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法制類科歷屆試題,含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行政法等 8 科。
共 8 份考卷|資料來源:依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OGDL)第 1 版利用,資料集:考選部歷屆試題(data.gov.tw dataset 170565),10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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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代號 :
30110-38710
類 科: 各類科
科 目: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正面)
請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由左至右橫式作答,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不得於試卷上書寫姓名或入場證號。
一、作文:( 60 分)
己之所長,未必為人之所短;己之所短,又適為人之所長。人居於世,易見他人不是, 而多自負,故孔子說: 「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請以 「慎己戒滿」為題,作文一篇,申論其意。
近年來,外交部致力推動與先進國家簽署「青年打工度假協定」 ,其宗旨在鼓勵國內 18 到 30 歲青年走向國際社會,以「度假」為前提,藉由短期「打工」賺取旅遊生活費,俾能拓 展視野,體驗異國文化,並培養語文與獨立自主能力。試擬行政院致外交部函:國內青年到 國外進行打工度假活動,人身安全至為重要,應會同教育部、本院勞工委員會等有關機關提 供完備資訊,並加強宣導所應注意事項,如在國外打工度假青年遇有急難救助之需求,亦當 掌握時效,儘速提供必要協助。
代號: 1301
本測驗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的答案,複選作答者,該題不予計分。
共 10 題,每題 2 分,須用 2B 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或申論試卷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潮池是大海的一部分,看得到的地方與看不到的地方,魚族幾乎無所不在。無論早晚陰晴, 鄰近大海的一邊,總是有釣客試手氣,從沒有人會傻到在潮池中放下釣餌,因為潮池太小,一 眼就見底了,即使有魚游動,也無法引起釣客的興致,寧願將餌食投向那深不見底的大海,即 使見不到一絲魚的蹤影,心裡也想像著不久就有大魚上鉤, …… 那才是釣者內心最深層的樂趣 所在。」(陳楊文《一個潮池的祕密》)
下列何者最能表達文中「釣者內心最深層的樂趣」?
心曠神怡,陶然忘機
有夢最美,希望相隨
一人獨樂,不如眾人同樂
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
「『養兒防老』,因為小孩可以保存我們年輕時的理想夢想,當我們遺忘理想夢想時,對我們 提醒:『你們以前不是這樣教我的!』當我們可能動搖,可能受到誘惑走上不正直的路時,對 我們抗議:『不可以這樣!』年輕的小孩,回過頭來保護我們,不至於被時間侵蝕,遺忘遺失 了自我,做出讓自己和別人覺得遺憾的事。」下列敘述最能呼應上文旨意的是:
「養兒防老」是因為孩子可以延續我們的基因、繼承我們的事業,甚至完成我們未竟之志
兒孫自有兒孫福,少子化的社會,應提倡「養老防兒」,這樣當自己老時,才不致整天被 兒女耳提面命
生命的價值在於繼起宇宙之生命,唯有生養兒女乃能抵抗肉體被時間侵蝕的生物法則,讓 孩子作為自己的第二次生命輪迴
「老」不一定指年紀的增加,而是年輕時代的理想與夢想褪色了,現實與世俗的考量在生 命中愈來愈重要,關於品格與原則的堅持卻一天天地鬆弛了
類 科: 各類科
科 目: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桓公與管仲、鮑叔、甯戚飲酒。桓公謂鮑叔:『姑為寡人祝乎。』鮑叔奉酒而起曰:『祝吾君 無忘其出而在莒也,使管仲無忘其束縛而從魯也,使甯子無忘其飯牛於車下也。』桓公辟席再拜 曰:『寡人與二大夫皆無忘夫子之言,齊之社稷必不廢矣。』」(劉向《新序.雜事四》) 下列選項何者最接近上文旨意?
事過境遷,莫再瞻前顧後
勤勉努力,窮人亦能翻身
關於下列詩句所歌詠的對象,正確的是:
① 道若江河,隨地可成洙、泗;聖如日月,普天皆有春秋。-孟子
② 君子死知己,提劍出燕京;素驥鳴廣陌,慷慨送我行。-荊軻
③ 鳥盡良弓勢必藏,千秋青史費評章。區區一飯猶圖報,爭肯為臣負漢王。-張良
④ 明妃初出漢宮時,淚濕春風鬢腳垂。低徊顧影無顏色,尚得君王不自持。-王昭君
⑤ 漢皇重色思傾國,御宇多年求不得。楊家有女初長成,養在深閨人未識。-楊玉環 ①③⑤ ②③④ ①④⑤ ②④⑤
柳宗元〈駁復讎議〉:「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父爽,為縣尉趙師韞所殺,卒能手刃復讎, 束身歸罪。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其閭,且請編之於令,永為國典,臣竊獨過之。…… 旌與誅,莫得而並焉。誅其可旌,茲謂濫,黷刑甚矣!旌其可誅,茲謂僭,壞禮甚矣!」根 據上文,下列何者最切近柳宗元立論的觀點?
立法貴嚴,而責人貴寬
罪疑惟輕,功疑惟重。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聖人之制,窮理以定賞罰,本情以正褒貶,統於一而已矣
天下之善不勝賞,爵祿不足以勸也;天下之惡不勝刑,刀鋸不足以裁也
「凡物皆有可觀。苟有可觀,皆有可樂,非必怪奇偉麗者也。餔糟啜醨,皆可以醉;果蔬草木, 皆可以飽。推此類也,吾安往而不樂?」(蘇軾〈超然臺記〉)此段文字與下列那一選項之 意境最為近似?
魚相造乎水,人相造乎道。故魚相忘於江湖,人相忘於道術
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較,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
清時有味是無能,閒愛孤雲靜愛僧。欲把一麾江海去,樂遊原上望昭陵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涼風冬有雪。若無閒事在心頭,便是人間好時節
下列選項,何者最適合表達久別重逢的心情?
一看腸一斷,好去莫回頭(白居易〈南浦別〉)
今夕復何夕,共此燈燭光(杜甫〈贈衛八處士〉)
天涯地角有窮時,只有相思無盡處(晏殊〈木蘭花〉)
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崔護〈題都城南莊〉)
「自孔子聖人,其學必始於觀書。……士之生於是時,得見六經者蓋無幾,其學可謂難矣。…… 近歲市人轉相摹刻,諸子百家之書,日傳萬紙。學者之於書,多且易致如此。其文詞學術, 當倍蓰於昔人。而後生科舉之士,皆束書不觀,遊談無根,此又何也?」(蘇軾〈李氏山房 藏書記〉)依據上文,作者對書籍傳鈔多且易得的看法是:
盡信書,不如無書
有書不讀,至為可惜
皓首窮經,終有所成
不受書本所限,言談自能愜意
閱讀下文,回答第 題至第 題:
「魯黔婁先生之妻也。先生死,曾子與門人往弔之。 …… (曾子)遂哭之曰:『嗟乎!先生之終 也,何以為諡?』其妻曰:『以康為諡。』曾子曰:『先生在時,食不充虛,衣不蓋形,死則 手足不斂,旁無酒肉。生不得其美,死不得其榮,何樂於此?而諡為康乎?』其妻曰:『昔先 生君嘗欲授之政以為國相,辭而不為,是有餘貴也;君嘗賜之粟三十鍾,先生辭而不受,是有 餘富也。彼先生者,甘天下之淡味,安天下之卑位;不戚戚於貧賤,不忻忻於富貴,求仁而得 仁,求義而得義,其諡為康,不亦宜乎!』」(《列女傳.魯黔婁妻》)
曾子對黔婁諡號的疑問,黔婁之妻的回應是:
名實相符
兼善天下
知過能改
勤儉持家
文中所述黔婁先生所擁有的「餘貴」、「餘富」指的是下列何者?
粟帛厚祿帶來的富貴
不戚貧賤、不忻富貴的自得
常思困頓時,便能不鬆懈
凡是真英雄,不怕出身低
代號 :
30110-38710
(背面)
代號:
3301
頁次:
4 - 1
類 科:各類科
科 目: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考試時間:
1 小時
※注意:
座號:
本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的答案,複選作答者,該題不予計分。
本科目共 50 題,每題 2 分,須用 2B 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1 直轄市市長停職者,由副市長代理,副市長出缺或不能代理者,由何人代理?
由行政院派員代理
由市議會議長代理
由市政府秘書長代理
區
解釋憲法
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4 下列何者曾被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宣告違憲?
行政執行法上之拘提管收要件
公務員離職後職業選擇之限制
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案
審理公務員懲戒案件
公務員懲戒未設通常上訴救濟制度 通姦罪
第二讀會時,應朗讀議案,依次或逐條提付討論
第二讀會時,可就審查意見或原案要旨,先作廣泛討論
第二讀會是於討論各委員會審查之議案時進行
議案於完成二讀之後,原提案者可以經院會同意後撤回原提案
6 依據憲法第 58 條及行政院組織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行政院會議之組織成員,僅依規定應列席行政院會議? 行政院秘書長 內政部部長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
7 我國總統不享有下列那一權限? 締結條約 主動解散立法院
宣布戒嚴
發布緊急命令
總統、副總統
原住民立法委員
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
原住民直轄市議員
行政院
監察院
全國性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
中央選舉委員會
國民主權及參政權之理論
基本權對國庫行為之效力
基本權之第三人效力理論
11 房屋所有權人應提供私有騎樓供公眾通行,得不另發給補償金。關於其法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未喪失所有權而無須補償 人民之財產權負有未逾比例原則之社會義務 缺乏相關補償之法令依據 基於財政考量而無須補償
12 下列何者不屬於訴訟權保障之核心領域?
受公平審判之權利
受及時審判之權利
受三級三審之審級制度保障權利
聽審請求權
13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與憲法第 7 條所保障之平等權有違?
民國 89 年修正公布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中,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 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不得擔任公務人員
中央警察大學 91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入學考試招生簡章規定,以有無色盲作為能否取得入學資格之條件 民國 93 年修正公布之遺產及贈與稅法中,僅規定配偶間之贈與,免徵贈與稅;但對於尚無法律上婚姻關 係之異性伴侶間之贈與,無免徵贈與稅之規定
民國 80 年制定公布之社會秩序維護法中,在性交易過程中,對支付對價之相對人未有處罰規定,而僅處 罰意圖得利之一方
由內政部派員代理
區公所
14 下列何項基本權不在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具有制度性保障性質之列?
財產權
婚姻與家庭
宗教自由
學術自由
15 A 於僱用 B 時,要求 B 切結,如有懷孕即離職。 B 以其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向主管機關檢舉,要求主管 機關對 A 處罰鍰。本例最可能涉及何種基本權功能?
防禦權功能
基本權之信賴保護功能
基本權之保護義務功能
程序保障功能
16 A 和 B 為夫妻,育有一子 C 四歲。 B 因吸食安非他命上癮,精神狀態不穩定,動輒對於 C 施暴。某日, B 將 C 打得皮開肉綻,住進加護病房, A 經朋友提醒才知道可以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請求法院對於 B 核發 民事保護令。請問 A 得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為 C 聲請什麼內容的保護令? ① 禁止 B 對於 C 實施家庭暴力 ② 命 B 遷出三人之住居所 ③ 命 B 遠離 C 之幼兒園 ④ 定暫時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僅由
A 來行使
僅 ①
僅 ①②
僅 ①②③
①②③④
17 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其遺屬受領死亡補償之正確順位為何?
① 子女 ② 配偶 ③ 父母 ④ 祖父母及孫子女 ⑤ 兄弟姐妹
① 配偶 ② 子女 ③ 父母 ④ 祖父母及孫子女 ⑤ 兄弟姐妹
① 配偶及子女 ② 父母 ③ 祖父母 ④ 孫子女 ⑤ 兄弟姐妹
① 配偶及子女 ② 父母 ③ 孫子女 ④ 祖父母 ⑤ 兄弟姐妹
18 A 有限公司之股東有甲、乙、丙共 3 人,各分別出資 30 萬元、 10 萬元、 10 萬元,甲為公司董事。若章程規 定,甲有 3 表決權、乙有 1 表決權、丙有 1 表決權,則當公司擬再增資 50 萬元時,應經下列何種方式決定 之?
由甲決定之
須經表決權過半數同意之
須經全體股東同意之
須經 2 人以上股東之同意
19 A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甲,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理出席股東會後,又以書面及電子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在未 撤銷其前述委託書、書面以及電子投票之情況下,本人於股東會當天又親自出席股東會議。請問甲之表決 權行使究應以何種方式為準?
委託書
書面方式
電子方式
親自出席
20 甲與乙籌劃犯擄人勒贖案。甲持改造手槍,乙持小刀,共同將 A 擄走並關在甲家中。後來警方循線查到甲 之住處,救出 A ,並當場在甲之住宅內搜到犯案用之手槍與小刀,以及安非他命兩小包。試問本案例中,法 官在判處甲、乙有罪時,下列那一種物品不得宣告沒收?
改造手槍
甲之住宅
犯案用小刀
安非他命
21 甲想殺 A ,見 A 自對面走來,便舉槍將 A 擊斃,事後才發現 A 右手亦持槍藏在口袋中,當時正打算扣下板
機殺甲。甲的行為在刑法上稱為:
誤想防衛
偶然防衛
22 下列關於法定代理人的敘述,何者正確?
胎兒為繼承人時,生母為胎兒的法定代理人,處理遺產分割事宜
父母為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可任意處分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
監護人為未成年之受監護人的法定代理人,可替代父母行使一切親權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中,就夫妻財產所生之法律事項,互為法定代理人
23 甲受死亡宣告後,生存歸來,經法院撤銷死亡宣告,發現其妻乙已經與丙結婚,請問後婚之效力為何?
只要乙善意,後婚即有效
必須乙與丙均善意,後婚才有效
只要丙善意,後婚即有效
縱使乙與丙均惡意,後婚仍然有效
24 甲上班途中,向書報攤老闆乙購買報紙 1 份,價金 10 元。甲給乙 10 元硬幣 1 枚,乙給甲報紙 1 份,請問總 共至少有幾個法律行為?
1
2
3
4
25 甲夫乙妻依法收養丙夫丁妻 5 歲之子 A , 3 年後甲、乙因空難雙亡, A 欲終止其與甲、乙之收養關係者,應 如何進行?
應由 A 向法院聲請,但應得丙、丁同意
應由丙、丁與甲或乙之家屬協議為之
26 機關辦理下列何項事務應適用行政程序法?
內政部警政署與車商簽訂警用巡邏車購買契約
臺北市政府國民住宅處與人民簽訂國民住宅租售契約
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函請市警局協助調查刑事犯罪事件
教育部與公費生簽訂公費留學行政契約
應由丙、丁代理 A 向法院聲請
因甲、乙已死亡,故任何人均不得聲請
違法性錯誤
反面之違法性錯誤
27 關於中央法規標準法之內容,以下何者錯誤?
法律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法規對某一事項規定適用或準用其他法規之規定者,其他法規修正後,適用或準用修正後之法規 各機關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應視其性質分別下達或發布,並即送監察院
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28 關於「法規不溯及既往」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 學說上又將之分為「真正溯及」與「不真正溯及」兩種情形。前者係指將法規適用於該法規生效前業已終 結的事實,後者則係指將法規適用於過去發生,但現在仍存續尚未終結之事實
② 「真正溯及既往」原則應允許;反之,「不真正溯及既往」原則應禁止
③ 司法院釋字第 577 號認為,菸害防制法規定之菸品標示義務及責任,僅適用於該法公布施行後之菸品標示 事件,並未規定菸品業者於該法施行前亦有標示義務,故無法律溯及適用情形
④ 新法規範之法律關係如跨越新、舊法施行時期,當特定法條之所有構成要件事實於新法生效施行後始完全 實現時,則無待法律另為明文規定,原則上應適用法條構成要件與生活事實合致時有效之新法
僅 ①③④
僅 ②③
僅 ①②④
僅 ①③
29 民國 100 年 11 月 30 日總統令公布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其附則規定該法部分條文「自公布 三年後施行」,請問這些條文從那一天開始生效?
民國 103 年 11 月 29 日
民國 103 年 11 月 30 日
民國 103 年 12 月 1 日
民國 103 年 12 月 2 日
30 下列關於「法律與道德的關係」之敘述,何者錯誤?
法律乃是道德的最小限度
道德所不允許的,亦是法律之懲罰對象
法律所不禁止的行為,並非都是合乎道德的行為
法律與道德密切相關
31 The land is a storehouse of for all kinds of plants, and its reserve of nutrients is essential to any successful agriculture.
facilities
fertility
nuance
pesticides
32 The United States is with an energy, a can-do ambition and an entrepreneurial spirit that can only be described as distinctly American.
invested
consistent
infused
33 The movie was recommended for mature audiences only because there were many scenes of intense violence which would be too for children.
authentic
contagious
disturbing
embarrassing
34 The restaurant's advertisement was a bit . It said all of the drinks were free, but actually wines were not included.
cautious
pretending
suspicious
misleading
35 Smartphones seem to have a market since they are getting more and more popular around the world.
burgeoning
languishing
perplexing
squandering
36 The Colosseum in Rome and sites in the historic walled town of Urbino have suffered damage due to snow-fall.
indispensable
minuscule
picturesque
unprecedented
37 Basic like greeting people and saying please to show politeness are becoming less common among the youth.
customs
courtesies
gestures
situations
38 The first comprehensive system for nationwide was instituted by France for the Napoleonic wars that followed the French Revolution.
conscription
description
inscription
prescription
A study at the University of New South Wales in Sydney found that around a quarter of people have a 39 sense of taste, making foods like broccoli taste bitter and rich foods 40 . These 'supertasters' tend to be slim and have a lower risk of heart disease. To determine if you are a supertaster, 41 a dot of blue food coloring on your tongue and look in the mirror. If you see a densely spotted area, there is a good chance you are a supertaster. If the spots are 42 distributed, you are not. The study also found 15 percent of people, 43 men, were 'non-tasters'-they will devour anything put in front of them. They get the benefits of a broad diet, but risk overdoing it.
44 A study has shown that a messy environment could make people long for order and inspire them to hastily simplify and classify things in their minds, which could often lead to discrimination.
Eliminating discrimination can be done by living with a simple and neat mind.
Inspiring simplicity and order is the key to preventing discrimination from happening.
Discriminating against the people living in a messy environment could inspire them to improve.
Rushing to create order in a messy environment could sometimes lead to discrimination.
45 Investors and the public are demanding increasingly detailed information on nonfinancial metrics that define sustainability.
In terms of financial metrics, investors and the public are never satisfied with the sustainable business.
Detailed information on monetary metrics plays a more important role for sustainable investors and the public.
Other than financial reports, investors and the public are asking for more details about factors indicating sustainability.
Investors and the public keep inquiring detailed information on nonfinancial metrics to sustain the validity of the contract.
46 What great horror movies do is that they show us our fears and make them so beautiful that we can't take our eyes off the screen.
Great horror movies catch our eyes by showing us our fears in an irresistibly beautiful way on the screen.
Great horror movies force us to examine our fears through frightening but beautiful scenes on the screen.
Great horror movies amaze us by showing us frightening scenes about our beauty on the screen.
Great horror movies allow us to transform our fears in an irresistible way into beautiful scenes on the screen.
In 1349 it resumed in Paris, spread to Picardy, Flanders, and the Low Countries, and from England to Scotland and Ireland as well as to Norway, where a ghost ship with a cargo of wool and a dead crew drifted offshore until it ran aground near Bergen. From there the plague passed into Sweden, Denmark, Prussia, Iceland, and as far as Greenland. Leaving a strange pocket of immunity in Bohemia and Russia unattacked until 1351, it had passed from most of Europe by the mid-1350s. Although the mortality rate was erratic, ranging from one-fifth in some places to nine-tenths or almost total elimination in others, the overall estimate of modern demographers has settled-for the area extending from India to Iceland-around the same figure expressed in Froissart's casual words: 'A third of the world dies.' His estimate, the common one at the time, was not an inspired guess but a borrowing of St. John's figure for mortality from the plague in Revelation, the favorite guide to human affairs of the Middle Ages.
47 What does the underlined 'it' in the first line refer to?
The ghost ship
The mortality
The immunity
The plague
48 Which of the following countries was NOT affected by the disease at first?
Denmark
France
Russia
United Kingdom
49 According to the passage, which of the following statements is true?
The number of deaths given by Froissart is not reliable.
The disease described in the passage broke out first in 1349.
The mortality rates of the affected countries differ greatly.
An infected ship landing on Bergen started the spread of the disease in Norway.
50 What is the sequence in which the plague reached the countries or cities?
Paris-Bergen-Iceland-Russia
Picardy-Iceland-Greenland-Flanders
The Low Countries-Prussia-England-India
Russia-Picardy-the Low Countries-Norway
| 39 | heightened | enlightened | fastened | lengthened |
|---|---|---|---|---|
| 40 | unperceptive | unpredictable | unpalatable | unparalleled |
| 41 | notice | delete | put | remove |
| 42 | succinctly | sparsely | diminutively | trivially |
| 43 | innocently | mostly | arrogantly | currently |
類 科:
法制
科 目:
行政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50 分)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申論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一、甲為公務員,依規定得申領其在學子女之子女教育補助費。甲結婚後,誤以為其妻前婚 姻所生、並未由甲辦理收養之子乙亦得由其申報子女教育補助費,遂自 92 年 9 月起, 逐學期申領乙之子女教育補助費,至 98 年 2 月止計申領 8 學期共 20 萬元。甲所屬行政 機關於 98 年 9 月間始發現甲不符申領子女教育補助費之資格,遂於 98 年 11 月 11 日以 行政處分書通知甲,其自 92 年 9 月起即不具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之資格,命甲於函到 次日起 30 日內繳還前所領得之子女教育補助費共 20 萬元。甲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後, 續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試析論行政法院應如何為實體判決。( 25 分)
二、甲為大陸地區人民,於 97 年 8 月 25 日經許可於臺灣定居,領得定居證,並於 97 年 8 月 28 日 為初設戶籍之登記,嗣內政部認其自始不符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16 條 第 2 項第 2 款規定之定居要件,乃以 97 年 10 月 30 日 A 處分書撤銷甲之定居許可,並 註銷其定居證。甲對此並未提起任何行政救濟。甲設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得知上情後, 於 98 年 2 月 10 日依戶籍法第 23 條之規定撤銷甲之戶籍登記。甲不服,循序提起訴願 與撤銷訴訟,主張其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16 條第 2 項第 2 款規定 之定居要件, A 處分書違法,請求回復其設籍登記。請詳附理由,析論受訴法院得否就 A 處分是否違法予以審查,以為本件訴訟判決之基礎。( 25 分)
分)
代號:
5303
本測驗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的答案,複選作答者,該題不予計分。
共25題,每題2分,須用2B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或申論試卷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1 A 市市政府擬將建築管理業務委任其所屬之建設局執行,關於此一委任,依實務見解何者正確? A 市市政府得於其組織自治條例中為一般性之規定,即可作為委任下級機關之法規依據
此一委任未得中央法規授權, A 市不得自行為之
此一委任須有個別作用法之法源依據
建築管理非自治事項,此一委任實為委辦
2 A 為某具有公用地役關係既成道路之所有權人,對於該筆土地,其無法為下列何種行為? 將土地予以出售 將土地設定抵押權 將土地出租他人使用 向無權占用之他人主張不當得利
3 行政處分書應附記法令依據、理由及救濟教示,係屬於下列何原則之要求?
行政行為明確性原則
誠信原則
指導符合要件民眾申請補助
收取保證金出租公有市場攤位
授權明確性原則
正當程序原則
勸導當事人履行對鄰人之補償
補償行政契約相對人調整契約損失
5 A 經由 B 市教育處申請設立幼兒園,嗣後接獲予以否准設立之函文,請問下列何者為本案之訴願決定機關? B 市市政府 B 市教育處 中央主管機關 行政院
6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 16 條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身為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之權利?
對地方自治事項依法行使創制、複決權
對地方政府人事行政依法任命之權
對地方政府資訊依法請求公開之權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得對甲處予撤職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得對甲處予減俸
乙與丙均得由主管長官直接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乙須先送監察院審查成立後,始得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丙須先送監察院審查成立後,始得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乙與丙均須先送監察院審查成立後,始得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得對甲處予記過
甲為民選首長,僅得依法罷免,不受懲戒
代號 :
32350
座號:
全一張
(正面)
類 科:
法制
科 目:
行政法
全一張
(背面)
9 承第 7 題,如乙丙業經主管長官分別予以記大過處分,其後又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分別處予減俸,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丙業經主管長官懲處,不得再予以懲戒,故懲戒處分無效
乙丙所受之懲處失其效力
乙丙雖經主管長官懲處,仍得再予以懲戒,應從重執行記大過處分
乙丙雖經主管長官懲處,仍得再予以懲戒,二者應併同執行
10 下列何者並非行政法人之必要特徵? 行使公權力 具有法人格
11 下列何者,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
中國石油公司總經理 工業研究院院長
企業化營運
臺北市市長
為達成特定公共行政目的
國立大學法學院院長
12 電子遊戲機之製造業、進口人或軟體設計廠商,於出廠或進口時,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合格者,發給機具類別 標示證。請問該規定中發給機具類別標示證之法律性質為: 形成處分 下令處分 確認處分 一般處分
13 承上題, A 為進口商,進口遊戲機台後申請查驗,經主管機關審認與進口之前評鑑分類文件不符,不發給標示證。 A 依法應如何救濟?
提起訴願
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14 下列有關法規命令之敘述,何項錯誤?
法規命令之訂定,除由行政機關自行草擬外,亦得由人民或團體提議
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前,得依職權舉行聽證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皆直接對外發生效力
法律授權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屬行政立法行為
15 中央農業主管機關依相關法規委託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辦理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事件,下列何者為老年農民福 利津貼事件之原處分機關?
中央農業主管機關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
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之上級機關
16 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者,而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原則應由何機關處罰: 統一由處理在先之機關處罰 統一由法定處罰較重之機關處罰
由各該機關協議由其中一機關統一處罰
由各該主管機關分別處罰
17 不具公務員身分者冒充公務員,違法對人民課處罰鍰。下列有關該罰鍰之敘述,何者正確? 得廢止之處分 得撤銷之處分 得補正之處分
並非行政處分
18 A 市工務局因抽水設施設置有欠缺,大雨來臨時部分抽水設施無法發揮功能,致該市部分地區淹水嚴重,受害居民擬 集體求償,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受害居民可向 A 市工務局請求國家賠償,惟以 A 市工務局有故意或過失為要件
受害居民可向 A 市工務局請求國家賠償,惟以 A 市工務局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為要件
受害居民可向 A 市工務局請求國家賠償,不以 A 市工務局有故意或過失為要件
受害居民不得向 A 市工務局請求國家賠償,因為大雨來臨係不可抗力之事件
19 A 公司獲准於自有土地上採取土石,許可土石區面積共 15000 平方公尺,後經檢舉查獲其實際採取面積達 20000 平方 公尺,惟超挖部分經地檢署檢察官認定甲( A 公司代表人)不成立竊盜罪而作成不起訴處分。則行政責任部分如何處 置?
刑事既然無罪,行政部分不必追究
應追究甲違反土石採取法之行政責任
刑事不起訴書認定之事實拘束行政機關
應追究 A 公司違反土石採取法之行政責任
20 承上題,如主管機關至超挖現場勘查時間為 98 年 6 月 20 日,地檢署不起訴處分確定時間為 100 年 6 月 20 日,則主 管機關至遲應於何時作成行政裁罰處分?
101 年 6 月 19 日
102 年 6 月 19 日
103 年 6 月 19 日
104 年 6 月 19 日
21 A 公司申請設立民營電廠,主管機關於許可處分中作成以下附款: A 公司必須於處分生效後 3 個月內與鄰近 3 個里的 居民達成回饋金之協議,請問 A 不服許可處分中之附款時,其應提起何種行政訴訟? 撤銷訴訟 課予義務訴訟 確認訴訟 一般給付訴訟
22 承上題,若 A 公司不服許可中之附款,提起行政訴訟而有暫時性權利保護之必要時,應為下列何者之聲請? 假執行 假扣押 假處分 停止原處分之執行
23 承第 21 題, A 公司於提起行政訴訟後,系爭附款遭原處分機關撤銷, A 公司認為尚受有損害時,請問 A 公司與行政 法院在訴訟上得如何處理? A 得變更原訴為確認訴訟 A 得變更原訴為一般給付訴訟
行政法院得以 A 權利已無保護必要以判決駁回之
行政法院得以
A
權利已無保護必要以裁定駁回之
24 依現行行政訴訟法之規定,下列何種行政訴訟,非以原告住所地、居所地、所在地或違規行為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 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關於公務員職務關係之訴訟
關於交通裁決事件之訴訟
關於公法上保險事件之訴訟
關於因不動產徵收、徵用或撥用之訴訟
25 行政機關作成授益之營業許可處分內容為:「許可,但限於 3 個月內改善廚餘回收地點之環境衛生」。請問此為何種 形式之附款? 期限 條件 負擔 修正負擔
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課予義務訴訟
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確認訴訟
代號 :
32350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類 科: 法制
科 目: 立法程序與技術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一、中央法規標準法關於「法律」與地方制度法關於「自治條例」之規範設計,在「名 稱」、「規範事項」及「制定程序」三方面,規定內容是否相同?( 30 分)
二、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法規變動沿革,總統曾公布「中華民國 91 年 1 月 25 日總統 ( 91 )華總一義字第 09100015670 號令修正公布第 11 、 68 、 70 、 72 、 74 條條文; 並增訂第 10 條之 1 、 71 條之 1 條文」及「中華民國 97 年 5 月 28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700061891 號令增訂公布第 2 章之 1 章名及第 15 條之 1 ~ 15 條之 5 條文」等,請依 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說明同一法規少數條文或整體架構之修正或刪除,應如何呈 現在原法規之變動內容?( 20 分)
三、<案例>甲於當選總統時,為實現其競選承諾,於就職日( 5 月 20 日)即諮請立法 院,表達將於 6 月 20 日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之意願,惟立法院因內部意見分歧, 致無法成行。嗣後, A 立法委員擔任外交委員會主席,自行發文邀請總統於 8 月 20 日至該委員會報告「菲律賓對我國漁船槍擊案」之後續發展。經總統府評估,與立 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2 章之 1 「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之規定似不相符,而回函表達感 謝邀請,但因不符規定,致無法前往報告。
<問題>試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2 章之 1 「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之規定評析本件 案例,總統若欲至立法院為國情報告,應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及程序,在何種地點 進行?立法委員若有個人看法欲表達時,得依何種程序及方法提出質疑?總統對立 法委員個人意見如何因應,是否應受立法委員個人意見之拘束?( 50 分)
座號:
代號 :
31720 、 32320
32720 、 32920 33220
全一張
(正面)
類 科:
財稅行政、法制、公平交易管理、商業行政、智慧財產行政
科 目:
民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申論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一、甲將一輛自行車寄放於乙處,某日丙拜訪乙,見該自行車甚為喜歡,於是向乙問及價錢, 乙未經甲之同意,竟以自己名義賣給不知情之丙,並交付之。試問下列問題:
乙以自己名義賣自行車給丙,並交付丙自行車,在甲知情以前,乙賣車及交付的法律 行為效力如何?( 12 分)
甲知情後,非常憤怒,拒絕承認乙做的任何行為,甲能否請求丙返還自行車?( 13 分)
二、甲男與乙女結婚,生有一子丙,嗣又在外與丁女通姦,生有一女戊,甲均按月支付戊女 生活費。乙女因難耐寂寞,而與己男發生婚外情,而生有一子庚。則:若甲死亡時,其 遺產應由何人繼承?又若甲將其遺產全部遺贈於丁女時,其遺贈效力如何?( 25 分)
分)
代號: 2301
本測驗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的答案,複選作答者,該題不予計分。 共 25 題,每題 2 分,須用 2B 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或申論試卷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1 甲與乙就 A 畫訂立買賣契約後,甲被法院為監護之宣告,但仍然於監護宣告後,交付該畫給乙。試問:雙方之法律 行為效力如何?
債權行為無效
物權行為得撤銷
報為失蹤人口時,為死亡之時點
法院判決確定日,為死亡之時點
消極隱匿事實,必須是當事人有告知義務,才會構成詐欺
因詐欺而為意思表示者,因意思不自由為自始無效
由第三人為詐欺行為,以相對人明知或可得而知者,方得撤銷
被詐欺而為意思表示者,得撤銷,但其撤銷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4 19 歲喪夫之甲將繼承所得之小套房一間,訂立買賣契約出賣予成年之乙。買賣契約之效力為何?
有效
無效
效力未定
得撤銷
欠錢還錢乃天經地義之事,甲應設法返還,無抗辯權
甲可以行使抗辯權,拒絕返還,乙亦不可就該抵押物行使權利
甲雖可行使抗辯權,但乙仍可就其抵押物,行使權利
乙對甲之債權因時效經過而自動歸於消滅,毋待甲行使抗辯權
在無法定例外之情形下,向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者,何時發生效力?
意思通知到達限制行為能力人時
意思通知到達其法定代理人時
7 下列何種權利不得因時效而取得?
留置權
地上權
限制行為能力人了解意思表示時
依商業習慣定之
著作財產權
(請接背面)
典權
物權行為無效
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均為效力未定
向法院聲請之時,為死亡之時點
法院判決內所確定之死亡時,為死亡之時點
代號 :
31720 、 32320
32720 、 32920
全一張
(背面)
33220
類 科: 財稅行政、法制、公平交易管理、商業行政、智慧財產行政 科 目: 民法
視為遺贈物
視為遺產債務
違反贈與稅法,應予沒收
9 物權行為之無因性,發生於下列何種場合?
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均有效成立之場合
債權行為有效成立,但物權行為未有效成立之場合
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均未有效成立之場合
債權行為未有效成立,但物權行為有效成立之場合
10 甲男與乙女係夫妻,因感情不睦,遂合意離婚,已立書面並有二人之證人簽名後,乙拒絕辦理離婚登記,其效力如何? 婚姻關係消滅 婚姻關係仍存在
甲可起訴請求乙協同辦理離婚登記
11 證券在我國得成為何種擔保物權之標的物?
抵押權
質權
婚姻關係效力未定
典權
用益物權
12 甲同意將其所有之 A 地出售予乙,約定買賣價金為新臺幣(下同) 3 千萬元。翌日不知情之丙表示願出 5 千萬元購買 ,甲欣然同意,並將 A 地之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丙。試問: A 地屬於何人所有?理由為何?
甲,因為甲丙間之意思表示係屬通謀虛偽意思表示,無效
乙,因為乙已先向甲購買 A 地
丙,因為甲丙間已完成 A 地之移轉登記
丙,因為丙出價高對甲較有利
13 甲在路上拾得乙所遺失金錶一只,遂私下據為己有,甲可依下列何種方式取得該金錶之所有權?
動產善意受讓
無主物的先占
地上權 不動產役權 農育權 典權
15 甲誤將乙之種籽、丙之肥料灑在丁之 A 地上。致長成纍纍稻穗,試問稻穗之所有權歸屬何人? 甲 乙丙共有 丁 甲丁共有
16 債權人受領他種給付以代原定給付,學理上稱為:
債之更改 間接給付 任意之債 代物清償
17
關於經法院調解或法院和解而成立之離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該調解離婚或和解離婚之性質,與兩願離婚相同 當事人仍應自行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自該調解離婚或和解離婚成立時起,婚姻關係消滅 該調解離婚或和解離婚應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
18 有相對人的意思表示中,下列何者須向不特定之相對人為之:
懸賞廣告 書立遺囑 債務的免除 法律行為的承認
19 甲將乙之狗誤為丙之狗,收留並飼養之。甲之行為:
對乙構成無因管理
對丙構成無因管理
對乙、丙均構成無因管理 對乙、丙均不構成無因管理
20 甲將錢定存於乙銀行,此種金錢消費寄託之法律性質,下列敘述何者為最正確?
是雙務契約 是單務有償契約 是單務無償契約 是單務要物有償契約
21 甲明知為乙之事務,而為自己之利益管理獲利 10 萬元。問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乙僅得依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 10 萬元
乙僅得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利益 10 萬元
乙僅得依無因管理,請求甲返還所得 10 萬元
乙得依自己意思選擇主張侵權行為、不當得利或準無因管理而行使其請求權
22 甲脅迫乙將其 A 畫出售給丙,丙不知甲脅迫乙之事。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丙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乙與丙之買賣契約無效
乙及丙均不得撤銷各自的意思表示
承租人就租賃物支出有益費用,因而增加該物之價值,如出租人知其情事而不為反對之表示,若當事人間未另有特約,
23 其法律效果為何?
承租人得隨時請求償還全部其所支出之有益費用
承租人須俟租賃契約終了時,始得請求償還全部其所支出之有益費用
承租人得隨時在租賃物現存之增價額範圍內,請求償還有益費用
承租人僅得於租賃關係終了時,在租賃物現存之增價額範圍內,請求償還有益費用
24 共同侵權行為人其所負之損害賠償責任,依法構成下列何種債務?
可分債務 連帶債務 不可分債務 公同共有債務
抽象輕過失 具體輕過失 重大過失 無過失
遺失物的拾得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32360
代號:
類 科: 法制、法律廉政
科 目: 刑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32460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一、甲係法院通緝之被告, 102 年 3 月 1 日酒後已不能安全駕駛,仍騎乘機車失控擦撞行 走於路邊之乙,乙遭機車撞擊倒地後臉部受傷流血,甲見乙車禍臉部流血,竟騎機 車加速逃逸,嗣因目擊之路人追逐而將甲攔下並報警處理。員警到場後對甲實施酒 測,測得其呼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9 毫克,乃對甲開單告發並逕行拘提。甲為 隱瞞其通緝犯之身分,於該員警製作之執行拘提通知單「被通知人簽名」欄位,偽 簽其弟 A 之姓名後將通知單交還員警。其後於偵查中經檢察官查得上情。問甲應負 何罪責?請分別說明之。( 25 分)
二、張三於 100 年間參加某市某屆里長選舉,於投票日前,基於當選為目的之犯意,對 於選舉區內有投票權之里民 50 人以每票新臺幣 500 元行賄,而陸續期約該 50 名有 投票權之人於投票日票投張三,嗣經人檢舉而查獲。問張三所犯投票行賄罪應如何 處斷?( 25 分)
三、想像競合與法規競合(法條競合)有何異同?試申述之。( 25 分)
四、張三、李四平日相處不睦,張三因心懷恨意,欲使李四雙腳殘廢,乃於 100 年 5 月 間教唆王五伺機持刀將李四雙腳砍斷,王五接受張三教唆後,亦決意持刀砍殺李四 雙腳使其殘廢。然於動手前,因口風不緊,將上情透露給李四友人趙六。趙六得知 該消息後迅速告知李四應防備受害,經李四報警而查獲張三、王五。問張三是否應 負教唆重傷害罪責?( 25 分)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類 科: 法制
科 目: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一、甲對乙起訴,請求法院判命乙將 A 地交還甲,主張該地為甲所有,被乙擅自占用,依 所有物返還請求權為請求。乙抗辯其向甲承租 A 地,並非無權占有。法院判決甲敗訴 確定後,甲將 A 地所有權移轉予丙。丙乃以乙無權占用 A 地為由,對乙起訴請求返 還該地。問:法院就甲乙間訴訟所為確定判決之既判力是否及於丙?乙在丙所提訴訟 中,抗辯其訴訟標的已有既判力,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是否有理由?( 25 分)
二、甲對乙起訴,請求法院判決許可某美國加州聖塔克拉諾縣高等法院判決予以執行,主 張該判決命乙賠償甲損害美金 20 萬元,業已確定,並無民事訴訟法第 402 條第 1 項 所定情形。乙抗辯其在該損害賠償訴訟未應訴,有關該訴訟文書均由甲所委任之律師 以掛號送達乙之臺灣營業所,未受合法送達,且該判決是缺席判決,有違我國訴訟程 序上公共秩序,應不認其效力。問:如乙抗辯屬實,法院應如何裁判?( 25 分)
三、有關刑事訴訟法第 31 條第 1 項「強制辯護」的規定,試問:
所謂的辯護,在審判中係指「形式辯護」或「實質辯護」?請就該條之立法理由 及實務見解申論之。( 15 分)
法院審判期日,辯護人因事遲延到庭或中途任意退庭,可否視為已經到場「辯 護」?( 5 分)
法院審判期日,辯護人雖有到庭,辯護人僅稱:「請庭上依法判決」或只陳述: 「辯護意旨如辯護狀所載」,可否認為已經有「辯護」?( 5 分)
刑事訴訟法第 31 條第 1 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於審判中未經選任辯護人者,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 被告辯護:
一、最輕本刑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
二、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
三、被告因智能障礙無法為完全之陳述。
四、被告具原住民身分,經依通常程序起訴或審判者。
五、被告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而聲請指定者。
六、其他審判案件,審判長認有必要者。
四、第一審法院受命法官定準備程序期日及處所,疏未注意傳喚被告及通知辯護人,即 進行勘驗證人之警詢筆錄光碟。試問:
該勘驗筆錄有無證據能力?理由何在?( 15 分)
審判期日中,審判長訊問當事人及辯護人對該勘驗筆錄有何意見?渠等均表示: 「沒有意見」。則該勘驗筆錄是否得作為證據?( 5 分)
倘法院於準備程序中,當庭口頭通知被告及其辯護人,欲行勘驗證人警詢筆錄之 期日及處所,但被告及其辯護人明確表示「不願到場」,並載明於筆錄中,且有 簽名於筆錄。試問該勘驗筆錄有無證據能力 ? ( 5 分)
座號: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類 科: 法制
科 目: 商事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一、 A 公司自日本進口野馬牌聯合割稻機共 6 組,分裝於 3 只平板貨櫃( Flat rack container )中,由日本製造商 C 公司委託 B 航業公司(以下稱 B 公司)自日本運送 至臺灣基隆,並由 B 公司簽發受貨人為 A 公司之載貨證券,該載貨證券載有:「整 裝整拆」,或稱「自裝自計」( CY/CY )等字樣。嗣 A 公司於臺灣受領該機器時, 發現其中 5 組割稻機有嚴重潮溼情形,經化驗後證實係受海水侵入受損。經查 A 公 司主張, B 公司為運送人,僅將該 3 只平板貨櫃裝載於甲板上,於運送中對該貨物 之堆存保管,既未善盡照管義務,使之受海水濕損,致 A 公司支出修理費及公證費 120 萬元,應負賠償責任。反之, B 公司則主張,系爭割稻機係採「自裝自計」 ( CY/CY )方式,由託運人自行裝入平板貨櫃,覆蓋外包裝後交伊裝船運送。因此, B 公司主張其收受該平板貨櫃時,無從知悉內部貨物狀態,且於運送途中,承運船 舶又未發生故障,或遭遇事故,交付受貨人時,更經確認外觀狀況良好。受貨人拆 開外部包裝後,發現機器有鏽蝕之濕損現象,並非由 B 公司之行為所造成。試問: 若 A 公司以 B 公司未將平板貨櫃堆放於船艙內,竟將該 3 只平板貨櫃裝載於甲板上, 顯然未盡貨物照管義務為由,請求損害賠償,有無理由?反之, B 公司則以該割稻 機於託運時, C 公司係依 A 公司之指示,只先以塑膠布(塑膠 PE 膜)包裹,並以 繩子綑綁於機器底部後,外層再以帆布覆蓋,並將帆布以木條固定於平板貨櫃之木 底板上,有包裝不固之情形,以資抗辯,有無理由?( 25 分)
二、甲因向友人乙借款新臺幣 500 萬元,期限 1 年,約定民國 96 年 1 月 10 日返還,年 息 10% 。甲為擔保本金及利息之支付,乃分別簽發面額新臺幣 500 萬元及 50 萬元 之無記名本票各 1 張,本票正面均分別記載發票日為民國 95 年 1 月 11 日、到期日 為民國 96 年 1 月 10 日,該二張本票並由甲之配偶丙簽名保證。乙其後將票面金額 500 萬元之本票記名背書轉讓給友人丁,以清償對丁之借款,丁再將該本票背書轉 讓給戊。其後,戊於民國 96 年 1 月 1 日死亡,戊之唯一繼承人己遲至民國 102 年 7 月 1 日始發現有該本票之存在。乙則因與甲交情甚篤,知悉甲之經濟情況不佳,亦 遲未行使票據權利。若乙與己於民國 102 年 7 月 5 日向甲行使利益償還請求權,遭 甲拒絕。甲對乙主張利息債權只有 5 年短期時效之抗辯,且對己抗辯其非正當權利 人。試問:甲之主張有無理由?又若乙與己向保證人丙行使利益償還請求權,是否 合法?( 25 分)
代號:
32370
座號:
類 科: 法制
科 目: 商事法
三、 A 公司以經營連鎖餐飲為業,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 1 億元,股票尚未公開發行,自 民國 96 年 1 月 1 日設立後,雖頗獲消費者青睞,名號響亮,卻因人謀不贓,長年虧 損。甲、乙、丙、丁、戊等五人為 A 公司之原始股東,並長期擔任 A 公司之董事, 其中甲被推選擔任 A 公司之董事長。己、庚則於民國 101 年 2 月 1 日向 A 公司之董 事戊購入股票,分別持有 A 公司已發行股份之 4% 及 6% ,其中庚並於 A 公司民國 101 年度所召開之股東會當選為監察人。若股東己懷疑 A 公司之會計帳簿長期作假, 乃向法院聲請選派檢查人,以檢查 A 公司民國 96 年度至 100 年度之業務帳目及財 產情形,法院應否裁定許可其聲請?又若監察人庚以持股 6% 股東之身分,向法院 聲請選派檢查人,是否合法?( 25 分)
四、甲現年 30 歲,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經 A 人壽保險公司(以下稱 A 公司)業務員乙 之推介,於民國 100 年 6 月 1 日向 A 公司投保人壽險及意外傷害險,保險金額分別 為新臺幣 200 萬元及 500 萬元,並以其配偶丙為受益人。惟甲於填寫要保書時,係 由業務員乙代為填寫及勾選。乙為業績考量,並未將甲陳述其患有先天性心臟病之 事項據實填寫。 A 公司遂於民國 100 年 6 月 10 日通過核保,並於同日與甲訂立上 開保險契約。其後甲於民國 102 年 5 月 1 日時,與友人打籃球帶球上籃時,不幸與 丁碰撞跌倒,雖甲之手腳僅有輕微擦傷,卻因而導致心臟病發,送醫不治死亡。試 問:若丙向 A 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時, A 公司一則主張甲隱匿重要事項, A 公司已 依法解除保險契約,爰拒絕給付人壽險之身故保險金;二則主張甲並非意外死亡, 拒絕給付意外傷害險之死亡保險金,有無理由?反之,若丙主張甲之死亡係有多數 原因競合,應以有利於被保險人之方式解釋之,故 A 公司至少應給付意外傷害險之 死亡保險金,是否有理?( 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