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驗船師、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地政士類科歷屆試題,含國文(作文)、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土地稅法規等 5 科。
共 5 份考卷|資料來源:依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OGDL)第 1 版利用,資料集:考選部歷屆試題(data.gov.tw dataset 170565),1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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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11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 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驗船師、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 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 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
等
別:普通考試
類
科:地政士
科
目:國文(作文)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由左至右橫式作答,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不得於試卷上書寫姓名或座號。
一、 人愈接近冷靜的心靈,往往就愈具有力量。 《左傳 · 燭之武退秦師》 中,燭之武在國家危急存亡之際,面對秦、晉兩國大軍,不僅沒有驚慌, 反而能在夜間隻身出城,冷靜地分析利害關係,以言語勸退秦軍。 《三國 演義 · 空城計》中,諸葛亮在兵力懸殊的極端危險下,冷靜鎮定地大開 城門,彈琴飲酒,利用司馬懿的多疑心理,以冷靜的心理戰化解危機。 「冷靜」乃生活、職場中必須具備的重要能力,在遇到危急困難之際,能 處變不驚,看清局勢,進而做出理性的判斷、智慧的抉擇,將危機化為 轉機,將錯誤、困境轉化為成長的機會。請以「冷靜的力量」為題,作 文一篇,結合自身的經歷或見聞為例,論析其在現代生活的意義與價值, 及從中所獲得的省思。 ( 50 分)
二、 近年, 「快時尚」不僅製造環境災難,更演化出「超快時尚」 ( Ultrafast fashion ) 。最新報告警示,全球服飾業碳排放量不減反增,原被寄予 厚望的循環經濟策略,在實踐上正面臨政策、金融與消費者的多重挑戰。
服裝影響研究所( AII )公布的《成衣業淨零路徑評估報告》顯示, 2023 年全球成衣業排碳量達 9.4 億噸,年成長率 7.5% ,乃是 2019 年追 蹤以來的最大增幅。若趨勢不變, 2030 年排放量將逼近 12 億噸。研究 指出,成衣業超過九成的排放與原料有關,但推動循環經濟卻遭逢四大 困境:
再生料成本高昂:國際原油價使石化原料更具競爭力,加上通膨 壓力,品牌端極力壓低價格,難有餘裕投資再生材料。
規模化困難:紡織原料回收率不到 1% ,品質不穩且未達經濟規 模。
回收體系不健全:從回收、分選到再製造的系統尚未銜接。
消費習慣難改:消費者偏好低價、快速的產品,使維修、二手衣 等環境友善模式難以打開市場。
座號:
此外, 「超快時尚」橫空出世,以極短上市週期與低價刺激購買慾, 帶來海量跨境包裹與垃圾。這種典型的「線性經濟」--大量開採、生 產、銷售並快速丟棄,讓淨零任務難上加難。
數據顯示,目前纖維總產能仍有近六成來自化石燃料的人造纖維。 以最常用的「聚酯纖維」為例,其回收料採用率在 2023 年不進反退,僅 剩 12.5% ,其餘如棉、羊毛、尼龍等回收率甚至低於 5% 。
儘管整體產業陷入停滯,部分領頭企業已使用高達 94% 的回收聚酯, 成功降低排放。 AII 呼籲,品牌應設置「氣候基金」資助供應商轉型。服 裝業若想撕下「拋棄式時尚」的負面標籤,必須將循環經濟從口號轉為 核心戰略,透過創新融資與供應鏈合作,學會「慢下來」 ,減少對環境的 副作用。
近年來, 「快時尚」與「超快時尚」以低價、快速更新與大量行銷, 改變了人們的消費習慣,也造成龐大的資源浪費與環境負擔。面對便利 與永續之間的衝突,有人認為消費自由最重要,也有人主張應重新思考 「需要」與「想要」的差別,建立更負責任的生活方式。
請以「慢下來的選擇」為題,結合自身觀察、生活經驗或社會現 象,說明你對消費文化與環境永續的看法。 ( 5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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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20110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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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 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驗船師、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 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 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
等
別:普通考試
類
科:地政士
科
目: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分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一、甲 66 歲終生未婚、膝下無子,父母已過世,日前猝逝家中,有二位親兄 弟乙丙多年不往來亦不願處理甲之後事。甲生前預立遺囑,將名下財產 與積蓄共 1,002 萬元留給長期照顧他起居的乾兒子丁。請問:
乙丙對甲之遺產有無繼承權?( 5 分)
乙丙是否喪失繼承權?( 10 分)
乙丙對甲之遺產可對丁主張什麼權利?可請求之金額多少?( 10 分)
二、甲租用乙之土地建築房屋,甲已居住近 50 年。乙在日前將土地賣給建商 丙並過戶完畢,丙因此要求甲拆屋還地。請問甲可以主張什麼權利?請 以民法詳述之。 ( 25 分)
三、甲與乙分別共有 A 地,應有部分各二分之一,並登記於土地登記簿,甲 與乙就共有之 A 地並未成立分管契約。甲以其應有部分設定普通抵押權 於丙。嗣後甲乙分割 A 地為 A1 及 A2 二筆土地,而由甲乙各單獨取得 所有權。請問共有物分割是否會影響丙之抵押權?丙之抵押權如何處 理?請依民法詳述之。 ( 25 分)
四、甲長期照顧年邁母親丁,但長年居住美國的姊姊乙近日返臺後,私自帶 著意識清楚的丁到銀行,將丁的千萬現金設立信託,受益人登記為乙與 妹妹丙。請以信託法說明:
信託契約是否無效?( 15 分)
甲可否請求受益人變更增加甲?( 10 分)
座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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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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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 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驗船師、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 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 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
等
別:普通考試
類
科:地政士
科
目:土地稅法規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分
※注意:
可以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一、依民國 110 年 4 月 28 日修正的所得稅法規定,土地與房屋交易所得需 課徵所得稅。請說明何種條件下可以免納所得稅?( 25 分)
二、請說明遺產稅與贈與稅在免稅額的規定上有何異同?( 25 分)
三、考量房屋稅為地方稅,係以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規定之徵收率課徵, 為簡化稅政,房屋稅條例於民國 113 年 1 月 3 日增訂第 6 條之 1 ,以明 確納稅義務基準日及開徵期間。請說明第 6 條之 1 的重點為何? ( 25 分)
四、甲君民國 115 年 2 月 1 日出售其位於某市之都市土地一筆(原供自 用住宅使用) ,面積 400 m 2 ,前次申報現值 10,000 元 /m 2 ,本次申報 現值 120,000 元 /m 2 ,物價指數 200 % ,持有期間曾支出土地改良費 用 20,000 元 /m 2 ,請計算甲君應納多少土地增值稅?( 25 分)
座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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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20140
11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 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驗船師、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 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 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
等
別:普通考試
類
科:地政士
科
目:土地登記實務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分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一、委託人甲因考量自己罹患重病,惟兒子年幼,擔心無法扶養小孩至成年, 且顧慮其他親屬覬覦財產,故將土地信託予乙公司出租、管理,並簽訂 信託契約,約定以其子為受益人,待甲死亡之後將信託之土地移轉登記 給子。請問本案土地由甲移轉至受託之乙公司,申請人為何?是否需繳 納相關稅費?應備那些文件?若甲死亡,信託之土地應辦理何種登記? ( 25 分)
二、甲乙丙三人共有可建築土地一筆,權利範圍各持有三分之一。甲因長年 居住在外縣市,對於土地疏於管理,與其他共有人亦缺乏聯繫。乙未徵 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於土地上建有房屋,惟未領得使用執照及辦理建物所 有權第一次登記。甲發現後遂提出分割方案向市政府的不動產糾紛調處 委員會申請調處,申請將土地分割為三筆,產權各自單獨所有,建有房 屋的基地由乙持有,以釐清管理使用之權責。請問若調處成立,申請共 有土地分割登記的程序及應備文件為何?( 25 分)
三、某縣政府在民國 75 年興建國宅建物 5 棟及地下停車場,領有使用執照, 國宅建物 5 棟已辦理建物登記,惟地下停車場領有使用執照、有編門牌 號碼,卻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縣政府於今年將該地下停車場 補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請問是否需要辦理建物第一次測量?辦理 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需要公告幾天?公告期間國宅所有權人提出異 議,主張產權為國宅社區區分所有權人共有,請問地政機關依法應如何 辦理?( 25 分)
座號: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20150
11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 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驗船師、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 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 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
等
別:普通考試
類
科:地政士
科
目:土地法規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分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一、假設甲、乙、丙三人分別共有 A 地,應有部分各為三分之一。甲、乙 考量土地開發效益,擬將 A 地全部設定「地上權」給丁建設公司,惟 丙堅決反對。試依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規定申論下列問題:
甲、乙得否未經丙同意,逕行將 A 地設定地上權予丁?其多數決之法 定門檻為何?( 10 分)
若甲、乙依法將 A 地設定地上權予丁,對丙應依法踐行何種事前程序 與連帶清償責任?於辦理登記時,地政士須協助甲、乙提出何種證 明?( 15 分)
二、試比較土地徵收條例之「區段徵收」 (以申請發給抵價地為例)與平均地 權條例之「市地重劃」 ,當原土地上有「設定抵押權」時,兩法規對於抵 押權的處理程序與權利轉載機制上有何差異?若因開發致無法達到設 定目的或未受土地分配時,權利人得如何主張權益?( 25 分)
三、地政士受委託辦理各項地政業務,應嚴守紀律並親自執行,以維護不動產 交易安全。試依地政士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地政士原則上應自己處理受託事務,但在那些法定例外情形下,得將 業務委由其他地政士辦理?又若僅係向登記機關辦理「送件及領件」 工作,依法得由具備何種資格之「登記助理員」為之?地政士僱用該 助理員之人數上限為何?( 15 分)
若地政士未親自執行業務,且將其執業名義借給他人使用(允諾他人 假藉其名義執行業務) ,此屬法規明文禁止之行為。違反此規定情節重 大者,主管機關依法得施以何種懲戒處分?( 10 分)
座號:
四、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當國家徵收私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時,若為部 分徵收,原所有權人得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一併徵收」其殘餘部分。 試依該條例之規定,申論下列事項:
原所有權人得申請一併徵收之「法定具體事由」為何?其提出申請之 「法定期限」與「法定方式」為何?( 15 分)
若原所有權人提出申請後欲反悔撤回,依法應於何種「期限與方式」 為之?經核准一併徵收之殘餘部分,依法應給予何種補償?( 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