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第二次社會工作師考試、10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律師類科歷屆試題,含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等 4 科。
共 4 份考卷|資料來源:依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OGDL)第 1 版利用,資料集:考選部歷屆試題(data.gov.tw dataset 170565),101 年。
本頁文字由 PDF 機器抽取,可能有辨識誤差,僅供搜尋參考,請以官方原始檔案為準。
免費登記製作需求|🚀 前往「101年 專技高考 律師」下載頁|所有公開題庫
10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 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暨第二次社會工作師考試試題
類 科:律師(第一試)
科 目:綜合法學
: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分
座號:
※注意:
本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的答案,複選作答者,該題不予計分。
本科目共 75 題,每題 2 分,須用 2B 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1 憲法第 171 條第 1 項規定:「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憲法第 172 條規定:「命令與憲法或法
律牴觸者無效。」請問:從這兩條規定可以直接推導出下列何項敘述?
憲法僅是原則性的規定
憲法為最高的法規範
2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憲法保障土地私有制度,土地所有權人自得自由處分其土地之地下水
附著於土地之礦藏屬於土地所有權人所有,但地下水則不屬之
附著於土地之礦藏屬於國家所有,但地下水與可供公眾使用之天然力則不屬之
附著於土地之礦及經濟上可供公眾利用之天然力,均屬於國家所有,不因人民取得土地所有權而 受影響
3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女性之參政權,國家應特別予以保障
女性應考試之權利,國家應特別予以保障
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
否決權
預算權
同意權
調查權
5 限制人民基本權利的行政命令,雖然經法律授權,但如果超出授權的範圍,係屬牴觸下列那個憲法 原則?
比例原則
信賴保護原則
法律保留原則
6 財政部以甲欠稅為由,限制其出境。請問上開決定限制甲的何種基本權?
遷徙自由
人身自由
7 我國現行的罷免制度,下列何者正確?
罷免制度為孫文先生所獨創,不見其他任何國家採取類似制度
司法院解釋認為,原選區選民得針對其選區立委,就其依職權所為的言論及表決行為,進行罷免
我國憲法所規定的代表制完全符合自由委任制的設計
罷免制度是選民控制其代表所不可或缺的制度,普遍見於民主國家之憲法
財產權
平等原則
平等權
憲法的內容具有多種解釋的可能
憲法具有高度政治性
8 訴願法第 47 條第 3 項準用行政訴訟法第 73 條,關於寄存送達於依法送達完畢時,即生送達效力之 規定,依司法院解釋意旨,下列那一選項正確?
該規定侵害人民訴訟權核心
該規定與憲法第 16 條保障人民訴願及訴訟權之意旨無違
該規定與憲法第 16 條保障人民訴願及訴訟權之意旨無關
該規定違反平等原則
9 下列何者不符合憲法有關教育規定之精神?
國家對於大學之監督,依憲法第 162 條規定,應以法律為之,但仍應符合大學自治之原則 中央警察大學得於研究所碩士班入學考試招生簡章中規定,以有無色盲為決定能否取得入學資格 之條件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於一定要件下解除全體董事之職務
教育部對各大學之運作得為適法性及適當性之監督
10 依司法院解釋,有關於人民服兵役的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兵役法第 1 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有依法服兵役之義務,違反性別平等的憲法規定
服兵役義務與宗教信仰自由並未牴觸
服兵役義務與人性尊嚴的保障並行不悖
11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司法院院長任期為 8 年
自民國 92 年起司法院大法官不再區分屆次,任期 8 年,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
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解散及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
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並不適用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12 依司法院釋字第 530 號解釋,審判獨立在保障法官唯本良知,依據法律獨立行使審判職權,為自由 民主憲政秩序中何種原則之重要機制?
國民主權原則
信賴保護原則
罪責相當原則
13 關於現行立法委員的選舉,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選舉方式係採行所謂「單一選區兩票制」,一票選候選人,一票選政黨
選舉的名額中有所謂「全國不分區代表」,其產生即依「政黨票」得票的比例計算其名額
政黨欲獲得「不分區代表」的席次,其政黨選舉票須得票至少百分之三以上方得分配之
區域代表的選區劃分依人口比例計算之,但每縣市至少一人
14 下列關於解散立法院之敘述,何者正確?
總統於戒嚴生效後,超過 1 年仍無法解除戒嚴時,得解散立法院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 10 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 立法院經解散後,由總統召開國家安全會議及行政院會議,共同決定立法委員重新選舉之期日 總統發布解散立法院之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15
立法委員於審議預算時,提議將行政院所提交的預算書中,關於某部會預算中某項預算的一定比例 挪移至其他項目,但預算總額並未增加,以期能將預算為合理之處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立法委員本即有審議預算的權責,故未牴觸憲法
預算總額並無增加,即無增加政府支出,故非憲法所禁
立法委員此舉是否與憲法相符,應視該預算變動有無實質正當理由而定,若有正當理由,即得為之 預算總額雖未增加,但就被移動而增加或追加之原預算項目而言,亦屬增加支出之提議,而與憲 法不符
16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 8 條第 1 項規定:「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鋼筆槍、瓦斯槍……者, 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該條立法目的係為防止暴力犯罪,以保障人民生命、身體、自由及財產等安全,符合重要之憲法 價值
該條以刑罰為手段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該條以刑罰為手段不具有必要性
該條規定不論犯罪情節輕重均處相同高度之處罰,罪責與處罰不相對應
17 依司法院釋字第 419 號解釋,關於行政院院長、副總統與總統之關係,下列何者正確?
在法定職權上,副總統與行政院院長係分工與制衡之關係
副總統為總統之備位,維繫國家元首不能一日或缺之憲法功能
副總統雖未依憲法繼任總統或代行總統職權時,但仍得行使屬於總統之憲法上權力
副總統基於總統之信任關係,可視為副總統有其輔弼總統之法定職權
18 關於基本權利之功能,下列何者正確?
傳統稱為自由權的基本權利只有防禦的功能
基本權利除了作為主觀權利之外,沒有其他功能
基本權利形成客觀價值秩序,引導法規範的解釋與適用
基本權利與制度性保障毫無關聯
19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0 條第 1 項第 1 款就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 3 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 3 萬元以 下罰鍰之規定,被宣告違憲。依司法院解釋意旨,上開法條規定何以違憲?
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違反比例原則
違反平等原則
20 依司法院釋字第 388 號及第 627 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總統不受刑事上之訴究,為一種暫時性之程序障礙,而非總統就其犯罪行為享有實體之免責權 總統之刑事豁免權,不及於因他人刑事案件而對總統所為之證據調查與證據保全
總統不受刑事訴究之特權或轄免權,乃針對總統之職位而設,故僅擔任總統一職者,才享有此一 特權
擔任總統職位之個人,得拋棄不受刑事訴究之特權或豁免權
21 「行政自我拘束原則」係源於下列何種一般法律原則?
比例原則
違反人格自由
頁次:
12 - 4
22 下列何者並非行政程序法第 158 條規定有關法規命令無效之原因?
依法律規定應舉行聽證,而未舉行者
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者
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者
其訂定依法應經其他機關核准,而未經核准者
23 以下有關自治法規之敘述,何者錯誤?
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自治規則
自治規則屬依法定職權或自治條例授權訂定者,應分別函送上級政府及各該地方立法機關備查或 查照
創設、剝奪或限制地方自治團體居民之權利義務者,得以自治規則定之
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稱自治條例
24 砲兵部隊依規定進行試砲,因天候乾燥意外引發大火,燒毀民宅。事後調查,執行任務之人均無任 何故意過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為保障人民權益,仍應依國家賠償法之規定給予賠償
具徵收作用之干涉,應給予補償
應依行政程序法給予信賴利益補償
國家並無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25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通傳會)於甲電視公司申請換發營運許可時,因考量到其公司治理 之外部性不足,遂於換照許可中附加附款,要求甲公司應於換照許可送達後一年內設置至少一名獨 立董事。該附款之種類為何?
期限
條件
負擔
修正之負擔
26 承上題,假設甲公司於一年經過後仍未履行設置獨立董事之附款。在現行法制上,通傳會應為如何 之處置為妥適?
換照許可自動失效,通傳會可發函甲告知此事實,並要求其限期自行關閉電視台
撤銷換照許可,並要求甲限期關閉電視台
就附款為強制執行,促使附款內容之實現
附款自動失效,通傳會可對甲另為相同內容之不利處分
27 承上題,甲若不服通傳會對其所為之換照許可中附加附款,可循何種行政爭訟途徑?
訴願及撤銷訴訟
確認附款無效之訴訟
確認附款違法之訴訟
訴願及課予義務訴訟
28 承上題,甲於提起訴願時,根據現行實務見解,訴願管轄機關為何?
通傳會
行政院新聞局
行政院
29 承上題,下列何種審查事項,不在訴願管轄機關權限範圍之內?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之是否遵守
附款是否合乎比例原則
附款是否符合換照許可管制之目的
附款是否落實國家有線電視管制之政策
總統府
30 人民對主管機關斷水斷電之執行方法提起救濟,對該救濟之處理結果如仍有不服,進一步應如何救濟? 直接提起課予義務訴訟 直接提起撤銷訴訟
先提出訴願
直接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甲為建物所有權人, A 縣政府拒絕其指定之請求,自得提起訴願
甲為建物所有權人, A 縣政府經審議後拒絕其指定之請求,程序並無不法,不得提起訴願
甲為建物所有權人, A 縣政府拒絕其指定之請求,係屬公法上意思表示,不得提起訴願
甲為建物所有權人, A 縣政府拒絕其指定之請求,並非依法申請之案件,不得提起訴願
32 承上題,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縣定古蹟應由縣政府指定公告。 A 縣政府文化局於審議後,未以 縣政府名義函復甲,而以文化局名義函復甲,則文化局所為函復之效力為何?
文化局並非法定主管機關,其函復無效
文化局雖無管轄權限,尚非重大明顯之瑕疵,其函復得予撤銷
文化局為縣政府所屬機關,其函復合法有效
文化局為縣政府所屬機關,其函復屬程序行為,不生對外效力
33 承上題, A 縣政府於召開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前,經調查發現系爭建物之分別共有人計 10 人,則於 審議時通知所有權人到場,應為下列何項送達始合法?
分別送達各共有人
送達共有人二分之一
送達共有人其中一人
送達共有人之一,並請其檢附其他共有人之委任書
34 承上題,甲所有建物經 A 縣政府公告指定為古蹟,乙為系爭建物之共有人,以 A 縣政府文化資產審 議程序並未依規定通知其到場陳述意見,且公告指定為古蹟時,亦未函知其建物已指定為古蹟,而 提起訴願。此項公告指定處分之效力為何?
乙為建物共有人,未經陳述意見,不符正當法律程序,公告指定處分無效
乙為建物共有人,雖未經陳述意見,惟尚非不得補正,公告指定處分未補正乙之陳述意見程序, 得予撤銷
乙為建物所有人,公告指定處分未經合法送達,不生對外效力,公告處分自始不生效力
乙為建物所有人,公告指定為對物之一般處分,雖未經乙陳述意見及送達,仍屬合法有效
35 警察大學之公費生向學校立具之「入學志願書」其內容載明:「畢業後將遵守法律所定服務年限之 規定,如於服務年限內擅自離職或經撤職、免職者,本人願意賠償在學全部公費……」等語,其性 質為何?
行政契約
行政處分附款中之負擔
私法保證契約
行政處分附款中之保留事後廢止權
36 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人民對於行政機關於行政執行程序中所為之執行方法,若有不服,應先循何 種管道救濟?
提起撤銷訴訟
聲請釋憲
37 下列有關國家賠償制度之敘述,何者正確?
警察下班後著便裝,私帶配槍,槍殺仇家,應成立國家賠償責任
公務員由於職務繁重,無法兼顧各個細節而發生疏誤,侵害人民權利,由於他已經盡力,所以無 故意過失,無法成立國家賠償責任
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私人於執行委託事務時違法侵害人民權利,被害人得向受託人請求國家賠償 民間業者協助執行拖吊違規停車之事務,為行政助手,當其不慎損害人民車輛時,執行取締違規 停車之警察局應負國家賠償責任
38 甲直轄市政府依其所定甲市河川管理規則第 15 條規定,同意甲市市民乙在甲市 A 河川區域設置碼頭 使用,經營景觀咖啡小站,許可處分中附註,未來 A 河川如有整治必要或甲市政府另有需要時,乙 應無條件放棄使用碼頭,並配合拆除設施,乙亦不得向甲市政府要求任何補償。試問,此項附註之 性質為:
解除條件
期限
負擔
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
期限
負擔
解除條件
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
40 承上題,乙仍希望經營景觀咖啡小站,對清除環境污染亦無意見,但認為營業額百分之五的額度要 求過高而不合理,試問乙應如何尋求救濟較為正確?
單獨對此項要求提出撤銷訴願及撤銷訴訟
針對整個許可處分提出撤銷訴願及撤銷訴訟
提出課予義務訴願及課予義務訴訟,請求獲得無此項要求之許可處分
直接提出確認訴訟,確認此項要求違法而無效
41 行政機關辦理考試甄選時,考生如對結果不服,經訴願提起行政訴訟,行政法院對下列何者不得為 司法審查?
依正確答案所為之評分結果
違反平等原則
考量與考試無關事項
考量逾越裁量權限
提出訴願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經濟部車輛研究測試中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衡酌我國勞工市場需求,發給 A 公司外籍勞工聘僱許可
新北市政府依水污染防治法之規定,對惡意繞流排放污水之公司處最高新臺幣 30 萬元罰鍰
經濟部依公司法規定,對於合於公司設立登記條件之申請人,發給公司執照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依漁業法規定,對於違反漁業法規定情節重大之漁船,廢止漁業執照之處分
44 臺南市民晨間於該市中山公園內慢跑及做體操,其行為屬於下列何者?
公物之一般使用
公物之許可使用
公物之特許使用
公物之習慣使用
45 A 地號土地由甲、乙、丙 3 人所共有,稅捐稽徵機關僅對甲為地價稅課稅通知,並為合法送達,則 該行政處分之效力是否及於乙、丙 2 人?
當然及於乙、丙 2 人
效力不及於乙、丙 2 人
應視乙、丙是否知悉該課稅通知而定
乙、丙抗辯時,該課稅通知始不對其發生效力
46 有關區分公權力行政與私經濟行政之敘述,何者錯誤?
有關上下秩序關係之事項(即強制與服從關係),多屬公權力行政,平等關係之事項多屬私經濟 行政
臺灣省放領公有耕地扶植自耕農實施辦法,將公有耕地放領於人民,其因放領所生之爭執,經司 法院釋字第 89 號解釋,認為係行政事件,應循行政爭訟程序請求救濟
行政機關就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 19 條所為耕地准否收回自耕之核定與調處,經司法院釋字第 128 號解釋,認為係屬公權力行政,應循行政爭訟程序請求救濟
國民住宅主管機關就國民住宅及基地為收回之決定,經司法院釋字第 540 號解釋,認為係私法事 件,應循民事訴訟程序解決爭議
47 甲、乙 2 人分別飲酒後駕車,經警方攔檢查獲。因其酒精濃度均已達刑事制裁之標準,警方乃將 2
人分別移送地檢署偵辦。甲之部分,經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處分確定。道路交通主管機關應如何處理? 應尊重檢察官偵查之結果,不得再課處某甲罰鍰,亦不得吊扣其駕駛執照
應尊重檢察官偵查之結果,不得再課處某甲罰鍰,但仍得吊扣其駕駛執照
仍得課處某甲罰鍰,但不得吊扣其駕駛執照
仍得課處某甲罰鍰,亦得吊扣其駕駛執照
48 承上題,檢察官將乙起訴,經法院判決徒刑確定,並不得易科罰金。道路交通主管機關應如何處理? 不得再課處某乙罰鍰,亦不得吊扣其駕駛執照
不得再課處某乙罰鍰,但仍得吊扣其駕駛執照
仍得課處某乙罰鍰,但不得吊扣其駕駛執照
仍得課處某乙罰鍰,亦得吊扣其駕駛執照
國家實驗研究院
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
優先受理者管轄
有關機關協商解決
有關之人民與相關機關協商
50 行政程序法有關「補正」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行政處分瑕疵之補正,原則上應於訴願程序終結前完成
行政處分之補正,不限於程序或方式之瑕疵,實體法上之瑕疵亦得補正
須經申請始得作成之行政處分,若當事人事前未曾提出申請,即使於事後提出申請者,亦不得補 正該瑕疵
行政處分之任何程序瑕疵,均得於任何時期補正
51 下列關於訴訟類型之敘述,何者正確?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或不當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經依訴願法提起 訴願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訴願逾 3 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 2 個月不為決定者, 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予以駁回,認為其經濟上利益受違法損害者,經訴願 程序後,得向行政法院提起請求撤銷該駁回處分之訴訟及命該機關應為特定內容行政處分之訴訟
於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得提起確認已執行而無回復原狀可能之行政處分或已消 滅之行政處分為違法之訴訟
訴願人以外之利害關係人,認為訴願決定,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者,應經訴願程序後向行 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52 甲廣告商為某徵信社拍攝電視廣告,僱用 7 歲童星乙代言。因情節涉及外遇蒐證議題,甲主事務所 所在地 A 市政府認定甲僱用乙代言該廣告,業已妨礙乙之身心健康發展,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 益保障法不得對兒童有「利用從事有害健康等危害性活動或欺騙之行為」規定,根據同法處罰規定, 課處甲罰鍰,並公告姓名。嗣檢察官認為甲僱用未滿 15 歲之乙從事工作,有違反勞動基準法「雇主 不得僱用未滿 15 歲之人從事工作」刑罰規定之嫌,遂主動偵辦。檢察官後雖確認甲有觸法之事實, 但考量到其係初犯,且願以製作兒童保護公益廣告彌補過錯,最終對甲作出緩起訴處分。下列之情 形何者正確?
A 市政府應廢止先前對甲所為之罰鍰及公告姓名處分,並回復原狀
A 市政府應廢止先前對甲所為之罰鍰處分,但公告姓名仍可保留
A 市政府可保留先前對甲所為之罰鍰處分,但應廢止公告姓名之處分,並回復原狀
A 市政府可保留先前對甲所為之罰鍰及公告姓名之處分
53 承上題,若甲不服 A 市政府公告其公司名稱,而欲提起行政訴訟者,則應選擇何種之訴訟類型?
一般給付訴訟
撤銷訴訟合併回復原狀之聲請
確認行政處分違法訴訟連結一般給付訴訟
撤銷訴訟連結課予義務訴訟
54 承上題,各縣市政府為保障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發展,乃達成抵制該支廣告於各自行政區域內透過 有線電視系統播送之共識。南部 B 縣政府果查獲該支廣告於其境內由丙經營之有線電視系統中,在 晚間六點闔家觀賞節目時段強力播送,遂命丙將該支廣告下架。該命廣告下架之行為屬性為何?
裁罰性之不利處分
行政執行行為
非裁罰性之不利處分
行政警告行為
55 依行政訴訟法規定,下列關於訴訟移送之敘述,何者正確?
行政法院應將訴訟移送至其他法院者,應暫依行政訴訟法之規定徵收其訴訟費用
應行徵收之訴訟費用,原告未繳納前,行政法院應命原告補繳後始得為移送裁定
應以裁定移送訴訟至其他法院,而數法院有管轄權者,由為移送之法院決定適當之受移送法院, 原告不得指定法院
移送之裁定確定時,受移送之法院認其亦無受理訴訟權限者,應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聲請司 法院大法官解釋
56 聯合國安理會根據憲章第七章所作成之決議:
對我國並無拘束力
由我國自行決定是否對我國有拘束力
在我國退出聯合國之前對我國有拘束力
對我國應有拘束力
57 國家之領土通常分為陸地、沿海地區及二者之上空,即領陸、領海及領空。此領土係置於一國國家 主權下界定之區域,該國可行使排他性之權力。以下敘述何者錯誤?
國家對其領空可行使主權,倘若一架不明國籍之民用航空器進入甲國之領空,經警告降落後,該 飛機仍繼續飛行,甲國基於修正後之芝加哥民航公約第 3 條,以「維護國家安全免受恐怖攻擊」 之理由,得將該飛航中之民用航空器擊落
國家對於無主地可行使先占,其條件是該土地必須不屬於任何國家之領土、國家將其置於占有之 下並意圖取得該地主權、並且行使某些行政管理權力
國家對於地球上之部分地區或地球外之地區,不得主張領土之先占或時效取得,如南極、公海、 月球等
國家可經由條約設定國際地役,而使領土受到限制。如梵諦岡要求義大利禁止在梵諦岡附近建築 可以俯視梵諦岡之建築物,係依據拉特朗條約第 7 條(義梵雙邊條約)關於國際地役之原理
58 甲國與乙國有正式外交關係,但甲國駐在乙國之大使館接獲可靠情報顯示,乙國一群政治激進分子 將派遣恐怖分子混入一場在甲國大使館前進行之和平示威遊行,並對甲國大使館進行攻擊。試問以 下敘述何者正確?
如懷疑遭自殺式炸彈攻擊,乙國政府得派軍隊進入甲國使館保護大使與相關外交人員之生命安全 對於可疑之外交郵袋,乙國得開封檢查
乙國政府得向法院聲請搜索與扣押使館內之檔案與文件,作為刑事證據
若甲國大使館人員被恐怖分子謀殺,乙國政府應依乙國國內法對恐怖分子予以適當之追訴及處罰
59 下列有關習慣國際法之敘述,何者正確?
條約相關國際法之適用,應依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而《條約法公約》已將條約習慣國際法 成文化,因此不再適用習慣國際法
習慣國際法必須經歷相當長時間累積始有可能形成
習慣國際法在當今國際社會中已然不具任何作用
習慣國際法之形成,所需經歷之時間,根據個案而有不同,不能一概而論
60 下列有關引渡基本原則之論述,何者錯誤?
雖非絕對,但原則上僅於存有雙邊條約之情況下,始有引渡之可能
國民不引渡原則不能更改,雙邊引渡條約中不得規定國民之引渡
政治犯不引渡原則並非毫無變更之可能,國家仍可在若干例外情況下將政治犯予以引渡
縱使雙方不存有引渡條約,若內國法並不禁止,則國家仍可基於「國際睦誼」( international comity )
考量,同意引渡
61 就條約中的「保留條款」而言, 1969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態度是:
未規定
不允許
62 下列何者無締結條約的能力?
國家
教廷
任何保留都允許
個人
63 捷克斯洛伐克聯邦分裂成兩國時,兩國在聯合國會籍之處理方法是:
捷克會籍不變,斯洛伐克申請入會
兩國同時申請新會籍
捷克以宗主國身分為斯洛伐克申請新會籍
捷克會籍不變,斯洛伐克取得副會員國身分
64 下列論述何者為錯誤?
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簡稱公約)規定領海寬度上限為 12 海里
「公約」中的專屬經濟海域( EEZ )制度,授權國家對於距離領海基線 200 海里以內的沈船,行使 探勘及開發之主權權利
「公約」中的大陸礁層,得擴及於距離領海基線 350 海里或 2500 公尺等深線外 100 海里
任何沿海國,當然得行使大陸礁層制度下的權利
65 國家豁免當前的趨勢是:
由國家豁免走向國家行為論
由限制豁免論走向放棄豁免論
由國家豁免走向外交轄免
由絕對豁免論走向限制豁免論
我國人甲與乙參加旅行團出國旅遊,在印度時兩人大打出手,回國後,甲告乙傷害並請求損害賠償。
66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侵權行為之行為地在印度,故我國法院應以印度法為準據法
甲與乙於起訴後得約定以印度法為準據法
由於甲、乙均為我國國民,旅遊之出發地及終點皆為我國,故應依我國法
若當事人無法就印度法為舉證,我國法院只好以法庭地法替代適用
視保留之內容而定
巴勒斯坦
67 A 國人甲與 B 國人乙交往多年,育有一子丙,之後顧及丙之生活適應與身心成長問題,甲、乙兩人 於是結婚,並因工作關係,設定住所於臺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在甲、乙結婚後,丙是否取得婚生子女地位,依甲或乙一方之本國法定之,儘量承認子女之婚生性 在甲、乙結婚後,丙是否取得婚生子女地位,應依妻與夫結婚時雙方之本國法是否皆認為係婚生 子女而定之
在甲、乙結婚後,丙是否取得婚生子女地位,應依中華民國法律,即夫妻之共同住所地法定之
在甲、乙結婚後,丙是否取得婚生子女地位,應依夫妻之共同本國法定之,但亦可依甲或乙一方 之本國法定之
68 原告 A 國法人甲主張,與被告我國法人乙約定由甲授權乙在我國播放卡通片。雙方約定授權金分四 期給付,契約中約定準據法為 A 國法。乙在電匯第一期授權金後,逾期並經甲催告仍藉口拖延給付 其他各期之授權金。甲遂向我國法院起訴請求乙給付授權金與法定遲延利息等。甲所主張的請求權 基礎皆為我國民法上的規定,而乙僅抗辯我國法院之國際裁判管轄權,對於本案問題並未答辯。我 國法院直接適用我國民法之規定判決甲勝訴。問:我國法院的判決有無違背法令?
不違背法令。當事人在訴訟上未為主張或抗辯應適用外國法時,直接法源當然為本國民商法,法 院本應依職權適用我國法為判決
違背法令。法院應依職權適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選擇準據法,因為我國國際私法為強行規範, 並非任意規範
違背法令。法院應該尊重當事人的真意,問清楚他們到底要適用本國法還是外國法
不違背法令。當事人在訴訟上未主張或抗辯法院應適用外國法時,可以視為兩造就適用我國法為 準據法有默示的合意
69 我國籍女子甲與法國籍男子乙結婚後定居於臺北,兩人就財產關係並無任何約定。在未告知乙的情 形下,甲將結婚後所取得、所有權登記於甲名下之建物 A 出賣於丙,並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甲於 收受丙之價金後消失不見蹤影,問乙可否請求丙返還 A 屋並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可以。準據法為夫之本國法即法國法。依照法國民法的規定, A 為甲乙共有
可以。準據法為不動產所在地法即我國法,依照我國民法的規定, A 為甲乙共有
不可以。準據法為共同住所地法即我國法,依照我國民法的規定, A 為甲所有之財產
不可以。準據法為不動產所在地法即我國法, A 登記於甲的名下,乙無權干涉
關於結婚之方式,應適用雙方當事人之本國法
男女雙方之結婚年齡應各自適用男方或女方之本國法
是否在禁止結婚(禁婚親)之範圍,應適用男方之本國法
監護人與受監護人是否得結婚,應適用受監護人之本國法
12 - 12
準據法為 A 國法及我國法,合併適用
以我國法為準據法
準據法為 A 國法或我國法,擇一適用
以 A 國法為準據法
72 甲為孤兒,父母不詳,出生於中華民國, 3 歲時被 A 國人乙收養,關於甲、乙間父母子女親權之權 利義務問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與乙為法律擬制而生之親子關係,其父母子女間之法律關係,應顧及收養者之利益,以收養者 之本國法為準據法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55 條所稱之父母子女間法律關係,包含父母與未成年子女間之扶養與繼承 問題
乙對於甲親權之權利義務關係,依保護子女利益之原則,僅以子女之本國法為準據法
乙對於甲親權之權利義務關係,為兼顧父母子女利益以及男女平等原則,我國現行法規定採母或 父之本國法為原則
73 我國籍 18 歲未婚之甲,兩個月前到 A 國遊學時在當地蒐購名牌精品皮包,並與乙訂購店內缺貨之全 部當季商品,約定由乙負責空運商品到我國後,由甲一併給付商品價金與運費。甲返國後即對其浪 費行為心生懊悔,當商品運到我國後,甲以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且其父母拒絕承認為由,主張其在 A 國所為法律行為無效,惟 18 歲之甲依照 A 國法律已經成年。依照現行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下 稱本法)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依照本法第 38 條第 1 項,準據法為物之所在地法 A 國法,故甲有行為能力
依照本法第 20 條,準據法為行為地法 A 國法,故甲有行為能力
依照本法第 6 條的規定,反致適用 A 國法關於保護內國交易安全的相關規定,故甲有行為能力 依照本法第 10 條第 1 項規定,準據法為我國法。故甲之法定代理人不為承認時,甲乙間的法律行 為即不生效力
74 A 國人甲(本人)授與在 B 國營業之 B 國人乙(代理人)處分甲在 B 國之財產,就甲、乙間關於授 權之內容與範圍之爭議在我國涉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應依甲、乙間明示合意定其應適用之法律
甲、乙未合意定其應適用之法律,應依關係最切地之法律
B 國為乙之國籍、營業地及財產所在地, B 國法律屬關係最切地之法律
75 我國國民甲與 A 國國民乙因商業糾紛涉訟於 A 國法院。之後,甲在我國就同一事件再行起訴,乙主 張法院應基於一事不再理之原則駁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乙間之爭議既然已繫屬於 A 國法院,則甲不得在我國重行起訴
我國法院應以「法庭不便利原則」駁回此訴
我國法院於一定條件下,得裁定停止此一訴訟
雖然外國法院就同一案件已在審理,但對我國法院而言,此一事實並無任何意義
10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 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暨第二次社會工作師考試試題
類 科:律師(第一試)
科 目:綜合法學
:民法、民事訴訟法
考試時間:
1 小時 40 分
※注意:
座號:
本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的答案,複選作答者,該題不予計分。
本科目共 80 題,每題 2 分,須用 2B 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1 甲對乙說:如不贈以別墅乙幢,將告發其走私之事,乙被迫贈送,其行為:
有效
無效
效力未定
2 甲在乙圖書公司購買 A 名著,尚未翻閱即將之借予友人丙,丙在 A 書中發現夾有一紙不知為何人所 放置之千元大鈔。試問:該鈔之所有權屬於何人?
甲
乙
丙
甲、丙共有
3 下列關於善意占有人之敘述,何者正確?
善意占有人就占有物之滅失或毀損,如係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所致者,對於回復請求人所受之 損害,均負賠償之責
善意占有人因保存占有物所支出之必要費用,不得向回復請求人請求償還
善意占有人為無權占有人,但自確知其無占有本權時起,為惡意占有人
善意占有人於本權訴訟敗訴時,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視為惡意占有人
4 甲男乙女婚後育有一子丙,一日共同出遊,發生車禍,甲乙當場死亡,乙以遺囑指定由其母丁擔任 監護人。甲母戊不服,主張丙長期與其同住,應有優先順序,有理否?
無理,應以遺囑優先
無理,因為同為祖父母
有理,因為丙與戊同居
有理,為丙之最佳利益
5 甲於遺囑中規定,贈乙以房屋一幢,但乙應保留一個房間給丙使用。請問此行為是:
附條件之行為
附期限之行為
附負擔之行為
有對價之行為
6 甲、乙、丙 3 人公同共有一土地,未經鄰地所有權人丁之同意, 3 人長期均以行使不動產役權之意思, 通行丁之土地,其後甲、乙放棄通行,丙於通行丁地 20 年後,有何法律效果?
丙就公同共有之土地所享有之通行權,僅限於自己所有之部分
20 年期間之計算,應自甲、乙放棄通行後起算
丙得為全體公同共有人,請求登記為不動產役權人
丙應得甲、乙之同意後,始得請求登記為不動產役權人
7 甲與乙成立房屋租賃契約,約定「租期至民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本例為租賃契約附停止條件
本例為租賃契約附解除條件
本例為租賃契約附終期
甲得主張乙未交付鴿子血統證明書,而立刻解除契約
甲對丙負賠償責任之損害應由甲自行承擔,因乙既已移轉交付幼鴿,尚難謂乙有債務不履行情事 甲得主張乙未交付鴿子血統證明書,而拒絕支付價金
若甲因此受有損害,可主張乙違反附隨義務而依民法第 227 條主張其權利
代號:
頁次:
二者方式自由,不受任何限制
二者均須以文字為之
僅處理權之授與須以文字為之
僅代理權授與須以文字為之
10 甲喪偶,有子女乙、丙、丁 3 人。乙曾脅迫甲立遺囑遺贈乙 1 百萬元。惟其後甲在該遺囑上記明廢 棄。丙於甲死亡後,將甲之部分遺產予以隱匿,關於甲之繼承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僅丁一人
乙、丁
丙、丁
11 關於消滅時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其客體為請求權,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
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法院得依職權以之為裁判之資料
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法院不得依職權以之為裁判之資料
其客體為請求權,時效完成後,債權人得本諸債權而受領給付
由土地出產物分離所收穫之果實,其所有權不當然歸屬土地所有人
違反法令建造之房屋,只要已足避風雨、可達經濟上使用目的,仍為不動產
臨時鋪設之輕便軌道,因其已固定於土地上,故為定著物
非屬同一人所有之物,不可能發生主物從物關係
13 現年 18 歲之甲未得父母(乙及丙)之同意,經丁之聘僱,於週末下午 1 點至 6 點負責在丁開設之泡 沫紅茶店看店及出賣飲品。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若乙與丙表示反對甲在丁之店裡工作,甲與丁間之契約即為無效
若乙與丙表示反對甲在丁之店裡工作,甲所為之代理行為即歸於無效。因而,甲之行為即成為無 權代理
丁得僅對甲為代理權授與之表示
14 甲現年 18 歲,乙委託甲代其向丙購買電腦,甲同意接受此項委託,並由乙授與甲代理權,甲乃代理 乙向丙購買電腦,惟關於甲受乙之委託向丙購買電腦一事,甲之父母親(法定代理人)並不知情。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與乙之委任契約無效,甲代理乙與丙所訂立之電腦買賣契約有效成立
甲與乙之委任契約效力未定,甲代理乙與丙所訂立之電腦買賣契約無效
甲與乙之委任契約有效,甲代理乙與丙所訂立之電腦買賣契約無效
甲與乙之委任契約效力未定,甲代理乙與丙所訂立之電腦買賣契約有效成立
15 甲、乙二人為夫妻,婚後不久,雙方預訂離婚協議書,約定一方對他方有虐待、侮辱或不義情事者, 雙方同意即刻離婚,絕無異議。甲、乙間之協議,效力如何?
有效
無效
得撤銷
經甲、乙承認後有效
16 甲夫乙妻未約定夫妻財產制,於離婚登記完成後翌日,乙始發現甲已於 2 年前,將婚後以甲名義所 購買之房屋贈送予丙,乙應如何維護其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乙得聲請法院撤銷甲對丙之房屋贈與
乙得主張將該屋追加計算為甲之婚後財產
乙得要求丙將其所受贈與之房屋返還予甲
因離婚已完成登記,故乙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乙、丙、丁
17 下列有關死亡宣告之敘述,何者錯誤?
限於無利害關係人或利害關係人均不聲請時,檢察官始得聲請死亡宣告
失蹤人為 80 歲以上者,得於失蹤滿 3 年後,為死亡之宣告
失蹤人為遭遇特別災難者,得於特別災難終了滿 1 年後,為死亡之宣告
受死亡宣告者,以判決內所確定死亡之時,推定其為死亡
甲與乙之約定,附有停止條件;甲與丙之約定,附有終期
甲與乙之約定,附有解除條件;甲與丙之約定,附有終期
甲與乙之約定,附有停止條件;甲與丙之約定,附有始期
甲與乙之約定,附有解除條件;甲與丙之約定,附有始期
有效
無效
得撤銷
效力未定
20 甲與乙通謀作成所有權之假移轉,將甲所有之 G 土地移轉登記為乙所有。丙授與代理權予丁,委請 丁代為購買土地,丁自己決定代理丙向乙購買 G 土地,並完成移轉 G 土地所有權於丙之登記程序。 關於甲與乙之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丁知悉其情事,惟丙並不知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與丙間關於 G 土地之買賣契約有效;移轉 G 土地所有權予丙之物權行為無效
乙與丙間關於 G 土地之買賣契約無效;丙取得 G 土地之所有權
乙與丙間關於 G 土地之買賣契約有效;移轉 G 土地所有權予丙之物權行為效力未定
乙與丙間關於 G 土地之買賣契約無效;移轉 G 土地所有權予丙之物權行為無效
21 甲公司基於擴大營業需要周轉資金,擬向乙銀行融資借款 1 億元,乙要求徵提連帶保證人,甲遂央 請其監察人 A 、股東 B 共計 2 人,擔任上述 1 億元借款債務之連帶保證人。查 A 、 B 分別向乙銀行 所簽立就連續發生之債務為保證、且未定期間之保證書內容,均如下載:「立連帶保證書人○○○ 今向貴行(乙)連帶保證凡貴行持有主債務人甲之票據、借款、墊款、保證等債務憑證,以 1 億元 為限額,保證人願與主債務人負連帶償還保證責任…」、「保證人願在本項債務未清償前絕不自行 退保…」、「立約人所保證之債務,如主債務人未依約履行,立約人同意預先拋棄先訴抗辯權,當 即負責」等語。越一年, A 解任監察人職務, B 則將股份轉讓他人而喪失股東身分,詎料半年後發 生甲對乙的票據債務屆期未能清償之情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絕不自行退保」條款係屬無效
「拋棄先訴抗辯權」條款係屬無效
乙得向 B 請求負連帶保證人之責任
22 下列何種情形,出賣人不須負物或權利之瑕疵擔保責任?
買受人於買賣契約成立時,知有權利之瑕疵,而出賣人以契約約定負擔保責任
買賣契約成立時,出賣人保證其標的物無瑕疵,買受人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有瑕疵
買賣契約成立時,買受人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有瑕疵,惟出賣人故意不告知該瑕疵
出賣人於買賣契約成立時,以特約免除其權利及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而出賣人無故意不告知瑕疵 之情事
23 使用借貸契約,貸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致借用人因借用物瑕疵受害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其時效之 起算,何者正確?
自借用物返還時起 6 個月 自知借用物之瑕疵時起 6 個月
自借貸關係終止時起 6 個月
自知有損害時起 6 個月
頁次:
12 - 4
得請求減少費用
得請求損害賠償
電線桿
得終止契約,但不得請求送回原出發地
得直接請求改善,無須定相當期限
拍戲臨時鋪設之輕便軌道
主結構體已完成,尚未裝潢、接通水電之房屋 騎樓下之商品攤位
26 對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債權人行使撤銷權之要件,下列何者錯誤? 須詐害行為前成立之金錢債權 須此有償行為為債權行為,不包括物權行為 須詐害行為有害於債權人之債權 須詐害行為係以財產為標的
27 甲出租 A 屋予乙,約定甲在每個月初至租屋處收取租金。其後,乙積欠租金 3 個月,甲乃去函催告, 請乙於 5 日內繳付租金。乙置之不理,未於 5 日內交付遲延的租金。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本件為赴償債務,甲得直接去函終止契約
本件為赴償債務,甲須再行到租屋處收租而未獲清償時,始得終止契約
本件為往取債務,甲得直接去函終止契約
本件為往取債務,甲應再行到租屋處收租而未獲清償時,始得終止契約
28 甲委託乙為自己建造房屋一棟,乙則盜取為丙所有值 200 萬元的石板、鋼筋為材料而建築之。下列 敘述,何者正確?
丙得對甲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乙對甲所有之房屋應負權利瑕疵擔保
丙得對甲主張 200 萬元之不當得利返還
甲不得對乙有任何損害賠償之主張
29 甲委託乙代書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事宜,不料乙之員工丙竟將甲交付之印章及身分證明文件使用在 丙向丁借貸金錢之保證契約書面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丁得主張甲應負保證人之責任
甲承認丙之無權代理並履行保證責任後,得依民法第 188 條第 1 項規定對乙請求連帶損害賠償 丁得主張丙應依保證契約清償借款
丁對丙請求返還借款無結果時,不得依民法第 188 條第 1 項規定對乙請求連帶損害賠償
甲以駕駛為業,某日甲駕駛小客車載貨之途中疏未注意,撞倒騎乘機車之乙(乙無任何過失)。 乙的機車全損報廢(原車價 4 萬元,已使用 1 年,市價為 2 萬 3 千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依民法第 125 條可在事故發生 10 年之後對甲請求損害賠償,甲不得拒絕
乙依民法第 196 條,得請求機車損害賠償 2 萬 3 千元
乙依民法第 213 條第 3 項,得請求回復原狀之必要費用
乙不須定期催告,即得請求 2 萬 3 千元之損害賠償
31 債務人向第三人為清償,經其受領者,於下列何種情況不生清償之效力?
經債權人承認
受領人於受領後取得債權
受領人係債權之準占有人,債務人知其非債權人
第三人受領清償後,於債權人因而受利益之限度內
30
32 甲出售 A 地予乙,在所有權移轉登記前, A 地被政府徵收,而以 B 地補償之。甲取得 B 地所有權後, 將 B 地出售予丙。試問:在 B 地移轉登記予丙之前,乙請求甲交付 B 地,是否有理由?
類推適用民法第 225 條第 2 項有關代償請求權之規定,所以有理由
依民法第 226 條第 1 項有關給付不能之規定,請求回復原狀,所以有理由
因為甲不可歸責,所以無理由
因為甲可歸責,所以有理由
共有物之應有部分在性質上與所有權並無不同,得設定抵押權
共有物如為協議分割,應有部分之抵押權人同意其分割方法時,抵押權得移存於抵押人分得之部分 共有基地出租時,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基地承租人無優先購買權
34 下列何者非當然為抵押權之效力所及?
抵押物扣押後自抵押物分離之天然孳息
抵押物滅失之殘餘物
抵押物之成分非依物之通常用法而分離成為獨立之動產
抵押物之從物
35 甲接受好友乙贈與自行車一輛,經丙發現該車係其所遺失之物,向甲請求返還,甲主張其不知情, 不予返還,丙遂對甲起訴請求返還該車,訴狀送達予甲後,歷經 1 年,法院判決甲敗訴,甲、丙均 不再上訴,甲就該車之占有自何時起視為惡意占有人?
丙發現該車後向甲請求時起
訴狀送達予甲之日起
丙對甲起訴請求返還該車時起
法院判決確定之日起
轎車,應有部分各五分之一。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36 甲、乙、丙、丁、戊 5 人共有一 A 甲經乙、丙之同意,得將 A 車設定質權於庚
甲經丁、戊之同意,得將 A 車出租於辛
甲得未經乙、丙、丁、戊之同意,修補 A 車之破輪胎
37 甲、乙共有土地一宗,面積 2 百坪,應有部分各為二分之一。甲、乙口頭同意將共有土地依東西方 向,平均分割為 1 百坪,甲取得東邊之 1 百坪,乙取得西邊之 1 百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共有物之分割是處分行為,故甲、乙共有土地之協議分割契約,應以書面為之
依甲、乙共有土地之協議分割契約,甲、乙已各取得分得土地之所有權
若甲拒絕履行共有土地之協議分割契約時,乙得訴請其履行
若甲拒絕履行共有土地之協議分割契約時,乙得訴請裁判分割該共有土地
38 甲有下列財產權,試問:何者得單獨成為甲向乙融資時,設定權利抵押權之標的物?
A 地之區分地上權
B 屋之最高限額抵押權
C 地之不動產役權
D 公司之債券
39 甲出賣檜木 A 、 B 2 大塊給乙,每塊價格 1 萬元,並交付之,乙將 2 塊檜木放在住宅門前廣場。乙同 住之表弟工匠丙,一日興起,將 A 檜木雕刻成 C 佛像,價值 3 萬元, B 檜木被住在隔壁之堂兄丁拿 去建新房子,成為新房子的主要柱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得依民法第 767 條規定向丙請求返還 A 檜木
乙得依民法第 767 條規定向丁請求返還 B 檜木
乙為 C 佛像的所有人
乙得依不當得利規定向丁請求償金
頁次:
12 - 6
40 甲為擔保乙的債權,將其房屋設定抵押權與乙,關於乙之抵押權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及於房屋及其坐落之土地
不及於抵押前已加建之獨立閣樓
不及於抵押後附加於房屋而不具獨立性之車庫
及於抵押後加建之獨立車庫
乙丙簽訂買賣契約時,丙係善意
乙丙簽訂租賃契約時,丙係善意
乙於租賃期間屆滿後,將該車現實交付於丙時,丙係善意
丙在任何時點善意,均可取得該車之所有權
42 甲之 A 地與乙之 B 地相鄰, A 地上有地上權人丙及抵押權人丁, B 地上有不動產役權人戊及承租人己。 試問:何人無相鄰關係規定之準用?
丙 丁
43 有關兩願離婚之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應經法院公證
應有 2 人以上證人之簽名
44 有關家庭生活費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自由處分金依規定即為家庭生活費用
家庭生活費用得依夫妻經濟能力定之
戊 己
應以書面為之
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家庭生活費用得由夫妻以契約約定之
家庭生活費用得依夫妻家事勞動定之
45 甲男乙女為夫妻,育有一子丙。甲對丁負有債務 20 萬元,立遺囑遺贈戊 20 萬元。己受酌給遺產 10 萬元。甲死亡時留有遺產 100 萬元,其喪葬費用 40 萬元。則戊可受遺贈之金額為:
0 元
10 萬元
15 萬元
20 萬元
46 甲男乙女為夫妻,育有子女丙、丁 2 人,丙有一子戊。某日丙與甲口角,持刀殺甲未遂而被判刑。乙 死亡時其繼承人為:
甲丙丁 甲丁 甲丁戊
47 民法關於遺產分割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原則上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以消滅遺產之分別共有關係
遺囑禁止遺產分割 20 年者,其禁止效力僅限於 10 年
遺產分割後,各繼承人間互負擔保責任
分割遺產時,應保留胎兒之應繼分,並以其母為代理人,以維護胎兒之權利
無理,因乙亦得繼承
無理,因胎兒仍有繼承權
無理,遺產應由胎兒、乙與丁共同繼承
49 甲誤將乙之秧苗及丙之肥料植、灑在鄰人丁之 A 地上,致長出纍纍之稻穀。試問:該稻穀之所有權 屬於何人?
甲
丁
乙丙共有
甲丁共有
丁戊
50 甲於前妻過世後,父兼母職養育其現年 18 歲之女兒乙。過年時,許多親朋好友贈與乙紅包,甲遂要 求乙將紅包統一交給爸爸保管與使用。但是乙拒絕。有關民法對於此等情形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 錯誤?
依法甲有權管理乙之紅包
依法甲有權使用收益乙之紅包
甲得不經乙同意,拿乙的紅包來清償自己的賭債
甲得不經乙同意,享有這筆紅包存入銀行之利息收入
51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原告甲以被告乙、丙所訂立之買賣契約係基於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所為,應屬無效為由,起訴請求 確認乙、丙間該買賣關係不存在。關於乙、丙係基於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而訂立該買賣契約一事, 應由甲負舉證責任
原告甲以被告乙、丙就甲所有之 A 地無訂立租賃契約為由,起訴請求確認乙、丙間就 A 地之租賃 關係不存在。關於乙、丙就 A 地有訂立租賃契約一事,應由乙、丙負舉證責任
原告甲以被告乙無權占有甲所有之 B 屋為由,起訴請求乙返還 B 屋。關於乙占有 B 屋係無正當權 源一事,應由甲負舉證責任
原告甲以其與被告乙間並無債權債務關係,乙受領甲所交付之 100 萬元係屬不當得利為由,起訴 請求乙返還 100 萬元。關於乙有受領甲交付 100 萬元之事實,應由甲負舉證責任
52 關於請求裁判分割共有物之訴訟,下列選項之敘述,何者全部正確? ① 此訴訟為固有必要共同訴訟 ② 准分割共有物之判決含有形成判決之性質 ③ 訴訟繫屬中,當事人不得成立訴訟上和解 ④ 法院 定共有物之分割方法不受當事人聲明之拘束
①②③
①②④
①③④
②③④
53 A 地之市價為新臺幣(下同) 400 萬元,由甲、乙共有,應有部分各為二分之一。甲起訴請求裁判分 割 A 地,下列何者正確?
本件為任意調解事件
本件應適用簡易訴訟程序
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 400 萬元
乙如不服第二審法院所為甲勝訴之判決,得上訴第三審
54 原告追加之新訴於不備訴之追加要件而遭法院駁回其追加之裁定確定時,下列何者正確?
新訴之訴訟繫屬消滅
原告不得就新訴聲請法院審判
原告得於該裁定確定後法定期間內聲請法院就該追加之訴為審判
原告得於該裁定確定後任何時間聲請法院就該追加之訴為審判
55 甲列乙為被告,聲明求為判決命「乙應給付甲新臺幣 15 萬元」,主張甲因乙之過失而受有損害 15 萬元,並聲請通知丙(下稱本件訴訟)。下列之選項,何者全部正確? ① 甲並未特定本件訴訟之 訴訟標的 ② 甲並未盡主張責任及陳述義務 ③ 甲聲請通知丙,並未表明應證事實 ④ 為發現真實, 受訴法院應迅即傳訊丙作證
①②③
①②④
①③④
②③④
56 下列何選項之敘述,均不屬於固有必要共同訴訟? ① 繼承人之一人請求分割遺產之訴訟 ② 債權人 起訴請求連帶保證人 3 人連帶給付欠款 ③ 分別共有人之一人起訴請求裁判分割共有物 ④ 股東數 人提起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
①②
②③
①④
②④
57 原告甲列乙為被告,聲明求為命乙返還 A 屋之判決,主張先位依租賃物返還請求權(下稱 a 請求權) 請求,備位依所有物返還請求權(下稱 b 請求權)請求。試問下列何者錯誤?
法院審理之結果認 a 請求權及 b 請求權均為有理由時,其判決主文為:「被告應將 A 屋返還予原 告。」
法院審理之結果認 a 請求權為有理由時,其判決主文為:「被告應將 A 屋返還予原告。原告其餘 之訴駁回。」
法院審理之結果認 b 請求權為有理由, a 請求權為無理由時,其判決應命被告將 A 屋返還予原告, 並於判決理由中就無理由部分為說明
法院審理之結果認 a 請求權及 b 請求權均為無理由時,其判決主文為:「原告之訴駁回。」
58 原告甲列乙為被告,向管轄法院起訴,其事實主張: A 地為甲所有,乙未經甲之同意,擅自於 A 地 上興建 B 屋,並偽造相關文件辦畢房屋保存登記,為此,依民法第 767 條規定,聲明求為判決命乙 將 B 屋拆除,並將 A 地返還予甲。試問下列何者正確?
甲於本件訴訟繫屬後,得聲請法院發給已起訴之證明,再持向該管地政機關為訴訟繫屬登記,此 項登記之效力相當於假處分效力,故乙不得於訴訟繫屬中將B屋移轉予第三人
如受訴法院於審理程序中經調查得知乙於訴訟繫屬後已將 B 屋贈與予丙,並辦畢所有權移轉登記, 則乙既已非 B 屋之所有人,甲之本件請求即為給付不能,受訴法院應判決駁回甲之請求
如乙於訴訟繫屬後將 B 屋出售予丁,並辦畢所有權移轉登記,乙仍得繼續遂行本件訴訟,且本案 判決效力及於丁
承前項,如受訴法院為甲勝訴之判決,則丁必可提起第三人撤銷訴訟請求救濟
所謂訴之追加,係指原告於起訴後提起新訴,以合併於原有之訴而言
訴是否變更,係以當事人、訴訟標的或訴之聲明等三者之一,於訴訟進行中有無變更為斷
原告依租賃物返還請求權起訴,請求被告交還房屋,嗣後又主張依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請求交還房 屋,法院不得就該所有物返還請求權為審判
如法院認為訴之變更合法,應就變更後之訴為判決
依本條提起之訴,得合併辯論、合併裁判
本訴訟因撤回而繫屬消滅者,依本條提起之訴亦視同撤回
依本條提起之訴應以本訴訟兩造之當事人作為共同被告
丙法院無管轄權, X7 、 X8 不得向丙法院提起
X7 、 X8 未於規定期日屆至前,向甲法院為併案請求,已喪失訴權
X7 、 X8 之請求權與 X1 …… X6 之請求權為各自獨立,所以得向丙法院起訴
丙法院必須將 X7 、 X8 之訴移送甲法院管轄
3
62 原告甲列乙為被告,請求乙返還某日之借款新臺幣(下同) 150 萬元(下稱系爭借款)。乙否認有在
該日向甲借用系爭借款之事實。甲乃提出以乙之名義寄送予甲之信函一紙(下稱系爭信函),內載:
「本人近來因資金周轉發生問題,之前向台端(甲)借用之 150 萬元無法如期返還,請求寬限 1 個 月。」試問下列何者正確?
如乙就其曾寄送系爭信函予甲一事不爭執,應就系爭借款之事實發生訴訟上自認之效力
如乙不能證明未寄送系爭信函予甲一事,則可認定乙有向甲借款一事
如乙就其曾寄送系爭信函予甲一事不爭執,則足可據此逕認定乙有向甲借用系爭借款一事
如乙就其曾寄送系爭信函予甲一事不爭執,並抗辯已清償系爭借款,則可認定乙有向甲借用系爭 借款一事
63 下列關於「第二審上訴」之敘述,何者錯誤?
提起上訴,應於第一審判決送達後 20 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對於簡易訴訟事件之第一審判決,得上訴於管轄之地方法院
上訴有不合法情形,若已經原第一審法院定期間命其補正而未補正,第二審法院得不命補正,逕 以裁定駁回上訴
提起上訴應以上訴狀表明對第一審判決不服之程度及應如何廢棄或變更之聲明,並表明上訴理由。 若上訴狀未具上訴理由者,原第一審法院應定期間命其補正,逾期未補正者,該第一審法院應以 裁定駁回上訴
64 原告甲列乙為被告,聲明求為判決命乙給付甲新臺幣(下同) 60 萬元,主張:乙於某日簽發同額支 票一紙,以資清償積欠甲之貨款,經於票載發票日提示未獲付款,爰依票款請求權為請求等語。關 於本件訴訟,下列選項中之敘述何者均為正確? ① 當事人得合意適用小額訴訟程序 ② 法院得依職 權以裁定改用通常訴訟程序 ③ 法院應對甲闡明是否主張貨款請求權為請求 ④ 甲得於上訴程序追 加依貨款請求權為請求 ⑤ 如第一審法院准許甲追加依貨款請求權為請求,得依當事人之合意繼續 適用原程序
①③
②④
③④
③⑤
65 甲 1 起訴請求乙應返還 A 地予甲 1 、甲 2 、甲 3 ,其主張之事實及理由略為: A 地係甲 1 、甲 2 、甲 3 繼承而來,遭乙無權占有使用中,乙應返還 A 地予共有人全體云云。下列何者正確?
甲 1 不得自行起訴,應由甲 1 、甲 2 、甲 3 為共同原告,否則當事人適格即有欠缺
甲 2 得另行起訴,請求乙返還土地予共有人全體
於訴訟繫屬中,法院得依職權將訴訟事件及進行程度以書面通知甲 2 、甲 甲 1 如受敗訴判決確定,甲 2 因非當事人,不受該判決既判力所及
破產管理人甲對於破產財團之財產所為訴訟之確定判決,對於破產人乙
法院命被告丙應將 A 車返還原告丁之確定判決,對於在訴訟繫屬前向被告丙承租 A 車使用之戊 參加人甲經兩造同意代其所輔助之被告乙承當訴訟,法院就此訴訟所為確定判決,對於脫離訴訟 之乙
原告丙基於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訴請被告丁返還 B 車,法院判決丁敗訴之確定判決,對於在訴訟 繫屬後向被告丁買受而占有 B 車之戊
12 - 10
①②③④
①②④⑤
①②③④⑤
②③④⑤
68 甲對乙訴請給付買賣價金新臺幣 300 萬元,並向法院聲明願供擔保為假執行宣告。第一審法院判決 原告甲勝訴,並宣告甲以 100 萬元為被告乙供擔保後得為假執行,並准被告乙以 300 萬元為原告預 供擔保後,免為假執行。乙對此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請問:若甲於第二審程序中,就該價金債權 向法院聲請對乙為假扣押裁定,法院應否准許?
應准許為假扣押,因為甲有保全價金債權之必要
應准許為假扣押,但以甲能釋明乙有脫產之虞為限
不應准許為假扣押,因為甲已取得執行名義,無聲請假扣押之必要
不應准許為假扣押,除非乙已提供擔保而免為假執行
69 下列關於保全強制執行之假處分(請求標的物之假處分)之敘述,何者正確?
甲起訴請求乙給付貨款,獲勝訴判決確定後,發現乙準備將其所有不動產移轉與丙,甲得聲請假 處分,禁止乙將不動產所有權移轉與丙
甲起訴請求乙給付貨款,第一審為甲勝訴判決,並准甲對乙財產假執行,甲聲請執行法院強制執 行乙之財產,乙恐其財產遭拍賣,得聲請假處分,禁止甲對其財產為假執行
甲主張其雇主乙所為終止勞動契約意思表示無效,起訴請求確認兩造間僱傭關係存在,恐乙拒絕 給付工資,得聲請保全強制執行假處分,命乙按月給付工資
甲依買賣關係起訴請求乙交付某房屋,因見乙擬僱工將買賣標的物之房屋拆除,得聲請假處分, 禁止乙拆除房屋
70 X 起訴請求 Y 給付買賣價金 500 萬元,第一審法院判決 X 就 300 萬元之請求給付有理由,其餘之訴 駁回。針對此判決, Y 就命其給付 200 萬元之部分提起上訴, X 於上訴期間內則未聲明上訴。第二 審法院經實體審理後,判決 Y 上訴有理由;對此第二審判決,經 X 提起第三審上訴後,最高法院將 第二審判決廢棄發回。試問:在第二審之更審程序中, Y 得否將其上訴聲明由 200 萬元擴張為 300 萬元?
可以,因為法律並未規定 Y 於廢棄發回的更審程序中不得擴張上訴聲明
可以,如果 X 並未聲明異議
不可以,因為第一審判決就 Y 敗訴而未由 Y 聲明上訴的 100 萬元部分,在 Y 收受第一審判決送達 後之 20 日不變期間經過後,即已確定
不可以,因為 Y 在原來第二審上訴程序中未擴張其上訴聲明,第一審判決就 Y 敗訴而未由 Y 聲明 上訴的 100 萬元部分,因而歸於確定
71 原告甲列乙為被告,向該管法院起訴,其事實主張略以:乙未經甲之同意,擅自於甲所有之 A 地上 興建違章建築 B 屋,爰依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及妨害排除請求權,請求乙將 B 屋拆除後,將 A 地返還 予甲云云。乙於訴訟中抗辯 B 屋非其所興建,嗣甲、乙達成協議:就甲主張 B 屋係乙所有一事,乙 於本件訴訟中不再爭執(下稱系爭協議)。試問下列何者正確?
B 屋之所有權歸屬,係屬甲於本件請求有無理由之前提法律關係,不容許當事人成立協議,故系 爭協議不生效力
系爭協議必須於公開法庭為之,始生訴訟法上之效力
受訴法院應將系爭協議內容採為本案判決之基礎
系爭協議成立後,乙仍得提出證據證明B屋事實上係由丙所建造,而否認B屋係乙所有
72 為達成民事訴訟審理集中化之目的,下列何者正確?
受訴法院於受理民事事件後,均應一律先踐行書狀先行程序,由兩造充分交換準備書狀後,法院 才可定期開庭審理
法院得斟酌事件之性質及案情難易程度,先定期開庭審理,再由兩造進行書狀交換程序
為維持法院之客觀、中立,受訴法院不應介入當事人之爭點整理程序
受訴法院為明瞭案情,應先調查證據,再由兩造當事人就調查證據結果整理爭點
73 甲欲起訴向乙請求清償買賣價金新臺幣(以下同) 100 萬元,其起訴狀應如何記載,始合乎起訴時應 就訴訟標的予以特定之要求?
甲僅表明因乙積欠貨款未清償而起訴
甲僅表明其係根據民法關於買賣之規定起訴,但未陳述原因事實
甲僅表明兩造於 2009 年 3 月 15 日成立買賣契約,甲將 A 車出賣給乙,約定價金 120 萬元,乙僅
給付 20 萬元後,其餘款項均未給付,故依價金給付請求權起訴云云,但未引用任何法條
甲僅表明其係基於價金給付請求權起訴
訴訟之裁判已終局確定,未曾參加本訴訟者,仍得輔助一造提起再審之訴
須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人始能為訴訟參加,僅具經濟上利害關係者,不得為之
當事人對於第三人之參加,得聲請法院駁回
參加人不得為被參加人提起反訴
75 甲起訴主張乙在某年月日辱罵甲,造成甲精神痛苦,爰起訴請求乙給付新臺幣 1 元整之損害賠償。 對於此訴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應繳納裁判費新臺幣 5 百元
此程序因與法院訴訟成本支出不成比例,法院應以其欠缺權利保護必要,判決駁回此一訴訟 在此程序中,若法院判決乙敗訴,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此一程序涉及精神損害,應適用簡易程序
12 - 12
76 原告起訴請求被告應給付新臺幣(以下同) 80 萬元,並陳述下列之事實及理由,請判斷何者為適用 簡易訴訟之事件?
被告自 2009 年 3 月 1 日起即積欠承租原告所有 A 屋之租金,每個月 8 萬元,累計至租約終止之日 止,合計為 80 萬元,為此請求被告給付租金 80 萬元
被告於 2009 年 3 月 1 日為原告手術割除盲腸,但於手術後卻因過失未將止血紗布取出而留置於原 告腹中,造成原告感染發炎,又再次進行手術,為此請求被告給付原告醫療費用及慰撫金合計共 80 萬元
被告於 2009 年 3 月 1 日向原告購買 A 車一輛,價金約定 100 萬元,尚有餘款 80 萬元未給付,為 此請求原告給付買賣價金 80 萬元
被告於 2009 年 3 月 1 日向原告借款 80 萬元,經多次催告,均拒不返還,為此請求被告返還借款 80 萬元
77 非法人團體之 A 校友會,將其所有之土地及建物登記於當時會長甲之名下。嗣因甲辭任,會長一職 經校友會選任乙擔任。由於甲遲不將上列土地及建物移交登記於乙的名下,如乙擬對甲起訴,應以 下列何人為原告?
乙
A 校友會員全體
A 校友會(法定代理人乙)
A 校友會全體選定當事人乙
①②③
①②⑤
②③④
法院對於訴訟有管轄權,亦得依職權移送較適當之他法院
准許移送訴訟之裁定,得聲明不服
原告與被告均得聲請移送管轄
80 原受僱於 Y 建設公司擔任秘書工作之 X ,對 Y 公司起訴請求給付資遣費,同時為保全債權,並對 Y 公司聲請為假扣押;此外, X 因無資力聲請訴訟救助經法院裁定准許。試問下列關於此假扣押聲請 之敘述,何者錯誤?
法院就此假扣押裁定所命供擔保之金額多寡,得依法酌定之
法院就此假扣押裁定所命供擔保之金額,由於甲已取得訴訟救助之裁定,得免予繳納
即使 X 已釋明假扣押之請求及原因,法院仍得於假扣押裁定中命 X 供擔保
若法院准為假扣押,無論 Y 是否聲請,法院應在假扣押裁定中記載 Y 公司得供擔保或將請求之金 額提存而免為假扣押
①③④
10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 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暨第二次社會工作師考試試題
類 科:律師(第一試)
科 目:綜合法學
: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分
※注意:
座號:
本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的答案,複選作答者,該題不予計分。
本科目共 75 題,每題 2 分,須用 2B 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1 甲駕車於省公路上,遭騎乘巡邏警用機車之警員 A 攔下, A 以闖紅燈為由正擬開單告發甲違規;甲 為免受罰,當場取出 5 佰元現鈔塞入 A 上衣口袋,期望因此避開罰單。 A 以金額過少為由,開口索 取 1 仟元,但遭甲拒絕。 A 因已收有 5 佰元之故,遂僅開立事由為「未帶駕照」而罰鍰較輕之違規 單交甲簽收。甲於簽收後,憤怒不已,當場撕毀該交通違規單。有關本案中甲之所為,下列敘述, 何者正確?
甲對於公務員 A 關於其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現金 5 佰元之賄賂,成立刑法第 122 條第 3 項之行 賄罪
甲於公務員執行職務時,施以撕毀交通違規單之強暴行為,成立刑法第 135 條第 1 項之事中妨害 公務罪
甲損壞公務員職務上委託第三人掌管之文書而致令不堪用,成立刑法第 138 條妨害公務掌管之文 物罪
甲毀壞他人文書,足生損害於國庫收入,應論以刑法第 352 條毀損文書罪之刑責
2 承上題,就警員 A 之刑責,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甲將 5 佰元現鈔塞入 A 上衣口袋之際, A 尚無收受賄賂之意;對此階段之行為, A 之行為並不構 成違背職務收賄罪
A 開口索取 1 仟元,但遭甲拒絕,其要求賄賂之目的並未達成,為刑法所不罰之賄賂未遂行為, 不成立犯罪
A 開口索取 1 仟元,雖遭甲拒絕而未達期約,惟生收受 5 佰元賄賂之犯意並據為己有,其先行之 要求行為,應為收受行為所吸收,成立收受賄賂罪
A 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 5 佰元賄賂,並因而為違背職務之行為,因刑法第 122 條第 2 項為第 1 項之加重規定,應逕按因受賄而違背職務罪處斷
3 下列事由,何者應減輕或免除其刑?
14 歲以上未滿 18 歲人之行為
中止未遂
防衛過當之行為
純正身分犯,其無身分或特定關係人之行為
4 甲在公寓頂樓搭建違章建築,經他人檢舉,被列為優先拆除對象。甲獲悉 3 日後主管機關將進行拆 除工作,為了阻撓拆除,竟在拆除前一日將頂樓的大門鎖死,並在大門前貼上抗議文字「非經同意 過此大門必遭天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刑法第 135 條第 2 項事前妨害公務罪,必須具備使公務員執行或不執行一定職務,或使公務員辭 職之不法意圖,由於是處罰行為人之事前妨害公務的主觀心態,解釋上只要證明行為人有不法意 圖即可,不需要其他構成要件故意,即可成立
甲所貼抗議文字,主要是為了妨害拆除公務之執行,可解釋為一種脅迫行為,成立刑法第 135 條 第 1 項妨害公務員執行職務罪
甲鎖死頂樓大門的行為,雖然有妨害拆除公務的意圖,但因為行為當時沒有對相關公務員進行強 暴或脅迫,甲不成立刑法第 135 條第 2 項事前妨害公務罪
為了限制刑罰的不當擴張,實務認為刑法第 135 條第 2 項事前妨害公務罪,在案例事實中必須有 所希冀之意圖真正實現始成立
12 - 2
5 甲以不明藥物使 A 飲用,趁 A 陷於神智恍惚、毫無意識不能抗拒時,令 A 交付財物新臺幣 10 萬元。 甲應負何刑責?
侵占罪
詐欺取財罪
6 有關賭博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公共場所賭博財物,構成賭博罪
邀約親人在家聚集賭博,構成賭博罪
竊盜罪
強盜罪
單純提供賭博場地,不構成賭博罪
經政府允准發行彩票,不構成賭博罪
7 甲騎乘腳踏車行經 A 所有之木瓜園附近,見四下無人,遂進入園內竊取木瓜,為 A 發現,甲即出手 毆 A 成傷。 A 倒地不起,甲帶著木瓜逃離木瓜園。甲應成立何罪?
準強盜罪
加重強盜罪
竊盜罪
加重竊盜罪
8 刑法第 185 條之 3 第 1 項規定「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 通工具而駕駛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20 萬元以下罰金。」以下關於本罪之敘述 ,何者錯誤?
本罪為危險犯
國際航線之客機屬於本罪之動力交通工具
「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為本罪之結果 本罪有致死傷之加重結果規定
9 甲借錢給 A ,撰寫借據一式兩份,上面載明 A 向甲借錢 50 萬元等文字,兩人各自保留一份。後來, 甲聽說 A 遺失該借據,因此取出自己所保有的借據,將其上數額從 50 萬元更改為 500 萬元。甲改寫 數額之行為,在刑法上應論以何罪?
刑法第 210 條之偽造私文書罪
刑法第 210 條之變造私文書罪
刑法第 216 條之行使私文書罪
刑法第 215 條之業務上登載不實罪
10 甲招集每會 1 萬元之互助會,尚有 A 、 B 、 C 3 人為活會,甲因急需現款週轉,未經會員 A 之同意而 在標單上寫標息 3 千元並簽 A 之姓名,參與投標而稱 A 得標,隨後即向 A 以外所有會員收取會款花 用。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應成立偽造私文書罪與詐欺罪,數罪併罰
甲應成立偽造私文書罪與背信罪,依想像競合論罪
甲應成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與詐欺罪,依想像競合論罪
甲應成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與背信罪,依想像競合論罪
11 甲為某農會總幹事負責處理貸、放款業務。 A 以 5300 萬元購得土地,透過他人與甲接洽,甲於 A 取得 土地所有權狀前,未經該農會理事會之審核同意,且明知 A 無力償還,仍逕行核准貸款 1 億 800 萬元。 A 於取得貸款後,僅繳交貸款利息 1 年即停止,經該農會向法院聲請拍賣 A 供擔保之土地,因無人 應買而撤回該項執行,嗣後亦無法全數獲得清償。甲成立何罪?
詐欺罪
背信罪
公務侵占罪
業務侵占罪
12 甲在大型賣場內,趁人不注意之機會,將已裝箱封妥每箱標價新臺幣(下同) 500 元之盒裝義美餅乾 全部自箱內取出置於一旁,換裝高達 5 千元價值之洋菸後,仍將裝箱外表封妥回復原狀,搬至賣場 出口收銀處結帳。收銀人員見裝箱封口完好無缺,不知其中有異,仍依裝箱標價結帳而向甲收取 500 元後,將該箱物品交付甲取走,依實務見解,甲所犯何罪?
刑法第 320 條普通竊盜罪
刑法第 339 條第 1 項詐欺取財罪
刑法第 321 條加重竊盜罪
刑法第 339 條第 2 項詐欺得利罪
13 A 、 B 、 C 3 人之住宅相連而居,某日,甲因與 A 發生口角,乃放火燒燬 A 的房屋,熊熊大火延燒及 B 、 C 的住宅,甲對此皆有預見,且心想就算延燒 B 、 C 之住宅也無所謂。甲所成立之放火罪,下列 敘述,何者正確?
想像競合犯
數罪併罰
法條競合
單純一罪
14 以下何種情形,不涉及妨害性自主之犯罪?
以刀械逼迫對方放棄抵抗而為猥褻之行為者
趁被害人服用安眠藥熟睡後而為性交者
得到 15 歲之相對人同意而為猥褻之行為者
成年男女彼此同意以綑綁對方身體之方式而為性交者
任何一方可主張正當防衛
任何一方可主張緊急避難
雙方皆不可主張正當防衛
雙方皆得主張正當事由而免責
刑法第 321 條第 1 項加重竊盜罪與第 304 條第 1 項強制罪,數罪併罰
刑法第 328 條第 1 項普通強盜罪
刑法第 329 條準強盜罪
刑法第 330 條第 1 項加重強盜罪
甲成立變造公文書罪
甲成立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甲成立行使偽造文書罪
甲成立圖利罪
刑法第 320 條普通竊盜罪的共同正犯
刑法第 339 條詐欺取財罪的共同正犯
刑法第 342 條背信罪的共同正犯
甲乙成立頂替人犯罪之共同正犯
甲乙成立圖利罪之共同正犯
乙成立頂替人犯罪
乙成立隱避人犯罪
甲乙兩人之行為均成立擄人勒贖既遂
甲之行為成立擄人勒贖未遂,乙之行為成立擄人勒贖既遂
由於乙取得贖款後,尚在警方有效監控下,只能成立擄人勒贖未遂
甲之行為成立擄人勒贖之中止未遂,乙之行為成立擄人勒贖之普通(障礙)未遂
普通侵占罪
侵占對於公益上所持有之物罪
侵占對於公務上所持有之物罪
業務侵占罪
代號:
1901
頁次:
12 - 4
甲以一狀誣告 3 人犯貪污罪,成立 3 個誣告罪,為數罪併罰
甲以一狀誣告 3 人犯貪污罪,為誣告罪之連續犯
甲以一狀誣告 3 人犯貪污罪,為一行為觸犯 3 個誣告罪,成立想像競合
甲以一狀誣告 3 人犯貪污罪,僅成立一個誣告罪
23 甲男發現在公園玩耍之 15 歲智能不足之 A 女,心懷不軌,預先在飲料內摻入安眠藥,交給 A 女飲 用, A 女不疑有詐,一飲而盡,未久即陷入昏昏沈沈的狀態。甲見狀趕緊將 A 女攙扶到公園的廁所 內,對 A 女性侵得逞。對甲之所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應論以強制性交罪
應論以乘機性交罪
應論以與 14 歲以上未滿 16 歲之男女性交罪
應論以加重強制性交罪
24 甲以駕駛聯結車為業,某日清晨從公司發車準備前往載運貨櫃,於倒車時,因疏於注意,車尾撞到 正騎著腳踏車要去上學的國中生 A , A 跌倒在地,手腳擦傷,但甲卻完全不知情,依舊往前繼續行 駛。問甲應如何論罪?
刑法第 284 條第 2 項業務過失傷害罪
刑法第 185 條之 4 肇事逃逸罪
刑法第 284 條第 2 項業務過失傷害罪與刑法第 185 條之 4 肇事逃逸罪,兩罪數罪併罰
刑法第 284 條第 2 項業務過失傷害罪與刑法第 185 條之 4 肇事逃逸罪,一行為觸犯數罪名,從一 重處斷
25 甲借 A 1 萬元,卻忘了叫 A 簽寫借據。甲心想金額不是很高,也不好意思叫 A 簽寫,但又怕 A 忘記, 所以甲即自行以 A 之名義製作一份借據。依實務見解,甲自行以 A 名義製作借據之行為,應如何論 罪?
無罪
偽造署押罪
偽造私文書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26 甲於裁判確定前犯 ABCD 4 罪,其中 A 罪部分,法院諭知有期徒刑 2 年、併科罰金新臺幣 5 萬元、 犯罪所用之物沒收; B 罪部分,法院諭知有期徒刑 3 年、併科罰金新臺幣 10 萬元、褫奪公權 3 年; C 罪部分,法院諭知拘役 40 日、犯罪所生之物沒收; D 罪部分,法院諭知有期徒刑 2 年、褫奪公權 1 年。關於數罪併罰之定執行刑,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法院對於宣告多數有期徒刑部分,依限制加重原則,定執行刑為 6 年 6 月
法院對於宣告多數褫奪公權,依吸收原則,定執行刑為 3 年
法院對於宣告多數罰金,依限制加重原則,定執行刑為新臺幣 13 萬元
法院對於各罪宣告刑中多數有期徒刑、罰金、褫奪公權分別定執行刑後,再與兩個沒收及 40 日拘 役,併執行之
27 甲因病住院醫療,夜間,於病床上抽菸,由於極度疲累,菸蒂忘了熄滅而忽忽入睡,致引起火災燒 燬醫院,並燒死住院病人 A ,住院病人 B 亦因被焚傷致成植物人。有關甲之刑責,下列敘述,何者 錯誤?
甲之行為,燒燬醫院成立刑法第 173 條第 2 項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
甲之行為,燒死 A ,成立刑法第 276 條第 1 項過失致死罪
甲之行為,焚傷 B 致成植物人,成立刑法第 277 條第 2 項之傷害致重傷罪之加重結果犯
甲因抽菸未熄菸蒂,所觸犯諸罪,全部起因於同一行為,應依刑法第 55 條想像競合犯論處
由於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本件法院於 96 年審理終局確定,應依 95 年 7 月 1 日刑法修正 施行後之規定,執行強制治療
95 年 7 月 1 日刑法修正施行前,性罪犯強制治療之執行期間最多為 3 年,並得折抵刑期;刑法修 正施行後,執行期間則不設限制
95 年 7 月 1 日刑法修正施行前,性罪犯刑罰之執行可依一般假釋要件辦理;刑法修正施行後,則 增設不得假釋之情形
95 年 7 月 1 日刑法修正施行前,性罪犯強制治療採刑前執行;刑法修正施行後,則改採刑後執行 29 甲住 10 層樓公寓的 5 樓,為圖私利,將其所住大廈逃生通道堵成私人儲藏室,致某日火災時,鄰居 A 、 B 二人因逃生無門,嗆傷倒地,幸而及時送醫急救而無大礙。有關甲之刑責,下列敘述,何者正 確?
甲僅成立一個侵占罪
甲僅成立一個阻塞逃生通道罪
甲僅成立二個過失傷害罪
甲成立一個阻塞逃生通道罪及二個過失傷害罪之想像競合犯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因己意中止犯罪者
正當防衛行為過當者
緊急避難行為過當者
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竊盜罪者
31 甲唆使乙至 A 宅行竊,當乙侵入 A 宅搜索財物時,適遇 A 返家,乙遂以武力制伏 A 加以綑綁後繼 續搜索財物得逞,嗣將 A 鬆綁後離去。對於甲乙兩人之論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之行為成立強盜罪,甲之行為成立強盜罪之教唆犯
乙之行為成立強盜罪,甲仍論以竊盜罪之教唆犯
乙之行為成立竊盜未遂罪及強盜罪,兩罪併罰,甲則成立該二罪之教唆犯
由於乙有將 A 鬆綁,回復其自由,故得成立強盜罪之中止犯,但中止犯之規定不適用於甲
32 甲開車時因行動電話突然響起,一時慌亂,從口袋裡取出電話,準備接聽之際,一個不留神,撞到 A 停放在路邊的車輛,導致 A 車嚴重損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應承擔刑事責任。因甲有造成他人車輛毀損之結果
甲應承擔刑事責任。因甲有傷及他人身體之危險
甲應承擔刑事責任。因甲有過失造成他人財物損壞之行為
甲不應承擔刑事責任。因甲之行為並無故意,且毀損器物罪僅處罰故意之行為
33 甲男係有配偶之人,未婚之乙女亦明知甲男為有配偶之人。某日,甲與乙共同駕車出遊,至某一郊 區,乙在車上為甲口交。依實務見解,對甲、乙之所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成立通姦罪,乙無罪
甲、乙皆成立通姦罪
甲、乙皆無罪
甲成立通姦罪,乙成立和誘罪
刑法第 195 條偽造通用貨幣罪
刑法第 206 條偽造度量衡罪
刑法第 201 條偽造有價證券罪
刑法第 210 條偽造私文書罪
代號:
1901
頁次:
12 - 6
35 行為後如遇有法律變更,有關刑法之適用原則,下列那一項敘述是正確的?
依實務之見解,法律變更只包含刑罰法律的變更,不包含其他法律及空白刑法補充條款之行政命 令的變更
如行為時之法定刑較重但須告訴乃論,行為後之法定刑較輕但卻非告訴乃論之罪,則有關法定刑 之部分應適用行為後之法律,有關告訴乃論之部分則應適用行為時之法律
法律變更只包括犯罪成立要件之變更,不包括法律效果之變更
法律變更只包括法律效果之變更,不包括犯罪成立要件之變更
36 甲於公開場所毆打乙,致乙受輕傷,因甲拒不和解,乙於案發 1 個月後,向法院提起傷害罪自訴,
一審法院判甲有罪,宣告有期徒刑 2 月,乙認為已足夠,但乙妻丙認為量刑太輕,遂以自己名義具 狀向二審法院提出上訴。有關丙之上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上訴合法,丙為合法上訴權人,量刑過輕亦為上訴理由
上訴不合法,丙雖為合法上訴權人,但量刑過輕並非合法上訴理由
上訴不合法,丙雖為合法上訴權人,但量刑過輕非屬為自訴人利益上訴
上訴不合法,丙非合法上訴權人
37 高等法院判決被告甲強盜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甲不服提起上訴,經最高法院以上訴無理由而判決 駁回上訴,並執行完畢。檢察官擬為受判決人之利益聲請再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檢察官應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
法院受理後經書面審理即行判決
法院受理後應行準備程序整理爭點
法院應以被告已死亡而諭知不受理
38 甲乙夫妻二人感情不睦,妻乙與丙男通姦為甲報警當場查獲,甲怒火中燒,同時同地一棒打傷乙、 丙二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先自訴甲犯傷害罪後,丙不得告訴甲犯傷害罪
乙先自訴甲犯傷害罪後,丙不得自訴甲犯傷害罪
甲不得自訴乙犯通姦罪,且不得自訴丙犯相姦罪
甲先告訴乙犯通姦罪後,得再自訴丙犯相姦罪
39 某日發生一件殺警奪槍案,警方旋即逮捕一名智能障礙的男子甲。警方告知甲得保持緘默、得選任 辯護人,但甲聽的不是很懂,只是一直吵著要找媽媽。警方後來將甲移送至檢察官。試問以下敘述, 何者錯誤?
甲若因智能障礙無法為完全陳述時,而又未經選任辯護人,檢察官應為甲指定辯護人
指定辯護人乃審判中審判長的權限,故只能在檢察官起訴甲後,若甲因智能障礙無法完全陳述而 又不知要選任辯護人,再由審判長為甲指定辯護人
甲若因智能障礙無法完全陳述時,警方及檢察官應通知甲的法定代理人,由甲的法定代理人為甲 選任辯護人
甲的法定代理人在偵查中為甲所選任的辯護人必須是律師充之
40 司法警察官甲,某日下班回家時因兒子感冒,遂帶兒子至附近診所看病,適逢通緝犯乙亦帶家人至 該診所診療,甲立即將乙逮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甲得逕行搜索乙宅
甲得逕行搜索乙所攜帶之物件
甲得逕行搜索乙之身體
甲得逕行搜索乙立即可觸及之處所
41 法院於審判中訊問被告甲後,認其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且有羈押之必要,裁定羈押。下列 敘述,何者正確?
於偵查中及審判中,檢察官皆得為甲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甲、辯護人及得為甲輔佐之人得隨時具保,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
於羈押原因消滅,或已無羈押之必要,皆屬得聲請停止羈押之情形
法院命甲具保停止羈押後,甲逃匿,但之後良心不安,又繼續於審判期日出現。由於甲曾逃避, 故法院得裁定沒入保證金
42 甲犯最重本刑為 7 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第一審受命法官行準備程序時,被告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 陳述,法院告知行簡式審判程序之旨,被告無異議後,裁定行簡式審判程序,並以共同被告乙在偵 查中之自白為補強證據,諭知被告有罪判決。關於本案證據法則之適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行簡式審判程序之案件,法院得依被告之自白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不需補強證據
行簡式審判程序案件,得不適用傳聞法則與交互詰問規定
行簡式審判程序之案件,共同被告自白之偵查筆錄,仍應於審判期日向被告宣讀或告以要旨,始 得作為判斷之依據
簡式審判程序與簡易程序相同,法院不必行合議審判,並得不經言詞辯論而為判決
43 警方於臺北合法逮捕甲,欲解送至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解送途中經臺中,甲突然休克昏迷,經送 至臺中某醫院救治 6 小時後,甲清醒無礙,再經警送至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下列有關檢察官聲請 羈押被告之法定 24 小時期間之敘述,何者正確?
只有「解送時間」不計入 24 小時
只有「休克昏迷送醫」時間不計入 24 小時
「解送時間」與「休克昏迷送醫」時間應累計不計入 24 小時
「解送時間」與「休克昏迷送醫」時間加總後扣除重疊部分之時間,不計入 24 小時
44 甲車禍受傷,因傷勢不重,與肇事者乙簽下和解契約,乙同意支付甲新臺幣 1 萬元,甲也表示不會 提起任何訴訟。甲妻丙為甲抱屈,認為賠償金太少了,堅持甲應提起告訴。為此甲與丙大吵一架後 辦理離婚登記,但丙仍對乙提起告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既然已經與乙和解,甲應該撤回告訴
丙的告訴不合法,檢察官應為不起訴處分
本案發生合法告訴的效力,檢察官應依法偵查終結
依刑事訴訟法第 233 條第 1 項,丙可以獨立提起告訴
45 妻甲夫乙素不睦,甲懷疑乙有外遇,長期跟蹤乙,果然發現乙與丙同進出賓館,並錄得乙丙之曖昧
對話,甲乃對乙丙提出通姦罪之自訴,法院對此二自訴案之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對乙自訴不合法,法院應為不受理判決,甲對丙自訴合法,法院應為實體判決 甲對乙自訴合法,法院應為實體判決,甲對丙自訴不合法,法院應為不受理判決 甲對乙丙之自訴皆合法,法院應為實體審理
甲對乙丙之自訴不合法,法院應以對兩案皆為不受理判決
46 警察於夜間逮捕某起放火罪之犯罪嫌疑人甲後,將其解送至警察局。於警察局中,警察問甲:「那 幾間房子是不是你燒的?」甲因而坦承犯有放火的相關罪行。關於甲之陳述有無證據能力,下列敘 述,何者正確?
甲之陳述無證據能力,因為夜間詢問屬於疲勞詢問,已屬以違反甲意願之方式違法取得自白
警察之詢問雖係於夜間進行,但不當然構成疲勞訊問。甲之陳述是否有證據能力,需視警察詢問
時是否有使用強暴或脅迫等不正方法,以及甲之陳述是否與事實相符而定,未能一概而論
甲之陳述有無證據能力,應同時考量公共利益之維護及人權之保障後而為決定
若甲之陳述出於任意,且警察詢問係出於善意時,則具有證據能力
甲毋庸自行迴避
乙不得聲請甲迴避
甲曾執行檢察官之職務,應自行迴避
12 - 8
48 高等法院判決被告甲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 2 年,甲不服提起上訴,經最高法院以上訴不合法而判 決駁回上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被告得以發現確實之新證據,足認其應受無罪之判決而聲請再審
檢察官得以發現確實之新證據,足認被告應受無罪之判決而聲請再審
檢察官得以發現確實之新證據,足認被告有應受重刑判決之犯罪事實而聲請再審
自訴人得以發現確實之新證據,足認被告有應受重刑判決之犯罪事實而聲請再審
49 於被告甲的竊盜案件審判期日中,檢察官擬提出甲之自白作為證據,以證明相關犯罪事實。關於該 自白的調查次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原則上,法院必須在調查其他證據後,方可調查甲之自白。此規範目的係為了避免法院過早接觸 自白,不當影響其心證
原則上,法院必須在調查其他證據之前,先調查甲自白之內容。此係為使法院能夠藉由瞭解被告 自白的內容,更妥適完整地掌握案件事實,形成心證,以作成正確的判決
關於甲自白的調查順序,應由審判長依其固有的訴訟指揮權定之。法院固然可以於調查其他證據 後,再調查甲之自白,於調查其他證據前先調查甲之自白,亦無不可
甲自白的調查順序,應由法院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傳喚被告甲或其代理人,並通知檢察官、辯 護人、輔佐人到庭,行準備程序後,決定之
50 某甲在臺北及桃園等地意圖營利開設職業賭場,被臺北市警察局查獲。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以違 反刑法第 268 條圖利供給賭場罪嫌,向臺北地方法院提起公訴。案件繫屬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中,桃園 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復以同一案件向桃園地方法院提起公訴。桃園地方法院於 99 年 4 月 30 日 諭知被告甲有罪科刑判決,因檢察官及被告均未提起上訴,該項判決於同年 6 月 30 日確定。之後, 臺北地方法院就同一案件審理結果,於同年 7 月 1 日諭知有罪科刑判決,檢察官及被告亦均未提起 上訴而告確定。對於同一案件之前後兩個確定判決,應如何予以糾正?
依非常上訴撤銷臺北地方法院確定判決,改依刑事訴訟法第 302 條第 1 款規定諭知免訴判決 依非常上訴撤銷臺北地方法院確定判決,改依刑事訴訟法第 303 條第 7 款規定諭知不受理判決 依非常上訴撤銷桃園地方法院確定判決,改依刑事訴訟法第 302 條第 1 款規定諭知免訴判決
依非常上訴撤銷桃園地方法院確定判決,改依刑事訴訟法第 303 條第 7 款規定諭知不受理判決
51 甲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在偵查中,檢察官選任乙擔任鑑定人,在偵查庭開庭前一天,檢察官才對 乙送達傳票,其記載乙是本案的鑑定人、乙的姓名、性別、住所等訊息、擔任鑑定人的案由、應該 報到的時間、前往地方法院檢察署報到以及無故不到將命拘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檢察官不得自行選任乙擔任鑑定人
對乙的傳票可以隨時送達
對乙的傳票應該由法官簽名
若乙屆時無故不到場不得下令拘提
52 甲女遭乙男性侵,偵查後,乙男遭起訴。審判中,甲女指出乙男身體隱私部位有龍形刺青,惟乙矢 口否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法官得為檢查身體之處分,親自勘驗乙男身上是否有如甲女所稱之刺青
基於不自證己罪原則與隱私權保障,乙男有權拒絕對其不利的刺青部位調查
法官應簽發鑑定許可書,命專業人員就乙男身上是否有如甲女所稱之刺青進行檢查
法官應命乙男為證人,藉由交互詰問以查清乙男身上是否果有如甲女所稱之刺青
53 被害人 A 因停放在其家門口的汽車,遭不明人士蓄意破壞,車窗玻璃全被擊碎,輪胎均遭刺破,致 使汽車無法使用,乃向警察機關報案。警察機關處理被害人之報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警察機關因被害人 A 未指出犯罪嫌疑人,故無法受理報案
警察機關得對於案件作立案審查,以確認是否受理
警察機關因被害人報案,知有犯罪嫌疑時,應即開始調查
財物損害案件多係屬於民事損害賠償問題,並非警察機關執掌事項,故僅能予以備案
54 承上題,車輛破壞乃屬財物毀損,係告訴乃論之罪。關於被害人報案與偵查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告訴僅是偵查發動的原因之一,雖未提出告訴,偵查機關仍得就告訴乃論之罪加以偵查 告訴乃論之罪,被害人未提出告訴時,偵查機關不得先行偵查 被害人因不知犯人,故無法提出告訴
被害人報案之性質等同於提出告訴
55 廠商甲因貨品交易,與乙發生糾紛,認乙涉嫌詐欺,遂委任告訴代理人丙向檢察官提出告訴。檢察 官偵查終結,認被告乙犯罪嫌疑不足,為不起訴處分,並分別將不起訴處分書送達於告訴人甲、告 訴代理人丙及被告乙。惟當時甲至國外出差,出國前曾囑託告訴代理人丙謂倘檢察官為不起訴,務 必聲請再議。但丙因業務繁忙,竟忘記於再議期間內提出聲請。告訴人甲返國後,得否依法聲請回 復原狀,並為再議之聲請?
可。告訴人甲出國有正當事由,不受告訴代理人過失之影響,仍得依法向原檢察官聲請回復原狀 可。告訴人甲出國有正當事由,不受告訴代理人過失之影響,仍得依法向上級檢察署檢察長聲請
回復原狀
否。遲誤聲請再議之期間,不適用回復原狀之救濟
否。告訴代理人丙之過失,視為甲本人之過失,甲不得聲請回復原狀
56 甲涉嫌在公園傷害乙,經乙向派出所員警提出告訴後,隔日員警偕同乙前往該公園巡查,乙突見甲
在公園內遊蕩,於是大叫:「就是他、就是他!」,下列程序之進行,何者正確?
員警得以現行犯逮捕甲
若員警上前盤問,經甲同意後隨即到派出所說明案情。甲在派出所自白犯行,員警應立即解送至 該管檢察官
若員警上前盤問,經甲同意後隨即到派出所說明案情。甲在派出所自白犯行,但不同意至地方法 院檢察署向檢察官說明案情,員警得立即加以逮捕,並解送至地方法院檢察署
若員警上前盤問,經甲同意後隨即到派出所說明案情,且亦同意至地方法院檢察署向檢察官說明 案情。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有羈押之必要,依法應先加以逮捕,才能向法院聲請羈押
57 甲乙為鄰居,常為細故口角,某日甲見乙換新車一部,乃持美工刀用力刻劃乙之座車外表,致烤漆 及車門有所損傷,甲毀損乙座車之行為遭巷口攝影機全程拍下,乃被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乙 隨即向檢察官表示:希望甲道歉、承諾爾後不得再有言語或行動上對乙之傷害行為,且負責將座車 外觀回復原狀。此時,檢察官得為下列何種處分?
經法院同意後與被告協商,經當事人雙方合意且被告認罪後得聲請法院為協商判決
要求兩造和解,並撤回簡易判決處刑之聲請
經法院同意且甲為認罪之自白後,為緩起訴之處分
要求乙撤回告訴,並對甲為不起訴處分
代號:
1901
頁次:
12 - 10
58 甲撞見乙毆打丙,甲予以制止,並將乙扭送至警察局。於警察局,丙表明欲對乙提起告訴。乙自知 理虧,當場向丙道歉,丙即表明撤回告訴,不再追究。於警詢後,警察擬將乙移送至地方法院檢察 署接受檢察官之訊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之逮捕違法,因為傷害僅屬輕微犯罪,施以逮捕此等侵害人身自由之強制處分,並不合比例原 則,故甲之逮捕應屬不合法
警察得直接釋放乙,因為丙已表明原諒乙,撤回告訴,再將其解送至地方法院檢察署,並無任何 偵查上的實益可言
警察應將乙解送至地方法院檢察署,接受檢察官之訊問,但經檢察官之許可者,警察得不解送, 直接予以釋放
即便丙已表明不再追究,警察仍須將乙解送至地方法院檢察署,接受檢察官之訊問,檢察長始有 權限決定是否釋放受拘提或逮捕之現行犯
59 警察巡邏時查獲販毒的甲,甲稱自己只是送貨的,毒品是乙的。警察遂聲請搜索票至乙住處搜索, 除發現毒品外,另於乙的床下發現一把手槍,因手槍非屬搜索票記載應扣押之物。關於手槍之扣押,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對於搜索票未記載為應扣押之物,不得扣押
手槍是另案應扣押之物,但不得扣押
只有檢察官親自執行搜索時才可以扣押
可以扣押手槍,但須事後陳報該管檢察署檢察官及法院,由法院為事後審查
60 甲散播乙和丙正在熱戀的訊息,乙認為侵犯其隱私而對甲提出告訴。檢察官未經調查相關證據,就 對甲為不起訴處分。乙聲請再議被以再議逾期不合法而駁回。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乙聲請再議且被駁回時,乙都可以聲請交付審判,以糾正不起訴處分之錯 誤
乙不得聲請交付審判,因為交付審判只針對不合法之緩起訴處分
乙得聲請交付審判,因為交付審判就是要糾正所有錯誤之處分,包括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及 撤銷緩起訴之處分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不得聲請交付審判,因為未在合法期間內聲請再議,等同未聲請再議,且
目前實務上對不合法再議均以公函回覆,並未製作處分書,故不得聲請交付審判
61 甲法官於家居期間,因投遞掛號信件細故,與郵務士發生爭執,公然辱罵郵務士「混蛋」、「王八 蛋」等語。甲是否違反法官倫理?
此非法官執行職務行為,無涉對司法信譽之傷害,不違反法官倫理
只要甲不表明其為法官身分,即無涉對司法信譽之傷害,不違反法官倫理
法官應保持高尚品格、維護司法信譽,公然辱罵之舉當然違反法官倫理
公然辱罵行為,須待有罪判刑確定,始得認定違反法官倫理
62 關於檢察官應有之法律倫理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檢察官行使職權時,應嚴守正當法律程序,不可為了要破案,不擇手段
檢察官應廉潔自持,絕對不可買賣股票,以免受到社會訾議
檢察官除非辦案需要,不應涉足有女侍陪酒之酒廊、夜店等類似場所
檢察官係執法人員,應保持客觀中立,不得參加任何政治團體之活動
63 下列情形,何者不構成法官受懲戒之事由?
於上班時間召妓
經常至非法賭場賭博
經營古董交易
參與法官自組之高爾夫球隊
在某政黨推舉之候選人的政見發表會場人群中旁聽
在某公職候選人之競選活動中上台演講
小額捐款給數個在野政黨
在選舉時,私下表示自己支持某政黨
專業倫理和一般倫理常產生衝突,以律師為例,為了當事人的利益,律師也許必須從事一些違反一 般道德、但卻不是違法的行為。學者稱專業倫理和一般倫理存在一種道德差距( moral distance ), 針對這個問題,以下那一種敘述較為可信?
為了避免專業道德和一般道德的衝突,應該取消專業倫理的概念,因為不論從事何種專業,任何
人都是人
儘管個人道德可能會和專業道德產生衝突,但是站在社會分工的角度,當這兩種道德產生衝突時,
專業道德常常應該優先於一般道德
專業人員應該訓練自己成為雙重人格,面對工作時遵守專業倫理,而回到日常生活則依據一般倫理 下列何一行為,未違背法官倫理規範之要求?
法官甲在轄區之 A 銀行有 1 年期定期存款一筆,於存款期間受理 A 銀行之訴訟案件,並未終止其 存款,且於定期存款期間屆至時,受領原約定之利息
法官乙雖經常向擔任律師之大學同學丙、丁借款購買基金及投資不動產,但均給付適當之利息及 遵期還款,亦未就其承辦之案件給予丙、丁特別之對待,或為其關說
法官戊明知 B 建設公司董事長為其審理之詐欺案件之被告,見 B 建設公司在某森林公園旁起造銷 售之房屋一批甚合其家庭之需求,以通常交易價格,向 B 建設公司購入其中一戶
法官辛平易近人,遇熟識之律師至法院開庭,均邀請至其辦公室泡茶聊天,並藉此機會商討案情
關於律師倫理規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律師倫理規範未經法律授權制定,其不得作為懲戒律師之法依據 律師倫理規範中關於謹言慎行條款,若違反情節重大,亦得作為懲戒事由 律師倫理規範係由法務部所制定 所有律師倫理規範條文均應認為具有民法第 184 條第 2 項所稱「保護他人之法律」之意義 關於律師之利益衝突,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律師係乙公司之法律顧問,接受乙公司諮詢關於雇員丙之解僱事件,其後甲在乙公司不同意之 下,仍可接受丙委任承辦丙與乙公司間關於該解僱事件訴訟之代理人
甲律師原在某地方法院檢察署充當檢察官,曾承辦被告乙遭其妻丙提起通姦告訴案件之偵查及起 訴,於辭職後充當律師時,甲可接受乙之委任處理乙與其妻丙因該通姦事由而訴請離婚之事件
丙律師得因甲及乙之同意,及其符合費用儉省原則,而同時接受甲及乙委任充當代理人
在裁判分割共有物之訴訟事件,若各共有人對於應有部分及分割方案互有爭執,即使各共有人同 意,甲律師亦不得同時接受數共有人之共同委任
甲律師因為經濟不景氣而案源減少,收入銳減,於是希望設法開拓案源與業務。下列各種開拓案源 與業務的方法,何者不違反律師倫理?
參加律師公會提供民眾的公益法律服務,順便介紹當事人日後來找自己接案
拜託擔任法院書記官的好友,介紹沒有律師代理的當事人來找自己接案
聘僱業務人員來開拓及尋找案源
在網際網路上設置事務所網站,提供律師學歷、專長及連絡方式等資料
65
66
67
68
69
代號:
1901
頁次:
12 - 12
70 律師甲為臺北律師公會會員, A 公司擬委任甲為其在桃園地方法院民事事件之訴訟代理人,但礙於 甲並非桃園律師公會之會員,乃協議由 A 公司聘請甲為本件提供法律意見並代寫訴狀,由 A 公司之 員工自行至桃園地方法院開庭。問甲有無違反律師倫理規範?
不違反,因甲未受委任為訴訟代理人,且未至桃園地方法院開庭,不屬在桃園地方法院執行職務 違反,因甲代寫書狀且該書狀係遞送至桃園地方法院,已實質構成在桃園地方法院執行職務 不違反,因為律師倫理規範並未禁止律師在未加入律師公會之地區執行職務
違反,因甲不應代寫書狀,而交由他人開庭使用
71 Y 律師事務所共有律師 50 人,甲、乙皆為該事務所之受僱律師。請問下列何種情形,未違反律師法 及律師倫理規範?
甲律師曾為夫妻 A 、 B 之兩願離婚之見證人,後來 A 、 B 因離婚協議之約定事項發生爭議,乙律師 代理 A 向 B 提起民事訴訟
甲任職律師前擔任檢察官,其於檢察官任內曾以傷害罪起訴被告 C ,甲受僱於 Y 事務所任職律師 之後,接受 C 委任,就該案件之上訴擔任辯護人
甲律師為國防部關於軍品採購契約事件之法律顧問,廠商 D 因軍品採購契約與國防部涉訟,乙律 師接受 D 委任為其訴訟代理人
甲律師之妻丙為檢察官,丙以過失致死罪起訴 E ,但甲未參與該案件,亦未自該案件直接或間接 獲取任何報酬,乙律師接受 E 之委任擔任其辯護人
72 檢察官主導刑事案件偵辦,熟知刑事訴訟程序,檢察官下列那一項行為,不違反檢察官倫理? 前往大學專題演講,講授刑案常見之偵查程序,推廣法治教育
親戚涉嫌刑案遭受偵查時,教導其如何應訊,以避免因串證之虞,遭檢察官聲請羈押
配偶為律師,在家閒聊時,告訴配偶其承辦中案件之案情,請配偶提供下一步驟之建議
配偶為律師,受客戶諮詢如何面對刑事調查,在家代配偶撰寫律師法律意見書
73 下列何一行為,未違背法律倫理規範之要求?
審判長於審理程序中,禁止當事人主張非因不可歸責之事由而未於準備程序主張之事項
律師為維護其當事人之利益,於庭前指導證人就不利於其當事人之事項,答以不記得或忘記了; 但未編造不實情節,囑咐證人據以陳述
檢察官為達打擊不法、追訴犯罪之目的,不將有利於被告之事證開示或於起訴時連同其他卷證一 併移送法院
律師應其當事人之要求,採行拖延訴訟之策略,拒絕協助法院促進訴訟之進行,以使其當事人有 時間繼續經營事業、安頓家人
74 由律師倫理之觀點檢視,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律師接受事件之委託後,應聽從當事人之指示執行職務,明知當事人提出之證據出於偽造,亦不 得拒絕
律師由委任人處知悉之秘密,於避免或減輕因委任人之犯罪意圖及計畫或已完成之犯罪行為之延 續可能造成他人財產上之重大損害所必要之範圍內,得加以揭露
律師得協助其當事人使證人於受傳喚時不出庭作證,或使證人出庭作證時不為真實之陳述
律師不得就受任事件收取任何後酬,但得就家事、刑事案件或少年事件之結果約定後酬
75 下列敘述,何者由法律倫理之角度觀之,顯然不當?
法官從事職務外之行為或活動,須嚴格掩飾自己之名銜或職務,俾免遭物議
法官應避免一切應酬與交往,以確保執行職務之純潔無私
法官於所承辦之案件,不得收受任何餽贈。至無關承辦案件之餽贈,雖無收受之限制,惟以低調、
審慎為宜,勿炫耀、招搖
10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 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暨第二次社會工作師考試試題
代號:
類 科:律師(第一試)
科 目:綜合法學 :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海商法、證券交易法、法學英文 考試時間: 1 小時 20 分 座號:
※注意:
本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的答案,複選作答者,該題不予計分。
本科目共 70 題,每題 2 分,須用 2B 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1 我國人甲早年赴新加坡設立 A 公司從事皮革貿易創業有成,現擬以臺灣為 A 公司全球化布局之第一 個據點,下列何者不是 A 公司在我國境內營業的必要條件?
在中華民國境內指定其訴訟及非訴訟之代理人
經中華民國政府認許,並辦理分公司登記
專撥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所用之資金
在中華民國境內設代表人辦事處
2 X 股份有限公司為一家實收資本額 1 億元之非公開發行公司,每屆會計年度終了時, X 公司之董事 會即開始編造決算書表提請股東常會承認。試問,以下敘述何者錯誤?
X 公司之財務報表在董事會提請股東常會承認前,須先經過會計師查核簽證
X 公司如擬委任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則該會計師之委任及報酬之決定係由董事長為之
主管機關對於 X 公司董事會所編造之決算書表得隨時派員查核
X 公司董事會如未依法編造決算書表提請股東會承認,董事將有可能面臨行政罰鍰之處罰
3 甲公司為乙公司之控制公司,甲公司多次向乙公司借款,其金額共計新臺幣 2 億元,未計任何利息, 未設定任何擔保,且未定清償期,乙公司因此虧損約新臺幣 500
萬元,經查乙公司該年度並無任何 其他虧損。甲公司也未曾給予乙公司任何補償。請問,下列提起訴訟之人及其請求何者符合公司法 第 369 條之 4 之規定?
乙公司之債權人 A ,請求甲公司向乙公司賠償乙公司之虧損 500 萬元
乙公司之股東 C ,請求甲公司向乙公司全體股東賠償其因而未受分配之盈餘 500 萬元
乙公司之經理 D ,請求甲公司向乙公司全體員工賠償其因而未受分配之紅利 500 萬元
4 A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訂資本額為 10 億股,實際已發行股份總數為 5 億股,為籌措其對大陸之投資 資金,預計再發行 3 億新股。下列何者正確?
此項發行新股事宜應經股東會之特別決議
此項發行新股事宜應經董事會之特別決議
此項發行新股,應保留 10% ~ 15% 由股東優先承購
此項發行新股,股東之新股認購權,除與其原有股份併同轉讓外,不得單獨讓與
5 佳佳股份有限公司擬發行公司債取得長期且大量資金。有關公司債之敘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公司債係公司為籌措大量資金,向不特定多數人或特定少數人所負擔之金錢債務
公司於發行公司債時,不得約定其受償順序次於公司其他債權
公司經董事會決議後,得募集公司債。但須將募集公司債之原因及有關事項報告股東會
公司債經應募人應募後,董事會應向未繳款之各應募人請求繳足其所認金額
6 A 股份有限公司從未公開發行股票,該公司訂於 6 月 10 日(非假日)召開股東常會,股東甲因當日 預定赴外地出差,遂隨手抽取影印用白紙一張,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乙,出席股東會,並於 6 月 4 日將該委託書送達 A 公司。甲於 6 月 8 日下班後,臨時接獲取消出差之通知,立即打電話至 A 公司 語音信箱留言,表示撤銷前揭委託,並於 6 月 10 日親自出席 A 公司之股東常會。試問本次股東常會 A 公司應以何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甲,因甲使用非 A 公司印發之委託書,其授權無效
甲,因甲之委託書並未於期限內送達 A 公司
乙,因甲未以書面向 A 公司撤銷委託
乙,因依法不得向 A 公司撤銷委託
7 為使員工持有公司股份,以增加員工向心力,公司法制定有員工入股之相關規範,以下敘述何者錯 誤?
非公營事業之公司發行新股時,原則上應保留一定比例由員工優先認購
公司應以章程保留一定成數之紅利分配予員工,只要經股東會依公司法第 230 條普通決議承認盈 餘分配議案後,公司即可以發行新股的方式,將紅利分配予員工
公開發行公司得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做為獎勵措施,並得於發行條件中限制該新股之表決權 員工取得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8 報載「 S 公司曾是 W 公司內部最賺錢的邏輯晶片部門,隨著兩家公司切割、 S 公司掛牌上市,集團 也完成轉型之路。」以下關於公司分割的敘述,何者錯誤?
公司分割應經董事會與股東會之決議
倘採人的分割,則 S 公司所發行之新股將由 W 公司股東依其原持股比例取得,故 W 公司必須進 行減資
公司進行分割有助於適度縮小公司規模,利用特定部門之分離獨立,達到企業經營之專業化及效 率化
倘採物的分割,則 S 公司所發行之新股將由 W 公司取得, W 公司無須進行減資,故無須通知 W 公司債權人
9 X 股份有限公司為一家非公開發行公司,設有 7 名董事 A 、 B 、 C 、 D 、 E 、 F 、 G ,而 7 名董事均持 有公司股份。董事會成員間原本經營理念契合,惟在任期途中對於公司是否應擴大經營規模一事,董 事 E 、 F 、 G 堅持反對立場,其他董事為剷除董事會中之不同聲音,乃利用彼等在股東會所占之優勢, 以股東會決議解任 E 、 F 、 G 三名董事。另一方面, E 、 F 、 G 對於其他董事從事各項有損公司利益之 行為,握有相當之事證,擬以此反擊其他董事。試問,以下敘述何者錯誤?
股東會解任董事 E 、 F 、 G 之理由,僅係因 3 人反對擴大經營規模,則此等情形屬於無正當理由決 議解任董事, E 、 F 、 G 得向公司請求賠償因此所受之損害
股東會在決議解任董事 E 、 F 、 G 時,僅得以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 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為之
E 、 F 、 G 之持股只要達到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即得以董事 A 、 B 、 C 、 D 四人從事 有重大損害公司之行為為由,訴請法院裁判解任彼等之董事職務
股東會在決議解任董事 E 、 F 、 G 之後,董事會應在 30 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進行補選
10 甲公司為非公開發行公司,主要經營不動產營造業務,實收股本為新臺幣(以下同) 13 億元,目前 有資產 18 億元,負債有 6 億元。又甲公司之章程規定如下:「第 2 條:本公司之股份總數為 2 億股, 每股新臺幣 10 元。第 3 條:本公司轉投資他事業之總額,不得超過實收股本之百分之四十。」乙公司 則為公開發行公司,以經營生產電子零件為主業,已發行普通股 1 億股,每股 10 元,資產總額 12 億 元,負債總額為 5 億元,共設有 5 席董事, 2 席監察人,任期 3 年,分別由 A 、 B 、 C 、 D 、 E 等 5 人擔 任董事,其中 A 、 B 為甲公司所指派之代表人董事, A 並被推選為乙公司董事長, F 、 G 則擔任監 察人,董事及監察人之任期至民國 101 年 6 月 30 日屆滿。甲公司則持有乙公司已發行普通股 4000 萬股, 投資金額為 4 億元,甲公司與乙公司間並無業務往來。
若乙公司因有短期融通資金之需求,擬向甲公司借款,則甲公司對乙公司之融資金額依法不得超過 多少金額?
8 億元
6.8 億元
5.2 億元
4.8 億元
11 承上題,若乙公司之董事長 A 於民國 99 年 7 月 15 日因涉嫌業務侵占乙公司資產遭法院裁定羈押, 董事 B 於民國 99 年 8 月 1 日因病死亡,對於乙公司董事或董事長之職權或選派,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董事長 A 因遭法院裁定羈押,依法當然解任
因有 2 位董事無法行使職權,董事會應於 30 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董事長 A 因遭羈押而無法行使職權,得指定董事 C 代理行使董事長之職權
董事長 A 遭法院裁定羈押後,甲公司得逕行指派其他代表人接任乙公司董事長之職務
12 承上題,若乙公司之監察人 F 於民國 99 年 10 月 1 日因故辭任,對於監察人之職權或補選之敘述, 下列何者正確?
乙公司為公開發行公司,應至少設置 2 位監察人,故董事會應於 60 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選任之
乙公司為公開發行公司,應至少設置 2 位監察人,故乙公司董事會得於下次股東常會召集時,再 提案補選缺額之監察人
乙公司董事會若於下次股東常會召集時,未將補選監察人之議案列入股東會之召集事由內,股東 仍得於股東會開會時提臨時動議補選監察人
乙公司於股東會補選監察人前,鑑於監察人職權應由全體監察人共同行使,故監察人 F 之職權由 G 代理行使之
13 A 公司持有 B 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 40% 的股份,且 B 公司過半數之董事席次為 A 公司之 法人股東代表,又 A 、 B 兩家公司之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有半數以上為相同股東所持有。以下 關於 A 、 B 兩家公司之描述,何者最為正確?
應可認定 A 、 B 兩家公司具控制與從屬關係
應可推定 A 、 B 兩家公司具控制與從屬關係
因兩家公司之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有半數以上為相同股東所有,故可認定 A 、 B 兩家公司 為相互投資公司
因 A 、 B 兩家公司具控制與從屬關係,故 B 公司不得收買 A 公司之股份
代號:
4901
頁次:
12 - 4
適法,因文具與冷凍食品之販賣並非同類業務
適法,因甲已向
A 公司董事長報告,並獲得同意
不適法,因甲未經
A 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
不適法,因甲未經 B 公司全體股東同意
15 從事食品加工之 A 股份有限公司,為加強與通路之關係,欲發行新股以股份交換方式與大華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成為策略聯盟,則依公司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除非章程另有規定,與大華公司進行股份交換之事由,應先經 A 公司股東會之決議方得為之 A 公司為股份交換發行新股作為受讓大華公司股份對價時,仍應保留 10% ~ 15% 給公司之員工承購 本件以股份交換方式形成策略聯盟,應經 A 公司董事會之特別決議
A 公司與大華公司透過股份交換方式,而形成策略聯盟時, A 公司必會成為控制公司
16 依保險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人壽保險之保險人對於續期保費不得以訴訟請求交付
人壽保險之保險人不得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所生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
要保人得不經委任,為他人之利益訂立保險契約
人壽保險契約,得為指示式或無記名式
17 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乙保險公司訂立終身壽險契約並附加意外傷害保險,約定保險金額各為 100 萬 元,人壽保險之保單條款並有「如契約生效 2 年後被保險人自殺者,保險人仍予理賠」之條款。訂約 3 年後,甲因感情、事業不順,精神上受打擊甚大,遂跳樓自殺。受益人丙向乙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 時,乙公司應給付若干元之保險金?
0 元
人壽保險部分之 100 萬元
意外傷害保險部分之 100 萬元
200 萬元
18 要保人甲與乙保險公司訂立人壽保險契約,約定死亡保險金額新臺幣 100 萬元,殘廢給付則依契約 所定殘廢等級之程度,按保險金額之一定比例給付之。某日甲行走於斑馬線時,遭丙駕車不慎撞傷, 致甲成為第三級殘廢。乙公司依約給付殘廢保險金 65 萬元後,向丙代位行使甲之損害賠償請求權, 有無理由?
有理由,因為丙應對甲之損害負終局責任
有理由,因為乙之保險給付係填補甲之財產上損害
無理由,因為甲受領保險金後已無損害,不得請求丙賠償
無理由,因為依保險法第 103 條之規定,不適用保險代位之規定
如保險條款有遲延通知保險人即得免責之約定者,其抗辯為有理由
如乙公司已據此解除契約者,其抗辯為有理由
因為甲已經報警處理,故乙之抗辯為無理由
乙公司只能請求甲賠償因遲延通知所受之損失,不能免責或解除契約
20 依保險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人壽保險之保險費到期未交付者,除契約另有訂定外,於保費到期日後屆 30 日仍不交付時,保險 契約之效力停止
停止效力之保險契約,於停止效力之日起 6 個月內清償保險費、保險契約約定之利息及其他費用 後,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 6 個月後申請恢復效力者,保險人得於要保人申請恢復效力之日起 5 日 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
保險契約所定申請恢復效力之期限,自停止效力之日起不得低於 2 年,並不得遲於保險期間之屆 滿日
21 依保險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死亡保險契約中,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死亡保險契約中,未有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利害關係人,均得代要保人交付保險費
人壽保險之保險費付足 6 個月以上者,要保人得以保險契約為質,向保險人借款
22 甲以自己所有之房屋,向乙公司投保住宅火災保險,保險期間該房屋因電線走火引發火災而燒燬。 甲雖備齊證明文件向乙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但乙公司向甲表示,因再保險公司尚未給付再保險金, 故其尚無向甲給付之義務。乙公司此項抗辯是否有理?
無理由,因為乙公司應代甲向再保險公司請求給付
無理由,因為原保險人不得以再保險契約之事由拒絕或延遲其對被保險人之給付義務
有理由,因為原保險人僅為再保險人之代理人,應由再保險人直接向甲負責
有理由,因為被保險人是再保險契約的受益人,故再保險契約上之事由得用以對抗被保險人
23 於下列何種情況下,要保人對保險人負危險增加之通知義務? 投保地震保險之被保險房屋於 921 大地震時倒塌 投保旅遊平安險之被保險人搭乘飛機發生空難而死亡 投保意外傷害保險之被保險人參加 88 水災之救援工作 投保火災保險之被保險房屋之使用性質由住家改為商業辦公之用
24 要保人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乙保險公司投保傷害保險,約定保險金額新臺幣 100 萬元。在保險 期間,甲於夜間侵入他人 7 樓之住宅企圖行竊,為屋主發現,情急之下,從陽台窗戶爬出,不慎摔 落地面致死。乙保險公司應否負給付保險金之責?
無須負保險責任,因為甲之行為為故意行為,屬法定除外危險
無須負保險責任,因為甲之行為為犯罪行為,屬法定除外危險
無須負保險責任,因為甲之死亡並非意外事故所致
應負保險責任,因為甲已死亡,依刑事訴訟法不可能受有罪判決,故不符合保險法上「犯罪行為」 之定義
25 下列何人縱已知悉相關事實,要保人仍不得依保險法第 62 條主張不負通知義務?
保險人指定之體檢醫生
保險人之業務員
保險代理人之業務員
保險經紀人之業務員
12 - 6
26 票據在我國之法律體系內可以作為支付之工具,亦可作為擔保之工具,試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一張票據上只有發票人之簽名,與一張票據上有發票人及數個背書人之簽名,其經濟價值相同, 獲得償還之機會亦相同
支票經付款人保付者,除非該付款金融機構倒閉,否則一定會得到付款
匯款經付款人承兌者,承兌人對於該匯票債務之清償責任將居於第一順位,而先於發票人及其他 背書人
以銀行為擔當付款人之支票,銀行並無擔保付款之責任
27 下列對票據之背書與保證之敘述,何者錯誤?
票據之保證與背書連續無關
匯票及本票均得適用背書及保證
行為人為背書及保證,均須簽名或蓋章
本票之背書及保證均在擔保承兌及付款
丙對於乙丁所持支票上印章之真偽,不負認定之責
丙對於乙丁所持支票上印章真偽之認定,若無惡意與重大過失,即無須負責
丙對於乙丁所持支票上印章真偽之認定,應負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丙即使明知該印章為丁所盜蓋,但因印章為真,故丙仍應付款
29 甲簽發面額 10 萬元之支票一張交付受款人乙,乙背書交付丙,付款人為 X 銀行,支票發票日為 98 年 4 月 1 日,發票地為新北市,付款地為新北市。如付款人 X 銀行於票上載明照付並簽名,丙於 99 年
1 月 10 日向付款人 X 銀行提示請求付款。試問:下列何者應負票據責任?
甲應負票據責任
X 銀行應負票據責任
乙應負票據責任
甲及 X 銀行均應負票據責任
甲、乙均不負票據責任
僅乙須負票據責任
甲、乙均應負票據責任
僅甲應負票據責任
31 乙代甲簽發票據時,未載明甲之名義,也未記載代理之意旨,而僅簽自己之姓名,請問下列敘述何者 正確?
乙應自負票據責任
票據行為之要件欠缺,應認為無效
乙既有實質的代理權限,僅漏載代理意旨,應不影響代理行為之效力,甲應負票據責任 就本張票據之票據責任而言,應援引無權代理之法理以為適用
32 甲簽發匯票一張與乙,乙背書轉讓與丙,丙再背書轉讓與丁,丁向付款人為承兌之提示被拒,丁於 作成拒絕證書後並未對前手及發票人為通知,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丁對於發票人以外之前手喪失追索權
丁對於前手及發票人喪失追索權
丁對於票據債務人仍得行使追索權,但應負賠償責任
丁僅得對於發票人行使追索權,但應負賠償責任
33 甲簽發一紙經付款人 A 承兌之匯票與受款人乙,乙背書讓與丙,丙再背書讓與丁, B 則於票上載明 保證意旨並簽名,然 B 未載明為何人保證。依票據法之規定,原則上 B 係下列何人之保證人?
甲
A
乙
丙
甲、乙、丙均有票據責任
甲、乙、丙均不負票據責任
僅甲負有票據責任,乙、丙不負票據責任
甲、乙負有票據責任,僅丙不負票據責任
到期日屆至時,丙應先向丁提示付款,因丁為參加承兌人
到期日屆至時,丙仍應先向付款人乙提示付款,如遭拒絕,始能向參加承兌人請求付款
到期日屆至時,丙應向付款人乙及參加承兌人丁同時提示付款
到期日屆至時,丙可任意向付款人乙,或參加承兌人丁提示付款
自救助日起, 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自救助完成日起, 1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自救助完成日起, 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自救助日起, 1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37 甲船運送乙貨主貨物赴美途中,因船員貨物管理疏忽致貨物全損。甲船亦因機械故障進場維修, 應支付丙新臺幣(以下同) 200
萬元,丙行使留置權。設甲船東曾以該船設定抵押權向丁銀行借款 1000 萬元,並積欠戊船長薪資 300 萬元。乙、丙、丁、戊之受償先後順序為:
戊>丙>丁>乙
乙>戊>丙>丁
丁>戊>乙>丙
丙>乙>戊>丁
甲公司因為未盡檢查之責,故不得求償
甲公司得在證明乙曾告知無庸檢查後才可求償
甲公司得以乙之通知不正確致受損害為由向乙求償
乙可證明其並未向該貨物之出賣人求證而免負賠償責任
39 下列何者非共同海損之成立要件?
須在船舶航程期間
須有共同危險
須屬故意且合理之非常處分
須直接或間接所造成之犧牲及直接或間接所發生之費用
頁次:
12 - 8
40 甲航運公司之 A 輪在航海中與乙航運公司之 B 輪相撞,二輪之船員均有死傷,所載貨物亦均發生毀 損,經鑑定雙方均有過失,但不能判定其過失之比例。下列關於船員死傷及貨物賠償責任的敘述, 何者正確?
二輪應平均分擔貨物之損壞及船員之死傷責任
二輪對貨物之損壞及船員之死傷應負連帶責任
二輪對貨物之損壞平均負其責任,但對船員之死傷則應負連帶責任
二輪對貨物之損壞應負連帶責任,但對船員之死傷則平均負其責任
41 在下列何種情況,船舶所有人得主張海商法第 21 條之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
船舶所有人與海難救助人訂定沈船之打撈契約所生之債務
船舶在港區沈沒,港務局代為打撈後向船舶所有人求償之打撈費用
救助報酬及共同海損分擔額
船舶溢漏燃料油之油污染損害賠償
42 甲、乙、丙、丁、戊共有一適用海商法之船舶,每人之應有部分各為 20% ,甲欲將其應有部分設定 抵押權,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應得其他共有人過半數之同意始可
需共有人過半數,並其應有部分之價值合計過半數之同意
僅需共有人之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
甲因係以自己之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無需其他共有人之同意
43 海商法第 4 條,所謂發航準備完成時,依司法院公布之「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之規定,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僅以形式上是否獲得當地航政主管機關核准發航與海關准結關放行定之
僅以實質上是否完成必需品之補給,並配置相當海員、設備及船舶之供應等定之
只要形式上獲得當地航政主管機關核准發航與海關准結關放行,或實質上,完成必需品之補給, 並配置相當海員、設備及船舶之供應等,二者符合其一,即可
必須形式上獲得當地航政主管機關核准發航與海關准結關放行,且實質上,完成必需品之補給, 並配置相當海員、設備及船舶之供應等,二者皆符合,始可
44 甲、乙、丙三人各持有一份記載相同發給日期的載貨證券正本,若三人於目的港同時向運送人請求 交付貨物,運送人應如何處置始為適法?
得拒絕交付貨物給甲、乙、丙任一人,因為在目的港應憑全數載貨證券才能領貨
得交付貨物給甲、乙、丙任一人,其中一人受領貨物後,他持有人之載貨證券對運送人失效
貨物交由甲、乙、丙三人平均分配,因為三人為多數債權人情形
運送人得以受貨人之費用,將貨物寄存於倉庫,並通知甲、乙、丙三人
45 下列海難救助,何者適用「無效果即無報酬」( no cure, no pay )之原則?
油污損害之救助
單純人命之救助
對遇難船舶承運貨物之救助
公務船之救助
0 元
50
變更章程無效,甲乙當選合法
變更章程無效,甲乙當選違法
變更章程有效,甲乙當選合法
變更章程有效,甲乙當選違法
公司債券
公司股票
新股認購權利證書
新股權利證書
49 X 股份有限公司為一上櫃公司,為強化公司治理,該公司章程記載設置 2 名獨立董事。 A 公司持有 X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達百分之八; B 為 X 公司現任董事,並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三股 份; C 為一執業超過 10 年之律師,其持有 X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二股份。由於 X 公司今年 所召開的股東常會將有董監事選舉議案, A 、 B 、 C 為求當選董事,陸續自市場上買進 X 公司股票。 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若 A 公司取得 X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時,應於取得後 1 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其
取得股份之目的、資金來源及主管機關所規定應行申報之事項
B 應於每月 15 日以前將上月份持有 X 公司股數變動之情形,向 X 公司申報
A 、 B 、 C 中僅 C 符合擔任獨立董事之資格
B 所持有之 X 公司股票經設定質權者,出質人應即通知 X 公司; X 公司應於其質權設定後 5 日內, 將其出質情形,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公告之
以下關於我國證券交易法對於大量取得股權之申報何者錯誤?
大量取得股權申報制度含有控制權變動之預警揭露功能與目的
我國大量取得股權申報之門檻為目標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十
我國對於大量取得股份之申報範圍僅限於公開發行公司之股份,而不及於取得可轉換公司債
大法官會議解釋認為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1 第 1 項所稱「共同取得」,並不以意思聯絡為要件
51 A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A 公司)擬發行新股 2 億元。職員甲於公開說明書之財務報表虛增應收 帳款 5 千萬元,會計師乙因相信 A 公司過去往來信用良好,即予簽證認可,會計經理丙對簽證部分 有疑問,但卻未要求乙說明,最後交由承銷商丁承銷。投資人張大同以每股 20 元認購該新股 100 萬 股, 3 個月後因財務報表不實,發生財務危險,股票下跌至每股 10 元。請問下列何者應對張大同之 損害無過失之責任?
A 公司
職員甲
會計師乙
承銷商丁
52 A 公司為上市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於現金發行新股時, A 公司股東會決議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百分 之三十,以每股新臺幣 30 元對外公開發行時,為感謝原有股東對公司之支持,決議優惠原有股東承 購之價格為每股新臺幣 25 元。下列之敘述,何者為正確?
A 公司股東會僅得決議提撥新股總額之百分之十對外公開發行
A 公司股東會得決議提撥新股總額之百分之三十對外公開發行
A 公司股東會得決議以每股新臺幣 25 元提供原有股東認購
A 公司股東會僅得決議以每股價格新臺幣 30 元以上提供原有股東認購
53 A 上市公司之股票於轉讓賣出前,在下列何種情況下,其股票所有人不須事先向證券主管機關進行申 報?
股東甲為 A 公司經理人,其持有 A 公司股份 100 萬股,擬公開向非特定人招募出售
股東乙未擔任 A 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其持有公司股份亦僅占公司股份總額百分之三左右, 擬將其持有之 A 公司股份 50 萬股,公開向非特定人招募出售
股東丙為 A 公司董事長,其將個人名下之 A 公司股票提供給第三人作為向 B 銀行借款之擔保,質 權人 B 銀行實行質權,擬將丙被設定質權之 A 公司股票於證券市場照市價變賣
股東丁為 A 公司監察人,其擬在某一營業日內,於證券市場一次轉讓給 A 公司股票 1 萬股
54 D 公司因為轉投資失敗以及之前虧損的關係,即將面臨重整的問題。此時,總經理乙和財務長丙在 99 年 7 月 30 日受董事長甲之命草擬重整議案,二人並於 99 年 8 月 2 日以每股 30 元出脫部分持股。 董事會於 99 年 9 月 8 日決議聲請重整,董事長甲隨即打電話給配偶 a 請其將各自名下股份出脫, a 旋即以 28 元賣出股份。 99 年 9 月 9 日 D 公司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將公司決議聲請重整之消息公開, 消息一公開後公司股價一路下跌至跌停價。下列何者正確?
D 公司於董事會決議聲請重整,未於當日立即向主管機關申報,違反證券交易法第 36 條第 2 項第 2 款的規定
在尚未經董事會決議聲請重整前,該公司即使有極大可能聲請重整,該消息亦不該當重大性要件 乙、丙不構成內線交易
甲構成內線交易
B 公司和甲、乙均負無過失之損害賠償責任;但丁只要依其過失比例負損害賠償責任即可 戊和己不可主張「詐欺市場理論」(「對市場詐欺理論」),以推定其交易之因果關係
證券交易法第 20 條之 1 和第 32 條的負責主體和責任態樣完全一樣,故投資人得擇一行使之
56 Lee posts a sign on the window of his coffee shop stating that Jimmy is a member of the gangsters, which is untrue. Lee is liable to Jimmy for .
assult
disgrace
discredit
defamation
strict
no-fault
absolute
58 Ricky, while in a state of extreme intoxication, offers to sell his Rolex watch for a fair price to Andy, who knows of Ricky's intoxication. Andy accepts the offer. Ricky may avoid the contract when he becomes sober because Ricky lacks of when he makes the offer.
capability
capacity
awareness
ability
59 Blanche sells wine to Cora in barrels. Cora discovers that some of the barrels are leaky, in breach of warranty, but does not transfer the wine to good barrels that she has. Cora's damages for breach of contract do not include the loss of the wine that could have been saved by transferring the wine to the available barrels, because Cora fails to make efforts to damages.
mitigate
deteriorate
alleviate
aggravate
60 'The information contained in this report has been obtained from sources which we consider to be reliable. However, we do not guarantee its accuracy and, as such, the information may be incomplete or condensed . …' This type of clause is usually referred to as .
waiver clause
pardon clause
excuse clause
disclaimer clause
To collect all outstanding debts and to pay off all claims.
To allocate surplus or loss.
To allocate the residual assets.
62 'A corporation offering and selling its securities to the public has to file a registration statement with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Th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automatically becomes effective 20 days after it is filed with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at which point the issuer is free to sell the registered securities to the public. However,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has certain powers to delay or suspend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if it appears that the statement is on its face incomplete or inaccurate in any material respect.' Based on the above description, which of the following is not a part of the securities registration process?
Discuss the terms of the offering with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Prepare th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by the issuer.
File th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with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Wait for a certain period of time before th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becomes effective.
concealment
false assertion
accurate statement
non-disclosure
64 According to Taiwan Corporation Law, which of the following matters in a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does not need to be stipulated in the 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to take effect?
The number of shares to be issued upon incorporation of the company, if the total authorized numbers of shares are to be issued in installments.
The kind of special shares and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covered by such shares.
The annual business plan.
The cause(s) for dissolution of the company.
65 Defendant was not convicted of to commit a crime when the person with whom he conspired feigned agreement and at no time intended to go through with the plan.
conspiracy
constancy
consistency
contingency
66 Lori suffers a loss of property covered by an insurance policy issued by Crafty Corp., and submits to Crafty Corp. the notice and proof of loss. The notice and proof fail to comply with requirements of the policy as to form and detail. Crafty Corp. does not point out the defects, but remains silent and evasive, telling Lori broadly to perfect her claim. The defects do not bar recovery on the policy because every contract imposes upon each party a duty of in its performance and enforcement.
honesty and honor
honesty and credibility
good faith
67 According to Article 86, Paragraph 2 of the Constitution, the qualifications for professional occupations shall be determined on the basis of examinations administered by the Examination Yuan. This article most likely involves:
the people's right to work
the people's right of election
the people's right of property
the people's right to engage in public services
68 is the branch of government charged with administering and carrying out the law.
Judicial Branch
Executive Branch
Legislature Branch
Examination Branch
69 Which of the following circumstances is not an exception to the search warrant requirement?
The police may conduct a warrantless search incident to a lawful arrest.
The police may conduct a warrantless search if the search is made with the voluntary consent of the person being searched.
Police officers in hot pursuit of a fleeing felon may make a warrantless search.
In order to arrest an accused, police officers may search a dwelling without a search warrant even if there are insufficient facts to justify a conclusion that the accused is therein.
70 Which of the following statements about hearsay is incorrect?
Hearsay is a statement or assertive conduct that was made or occurred out of court, and that is offered in court to prove the truth of the matter asserted.
Hearsay is not admissible, unless it falls within some exceptions to hearsay rule.
Hearsay is admissible, unless it falls within some exceptions to hearsay rule.
Hearsay is not necessarily inadmissi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