法運到目的地時,不論新運費是否高於約定之費用,託運人僅需負擔原運費
船舶不能到達目的港而將原裝貨物運回時,縱其船舶約定為去航及歸航之運送,託運人僅負擔去航運費 船舶須修繕時,如託運人於到達目的港前提取貨物者,應付全部運費
19 國際間為統一共同海損之相關規定,而訂定了約克安特衛普規則( York-Antwerp Rules, 簡稱約安規則), 下列關於該規則的說明,何者錯誤?
我國海商法共同海損部分係參照 1994 年約安規則之相關規定 約安規則非國際公約無強制性
最新修正為 2016 年約安規則
實務上載貨證券多有依約安規則之共同海損條款之訂定
20 我國引水人執行領航業務時所乘之總噸位 20 以上之動力船舶,是否為我國海商法所稱之船舶? 是 不是 依交通部之規定 依行政院之規定
21 總噸位 200 之甲船於港口,因其船員操作過失與乙船碰撞,導致乙船受損及兩人受傷。設甲船估價為 4 萬美元,乙船損失 3 萬美元,兩人受傷每人各應賠償 2 萬美元,無運費及附屬費。假設於判決日國際貨 幣基金特別提款權( SDR )一計算單位為 1 美元。請問依海商法之規定,甲船船舶所有人得主張之船舶 所有人責任限額為多少美元?
10800 32400 40000 48600
22 依海商法規定,下列對於連續運送之敘述,何者錯誤?
海運載貨證券發給人,對於貨物之連續運送人之行為,應負保證之責
海運載貨證券發給人外各運送人,僅對自己航程中所生之毀損滅失及遲到負其責任
連續運送若同時涉及海上運送及其他方法之運送者,應適用海商法之規定
涉及海上運送及其他方法連續運送,貨物毀損滅失發生時間不明者,推定其發生於海上運送階段
23 依海商法之規定,受貨人怠於受領貨物時,運送人或船長得以受貨人之費用,將貨物寄存於港埠管理機 關或合法經營之倉庫,並通知何人?
託運人
受貨人
24 下列何種情況下,運送人不得免責?
海員操船之航行過失致生貨損
因海員過失之火災導致貨損
裝卸貨物人
船務代理人
海員調控冷凍貨櫃溫度過失導致貨損
為救助海上人命或財產致生貨損
25 載貨證券上記載一個貨櫃其中有 19 箱、共計 5000 公斤、貨櫃由託運人提供,無註明貨物之性質及價值。 該貨櫃因放置不當,全部落海滅失。假設於判決日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 SDR )一計算單位為 1 美元。關於運送人所得主張之單位責任限額為多少美元?
666.67 12666.73 13333.4 10000
26 下列何者貨物不適用海商法關於「經犧牲者不認為共同海損犧牲,但經撈救者仍應分擔共同海損」之規定? 未報明船長之貨幣、有價證券及其他貴重物品者
貨物之價值於託運時故意為不實之聲明,使聲明價值與實在價值不同者
未依航運習慣裝載之貨物經投棄者
無載貨證券亦無船長收據之貨物者
27 民國 106 年 5 月 1 日甲委託乙船公司運送貨物一批。貨物於同年月 6 日海上運送期間,因乙船公司應負 責任之過失毀損。該貨物於同年月 20 日抵達目的港卸載完成,受貨人則於同年月 25 日受領該貨物。請 問該貨物之賠償請求權自以下何日起,一年內未起訴,乙船公司解除其責任?
民國 106 年 5 月 1 日 民國 106 年 5 月 6 日 民國 106 年 5 月 20 日 民國 106 年 5 月 25 日
28
我國海商法關於貨物運送責任之規定,主要參考以下那一個國際公約?
巴黎公約
雅典公約
海牙威士比規則
29 甲船與乙船共同拖帶丙船,如因航行致人員死亡,依海商法之規定,甲船與乙船對被害人應負以下何種 責任?
各別責任
保證責任
連續責任
連帶責任
30 民國 105 年 10 月 1 日我國籍甲船與韓國籍乙船於公海發生碰撞,當日於乙船進入臺中港時,甲船公司即 向當地法院申請扣押乙船。乙船因另有航程,因此提供擔保,請求放行。依海商法之規定,該擔保亦得 以下列何者代之?
乙船公司之本票
船務代理之書面保證
適當之保險人之書面保證
乙船公司之書面保證
31 共同海損債權之時效,依海商法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自共同海損發生之日起,經過 1 年不行使而消滅
自計算確定之日起,經過 1 年不行使而消滅
自共同海損發生之日起,經過 2 年不行使而消滅
自計算確定之日起,經過 2 年不行使而消滅
32 依海商法之規定,下列何種契約不得約定減輕或免除運送人對於因過失致有貨物毀損、滅失或遲到之法 定責任?
論程傭船契約
論時傭船契約
件貨運送契約
光船租賃契約
33 甲船遇難致數名船員落海,乙船基於無因管理前往救助,救起該船船員,然因氣象不佳,甲船及其所承 運之貨物都因救助無效而沉沒。請問依海商法之規定,乙船是否有救助報酬請求權?
34 甲船投保船舶保險,若契約無另外規定,則依海商法之規定,其保險期間以下何者正確?
自船舶出港之時,以迄進入目的港之時
自船舶起錨或解纜之時,以迄目的港投錨或繫纜之時
自船舶離開碼頭之時,以迄目的港靠泊碼頭之時
自船舶裝載完成時起,以迄目的港卸載完成之時
35 民國 105 年 7 月 1 日甲船遇難,乙船基於無因管理前往救助,於同年月 5 日安全將甲船拖救至港口完成。 下列關於乙船報酬請求權消滅時效的敘述,何者正確?
自 105 年 7 月 1 日起, 1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自 105 年 7 月 5 日起, 1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自 105 年 7 月 1 日起, 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自 105 年 7 月 5 日起, 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36 下列何種情形所發生之毀損或滅失,運送人或船舶所有人可能要負賠償責任?
為救助或意圖救助海上人命或財產而偏航
託運人於託運時故意虛報貨物之性質或價值
運送人或船長將貨物裝載於甲板上
非由於運送人本人之故意或過失所生之火災
37 甲向乙公司投保貨物保險,貨物運抵目的港後,發現貨損,經公證人公證,損害係因甲未將貨櫃內貨物 予以繫固之重大過失所致,請問依海商法的規定,乙公司是否應負賠償責任?
應負賠償責任
不負賠償責任
由交通部認定
由經濟部認定
38 甲委託乙船公司以其船舶運送貨物一批,並向丙公司投保貨物保險。乙公司將貨物裝船後,簽發未禁止 背書轉讓之一式三份載貨證券給甲,甲收到貨款後將其背書轉讓給丁,丁亦收款後再背書轉讓給戊。航 程中因天災,貨物運抵目的港已受損。請問丙應賠償給何人?
戊
39 甲賣方與乙買方訂立買賣契約,貿易條件為 FOB ,由乙方向丙公司投保海上運輸保險。貨物自甲方倉庫 運送至港口之陸運期間,發生貨車翻覆,貨物全部滅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因訂有海上運輸保險契約,故丙公司應賠償乙方
因貨物尚未裝上船,風險尚未移轉,因此丙公司應賠償甲方
因該陸上運輸期間非屬海上運輸保險契約承保期間,因此丙公司無須賠償
因有海上運輸保險契約,丙公司仍應負擔部分賠償責任
40 依海商法的規定,下列何者不是海事優先權受償之標的?
船舶、船舶設備及屬具或其殘餘物
船舶所有人在過去航行中船舶所受損害,或運費損失尚未賠償之金額
船舶所有人因共同海損應得之賠償
船舶所有人在航行完成前,為施行救助所應得之報酬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 考試分階段考試、驗船師、引水人、第一次食品技師 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 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 及保險公證人考試、特種考試驗光人員考試試題
等 別:
普通考試
類 科:
海事保險公證人
科 目:
海事保險英文公證報告
考試時間 :
1 小時 30 分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一、請解釋下列專有名詞。 (每小題 6 分,共 30 分)
valued policy
time policy
off-hire survey
constructive total loss
Lien Clause
二、請將下列海事專有名詞翻譯成中文或英文。 (每小題 5 分,共 30 分)
罷工條款
明示擔保
延滯費
Stowaways
Forwarding charge
Log book
If bunker fuels supplied do not conform with the mutually agreed specification(s) or otherwise prove unsuitable for burning in the Vessel's engines or auxiliaries, the Owners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any reduction in the Vessel's speed performance and/or increased bunker consumption, nor for any time lost and any other consequences.
The cargo shall be brought into the holds, stowed and/or trimmed, tallied, lashed and/or secured and taken from the holds and discharged by the Charterers, free of any risk, liability and expense whatsoever to the Owners.
(請接背面)
代號: 30630 全一頁
座號: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 考試分階段考試、驗船師、引水人、第一次食品技師 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 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 及保險公證人考試、特種考試驗光人員考試試題
等 別:
普通考試
類 科:
海事保險公證人
科 目:
海事查勘鑑定
考試時間 :
1 小時 30 分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一、海上貨物保險事故發生後,確認貨損是否發生於保險期間乃攸關保險公司的賠償責 任。請詳述並比較英國協會貨物保險條款 1982 年版與 2009 年版第 8 條,有關保險 期間的規定。 ( 20 分)
二、兩船發生碰撞後,請分別說明於查勘鑑定時發現碰撞原因係因不可抗力、引水人過 失及雙方過失情形時,該原因與過失責任的關係。 ( 20 分)
三、何謂海難救助費用( Salvage Charges )?請依我國海商法之規定,分別就救助成功與 否以及海難事件是否有損壞環境之虞的情況下,說明救助費用的相關規定。 ( 20 分)
四、請說明當船舶發生擱淺後海水侵入船艙內造成貨物濕損,於進行海事查勘鑑定時如 何判斷其為 Particular Average 或者是 Total Loss ?( 20 分)
五、請解釋下列名詞: (每小題 5 分,共 20 分)
Deductible
Unrepaired Damage
Time Charter Party
T.P.N.D
(請接背面)
代號: 30640 全一頁
座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