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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 司法官特考第二試三等 司法官及律師(選試勞動社會法)|歷屆考題全文(機器抽取)

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11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司法官及律師(選試勞動社會法)類科歷屆試題,含憲法與行政法、勞動社會法、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一)等 7 科。

共 7 份考卷|資料來源:依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OGDL)第 1 版利用,資料集:考選部歷屆試題(data.gov.tw dataset 170565),11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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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與行政法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第二試試題

11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112 代號: 30110 | 30910 頁次: 4 - 1

科:各類科

目:憲法與行政法

考試時間:

3 小時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座號:

參考法條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第 7 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 13 條

未辦請假、公假或休假手續而擅離職守或假期已滿仍未銷假,或請假有虛偽情事 者,均以曠職論。

第 14 條

曠職以時計算,累積滿 8 小時以 1 日計;其與曠職期間連續之例假日應予扣除,並 視為繼續曠職。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 12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2 目、第 3 項第 3 款及第 8 款

(第 1 項)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平時考核及專案考績,分別依左列規定:……二、專 案考績,於有重大功過時行之;其獎懲依左列規定:……  一次記二大過者,免 職。……(第 3 項)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一次記二大過處分:……三、違 抗政府重大政令,或嚴重傷害政府信譽,有確實證據者。……八、曠職繼續達 4 日, 或 1 年累積達 10 日者。

公務員懲戒法

第 2 條

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有懲戒之必要者,應受懲戒:一、違法執行職務、怠 於執行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二、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致嚴重損害政府之信 譽。 ( 104 年 5 月 20 日修正前原條文: 「公務員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受懲戒: 一、違法。二、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 )

第 9 條第 1 項

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一、免除職務。二、撤職。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 金。四、休職。五、降級。六、減俸。七、罰款。八、記過。九、申誡。 ( 104 年 5 月 20 日修正前原條文: 「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左:一、撤職。二、休職。三、降級。 四、減俸。五、記過。六、申誡。」 )

代號:

30110

|

30910

頁次: 4 - 3

乙的母親於民國 112 年 1 月去世,乙在為繼承登記時,始發現系爭土地上 有甲之所有權登記。乙認為甲無長期耕種使用系爭土地之事實,因該土 地實際上是由其母親耕種使用,並提出系爭土地之租賃契約。該契約期 間為民國 70 年至 95 年,其出租人為甲之父親(具有原住民身分) ,承租人 為乙之母親(具有原住民身分) ,故甲應係以違法方式取得農育權與所有 權登記。請問:

參考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10 條第 12 項

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 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 律定之。對於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亦同。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 37 條

山坡地範圍內原住民保留地,除依法不得私有外,應輔導原住民取得承租權或無償 取得所有權。

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如有移轉,以原住民為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政府承受私有原住民保留地:

二、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審認符合災害之預防、災害發生時之應變及災後之復 原重建用地需求。

三、稅捐稽徵機關受理以原住民保留地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

四、因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事件未能拍定原住民保留地。

政府依前項第 3 款及第 4 款規定承受之原住民保留地,除政府機關依法撥用外,其移 轉之受讓人以原住民為限。

國有原住民保留地出租衍生之收益,得作為原住民保留地管理、原住民族地區經濟 發展及基礎設施建設、原住民族自治費用,不受國有財產法第 7 條規定之限制。

原住民保留地之所有權取得資格條件與程序、開發利用與出租、出租衍生收益之管 理運用及其他輔導管理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

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

第 1 條

本辦法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十七條第六項規定訂定之。

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原住民保留地,指為保障原住民生計,推行原住民行政所保留之原有山 地保留地及經依規定劃編,增編供原住民使用之保留地。

第 17 條

原住民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得申請無償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

三、原住民依法於原住民保留地設定耕作權、地上權或農育權。

前項申請案由鄉(鎮、市、區)公所提經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擬具審 查意見,並公告三十日,期滿無人異議,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後, 向土地所在地登記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原住民申請取得第一項第三款及經劃編、增編為原住民保留地之土地所有權者,得 免經前項公告三十日之程序。

第一項第三款原住民保留地,因實施都市計畫變更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變更編 定土地使用類別者,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第一項第三款之權利存續期間屆滿,仍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原耕作權人、地上 權人或農育權人死亡者,其繼承人得申請無償取得所有權。 第 23 條第 1 項

政府因公共造產或指定之特定用途需用公有原住民保留地時,得由需地機關擬訂 用地計畫,申請該管鄉(鎮、市、區)公所提經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 擬具審查意見並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核定後,辦理撥用。但公共造產用地,以轄有原 住民保留地之鄉(鎮、市、區)公所需用者為限;農業試驗實習用地,以農業試驗 實習機關或學校需用者為限。

第 41 條

原住民使用之原住民保留地及其所有之地上改良物,因政府興辦公共設施,限制其 使用或採伐林木,致其權益受損時,應予補償。

勞動社會法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11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第二試試題 30370 30770

科:律師(選試勞動社會法) 、司法官及律師(選試勞動社會法)

目:勞動社會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代號:

頁次: 2 - 1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年金給付併領調整辦法

第 4 條

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所定本保險年金給付之減額調整,以被保險人或 其受益人請領本保險與其他社會保險年金給付之合計金額,超過本保險 年金給付所採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數額部分,為應扣減金額,由保險人 於本保險年金給付中予以扣減。

前項應扣減金額,於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同時請領本保險二個以上年金 給付之情形,平均月投保薪資數額應以最高者為準,並按本保險年金給 付金額比例,分別由保險人於各該年金給付中予以扣減。

前二項所定應扣減金額,以本保險年金給付金額之百分之五十為上限。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一)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11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第二試試題

科:各類科

目: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代號: 30140

| 30940 頁次: 2 - 1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法院於 112 年 5 月 30 日為第一審判決,敗訴之一方已依法提起上訴,嗣甲 於 112 年 7 月 30 日死亡,甲死亡後遺有 A 地、 B 屋(含基地) ,其遺產尚未 分割。其中 A 地由庚無權占有並於其上擅自搭建 C 屋使用, B 屋於甲生 前即出租於辛,惟辛自 111 年 7 月 1 日起積欠租金,經甲屢次催告均置之不 理,迄甲死亡時已積欠租金達新臺幣(下同) 60 萬元。

戊於甲死亡後於咖啡廳與網友壬見面,與壬甫結識 2 小時即決定結婚,壬 當場書立結婚書約,因咖啡廳內只有店員一人且不願意擔任結婚證人, 故壬外出覓得原不相識之路人癸、丑於結婚書約證人欄簽名,戊則於咖 啡廳內等待壬取得證人簽名,再與壬持該結婚書約共赴戶政事務所辦理 結婚登記,嗣戊於結婚登記翌日死亡。試問: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二)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11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第二試試題

科:各類科

目: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代號: 30150

| 30950 1

頁次: 2 -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11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第二試試題

科:各類科

目: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考試時間:

3 小時

座號:

代號: 30120

|

30920

頁次: 2 - 1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112 112 | 30960 頁次: 2 - 1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第二試試題

科:各類科

目: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代號: 30160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在公司業務處理上,甲行事獨斷,丙、丁因此三番兩次向甲要求提供公 司財務、業務相關文件,希望瞭解公司運作情形。對於丙、丁的請求, 甲從未給予善意回應且感到相當厭煩,遂向乙表達希望聯手反制之意。 甲、乙因此簽訂協議,主要內容如下:第一、兩人將共同支持 A 公司變 更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之議案。第二、 A 公司變更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 後,章程將設董事三人,由甲、乙及乙之配偶擔任,並共同支持甲擔任 董事長;另設監察人一人,由甲之配偶擔任。第三、違反協議者,應向 對方給付違約金新臺幣一千萬元。

某日,甲、乙、丙、丁四人聚會商討公司事務時,甲提出將 A 公司變更 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之議案,並表達強烈支持,丙、丁對此則堅決反對, 乙見雙方對立而默不作聲。甲隨即宣布本案通過,並拿出預先準備的變 更組織後之章程,其中內容包括:公司名稱將改為「 A 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設董事三人、監察人一人。甲請大家表示意見,丙、丁表示全部反 對,乙竟也加入反對陣營,令甲大感意外。

請問:

三、以下本題提及之 A 、 B 、 C 、 D 、 E 等 5 家公司均為上市公司。

A 公司為 B 公司之最大股東, B 公司之全數 7 席董事(含 4 席普通董事、 3 席獨立董事)過去一向由 A 公司支持當選。 C 公司因覬覦 B 公司所持 有之價值甚鉅之 D 生技公司股權,故擬爭取 B 公司之董事席次,遂在民 國(下同) 112 年 5 月間逐步買進 B 公司之股份達 6% 。 C 公司再找上 E 公 司(持有 B 公司 8% 之股份)共同謀劃董事選舉配票事宜。在 112 年 8 月合 法召開進行董事改選之 B 公司股東臨時會中, C 公司、 E 公司聯手支持 當選 1 席普通董事、 1 席獨立董事(即甲) 。另 3 席普通董事、 2 席獨立董事 (即乙、丙)則由 A 公司支持之候選人當選。所有當選人即時就任。 董事改選後數日,乙發出審計委員會之開會通知,會議議案為出售 D 公 司股權事宜。此事見諸報端後,引發軒然大波。在開會前,甲、丙先後 向 B 公司辭去獨立董事一職。開會當日僅有乙一人到場,表達贊成出售 股權之意。嗣後, B 公司召開董事會討論出售 D 公司股權一案,共有 3 席普通董事、 1 席獨立董事出席,出席之 4 人全數贊成出售股權。主席宣 布議案通過。

請回答下列問題:

國文(作文)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11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第二試試題 代號: 30130 | 30930

科:各類科

目:國文(作文)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頁次: 2 - 1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無獨有偶,韓國北部的鄉村公路邊有很多柿子園。金秋時節,這裡 隨處可見農民採摘柿子的忙碌身影,但是,採摘結束後,總有些熟透的 柿子不會被摘下來。當地果農說,這些柿子是留給喜鵲的食物。原來, 每到冬天,喜鵲都在果樹上築巢過冬。有一年冬天下了很大的雪,幾百 隻找不到食物的喜鵲被凍死了。第二年春天,柿子樹重新吐綠發芽時, 一種不知名的毛毛蟲突然泛濫成災,那年柿子幾乎絕產。自此,每年秋 天收穫柿子時,人們都會留下一些柿子,作為喜鵲過冬的食物。喜鵲彷 彿也會感恩,春天到來便忙著捕捉樹上的蟲子,從而保證了這一年柿子 的豐收。

華頓商學院教授亞當‧格蘭特多年實證研究成功企業家的行為動 機,得到一個簡單的結論:我們的世界分成索取者、給予者和互利者三 種人。 「索取者」只在乎自己的利益, 「給予者」總是樂於分享, 「互利者」 則為了可預期的好處,願意付出相對的代價。

綜合上文,無論出發點是什麼, 「給予」 都能為個人或群體帶來改變。 請以「給予的力量」為題,作文一篇,說明上文二個事例中的農民,因 給予而得到什麼?並以個人經驗或見聞為例,說明因給予的力量而推動 了什麼改變?( 50 分)

批評者:懶惰放棄,完全不思進取,躺平是可恥的行為!

躺平族:躺平是個人的選擇,既不啃老,也不偷不搶,至少沒淪落至詐 騙集團去危害他人,何恥之有?

批評者:不婚不生、不創業,個人無欲無求,國家、社會將因此而停滯 不前。

躺平族:無法負責任的婚姻和生孩子才是造成更多社會問題,我們無法 為別人負責,只能負責自己。我們只是不跟隨社會期望走而已, 就是自己低調的過著簡單的生活。

請就下列兩問題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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