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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專技高考 律師(選試智慧財產法)|歷屆考題全文(機器抽取)

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10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律師(選試智慧財產法)類科歷屆試題,含憲法與行政法、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一)、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二)等 7 科。

共 7 份考卷|資料來源:依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OGDL)第 1 版利用,資料集:考選部歷屆試題(data.gov.tw dataset 170565),10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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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與行政法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1 0 8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科:各類科

目:憲法與行政法

考試時間:

3 小時

座號:

代號:

30110

|

30910

頁次:

5

1

第二試試題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請就下列子題分別說明其依據及理由:

參考法條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

第 1 條: 「行政院為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維持金融穩定及促進金融市場發展, 特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

第 10 條: 「本會金融監理業務依法獨立行使職權。」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 45 條第 1 項: 「立法院經院會決議,得設調閱委員會,或經委員會之決議,得設 調閱專案小組,要求有關機關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第 2 項: 「調 閱委員會或調閱專案小組於必要時,得經院會之決議,向有關機關調閱前項議案涉 及事項之文件原本。」

第 47 條第 1 項: 「受要求調閱文件之機關,除依法律或其他正當理由得拒絕外,應 於 5 日內提供之。但相關資料或文件原本業經司法機關或監察機關先為調取時,應 敘明理由,並提供複本。如有正當理由,無法提供複本者,應提出已被他機關調取 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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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10

5 - 3

請依上開事實與所附相關法規,就下列問題詳予論述:

丁地政事務所辯稱: 「管理規則」係依據民法有關財團法人公益性 與主管機關監督權之規定而訂定,已有法律依據;又土地登記規則 係依據土地法第 37 條第 2 項授權而訂定,故依「系爭規定」及土 地登記規則第 42 條第 3 項規定,駁回申請,自不違反法律保留原 則等語。

請評析上開主張或辯詞是否有理由?( 30 分)

參考法條

民法

第 32 條(法人業務監督)

受設立許可之法人,其業務屬於主管機關監督,主管機關得檢查其財產狀況及其 有無違反許可條件與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 33 條(妨礙監督權行使之處罰)

受設立許可法人之董事或監察人,不遵主管機關監督之命令,或妨礙其檢查者, 得處以五千元以下之罰鍰。

前項董事或監察人違反法令或章程,足以危害公益或法人之利益者,主管機關得 請求法院解除其職務,並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第 59 條(設立許可)

財團於登記前,應得主管機關之許可。

第 60 條(捐助章程之訂定)

設立財團者,應訂立捐助章程。但以遺囑捐助者,不在此限。

捐助章程,應訂明法人目的及所捐財產。

以遺囑捐助設立財團法人者,如無遺囑執行人時,法院得依主管機關、檢察官或 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指定遺囑執行人。

第 62 條(財團組織及管理方法)

財團之組織及其管理方法,由捐助人以捐助章程或遺囑定之。捐助章程或遺囑所 定之組織不完全,或重要之管理方法不具備者,法院得因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 害關係人之聲請,為必要之處分。

第 64 條(財團董事行為無效之宣告)

財團董事,有違反捐助章程之行為時,法院得因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 之聲請,宣告其行為為無效。

土地法

第 37 條

土地登記,謂土地及建築改良物之所有權與他項權利之登記。

土地登記之內容、程序、規費、資料提供、應附文件及異議處理等事項之規則, 由中央地政機關定之。

土地登記規則

第 1 條

本規則依土地法第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29 條第 12 款

政府機關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時,得囑託登記機關登記之:……十二、其他依 法規得囑託登記機關登記。

第 42 條第 3 項

義務人為財團法人或祭祀公業法人者,應提出其主管機關核准或同意備查之證明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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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次:

5 - 5

登記原因標準用語【節取相關部分】 (按土地法主管機關內政部為辦理土地登記業 務,訂有「登記原因標準用語」作為登記機關辦理之依據, 「註記」係登記原因之 一種。)

登記原因 (代碼) 意 義 土 地 標 示 部 建 物 標 示 部 土 地 建 物 所 有 權 部 土 地 建 物 他 項 權 利 部 備 註
註記 在標示部所有 權部或他項權 利部其他登記 事項欄內註記 資料之登記。 ˇ ˇ ˇ ˇ 含 1. 公告徵收。 2. 編為建築用地 之出租耕地。 3. 代管。 4. 依平均 地權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處 理。 5. 國宅用地。 6. 重測面積更 正中。 7.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一百 零四條規定辦理。 8. 依土地登記 規則第一百條規定辦理。 9. 出租 耕地終止租約限一年內建築使 用。 10. 公補發權狀。 11. 限建。 12. 三七五出租耕地。 13. 依土地 登記規則第一百五十五條之 一、第一百五十五條之二規定辦 理。 14. 其他一般行政法令規定 事項。本項登記原因於人工登簿 時無須另登載,得直接註記於登 記簿備考欄或其他登記事項欄。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一)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1 0 8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科:各類科

目: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代號:

30140

|

30940

頁次:

2

1

第二試試題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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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二)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1 0 8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科:各類科

目: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代號:

30150

|

30950

頁次:

2

1

第二試試題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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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法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代號:

30270

30670

頁次:

2 - 1

1 0 8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第二試試題

科:律師(選試智慧財產法)、司法官及律師(選試智慧財產法)

目:智慧財產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甲於民國 104 年元旦假期前往澎湖旅遊,拍攝一系列照片,將之張貼於 自己的部落格內。

座號:

之後,某大學學生乙為撰寫關於澎湖漁民捕魚活動歷史的學期報告,遂 將甲的部落格內其中 1 張雙心石滬的 X 照片下載,置於報告內,其報告 全文共 5 萬字、照片共有 30 張(含甲的雙心石滬 X 照片 1 張) ,其後乙 取得 A+ 的高分。

嗣甲發現乙的學期報告及其內雙心石滬照片,即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民 事訴訟,主張乙侵害其著作財產權,乙則抗辯該照片不符合著作保護要 件,不受著作權法保護。試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1 0 8 108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第二試試題

科:各類科

目: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考試時間:

3 小時

座號:

代號:

30120

|

30920

頁次:

2

1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 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一、建商甲欲收購 A 地段土地興建商用大樓,乙於該地段經營一家小型居酒 屋已久,該店是其與亡妻的心血結晶,故一再拒絕甲的要約。甲的計畫 受阻,便要自己的司機丙去砸店,讓乙做不成生意,丙爽快答應,希望 能報答甲對自己長久以來的照顧。當晚丙和好友丁吃宵夜時,提到自己 要替老闆砸店,丁為表示支持,便主動出借木棍一支供其使用。丙將木 棍帶回後,擔心木頭材質不耐敲打,最後還是決定用自己的鋁質球棒。 數日後,丙帶著鋁棒前往乙的居酒屋,在路邊等到店家打烊關門,見店 內僅剩乙一人,便翻牆潛入,一進去就用球棒四處猛敲,打破許多餐具 和裝潢擺飾,乙上前制止,也被丙一陣亂打而全身受有多處挫傷。後來 丙踩到餐具碎片滑倒,乙便趁機衝進廚房拿起菜刀,丙起身後揮舞球棒 打算繼續攻擊乙,乙為自保便朝丙的腿部劃了一刀,受傷的丙轉身由後 門逃出居酒屋。乙見愛妻遺物被嚴重破壞,怒火中燒,持刀追了出去, 丙因傷口疼痛無法快跑,見乙持刀自後方追來,便蹲下高舉雙手求饒, 乙竟想砍下丙的手,猛力揮刀砍去,將丙的左手掌自手腕處斬斷,登時 血流不止。乙見狀怒氣稍微平復,便返回店內報警並委請警方電召救護 車,丙則倉皇拾起斷掌自行勉力前往一旁的醫院急診室。由於傷口整 齊,且在黃金接合時間內進行手術,丙的左手於術後復原良好,未留下 任何永久性的功能障礙。試問甲、乙、丙、丁之行為在刑法上應如何評 價?(答題除引用相關學說或實務見解外,應就本案之論斷附具個人見 解)( 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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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1 0 8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 30960 2 - 1 第二試試題

科:各類科

目: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代號:

30160

頁次: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2 - 2

三、甲於民國(下同) 105 年 2 月間向 A 壽險公司投保健康保險。契約訂立 時 A 壽險公司並未要求進行體檢,僅提供書面詢問表由甲自行填寫其身 體健康狀況。於契約訂立時,雙方約定保險費繳交方式為季繳,並由 A 壽險公司於到期時派收費員前往收費。 107 年 4 月間, A 壽險公司因考 量派員收費成本日漸增高,為節省行政費用,取消派員收費方式,乃發 信函通知甲告稱自 107 年 5 月開始之屆期保險費,轉為以寄發轉帳繳費 單據方式,由甲自行至便利商店或金融機構繳交。甲就 107 年 5 月 10 日到期保險費,疏於注意該項通知而未自行繳交, A 壽險公司乃於到期 日後同年 5 月 12 日發出催告通知,經甲住所之大廈管理員於同年 5 月 15 日收取。惟甲遲至同年 9 月方才發現未繳費之事實,而於同年 9 月 15 日向 A 壽險公司補繳保險費。甲於同年 10 月間體檢時確診為甲狀腺腫 瘤,向 A 壽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 A 壽險公司經調閱甲投保前之就診 病歷,亦發現甲於 104 年間曾因健康檢查發現其有甲狀腺腫大之事實, 故同時主張某甲投保前即有甲狀腺腫大疾病之事實,不負保險責任。試 問該契約有無停效問題?又, A 壽險公司應否負保險責任?( 25 分)

國文(作文)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1 0 8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第二試試題

科:各類科

目:國文(作文)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代號:

30130

30930

頁次:

2

1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 請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試卷上由左至右橫式作答,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 不得於試卷上書寫姓名或座號。

1980 年 19 歲的鮑比沙凡上大學時,一直有別人認錯他,叫他另一 個名字,後來他驚異萬分的發現原來有另一個雙胞胎兄弟艾迪加蘭,在 不同家庭長大。正當新聞大肆報導時,另有一人打電話來說,他是第三 個兄弟大衛克爾曼!原來他們是三胞胎兄弟,出生後遭親生父母棄養, 經由同一個露意絲懷斯領養機構安排,分別交由三個不同家庭收養。 以下是這個事件的相關訊息:

問題:

( 50 分)

運動員揮汗練習、拚戰,無不渴望在比賽中獲勝。上述報導中的運 動員,則以行動說明:除了名次,還有更值得重視的東西;然而,人生 確實又如競技場,似乎不可避免要爭「輸贏」。請以「輸贏之間與輸 贏之外」為題,作文一篇,抒發自己的體悟與看法。

( 5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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