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法制類科歷屆試題,含憲法與英文、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行政法研究等 6 科。
共 6 份考卷|資料來源:依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OGDL)第 1 版利用,資料集:考選部歷屆試題(data.gov.tw dataset 170565),11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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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等
別:高考二級
類
科:各類科
科
目:憲法與英文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一、我國憲法規定之總統職權迭經改變,試說明現行總統是否屬於憲法上之 行政機關?( 25 分)
二、甲法官任職臺中地方法院已有很長一段時間,由於近來案件激增,因年 齡漸長,甲頗感力不從心,希望能離職轉任律師工作。由於甲長期於臺 中地方法院工作,對臺中相當孰悉,也希望能將臺中作為執業重點。惟 律師法第 28 條規定,司法人員或公職律師自離職之日起 3 年內,不得 在其離職前 3 年內曾任職務之法院、檢察署、政府機關(構)或公立學 校執行律師職務。但其因停職、休職或調職等原因離開上開法院、檢察 署、政府機關(構)或公立學校已滿 3 年者,不在此限。甲認為律師 法第 28 條規定,違憲侵害其離開公職後之工作權,試評論甲之看法。 ( 25 分)
With a fierce hold on the bedrock tool of our time, 21st-century man wraps his life around a most modern convenience-the smartphone-and begins his day, thumbs flying. These portals in the palm of our hands are passports to a nearly friction-free online world, where long lines are banished, where Bach and the Beatles wait to be summoned from our pockets, and where global positioning satellites descend from the cloud with maps.
社群網路業者近日相中了一種潛力無窮的新的廣告行銷收益:他們鎖定 網友曾在網路上瀏覽過的商品再向他們打廣告。一般預測,這種稱之為 「再標定」的新近廣告行銷手段不但會越來越普遍,同時也會讓隱私遭 侵犯的疑慮增加。
座號:
Online classes, which have become more and more popular nowadays, are the fast-growing form of teaching and learning for the masses. One is able to get free courses on Coursera or through MOOCs (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 Do you think online classes will change higher education? What are the pros and cons of online courses? Or what are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online classes? What is your personal assessment of online learning? Please write an English essay of approximately 300 words on the following topic: 'The Impact of Online Classes.' Please use specific reasons and examples to illustrate and support your arguments.
代號:
20120-22720
頁次:
4 - 1
等
別:高考二級
類
科:各類科
科
目: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由左至右橫式作答,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不得於試卷上書寫姓名或座號。
分)
老子主張人在社會裡應當不爭,又提到「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 欲得」,所以不貪求、當知足,可促使社會的和諧,也是人在世上應 該學習的功課;只是若人人都滿於現狀,不求取更大的利益,那麼就 可能斷絕了創新的想法與社會進步的動力了。請以「知足與創新」 為題撰文一篇,闡釋二者間的關係與意涵。
臺灣因汽機車改造、改裝而產生噪音擾民日益嚴重,不只影響道路 用路人安全,亦影響人民日常作息與生活品質,為遏止此不良風氣,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除重申已加重「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 以儆效尤,亦請各地方政府相關單位、各地監理處配合本署相關防 治作法之宣導,並儘量提供提升減少噪音成效之建言。試擬環境部 環境管理署致各縣市政府函,要求依法加強取締違法行為,以維護 人民權益。
本測驗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的答案。
共 10 題,每題 2 分,須用 2B 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或申論試卷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1 「人類會依賴群體指引行為,如網站各種評價,仿效各種『最棒的』購物、飲食及 旅遊習慣。這通常是個聰明的策略,數量有其意義。不過,這項策略也有缺點,族 群的常態行為往往會壓過個人想要的行為,服從群體規範的內在壓力極大,大多數 時間,我們寧願跟大家一起錯,也不要自己一個人對。」
下列語詞最符合上述文意的是:
辨志樂群
代號: 2201
座號:
根據上文,下列最適合用來描述川端康成小說的選項是:
一言千金
不著痕跡
敘寫精微
語境淡泊
3 「 『誤書,思之更是一適』 ,這種讀書態度,不是以發現錯字為滿足,而是要以這錯 字之特殊的啟發或暗示而得到原文所未曾有的經驗。當然,既成為他自以為是的經 驗,也就是最適意的了。不過此一過程,至少包括兩層事實:第一是誤書的發現, 第二才是因誤書而得到的別解。」
關於文中所述的讀書態度,最符合上文觀點的選項是:
讀書不必拘泥於字詞正確與否,貴在精準掌握文意
書中雖出現錯別字,讀者仍可從中獲致嶄新的啟迪
惟有校訂書中的錯別字,才能真正享受讀書的樂趣
錯別字的啟發性,常只是書籍作者自以為是的想法
4 「悲哀發生於緊張的瞬間。這時我們感到麻木。因為要同這生疏的闖入者獨自周旋, 因為我們正處在一個不容我們立足的過程中。可是一旦這不期而遇的新事物走進心 房,在心的最深處化為烏有,溶解在我們的血液中,悲哀也就過去了。我們再也經 驗不到當時的情形。但正如一所房子,走進一位新客,它改變了,我們不能說,是 誰來了。我們往後也許不察,可是在『未來』還沒有發生以前,它就以這樣的方式 潛入並使我們變化。所以悲哀時越沉靜、越明白,這新的事物也就越深、越清晰地 走進我們的生命。」
下列何者最符合上文主旨?
悲哀與緊張同步,導致情感麻木 若能接納悲哀,悲哀將滋養我們
悲哀的傷痛,時間久了便能自癒 我們既享受歡愉,也應承擔悲哀
5 「布拉姆斯第二號交響曲的成就,比同時代許多浪漫風格的作品,更為驚人。浪漫 主義本來就是新鮮東西,擺脫了古典主義許多節制,從形式開始,到和聲音量變化, 都可以進行種種誇張試驗,浪漫主義陣營的人當然有很大的空間可以揮灑玩耍。布 拉姆斯卻在別人認為已經過時,從海頓、莫札特開始,被探索了百年的舊元素上, 成功找出未被開發的可能性,又以極其成熟自然的方式表達出來。一經發表,第三 樂章馬上成為音樂會聽眾的最愛,經常被獨立出來,當做樂團安可加演曲,每次演 奏必定博得滿堂彩,絕無例外。第四樂章則讓人聽到莫札特顛峰時期的優雅俏皮, 但卻包裹在無法想像的複雜編制與聲部組合裡。」
根據上文,下列選項何者最合乎本文旨意?
滿眼生機轉化鈞,天工人巧日爭新 驪宮高處入青雲,仙樂風飄處處聞
此曲只應天上有,人間能得幾回聞 琴中古曲是幽蘭,為我殷勤更弄看
6 「為了凝聚共同體,它需要一種共同的語言,殖民遺產是最便利的選擇,它可以避 免民族間的衝突與憎恨,更可以讓這島國快速融入大英帝國殖民擴張造就的廣大英 語世界,那幾乎已是『現代世界』的同義詞了。這是務實的選擇。為了生存,代價 是犧牲掉詩意。母語、古廟、古墓、記憶、方言,都是詩意情感的核心。……李光 耀意志下的新加坡,可說是東南亞土生華人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一場政治實驗,功 過都有待更長時段的觀察,方能準確的評估。」
根據上文,下列選項何者最符合文意?
世界上的島國由於資源有限,其發展的最佳策略是跟進西方第一世界國家的文化 主體
新加坡採取全英語教學和生活,造就了該國順利跟國際接軌,在經濟及歷史上已 有明確的成就
新加坡的凝聚建立在實用/務實的英語選擇上,因此弱化了本土文化,壓抑了非 實用性的記憶與情感
「現代世界」指的是以英語為高等文明的世界,儘管學習需要多年的時間,但可 有效促進社會現代化的發展
7 「 《左傳》記載了楚莊王打贏了邲之一役,這是一次輝煌的勝利,潘黨建議築成『京 觀』來紀念戰功,所謂京觀就是把敵軍屍體堆積起來再蓋上泥土,這樣一座人體之 山當然堆愈高愈神氣,但是楚莊王不允許,他洋洋灑灑講述了武有七德,禁暴、戢 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和豐財,楚莊王一項一項逐條自我檢查,結論是這七 德『我無一焉』 ,一項都沒做到,那能誇耀武功,唯一可做的就是回去上告列祖列宗 『成事』而已;又說京觀之築是一種懲戒,堆積的是大罪伏誅的人,今天晉國士兵 盡職戰死,怎麼可以這樣對待他們?」
根據上文,對楚莊王的描述何者最適切?
建築軍壘,炫耀武德
長於謀略,勵精圖治
克制自省,心存哀矜 發兵侵略,為德不卒
8 「因為我們忘記作者之時正是我們相信小說世界是實際的、真實的世界之時,我們 相信作者的『鏡子』是一面自然完美的鏡子。事實上,當然沒有所謂完美的鏡子。 每個讀者一旦決定看一本小說,便會根據自己的嗜好選擇一面鏡子。」
下列選項較適合用來說明上文的是:
作者在寫作小說之際,必須先考量讀者的真實背景
完美的小說如同鏡子,可以清楚反映作者所見現實
讀者會因個別差異,選擇以不同角度解讀小說內容
讀者應該盡可能選擇理想鏡子,才能真正讀懂小說
主訴:頭痛、眩暈、腹內飢餓感。
最初診察患者時,以其頭較身大,理應富於思考力,但以二三常識問題 試加詢問,其回答卻不得要領,可想像患者……頭骨雖大,內容空虛,腦髓 並不充實;聞及稍微深入的哲學、數學、科學及世界大勢,便目暈頭痛。
此外,手足碩長發達,這是過度勞動所致。其次診視腹部,發現腹部纖 細凹陷,一如已產婦人,腹壁發皺,留有白線。這大概是大正五年歐陸大戰 以來,因一時僥倖,腹部頓形肥大,但自去夏吹起講和之風,腸部即染感冒, 又在嚴重的下痢摧殘下,使原本極為擴張的腹壁急遽縮小所引起的。
療法:原因療法,即根本治療法。
處方:正規學校教育 最大量、補習教育 最大量、幼稚園 最大量、圖書館 最大量、 讀報社 最大量
若能調和上述各劑,迅速服用,可於二十年內根治。尚有其他特效藥品,此處 從略。
大正十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治醫師蔣渭水」
文中所謂「腹部頓形肥大」 ,暗喻何種心理?
心虛畏縮
招搖撞騙
引為羞恥
10 承上題,下列選項何者最符合本文旨意?
臺灣人目暈頭痛的毛病,與當時傳染病流行有關
本篇是將臺灣作為虛擬人格進行診斷的寓言文學
蔣渭水期望透過教育與外交進行知識的啟蒙及傳播
當時日本政府的教育措施尚未對臺灣人產生不良的影響
膨脹浮誇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代號:
20530
頁次:
2
-
1
等
別:高考二級
類
科:法制
科
目:行政法研究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一、行政程序法第 145 條第 1 項規定: 「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者,其 締約後,因締約機關所屬公法人之其他機關於契約關係外行使公權力,致 相對人履行契約義務時,顯增費用……者,相對人得向締約機關請求補償 其損失。」準此,當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先與設籍該市復興區之某甲締結一 行政契約後,下列問題將如何處理: (每小題 10 分,共 30 分)
如教育部以一行政處分課予甲特定義務,致甲於原先行政契約之履行 上顯增費用時,甲有無行政程序法第 145 條適用之可能?
如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又以一行政處分課予甲特定義務,致甲於原先行 政契約之履行上顯增費用時,甲有無行政程序法第 145 條適用之可 能?
如甲設籍所在之桃園市復興區公所另與甲訂一行政契約,而甲為履行 該行政契約之義務,致原先行政契約之履行顯增費用時,甲有無行政 程序法第 145 條適用之可能?
二、「行政執行」 ,與行政處分息息相關;而「停止執行」 ,亦與行政處分具 有密切關連。至於行政訴訟法第 6 條第 1 項後段或第 196 條第 2 項等規 定,皆涉及「已執行而無回復原狀可能或已消滅」之行政處分的違法確 認問題。試問:這三種制度中「執行」概念的內涵是否相同?( 30 分)
座號:
三、某受國家管制之民間業務類型,依相關法律規定,應先申請許可,始得 經營;否則將處以行政罰。但其營業許可之要件,法律則授權中央主管 機關另以命令定之。今甲、乙二人均有意經營該項類型之業務時,試問: (每小題 20 分,共 40 分)
甲先申請該項營業許可,惟遭以不備 A 及 B 兩項要件為由而駁回。甲 不服,認為自己之申請,在 A 要件方面,事實上已完全符合要求,純 屬主管機關誤判。而在 B 要件方面,乃該要件之規定本身違憲;倘無 這項要件規定,自己即可順利獲得營業許可。準此,如甲欲以行政訴 訟尋求救濟,應選擇何種訴訟類型,始能達其目的?至於在訴訟中, 行政法院則應如何處理 B 要件之規定是否違憲的問題?
如乙認為該項營業採許可制,完全違反比例原則,希望能在毋庸取得 許可下,亦得營業時,應提起何種行政訴訟類型,尋求救濟?而行政 法院又應如何處理系爭許可制有無違憲的問題?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代號:
20540
頁次:
2
-
1
等
別:高考二級
類
科:法制
科
目:民法(包括民事特別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俟 A 屋外牆修繕完竣,乙除向甲請求 10 萬元之報酬外,尚要求 5 萬元 之磁磚材料費。蓋乙認為貼在 A 屋外牆之磁磚,於甲付費前現仍屬乙之 所有。然而,甲卻認為其與乙間之契約尚未成立,因此斷然拒絕對乙為 任何報酬及費用之給付。
試問,此時甲與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 25 分)
俟 A 車重新烤漆完竣後,乙乃向甲請求償還新臺幣(下同) 1 萬元之費 用,惟據鑑定師估價, A 車僅因此增值 5,000 元,甲因而斷然拒絕乙之 請求。一週後,甲乃依其原定之計畫將 A 車報廢。
試問,此時甲與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 25 分)
試問,此時甲與乙間;甲與丙間之法律關係各如何?( 25 分)
座號:
四、甲出售其所擁有之 A 屋予乙,價金新臺幣(下同) 1,000 萬元。甲先將 A 屋所有權移轉予乙,惟尚未交屋,甲與乙同時約定,自 A 屋所有權移 轉時起危險即歸乙承擔。稍後, A 屋因遭颱風侵襲以致全部滅失。惟甲 除向乙請求支付買賣價金 1,000 萬元外,同時向乙請求償還自 A 屋所有 權移轉後,甲對 A 屋所支付之電梯保養費共計 1 萬元。乙則以其未曾使 用 A 屋為由,而拒絕甲買賣價金及電梯保養費之請求。同時,乙又以 A 屋所有權人之身分,向甲請求返還甲仍占有 A 屋下將 A 屋出租所收取 之 10 萬元租金。
試問,此時甲與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 25 分)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代號:
20550
頁次:
2
-
1
等
別:高考二級
類
科:法制
科
目:刑法(包括刑事特別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一、甲、乙、丙三人雖分別設戶籍並居住於臺北市,但卻在桃園市航空站工 作,長達 10 多年,甲為支持工會員工之利益而出來競選桃園市市長,特 別在選舉日前 5 個月,將臺北市戶籍遷至桃園市選舉區,以取得選舉權 人及候選人之資格,乙、丙二人為支持甲當選桃園市市長,亦於選舉日 5 個月前,分別將其等在臺北市之戶籍遷至桃園市選舉區,以取得選舉 權人之資格,但實際上仍居住於臺北市,甲、乙、丙三人均於選舉日前 往投票。試問:甲、乙、丙三人所為,是否構成刑法第 146 條第 2 項規 定之妨害投票正確罪?( 25 分)
二、甲之母親 A 生前罹患重病,由甲單獨照料, A 當時已將自身郵局帳戶及 印鑑委託甲單獨管理,並囑咐其用以支付其起居、醫療或喪葬等花費。 甲於 A 過世後,甲依 A 之委託與囑咐先後接續兩次持 A 的郵局存摺前 往郵局,填寫 A 名義之提款單並蓋以 A 之印鑑,由該 A 之郵局帳戶提 領現金新臺幣 5 萬元及 9 萬元,用以支付喪葬費用及醫療等花費。詎另 名繼承人(即甲之胞妹)乙得悉上情後,竟向檢察官提出甲偽造文書之 告訴。試問:甲所為,是否成立何種犯罪?( 25 分)
三、甲因故與 A 有深仇大恨,某日甲駕駛其所有之自小客車行經某路段時, 發現 A 亦駕駛自小客車(內載 B 、 C )行經同路段,甲乃駕車迫近或追 逐 A ,甲明知可能會因此而失控擦撞 A 所駕車輛,造成車輛損壞、車內 人員受傷,或亦可能失控肇事而危及其他用路人之身體安全,致生往來 交通之危險,竟仍基於縱使發生 A 及其所駕車內人員(即 B 、 C )受傷、 A 所駕車輛損壞及妨害公眾往來安全之結果,仍不違背其本意之不確定 故意,高速駕駛車輛超車、逼車、追逐、最後追撞A所駕車輛,致生往 來交通之危險,並使 A 、 B 、 C 之身體均受有多處骨折、挫傷、擦傷等傷 害,車輛全毀而致令不堪用,甲見目的已達,迅速駕車離去,逃逸無蹤。 試問:甲所為,成立何罪?( 25 分)
座號:
四、甲是某鄉長候選人 A 之配偶, A 因案被羈押而無法出面競選,甲竟基於 意圖散布於眾之故意,利用不知情之競選團隊成年人員,先後接續印製 載有「今年初對方參選陣營即大肆渲染:『 A 某賄選已抓當選無效之謠 言』,而檢方疑似『養案』,在投票前十日,才發動搜索,傳訊並聲押 A ,不無配合演出『意圖使人不當選』之嫌?」、「疑似賄選案,是遭對 方陣營設局陷害」等文字之不實內容文宣約 1 千 5 百張,並利用不知情 之成年人在鄉內各村廣為發放,藉此指摘檢方配合 B 競選陣營設計陷 害,發動偵查並聲請羈押 A 此不實之事,而以此方式散布謠言、傳播不 實之事項,足以生損害於 B 之名譽及影響該選區選民對 B 之判斷,進而 損害選民投票行為之正確性。試問:甲所為,是否成立刑法何種犯罪? (僅就刑法部分作答)( 25 分)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代號:
20560
頁次:
2
-
1
等
別:高考二級
類
科:法制
科
目: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一、甲起訴主張其於民國 100 年 5 月 1 日匯給乙之新臺幣(下同) 200 萬元係 無法律上原因而為給付,請求乙依不當得利規定返還之。乙則抗辯稱: 「該 筆匯款係甲清償其於 99 年 6 月 30 日向乙購買機器一批之貨款債務」 (下 稱 A 事實) 。問:就無法律上原因之要件,應由何人負舉證責任?如甲主 張其係「誤認其於 100 年 2 月 5 日向乙購買零件一批所積欠貨款,但實 際上甲係向丙所進貨,與乙無關」 (下稱 B 事實) 。則對於甲此一主張之 B 事實及乙抗辯之 A 事實,此二者各應由何人負舉證責任或主張責任? 是否對之均須舉證至令法院對該等待證事實形成確信?( 25 分)
二、甲起訴主張乙向甲購買房屋一間,積欠買賣價金新臺幣(下同) 600 萬 元,催討未果,起訴請求給付之。若訴訟繫屬中,甲將該 600 萬元債權 轉讓予丙,問:甲是否對於此一訴訟仍具當事人適格?法院應否闡明原 告將訴之聲明更改為: 「被告應給付丙新臺幣 600 萬元整。」?如乙於言 詞辯論時抗辯甲亦積欠其借款 500 萬元,雖於三年後始到期,但先行主 張抵銷之。法院應否就該借款債權存否為證據調查?( 25 分)
三、甲某日在外遭到乙行搶,但因當時太緊張,沒看清歹徒面貌,同行的友 人丙則清楚目擊現場情況。數日後,丙至警局協助調查,警員拿出乙的 照片,丙看後立即陳述「就是這個人搶錢沒錯,身材中等,戴著黑色棒 球帽,穿藍色牛仔褲,他搶錢時候樣子好兇,我永遠記得!」不久後丙 去登山,不幸墜谷身亡。檢察官偵查後對乙提起公訴。審判中,乙堅稱 丙誤認,當時他根本不在場。法院審理後,認為丙在警局的陳述實為可 信,判決乙有罪。試問,法院判決是否適法?( 25 分)
座號:
四、甲為某上市公司董事長,遭檢舉淘空公司鉅額財產中飽私囊,後由檢方 偵查。甲選任律師乙為辯護人,某日甲攜帶兩袋公司相關資料進入乙之 事務所,與乙交談約 3 小時,甲多次問乙「怎樣才讓檢察官查不到?被 判重刑很可怕耶……」 ,過程中均有錄音及乙製作之談話摘要,該兩袋資 料亦留在事務所。檢方知悉後,認為事關重要,遂向法院聲請到搜索票 搜索乙之事務所,順利查扣兩袋資料(內有公司相關會議記錄、資金流 向架構等) 、前述錄音及乙製作之談話摘要等。後檢察官對甲提起公訴。 審判中,法院可否根據前述資料、錄音及乙製作之談話摘要等判決甲有 罪?( 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