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11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律師類科歷屆試題,含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等 4 科。
共 4 份考卷|資料來源:依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OGDL)第 1 版利用,資料集:考選部歷屆試題(data.gov.tw dataset 170565),1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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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11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第一試試題
類
科:各類科
科
目:綜合法學 (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分
座號:
※注意:
本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答案。
本科目共 75 題,每題 2 分,須用 2B 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1 依憲法法庭裁判意旨,下列何者因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而違憲?
立法院以法律規定,得經委員會之決議設調查專案小組,對相關議案或與立法委員職權相關之事項 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
立法院以法律規定,調查委員會成立後,其他依法應獨立行使職權之機關及法院亦本於職權進行處 理相關案件時,調查委員會得停止調查
對於經立法委員連署所提出之法律修正案,立法院黨團於二讀會逐條討論程序中提出內容完全不同 之再修正動議,且未依規定附具立法理由及進行說明或答辯程序
立法院以法律規定,於大法官因任期屆滿、辭職、免職或死亡,以致人數未達憲法增修條文所定人 數時,總統應於 2 個月內補足提名大法官
2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關於憲法基本國策中「保護母性」與「國家應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之規定,下 列何者錯誤?
為落實上述規定之意旨,立法者制訂禁止女性勞工於夜間工作之法律應屬合憲
國家有義務採取各種安全保護措施,保障女性夜行之人身安全
法律課以有意使女性勞工於夜間工作之雇主,必要時提供宿舍之義務,應屬合憲
立法目的若係為追求保護女性勞工之人身安全,屬重要公共利益
3 關於憲法人身自由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不具刑事被告身分之自然人,亦受保障
人民身體完整不受侵犯與傷害之身體權,非屬保障範圍
內政部移民署並非所稱之警察機關,故其要逮捕、拘禁人民,須經法院同意
法律限制人身自由,非屬刑事處罰者,其是否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依釋憲實務見解,適用中度審 查標準予以審查
4 關於憲法遷徙自由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人民以旅行為目的而入出國境,不在遷徙自由之保障範圍內
遷徙自由之限制,屬於絕對法律保留事項,法律不得授權行政機關訂定行政命令予以規範
外國人亦受遷徙自由保障,故國家機關將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構成對遷徙自由之干預
依釋憲實務見解,法律對於遷徙自由之限制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應採嚴格審查標準予以審查
5 依司法院釋字第 756 號解釋意旨,關於受刑人之秘密通訊自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受刑人就通訊有無及內容等事項,有不受國家及他人任意侵擾之權利
為維護人性尊嚴,秘密通訊自由乃憲法保障表現自由之具體態樣之一
監獄長官檢查受刑人書信有無夾帶違禁品,即侵害通訊內容之秘密性
監獄長官不得閱讀受刑人書信之內容,始足以確保通訊內容之秘密性
6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關於言論自由之審查基準,下列何者與其他三個選項不同? 禁止醫師為醫療廣告之規定
對街頭藝人演出內容之審查規定
容許法院得以判決命加害人強制道歉,以回復他人名譽之立法
人民團體法對主張共產主義、分裂國體之團體不許可設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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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關於依政府採購法得標之廠商員工逾百者,未依法僱用一定比例之原住民而須繳 納代金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要求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間進用一定比例原住民,係限制廠商之營業自由
廠商未達進用原住民之標準者須繳納代金,屬對財產權之限制
依國內員工人數是否逾百,決定廠商是否負有進用原住民義務,形成差別待遇,與平等原則有違 廠商應繳納之代金金額超過採購金額,個案顯然過苛之情狀,立法者若未設適當調整機制,則有違 比例原則
8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關於財產權之限制,下列何者並未形成財產上特別犧牲?
援引農田水利法關於原提供為水利使用之土地,應照舊使用之規定,作為未以租用、價購或其他方 式取得人民所有土地之使用權源
需用土地人因興辦土地徵收條例規定所定之事業,而穿越私有土地之上空或地下
土地所有人因定著於其土地上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被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相關規定登錄為歷史建築 騎樓通道所在土地之所有權人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遭禁止於該騎樓通道擺設攤位
9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下列何者違憲侵害憲法保障之工作權?
不動產估價師法禁止不動產估價師設立分事務所
藥事法限制醫師藥品調劑權
藥師法規定藥師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
中醫師特考有零分或專業科目平均成績或特定科目成績未達規定者不予及格
10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關於訴訟權保障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審判,以獲及時有效救濟之機會,為訴訟權保障之核心 內容
審級制度屬訴訟權保障之核心內容,故任何訴訟事件均得上訴於第三審
法官先後參與同一案件上下級審判之迴避,屬訴訟權保障之核心內容
法定法官原則為法治國家所依循之憲法原則,法院案件之分配不容恣意操控
11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下列何者不屬於憲法服公職權保障之範圍?
公務人員依法令晉敘陞遷之權利
公務人員依法取得之官等
公務人員之在職進修
公務人員之俸給
12 依司法院釋字第 490 號解釋意旨,關於我國兵役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有關人民服兵役之重要事項,應由立法者斟酌國家安全、社會發展之需要,以法律定之,屬立法政 策之考量
立法者未考量宗教自由,使人民有免服兵役之權利,係屬違憲
服兵役之義務,並無違反人性尊嚴,亦未動搖憲法價值體系之基礎
服兵役之義務,係為保護人民,防衛國家之安全所必需,與憲法第 7 條平等原則並無牴觸
13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關於隱私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人體尿液雖不如血液般蘊含大量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其對受採尿者憲法上資訊隱私權之侵害程 度,仍與強制採檢血液之情形相當
個人一旦身處在公共場所中,一舉一動本來就是可為人所共見共聞,自無從主張不受他人持續注視、 監看、監聽、接近等侵擾之私人活動領域及個人資料自主之自由
指紋作為一種敏感性個人資訊,國家如以強制之方法大規模蒐集國民之指紋資料,必須是為了達成 重大公益之目的,且以密切關聯之侵害較小手段為之,方能合憲
經處理過的個人健保資料,僅屬於「間接識別該個人」之資料,當事人對於此類資料之自主控制權, 並不受憲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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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下列何者應由立法者以法律定之,不得授權行政機關以命令予以規範? 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之課徵對象及費率
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違反全民健康保險特約之處理
涉及公共利益或實現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等重大事項之給付行政措施
公法上請求權之消滅時效
依憲法法庭裁判意旨,關於公務員之人事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有關公務員之任命及免職,法律得就其資格、程序、效果等為一般性規定 公務員之任命為人事權之起點,免職為終點,兩者俱為人事權之核心事項 公務員之免職決定權,僅得由憲法上單一機關行使,不得與其他憲政機關分享之 依制憲意旨或修憲規定,均無從認定憲法第 77 條規定蘊含懲戒一元化原則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關於立法院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 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除法律明定外,立法院邀請地方自治團體行政機關相關人員到會備詢,其得自行衡酌到會說明之必 要性,決定是否到會
立法院委員會之會議舉行方式屬於國會自律事項,故縱使會議舉行不符委員會開會要件,受邀與會 的政府人員仍有到會備詢或答詢的義務
政府人員應邀出席立法院各種委員會,係政治責任之一環,其備詢或說明義務非屬法律義務與責任, 不得對政府人員施以法律制裁
關於監察院彈劾對象或移送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監察院得彈劾中央公務人員,但不得彈劾地方公務人員 監察院之彈劾對象不僅包括中央公務人員及司法院、考試院人員,也包括監察院人員 薦任第九職等以下公務員,也應經送請監察院審查,主管機關首長不得逕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院成立彈劾案後,應續依職權作成懲戒處分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下列憲法訴訟之聲請,何者應不予受理? 臺北市政府執行中央委辦事項,認應適用之中央法律有違背憲法之疑義,臺北市聲請解釋 高雄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認所應適用之中央法規有侵害其受憲法保障之自治權時,高雄市聲請解釋 行政院認臺中市議會之決議事項牴觸憲法並函告無效後,臺中市窮盡救濟途徑後聲請解釋
內政部認嘉義市政府訂定發布之自治規則有牴觸憲法而函告無效後,嘉義市窮盡救濟途徑後聲請解釋 關於我國憲法訴訟法上各類憲法訴訟聲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人民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程序,對於所受不利確定 終局裁判,或該裁判及其所適用之法律位階法規範,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 之判決
各法院就其審理之案件,對裁判上所應適用之法律位階法規範,依其合理確信,認有牴觸憲法,且 於該案件之裁判結果有直接影響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國家最高機關,因本身或下級機關行使職權,就所適用之法規範,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 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立法委員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就其行使職權,認法律位階法規範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 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20 地方制度法規定縣議會正副議長之選舉方式應為記名投票,但某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卻規定為無記名 投票。依司法院釋字第 769 號解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縣議會正副議長選舉應以無記名投票之方式行之,故地方制度法之規定違憲
中央得於合理範圍內規範縣議會組織之重要事項,故地方制度法之規定合憲
正副議長之選舉方式為議會自律之核心保障領域,故自治條例之規定合憲
正副議長之選舉方式具有全國一致必要之性質,故自治條例之規定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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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關於「行政」概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立法院院長為維持秩序而行使警察權,屬實質意義之行政範疇
法庭之設置、席位布置及旁聽等事務,屬實質意義之行政範疇
監察院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及科處罰鍰事項,非屬實質意義之行政範疇 監察院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非屬實質意義之行政範疇
22 直轄市政府提供因風災農作物受損達一定程度之農民優惠貸款,農民甲與貸款機構間,屬下列何種 行為?
公私協力行為
行政輔助行為
行政營利行為
行政私法行為
23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關於授權明確性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教師法第 35 條第 2 項規定: 「代理教師之權利、義務,由教育部訂定辦法規定之。」系爭規定欠缺 可運作之具體指引,違反授權明確性原則
懲治走私條例第 2 條第 1 項規定: 「私運管制物品進口、出口逾公告數額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第 3 項規定: 「第一項所稱管制物品及其數額,由行政院公告 之。」系爭規定已足使人民預見行為有受處罰之可能,與授權明確性原則無違
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規定: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十一、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 之污染環境行為。」受規範者難以直接推知公告禁止之行為,系爭規定違反授權明確性原則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55 條第 2 項規定: 「前項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特約及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 之。」綜合關聯法條,立法者業已提供主管機關可資遵循之具體方針,系爭規定與授權明確性原則 無違
24 甲欲新建大樓,向 A 建築主管機關申請並獲得建造執照。數月後, A 機關發現建造執照核發有違誤, 乃決定將該執照撤銷。甲表示其已購入建材,準備進行工程,撤銷建造執照將造成其重大損失。下列 敘述何者錯誤?
甲對於建造執照之違法,取得執照時並不知情,其信賴仍未必值得保護
假設甲的信賴值得保護,而建造執照之程序違法只要甲提供其手上已有之文件即可補正, A 機關即 不得逕予撤銷
若甲之信賴值得保護,而建造執照之違法所涉法規乃在保障公共安全之重大利益, A 機關仍得依法 撤銷
A 機關撤銷建照執照後,對甲所遭受之財產上損失給予補償,甲若對補償金額不服,得提起撤銷訴訟
25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所屬公務員甲作成年終考績處分丙等之決定,甲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行政法院 審查考績處分違法性時,應予適度尊重機關判斷餘地,最不可能的是下列何理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獨立機關
人事權為行政權所不可或缺之核心權力
考績處分具有高度屬人性,非他人所能擅代 組織或程序上,行政部門更適合作成考績處分
26 消防隊接獲民眾因發生火災之報案電話時,應立即出動消防車進行救火事宜,並無決定出動消防車救 火與否之裁量權,此屬下列何種概念?
法律保留原則
27 下列何者為公法人?
國家教育研究院
農會
醫師公會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28 下列何者屬於行政機關委託私人行使公權力之行為?
國家發展委員會委託私立大學進行公共服務滿意度調查結果之分析
考選部委託具一定資格之民間團體辦理性質特殊之考試
食品衛生主管機關將查扣之違規食品委託具一定資格之民間機構進行技術性檢驗
道路主管機關委託私人企業興建公有停車場
授權明確性原則
裁量限縮至零
一般處分
甲公司得向行政法院申請指定管轄
甲公司僅得向 A 市政府的上級機關申請指定管轄
甲公司得向 A 市政府或 B 市政府申請指定管轄
甲公司應等待 A 市政府與 B 市政府自行協議解決
關於地方自治團體民選首長應適用之法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鄉長受縣政府記過之懲處,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復審救濟 內政部應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對各縣(市)長與直轄市長辦理年終考績
地方民選首長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中禁止兼職規定,依公務員懲戒法進行懲戒
地方民選首長卸任時,應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請領退休金
31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關於直轄市議會定期會開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市長應列席說明施政綱要,但不受質詢
市政府秘書長應提出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市政府一級單位主管應提出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市政府二級機關首長應提出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32 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關於公務員懲戒行使期間,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免除職務並無懲戒行使期間限制
剝奪退休金並無懲戒行使期間限制
休職並無懲戒行使期間限制
應受懲戒行為,自行為終了之日起,至案件繫屬懲戒法院之日止,已逾 5 年者,不得予以減少退休 金之懲戒
33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規則?
地方主管機關遇有適用法律之疑義,函請中央主管機關解釋,中央主管機關就該抽象法律問題所為 之釋示
納稅義務人去函財政部針對其個人如何節稅之程序提出詢問,財政部就此事項所為之回覆
行政機關依職權訂定之違法行為裁罰基準表
行政機關自行訂定之公文時程作業規定
34 學校依學位授予法發給學生學位證書,為下列何種行政處分?
下命處分
確認處分
形成處分
35 關於行政處分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未依法定程序作成之行政處分,係無效行政處分
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得由原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警察以手勢指揮車輛之駕駛人,係一般處分
行政機關轉換行政處分時,轉換前均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36 依行政程序法及最新司法實務見解,關於行政處分之撤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違法行政處分撤銷權之除斥期間為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 2 年內
所謂知有行政處分撤銷原因,係指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客觀上有足認該行政處分違法之事證時 行政機關撤銷違法行政處分後,該行政處分原則上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行政機關撤銷違法授益行政處分,且該行政處分溯及既往失效,若當事人先前曾因該處分而領受金 錢或可分物之給付時,行政機關得向當事人請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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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民宿經營許可經廢止後,原則上應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甲因財務能力不佳未能改善符合新標準,其信賴不值得保護
經營許可之廢止,應自廢止原因發生後 2 年內為之
主管機關依新規定廢止經營許可時,對甲因遭受非財產上之損失,應給予合理之補償
公法上請求權時效,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一律皆為 5 年
公法上請求權,若因時效完成,則生抗辯事由
公法上請求權,並無時效中斷之適用
行政處分因撤銷、廢止或其他事由而溯及既往失效時,自該處分失效時起,已中斷之時效視為不中斷 關於作成行政處分之正當法律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行政機關作成侵害人民權益之行政處分前,原則上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以符合正當法律 程序之要求
行政處分作成後,若當事人對其不服,其救濟途徑係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前,若已經過內部審查程序,可不必再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行政處分之正當法律程序僅適用於涉及人身自由之案件,不適用於財產權之限制
40 依憲法法庭 111 年憲判字第 11 號判決意旨,國立大學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後,依據聘約中所 另定之不續聘規定,於聘約期限屆至時不續聘教師,則該不續聘行為之法律性質為何?
基於行政契約所為之意思表示
基於教師法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所為之行政處分
基於私法僱傭契約所為之意思表示
基於教師法及公務人員考績法所為之行政懲處處分
行政契約與民事契約相同,雙方當事人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可自行決定內容
行政契約之成立僅需締約機關內部決定,即立即生效
行政契約與民事契約相同,原則上得以言詞締結契約
甲
同時處罰甲與乙
公物在一定條件下仍得作為強制執行之標的
行政機關所為公物設定或廢止之行為,為一般處分
公物之所有權人可能是私人
人民對於任何公物均不得主張使用之權利
乙
處罰甲或乙或同時處罰均在其合法裁量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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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教育部訪視私立大學甲後,發函稱: 「貴校現有校務基金宜先用於改善學生宿舍與教學設施,如增設 餐飲科系,將使現有科系資源受到負面影響。本部後續依法之定期訪視,將協助貴校針對學生宿舍與 教學設施加以改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此函之內容不法侵害甲之聲譽,甲得依法提起訴願
此函係屬行政指導,對甲不具法律拘束力
此函係屬業務監督之指令
此函內容提及後續依法定期訪視,係屬行政處分
45 關於行政程序法之聽證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機關作成行政處分前皆須舉行聽證,因行政處分影響人民權益甚鉅
聽證主持人應由行政機關首長擔任,或由其指定具有法律專業者擔任
行政機關經聽證而作成行政處分者,得斟酌全部聽證之結果,但不受聽證結論之拘束
行政機關經聽證作成之行政處分,人民不服時,其救濟免除訴願及其先行程序
46 甲申請投資補助,主管機關雖核准,但補助金額少於甲申請之數額甚多,甲希望閱覽相關審議資料,
以了解主管機關決定之理由,作為行政爭訟之準備。依目前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應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向原處分機關申請相關資料
若相關資料已經歸檔,甲應適用檔案法向原處分機關提出申請
甲應依行政程序法向原處分機關申請閱覽相關資料
甲應依政府資訊公開法或行政程序法,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之訴
47 依司法實務見解,執行機關依行政執行法規定,命義務人繳納代履行執行費用之預估金額,下列敘述 何者正確?
該命令乃行政事實行為
該命令同時具有執行命令及行政處分之性質
義務人不服該命令,依行政執行法規定聲明異議而無理由者,義務人得再提起訴願
代履行費用逾期未繳納者,由原處分機關依行政執行法規定執行之
48 依司法實務見解,下列何者在訴願程序上為適格當事人?
甲男因違反校規受退學處分,其父主張自身名譽權被侵害,以自己名義提起撤銷訴願
乙女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而受罰鍰處分,其夫主張,家中罰單均由其繳納,本案其財產權受侵害, 遂以自己名義提起撤銷訴願
丙為某證券公司之總經理,其涉嫌從事不法交易,主管機關去函該公司,要求解除丙總經理職務, 丙得知後表示不服,對此提起撤銷訴願
丁女係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人民戊的配偶,丁依法向主管機關提出「來臺團聚」之申請,主管機 關否准,戊以自己名義提起訴願及課予義務訴訟
49 甲有土地一筆經徵收作為學校預定地,惟因少子化該學校遲未設立,甲遂依法請求買回被徵收土地。 該管直轄市地政機關經查明合於依照徵收價額收回其土地之要件,並層報原核准徵收機關。但原核准 徵收機關作成否准之決定,而函覆該管直轄市地政機關通知甲時,依司法實務見解,何者為原處分機 關?
應以直轄市政府為處分機關,因其為需地機關
應以原核准徵收機關為處分機關,因其為本於法定職權作成行政處分,交由下級機關執行之情形
應以直轄市地政機關為處分機關,因其為徵收機關
應以直轄市地政機關為處分機關,因係由其函覆甲請求買回之結果
50 下列何者非屬得依行政訴訟法提起確認訴訟之情形?
以拆除違章建築之處分無效為由而提起確認訴訟
以土地徵收失效為由而提起確認訴訟
以沒入處分違法且標的物已銷毀為由而提起確認訴訟
以行政機關僱用工友之契約有效為由而提起確認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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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受公路主管機關委託辦理汽車定期檢驗之民間汽車修護廠認某車輛檢查結果為不合格,該車主經訴願 被駁回後,擬提起行政訴訟,應以何者為被告?
受委託辦理汽車檢驗之民間汽車修護廠
監理站
委託檢驗車輛之委託機關
以受委託辦理汽車檢驗之民間汽車修護廠與委託機關為共同被告
52 A 公司因違反環保法規,被主管機關命令停工, A 公司不服,經訴願遭駁回,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 該處分。行政法院審理後,發現主管機關之處分雖屬違法,但若直接撤銷該處分,將造成重大環境污 染風險,影響公益。關於行政法院之判決方式,下列何者正確?
行政法院得直接改處罰鍰,使其符合比例原則,無須發回原處分機關
若行政法院認為撤銷該處分對公益有重大損害時,得駁回原告之訴,但須於判決主文中諭知該處分 違法
行政法院應發回原處分機關,命其重新作成處分,而不得直接駁回訴訟
若行政法院認為原處分違法時,必須撤銷該處分,不得因公益考量而拒絕撤銷
53 甲與乙因網路交易產生糾紛,經乙向警察機關報案後,由警察機關通報銀行將甲之帳戶設定為警示帳 戶。依行政法院實務見解,甲如認為其權利受侵害應如何救濟?
針對通報行為提起撤銷訴願
提起一般給付之訴請求機關撤回通報
54 依國家賠償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公務員違法責任不限於公務員之積極行為 公務員違法責任採過失賠償主義
自然公物內設施之瑕疵責任,採過失賠償主義
賠償責任之主體以國家法人為限
55 下列何者非屬特別犧牲之行政損失補償事由?
下水道機構因工程上必要,依法在私人土地下方埋設管道
主管機關於防疫期間依法徵用特定醫院之防疫設備及藥品
私有建築物經主管機關依法指定為暫定古蹟而限制使用
犯罪行為之被害人依法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
56 關於條約之保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締約國一旦做出條約保留,即不得撤回
即使條約未規定不得保留,保留亦不得違背條約之目的與宗旨
條約保留之目的,在排除或變更部分條約對該國適用時之法律效果
依條約為保留之締約國,就保留部分與反對保留之締約國不存在條約關係
57 依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規定,下列何者得為有效之國際條約?
多國間締結創設政府間國際組織之協議
甲、乙兩國的地方政府未經國家授權簽訂之姊妹都市協定
甲、乙兩國所簽訂由甲國提供武器協助乙國以武力兼併丙國領土之協議
甲、乙兩國之國營企業間簽訂於甲國採礦之合作開發協議
58 關於國家之分類及其效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大英國協與法蘭西聯盟為非國際組織之國家結合體
獨立國協屬於單一國家型態之國家
被保護國得依條約賦予保護國為其行使外交權限
被保護國之國民通常不取得保護國之國籍
59 下列何者應適用完全繼承原則?
所欲繼承之條約,對締約國資格設有須經其他締約國同意之特定條件
新獨立之國家因憲政體制要求,無法繼續履行所脫離母國之條約義務
叛亂團體在控制部分領土期間與他國訂立條約,嗣後擊敗該叛亂團體並回復統治之政府,拒絶履行 該條約
透過合法選舉程序取得執政之新政府,拒絕清償舊政府執政期間為興建水壩向他國舉借之外債
針對通報行為提起課予義務訴願
向銀行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解除警示帳戶
60 關於國際組織之法律人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國際組織之法律人格,以成立該組織之條約明示規定者為限
國際組織就其受雇人員執行職務時因他國不法行為所受之損害,得對該國請求賠償
具有國際法律人格之國際組織,在其會員國當然取得國內法上之法律人格
國際組織內部之法律爭端,均受該組織總部所在地國之司法管轄
61 關於沿海國之內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河口兩側適當點劃設之直線封口線,其長度不得超過 24 海里
外國船舶於他國內水享有無害通過權
經沿海國同意進入其內水之外國軍艦,於內水仍享有主權豁免
群島基線內部固然屬於群島國家之內水,但在符合 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條件下仍允許外國 船舶通行
62 關於領土主權之得喪變更及其效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一國因行使自衛權而占領侵略國之部分領土,得逕行主張取得該領土主權
一國得僅依「既存占有原則( doctrine of uti possidetis ) 」主張固有疆域之領土主權
一國得僅因地理上之毗鄰或地質上的延伸關係而取得該領土之主權
因條約移轉領土主權,受讓國有義務賦予移轉領土上人民以受讓國之國籍
63 關於防空識別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航經防空識別區之外國航空器,有義務事前對劃定國提交飛航計畫書
防空識別區須以飛航情報區為其劃定範圍
防空識別區由劃定國片面劃定,目的為基於防空需要迅速定位並管制他國航空器
防空識別區一經劃定,其效力等同於一國之領空
64 甲國國民 A 因被甲國判處死刑,遂逃亡至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廢止死刑之締約國乙國,乙國 決定將 A 遣返甲國。依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相關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國廢除死刑之公約義務,僅涵蓋其本國人與境內受審判之刑事被告
若乙國已盡全力與甲國協調後甲國仍拒絕承諾不執行 A 死刑,則乙國已克盡保護 A 生命權之義務
乙國無條件遣返 A 等於間接執行其死刑,本身即構成違反公約保護 A 生命權之義務
乙國雖已經簽署加入該公約第二號廢死議定書,但僅遣返 A 而未自己執行死刑,不構成對生命權 之侵害
65 關於第三國參加國際法院訴訟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第三國認為其具有法律性質之利益將因判決受影響,得向法院聲請參加訴訟
在訴訟當事國反對之下,法院仍得允許第三國參加訴訟
當多邊條約解釋發生爭議時,書記官長有義務通知訴訟當事國外之締約國
法院之判決對參加訴訟之第三國不生拘束力
66 甲為無國籍人,生長在 A 國,於 18 歲時赴 B 國留學,現年 21 歲,留學期間居住於 B 國某大學之宿 舍。依 A 國法,甲之住所已遷至 B 國;依 B 國法,甲尚未在 B 國取得住所。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之規定,應適用甲之本國法時,法院應如何決定準據法?
甲有多數住所,應適用其關係最切之住所地法
甲有多數住所,應適用其居所地法
甲住所不明,應適用其關係最切之法律
甲住所不明,應適用其居所地法
67 A 公司係由我國人甲、乙及日本人丙(在臺北有住所)共同出資,依英屬維京群島法律設立。甲、乙 二人在香港酒店召開臨時股東會,決議將丙解除代表人職務。丙遂主張股東會決議違法,向我國法院 提起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之訴。假設本案無國際管轄權爭議,我國法院應如何適用法律?
依我國法
依日本法
代號:
2301
頁次:
10 - 10
68 向我國法院起訴之民事事件,下列何者與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無關?
日本人甲死於我國,並於我國遺有財產,其妻我國人乙,於我國法院起訴請求繼承於我國遺產
大陸地區人民甲死於我國,並於我國遺有財產,其妻我國人乙,於我國法院起訴請求繼承於我國之 遺產
我國人甲、乙於日本,就乙位於英國之土地訂定買賣契約,其後乙不履行契約,甲於我國法院起訴 乙請求履行契約
香港人甲與我國人乙於日本,就乙位於英國之土地訂定買賣契約,其後乙不履行契約,甲於我國法 院起訴乙請求履行契約
69 關於夫妻財產制之準據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夫妻得合意適用其一方之本國法或住所地法,且其合意應以書面為之
關於不動產,夫妻得合意適用其所在地法
夫妻於我國法院起訴後,得合意適用我國法律
夫妻合意適用外國法時,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70 下列涉外法律關係,何者非依當事人之本國法?
美國人甲收養我國人乙
我國人甲扶養其美國籍之子乙
德國人死亡,在我國遺有財產,而依法無人繼承時之處理
日本人立遺囑,遺贈財產給我國人
71 A 國人甲與 B 國人乙訂立一買賣契約,約定以 C 關於該契約當事人之行為能力,法院應如何適用法律?
國法為該契約之準據法,一年後甲歸化為我國人。
當事人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乃契約生效之要件,應依契約準據法 C 國法
依訴訟時之本國法,甲依我國法,乙依 B 國法
依行為時之本國法,甲依 A 國法,乙依 B 國法
依法庭地法,故均依我國法
72 我國人甲(住所臺北)向韓國人乙(住所首爾)購買貨物一批,買賣契約簽訂地在越南胡志明市,但 未約定準據法。關於系爭買賣契約是否應經公證始為有效之問題,我國法院應如何適用法律?
依越南法 依韓國法或我國法 依我國法或越南法 依韓國法或越南法
73 A 國人甲男與 B 國人乙女結婚,婚後定居於我國,某日由於住屋漏水,乙女未經甲男同意,即以甲男 名義與 C 國人丙簽訂房屋修繕契約。關於乙是否有此代理權,應適用何國法律?
我國法
A 國法
B 國法
C 國法
74 德國甲公司向我國乙銀行貸款新臺幣 8,000 萬元,並約定 1 年後全數償還,但 1 年後甲公司未依約還 款,乙銀行遂向我國法院起訴甲公司請求還款。我國法院於本案之法律適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甲公司與乙銀行於締約後以視訊會議約定以德國法為準據法,我國法院應適用德國法
甲公司與乙銀行簽訂之貸款契約書中有以德國法為準據法之約款,依德國法該約款無效,應認為無 準據法之約定,而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20 條第 2 、 3 項擇定準據法
甲公司與乙銀行未約定準據法,應推定締約時甲公司之住所地法,即德國法為關係最切之法律,而 以之為準據法
甲公司與乙銀行於締約時未約定準據法,於第二審訴訟進行中,約定以德國法為準據法,法院即應 以德國法為應適用之法律
75 關於國際裁判管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我國民事訴訟法所定管轄原因存在於我國時,我國法院即應行使管轄權
原告請求確認被告本於侵權行為對於原告請求排除侵害之權利不存在時,侵權行為地在我國境內 者,我國法院得行使管轄權
夫妻雙方均為外國人時,我國法院對於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之訴無管轄權
就坐落外國之不動產之物權而涉訟者,應否定我國法院之管轄權
11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11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第一試試題
類
科:各類科
科
目:綜合法學 (民法、民事訴訟法)
考試時間:
1 小時 40 分
※注意:
本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答案。
本科目共 80 題,每題 2 分,須用 2B 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1 甲係 15 歲之未成年人,對於乙有新臺幣 10 萬元之債權,其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本來應在民國(下 同) 112 年 6 月 30 日完成。惟甲之父母(法定代理人)不幸於 112 年 5 月 10 日之旅遊事故中同時死 亡,而甲又無其他人可為其監護人,致甲成為無法定代理人之人,嗣法院選定丙為甲之監護人,丙於 112 年 7 月 5 日就職。該請求權若未行使,關於消滅時效完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於 112 年 6 月 30 日消滅時效完成
於 112 年 12 月 30 日消滅時效完成
於 113 年 1 月 5 日消滅時效完成
於 113 年 7 月 5 日消滅時效完成
2 甲為 A 屋之所有人,先與乙訂立買賣契約,後與丙訂立買賣契約,並以移轉所有權之意思,將 A 屋 登記在丙之名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與乙訂立買賣契約在先,乙取得 A 屋之所有權
乙與丙各有優勢地位,故分別共有 A 屋之所有權
甲將 A 屋登記在丙之名下,丙取得 A 屋之所有權
乙與丙互不相讓,以抽籤決定誰取得 A 屋所有權
行使股東表決權,無庸經輔助人之同意,甲之行為有效
行使股東表決權,應經輔助人之同意,甲未得乙之同意,其行為效力未定
行使股東表決權,屬於純獲法律上利益,故甲之行為有效
行使股東表決權,應經輔助人之同意,甲未得乙之同意,其行為無效
甲誤以為手機遺失而購買新手機
甲誤以為捷運將經過 A 區而於 A 區購買房屋
甲誤以為乙有律師執照而委任其處理訴訟事務
甲承攬乙公司之清潔工作,內心以每小時新臺幣(下同) 500 元計算,但因計算錯誤而報價: 「約需 8 小時,總計 3000 元」
以公益為目的之法人解散後,其賸餘財產之歸屬,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依法律規定決定 由主管機關決定 依總會決議決定 依章程決定
5
6 下列關於代理之敘述,何者錯誤?
代理人代理本人出賣房屋,非經本人同意,代理人不得購買該屋
代理人向相對人購買房屋時,明知有瑕疵,本人不得向相對人主張瑕疵擔保責任
本人若為善意無過失,縱代理人為惡意,本人仍得因善意取得動產之所有權
代理人受相對人詐欺,本人得撤銷該意思表示
下列物品同屬於甲所有,何者不具有從物與主物之關係? 遙控器與電視 車庫之於別墅 滑鼠之於電腦
7
8 下列何項法律行為得撤銷?
甲受乙之詐欺而購買乙之贗品
甲以自己名義擅自將乙之高級皮包交付,並移轉所有權於丙
甲與乙口頭約定人事保證契約,但未以書面為之
甲為乙之代理人,未經乙允許而與甲自己訂立土地買賣契約
座號:
代號:
3301
頁次:
12 - 1
引擎之於內燃機汽車
代號:
3301
頁次:
12 - 2
9
下列關於人格法益之敘述,何者錯誤? 繼承人對被繼承人遺體之處分,為其人格法益保護之一部分
因人格權受侵害之侵害除去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侵權行為時起, 10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姓名為人格法益之一部分
維護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為保障未成年子女之人格法益
捐助行為
撤銷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
11 甲欲贈與乙一部單眼相機,甲與乙間因此訂立贈與契約,且於贈與契約中同時約定,乙應參加近期學 校所舉辦之攝影比賽。有關本案之法律效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在乙未參加比賽前,甲得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權,拒絕贈與之履行
縱使該相機有瑕疵,甲均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若該相機之所有權業已移轉於乙,甲得請求乙應參加攝影比賽
若該相機之所有權業已移轉於乙,甲即不得撤銷贈與契約
12 關於土地與其上之房屋,其法律關係之擬制或推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租用基地建築房屋,推定承租人與出租人間有地上權關係
土地及其地上之房屋同屬一人所有,僅將土地讓與他人者,於土地受讓人與房屋所有人間,推定有 租賃關係
土地及其地上之建築物同屬一人所有,設定普通抵押權時僅以土地設定抵押者,於抵押物拍賣時, 視為已有地上權之設定
土地及其地上之建築物同屬一人所有,因強制執行拍賣,其土地與建築物之拍定人各異時,視為已 有地上權之設定
13 甲與 17 歲之乙訂立使用借貸契約,將其所有之別墅借給乙使用。下列關於使用借貸契約效力之敘述, 何者正確?
使用借貸契約對乙是純獲法律上利益,故有效 使用借貸契約對乙非純獲法律上利益,故無效 使用借貸契約因乙限制行為能力,故效力未定 使用借貸契約對乙因是無償契約,故得撤銷
14 下列關於消滅時效之規定,何者錯誤?
時效因起訴而中斷者,若撤回其訴,視為不中斷
請求權時效完成而消滅,債務人仍為履行之給付者,得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時效中斷者,自中斷之事由終止時,重新起算
主權利因時效消滅者,其效力及於從權利
15 甲從其父親繼承 A 屋,甲欲將該屋重新整修並裝潢為咖啡屋,於是向銀行借款新臺幣(下同) 550 萬 元,並提供 A 屋設定普通抵押權。借款後,甲與乙土木公司訂立 A 屋修繕裝潢契約,並約定修繕裝 潢報酬為 400 萬元,並依法登記報酬額 400 萬元之法定抵押權。修繕裝潢期間,因原物料上漲,最終 報酬額為 580 萬元, A 屋經乙整修後, A 屋市價約提高 350 萬元。惟因疫情經濟衝擊,甲陷入財務困 境,甲因此又跟丙借款 400 萬元,並提供 A 屋設定普通抵押權。然甲因難以解除財務困境,無法給付 修繕報酬 580 萬元、尚欠銀行 300 萬元債款及丙 400 萬元債款。甲決定售出 A 屋還債, A 屋賣得 1200 萬元。甲欲以賣 A 屋所得之 1200 萬元清償其債務,其清償順位為何?
抵押權具有排他性,因此設有抵押權之債權,其清償順位依設定先後定之,銀行之抵押權債權最早 設定,屬第一順位清償之債權
承攬報酬請求權為法定抵押權, A 屋修繕裝潢報酬 580 萬元,所以乙公司修繕裝潢最終報酬額 580 萬元,優先於銀行之抵押權債權 300 萬元受償
承攬報酬請求權,具有最優先受償權限,於依法登記之 400 萬元修繕報酬範圍內,乙就修繕裝潢報 酬 400 萬元,優先於銀行之抵押權債權 300 萬元受償
承攬報酬請求權,於提高價值之 350 萬元範圍內,具有優先受償之權限,所以該 350 萬元優先於銀 行之抵押權債權 300 萬元受償
16 依民法規定,下列何者屬於諾成契約? 代物清償契約 使用借貸契約
定金契約
保證契約
17 若契約未另有訂定,下列何種情形,買受人得依物之瑕疵擔保規定,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買賣標的物為建築物,而其瑕疵重大 因出賣人之重大過失,致買賣標的物毀損滅失 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物之瑕疵 出賣人交付其物之必要行為完結
18 甲、乙訂立 A 機器之買賣契約。甲依約交付 A 於乙、乙亦給付部分價金。嗣後,因產業整體經濟狀 況發生變化,乙恐無法繼續給付剩餘價金,乃取得甲之同意,合意解除 A 之買賣契約。就解約後甲應 返還乙之金錢部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乙得約定返還之範圍,未約定時,甲應返還自乙所受領之金錢,及自受領後所生利息
甲乙得約定返還之範圍,未約定時,甲應返還自乙所受領之金錢,但不須返還自其受領後所生利息 甲乙不得約定返還之範圍,甲應返還自乙所受領之金錢,及自其受領後所生利息
甲乙不得約定返還之範圍,甲應返還自乙所受領之金錢,但不須返還自其受領後所生利息
19 甲對乙有債權新臺幣(下同) 200 萬元,清償日為 2025 年 12 月 5 日。但甲因急需現金,於 2025 年 3 月 2 日將其對乙之債權,以 180 萬元賣於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甲丙間成立債權買賣契約
甲丙間訂立債權買賣契約時,甲對乙之債權確係存在,原則上甲就乙之支付能力,對丙仍負擔保責任 甲、丙就債權讓與未通知乙者,乙於 2025 年 12 月 5 日到銀行將 200 萬元債款匯入甲之帳戶後,乙
得對丙主張債務業已清償
甲丙間之債權讓與,不因未將債權讓與通知乙而影響甲丙間之效力
因擔心和解雙方日後有爭議,依民法和解契約規定應作成和解書,故為要式契約
若甲被乙所詐欺或脅迫,而訂立和解契約者,甲得撤銷自己之意思表示
若甲乙和解內容針對彼此之車損約定賠償金額,並約定日後對車損不得再改變金額或更為請求。甲 在和解 3 日後,發現因為車禍有造成腦震盪,就不得再向乙請求
和解是當事人約定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解決事端之契約,雙方並互無給付,所以為無償契約
21 甲將 A 屋出租於乙,租期 6 年,租金每月新臺幣 2 萬元,該租賃契約經公證後,甲將 A 屋出賣並移 轉所有權登記於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若甲尚未將 A 屋交付於乙,則丙仍然承受出租人之地位,與乙發生租賃之法律關係
甲如將 A 屋出賣但尚未移轉登記於丙時,丙即承受出租人之地位,與乙發生租賃之法律關係
原出租人甲所負擔之修繕義務,於租賃物所有權移轉登記於受讓人丙時,受讓人丙不負修繕義務
下列關於買賣標的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與承攬工作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敘述,何者錯誤? 買受人得對出賣人主張損害賠償請求權,定作人得對承攬人主張瑕疵修補請求權 買賣之標的物有瑕疵時,買受人得行使契約解除權或減少價金請求權 標的物為建物之情形,於因該物之瑕疵重大致不能達使用之目的者,買受人或定作人均得解除契約 買受人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標的物之瑕疵,且出賣人無故意不告知其瑕疵者,出賣人不負瑕疵擔保責 任;定作人僅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標的物之瑕疵者,承攬人始應負瑕疵擔保責任
22
23 甲將 A 屋出租於乙,甲與乙約定不得轉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若將 A 屋中其中一間小房間轉租於丙,則乙與丙之租賃契約有效
乙若將 A 屋全部轉租於丙,則乙與丙之租賃契約無效
乙若將 A 屋轉租於丙,甲對丙有租金請求權
乙縱將 A 屋轉租於丙,甲仍不得終止契約,僅得請求損害賠償
3301
12 - 4
甲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
縱設計圖有瑕疵,甲仍得免除其報酬之給付義務
書桌雖未完成,乙仍得請求其已服勞務之報酬
縱甲無過失,乙仍得請求損害賠償
甲與丙間之買賣契約無效
丙未能取得 A 花瓶之所有權
乙得依侵權行為之規定,向丙請求返還 A 花瓶
乙得依非給付不當得利之規定,向甲請求返還 4000 元之價金
26 甲乙自幼為好友,乙為醫美醫師,乙有意開設醫美診所,但苦於資金不足,甲表示願意投資乙之 B 醫 美診所。於是甲以價值新臺幣(下同) 2000 萬元之 A 屋,提供 B 診所使用,並移轉所有權登記於乙, 以及出資 200 萬元供診所裝潢用,乙則出資購買醫美儀器設備,並以乙之名義對外負責經營 B 診所, 且甲乙得分受及分擔 B 診所之損益。惟乙經營不善,不僅積欠儀器設備商丙 3000 萬元債務,又有嚴 重醫美糾紛,負擔高額債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甲乙間為隱名合夥之法律關係,甲為隱名合夥人,乙為出名營業人
乙積欠丙之債務,雖然屬於 B 診所所需之設備,但甲對乙因執行合夥業務所積欠之債務,不負連帶 給付義務
B 診所及診所內之設備,屬於甲乙公同共有
B 診所因財務困境無法再經營下去,乙得賣 A 屋償還 B 診所對外之債務
27 甲之建築物 1
棟借與乙使用,乙未經甲之同意,竟將之出租於丙使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丙間之租賃契約,因未經甲之同意,應屬無效 民法第 952 條有關善意占有人就占有物得為使用收益之規定,僅於動產,始得適用 依民法第 952 條規定不得排除不當得利之適用,故甲得依不當得利規定,請求丙返還其所受之利益
若丙為善意,依民法第 952 條規定,使用租賃物所獲得之利益,對甲不負返還義務
28 下列關於普通地上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地上權存續期限屆滿前,縱建築物滅失,地上權仍不因而消滅
租地建屋契約之承租人,不得請求出租人就租用土地設定地上權
地上權非以地上權人交付地租為必要
定有存續期間之地上權,於期限屆滿時,地上權原則上消滅
29 甲向乙借錢週轉若干金額,並由甲之好友丙提供名下土地,設定普通抵押權於乙,俾擔保乙對甲之上 開債權。嗣後,甲對乙清償全部借款,但未塗銷前揭抵押權登記。乙將上開已消滅之債權及抵押權讓 與善意丁,業經登記完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丁受登記公信力之保護,得善意取得丙土地上之普通抵押權
甲對乙清償全部借款,普通抵押權即歸消滅
丙就甲對乙清償借款一事,係為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
丙設定普通抵押權於乙之行為,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30 抵押物扣押前之抵押權人 動產之留置權人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約定外,下列何者不得主張定限物權效力所及孳息之權利人?
不動產之典權人
證券質權之質權人
甲 1 、甲 2 至甲 9 等人,均不得隨時請求分割 A 地
甲 1 如欲退夥時,非經全體公同共有人(合夥人)之同意,原則上不得退夥而脫離公同共有關係 甲 1 、甲 2 至甲 9 等人,非經全體公同共有人(合夥人)之同意,均不得讓與 A 地所有權於第三人 甲 1 、甲 2 至甲 9 等人,非經全體公同共有人(合夥人)之同意,均不得讓與其合夥股份於第三人
32 以所有之意思,和平、公然、繼續、惡意占有他人之不動產者,下列何者符合不動產所有權時效取得 之規定?
20 年間占有他人起造但未登記之房屋
20 年間占有被繼承人死亡後尚未辦理繼承登記之土地
10 年間占有他人未登記之房屋
10 年間占有未依法登記之公有林地
33 下列何者無民法物權編關於相鄰關係之適用或準用?
訂有分管契約之土地共有人間
土地所有人與鄰地農育權人間
土地所有人與其抵押權人間
土地所有人與鄰地使用借貸人間
34 甲、乙、丙分別共有 A 地,應有部分登記各三分之一。甲、乙、丙成立 A 地分管契約,並登記在案, 約定由丙占有及使用收益。嗣後甲未經告知乙、丙,逕出賣且移轉 A 地之應有部分於丁,並完成應有 部分之移轉登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未將其出賣 A 地應有部分一事通知其他共有人,其移轉 A 地之應有部分,無效
甲未將其出賣 A 地應有部分一事通知其他共有人,其移轉 A 地之應有部分,得撤銷
甲未經乙與丙同意,移轉 A 地之應有部分於丁,該移轉效力未定
甲與丁間之 A 地應有部分之買賣契約,縱未經乙與丙同意,仍然有效
35 甲以其所有之 A 地設定普通抵押權於乙,擔保其對乙所負之借款債務。嗣後,甲於 A 地上出資建築 B 屋。甲遲未依約清償借款,乙遂實行 A 地之抵押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僅得聲請法院拍賣 A 地
法院得併付拍賣 B 屋,就其拍得價金優先受償
若甲於設定抵押權時約定流抵約款並負清算義務,則於債權屆期未受清償時,乙得請求甲移轉 A 地 所有權
若於設定 A 地抵押權予乙時, A 地上已設定有地上權,則法院得除去該地上權,拍賣 A 地
下列關於最高限額抵押權之敘述,何者正確? 第三人於原債權確定前,為債務人清償債務者,最高限額抵押權不隨同移轉 普通抵押權次序之讓與,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 普通抵押權有關利息債權應受 5 年期間限制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 普通抵押權次序之拋棄,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
36
37 甲就其所有之 A 地,設定農育權於乙,供其養殖虱目魚,乙設置水塔、資材室,用以處理養殖作業。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農育權之成立,不以支付地租為必要
乙得僅就該資材室出賣,並移轉所有權於第三人
農育權消滅時,乙得取回其土地上之出產物,但農育工作物歸甲所有
農育權定有期限者,視為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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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下列關於收養要件及效力之敘述,何者錯誤?
50 歲之夫與 17 歲之妻共同收養甫出生之嬰兒,有效
夫 35 歲時被收養,未得其 20 歲之妻同意,得撤銷
21 歲夫與 20 歲妻共同收養 5 歲兒童,無效
22 歲之妻收養其夫與前妻所生之 8 歲子女,有效
39 甲男與乙女於 2017 年 2 月 1 日結婚,乙女於 2021 年 1 月 1 日生下一子丁,甲當日並全程陪伴乙進入 產房,甚為欣喜。詎料,甲男於 2022 年 1 月 1 日發現丁可能並非他之骨肉,而係其妻與丙男外遇所 生。甲立即質問乙、丙,兩人馬上承認丁是丙之子,丙並明確表明希望帶丁回家繼承香火。有關丁婚 生推定之否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丙不得提起婚生否認之訴
甲於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得提起婚生否認之訴
2022 年 1 月 1 日時,乙已逾越提起婚生否認之訴之除斥期間,乙不得提起婚生否認之訴
倘若丁於 10 歲時知悉丙才是親生父親,丁於 2040 年 12 月 31 日前,得提起婚生否認之訴
40 甲男乙女為夫妻,未約定夫妻財產制。婚後兩人感情不睦,甲不願離婚時財產分配給乙過多,乃於民 國(下同) 106 年 3 月 1 日將其婚後名下 A 屋贈與丙。又於 111 年 3 月 1 日將其婚後名下 B 屋贈與 丁,再於 112 年 3 月 1 日將其婚後名下 C 屋贈與戊。甲乙於 112 年 7 月 1 日離婚,在計算剩餘財產分 配時,下列何項贈與物應追加計算為甲之婚後財產?
僅 B 屋
僅 C 屋
僅 B 屋及 C 屋
A 屋、 B 屋及 C 屋
41 甲男乙女為夫妻,未約定夫妻財產制。甲乙離婚時,甲有財產新臺幣(下同) 800 萬元,其中繼承 200 萬元,婚前財產 100 萬元,曾向妻乙借款 100 萬元,尚未償還。乙現存之婚後有償取得財產為 200 萬 元。離婚時,乙得向甲主張多少金額之剩餘財產分配?
50 萬元
75 萬元
100 萬元
150 萬元
42 甲男與乙女婚後育有丙子。丙 5 歲時,甲、乙遭遇空難同時死亡,均無遺囑。丁男、戊女分別為甲男 之父、母。己男、庚女分別為乙女之父、母。己、庚與丙同住,己受輔助宣告;丁、戊則未與丙同住。 丙獲得甲、乙壽險理賠之保險金,新臺幣 500 萬元,應由何者代理丙受領?
庚
己、庚
丁、戊、庚
丁、戊、己、庚
43 甲男與乙女婚後生有一子丙。於丙五歲時,甲乙感情生變而協議離婚,約定由乙對丙單獨行使親權。 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不得以丙之利益處分丙因繼承所取得之動產
乙得自行將丙帶離原本住所,無須甲之同意。但甲與丙有會面交往權
乙欲將丙之姓氏由父姓變更為母姓時,原則上無須甲之同意
乙得以法定代理人之身分單獨將丙出養於丁男,使收養契約發生效力
44 關於直系血親尊親屬受扶養之權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受扶養權利者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時,因負擔該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減輕其義務
直系血親尊親屬可以維持生活但無謀生能力時,有受扶養之權利
直系血親尊親屬不能維持生活時,不論有無謀生能力,皆有受扶養之權利
夫妻間受扶養權利之順序與直系血親尊親屬受扶養權利之順序同
45 甲、乙兩人結婚時,未約定夫妻財產制。結婚時,兩人皆無財產,並育有子女 A 、 B 。 10 年後,甲死 亡,經查甲、乙由其勞力取得,在甲名下累積有新臺幣(下同) 90 萬元財產,乙名下則累積有 60 萬 元財產。依民法規定,甲遺留下之 90 萬元應如何分配?
乙、 A 、 B 各 30 萬元
乙 40 萬元, A 、 B 各 25 萬元
乙 45 萬元, A 、 B 各 22.5 萬元
乙 60 萬元, A 、 B 各 15 萬元
歲之甲就讀中學,作成一封自書遺囑,其方式符合民法規定,該遺囑效力如何?
46 15 無效 有效
法定代理人得撤銷之
得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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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被繼承人甲在臺灣死亡,其與配偶乙長年分居。乙帶著與甲共同所生之獨子丙定居加拿大多年,久未 與甲聯絡,不知甲已死亡。嗣後,在甲死亡後 12 年,乙始輾轉得知,立刻回臺欲處理甲生前之房地 產,未料甲之房地產早已遭自命繼承人丁占有。下列關於繼承回復請求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乙雖於甲死亡後 12 年,方知悉甲死亡,雖尚未滿兩年,但自繼承開始時已逾 10 年,故繼承回復請 求權已罹於時效
乙以繼承回復請求權向丁主張房地產之返還時,丁得以繼承回復請求權已罹於時效而提起抗辯,拒 絕返還
因乙之繼承回復請求權已罹於時效,經丁抗辯後,丁已取得繼承權,乙不得再對丁主張任何權利 縱因繼承回復請求權已罹於時效,原則上,乙仍得依民法第 767 條規定,向丁請求返還遺產
乙、丙、丁各繼承 100 萬元
丙、丁得向乙請求返還 100 萬元
乙、丙、丁之法定應繼分,各為 200 萬元
乙拋棄繼承時,應返還丙、丁 300 萬元
依民法規定,法定繼承人有多數時,其相互間之遺產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共同繼承人間,於繼承一開始,即為公同共有關係,隨時得以全體繼承人之同意,逕將全部遺產即 時處分於第三人
共同繼承人間就遺產設有管理人者,其得在訴訟上能代表全體繼承人起訴或被訴
共同繼承人就遺產中個人應有之應繼分,亦能自行處分於第三人
共同繼承人中一人,兼具繼承債權人或債務人之資格時,其債權債務因混同而消滅
50 甲有一子乙,乙與丙結婚,育有丁戊二子。丁故意殺死下列何人而受刑之宣告時,對乙並「未」喪失 繼承權?
51 關於武器平等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為保障當事人平等使用訴訟制度之要求
法院於個案中轉換舉證責任具有實現武器平等原則之意義
當事人得為爭點簡化協議具有實現武器平等原則之意義
遇有法官曾為共同被告其中一人之訴訟代理人者,他造當事人得向上級法院聲請該法官迴避 普通法院認其無審判權者,得依當事人聲請,裁定移送至有審判權之管轄法院,該裁定不得抗告 起訴時法院有審判權者,不因訴訟繫屬後事實及法律狀態變更而受影響
訴之變更、追加或提起反訴,致其訴之全部或一部,不屬於簡易事件者,法院應依職權裁定移送至 行通常訴訟程序之法院管轄
甲得單獨與丙成立訴訟上和解
如丙辯稱甲騎乘機車有蛇行情事,經甲自認,乙不得再爭執該事實
受訴法院依甲之聲請為行車事故鑑定之結果,亦得作為乙對丙之請求有無理由之裁判基礎資料 如法院判決駁回甲、乙之訴,僅甲上訴,乙不受該上訴之效力所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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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對於丙之訴訟參加未提出異議而為言詞辯論後,仍得再聲請法院駁回丙之訴訟參加
如丙輔助甲為訴訟參加後,法院判決甲敗訴確定,丙得輔助甲提起再審之訴
委任訴訟代理人,應於每一審級為之
捨棄、認諾、撤回、和解,非受特別委任不得為之
訴訟代理權不因本人死亡而消滅
56 關於訴訟費用之負擔,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當事人不於適當時期提出攻擊或防禦方法,雖該當事人勝訴,其因延滯而生之費用,法院得命其負 擔全部或一部
各當事人一部勝訴、一部敗訴者,其訴訟費用,由法院酌量情形,命兩造以比例分擔或命一造負擔, 或命兩造各自負擔其支出之訴訟費用
因共有物分割、經界或其他性質上類似之事件涉訟,由敗訴當事人負擔訴訟費用顯失公平者,法院 得酌量情形,命勝訴之當事人負擔其一部
法院未於訴訟費用之裁判確定其費用額者,於訴訟終結後,當事人得向為確定判決之法院聲請以裁 定確定之
57 關於認諾,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被告在言詞辯論時對原告主張之事實為承認,並非認諾
共同訴訟之被告有數人時,如其中一人為認諾,效力及於全體
被告得對訴訟標的之一部為認諾
給付訴訟之被告為認諾者,法院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甲逾越法院所命補繳期間始行補繳,不生補正效力
甲應待駁回其訴之裁定送達後,始得提起抗告
法院認甲之抗告有理由者,得自行撤銷其駁回起訴之裁定
59 甲以其承攬乙之工程,已完成工作為由,對乙起訴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乙則辯稱:甲所施作之工程有 諸多瑕疵,尚應償還其修補費用,伊得以此為同時履行抗辯,甲自無承攬報酬請求權存在云云。下列 敘述,何者正確?
法院認甲之承攬報酬請求權已罹於 2 年之時效者,應向乙發問或曉諭,令其敘明是否為消滅時效之 抗辯
乙有無以其對甲之承攬報酬債務,與甲對乙之瑕疵修補費用債務為抵銷之意,有所不明瞭,法院應 令其敘明
乙有關工程瑕疵修補費用之陳述,究為防禦方法或提起反訴有疑義,法院應闡明之
法院於審理過程中知悉甲施作之工程未經驗收,依約尚不得請求給付報酬者,得據以駁回甲之訴訟, 無庸踐行其他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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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在甲基於某日某買賣契約,向被告乙住居地管轄法院即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下稱臺北地院)民事庭起 訴,請求判決命乙移轉買賣標的物 A 屋所有權登記之訴訟事件(本訴)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在 A 屋所在地為新竹市之情形,乙得向臺北地院提起反訴,請求判決確認乙就 A 屋所有權不存在 乙得以甲為反訴被告,請求法院判決命甲履行其買受 A 屋所負價金債務
在乙認為其對甲有扶養費給付請求權之情形,乙不得對甲為反請求,向臺北地院民事庭請求裁判命 甲給付扶養費予乙
在乙主張甲所負價金債務係由丙為普通保證人之情形,乙不得列丙為反訴被告,請求本訴之受訴法 院判命丙履行保證債務
61 甲起訴請求確認其與被告乙間就 A 地之買賣關係不存在,經法院判決甲敗訴確定(下稱前訴訟) 。下 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如列甲為被告,另行起訴確認兩造間就 A 地之買賣關係存在,法院應受前訴訟確定判決之爭點 效所拘束,判決乙勝訴
乙如另訴依同一買賣關係請求甲移轉 A 地所有權,甲應受前訴訟確定判決之既判力所拘束,不得 再主張兩造間該買賣關係不存在
乙如另訴依同一買賣關係請求甲移轉 A 地所有權,訴訟繫屬中甲將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為丙所有, 法院得命丙承當訴訟
甲於前訴訟敗訴確定後,與乙合意解除 A 地之買賣契約,如兩造間復行爭執,甲因受前訴訟確定判 決之既判力所及,不得再行起訴確認該買賣關係不存在
62 甲訴請判決命被告乙給付新臺幣(下同) 50 萬元,主張:乙於某日向甲借用 50 萬元,約定之履行期 已屆,卻不償還該款等語,對此,乙辯稱:甲未曾將 50 萬元交付乙收受,請駁回甲之訴云云。關於 爭點集中審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在甲為證明其已將借款交付乙之事實,聲請訊問證人丙時,本案之應證事實為甲有無於某日交付借 款 50 萬元予乙,受訴法院應將此事實曉諭甲及乙後,始得訊問丙
為證明上開交付之事實,甲聲請訊問證人丙、丁及被告乙本人時,受訴法院訊問該三人應在同一辯 論期日集中為之
為證明上開交付之事實,甲有需聲請訊問多數證人時,受甲委任為訴訟代理人之律師應一併提出聲 請,並說明各該證人與應證事實之關聯性
甲所提有關如何舉證之準備書狀及乙為回應之答辯狀均應先經相互交換書狀之程序,在尚未踐行此 項交換程序以前,為整理事實上爭點及證據上爭點,受訴法院不得行言詞辯論或準備程序
甲訴請乙給付金錢若干,嗣於訴訟中撤回該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甲於第一審法院行準備程序前,得提出書狀撤回起訴,無須乙之同意,並得再行起訴 甲於第一審經乙為本案言詞辯論後尚未判決前,撤回起訴者,應得乙之同意,並得再行起訴
第一審法院判決後尚未提起上訴前,甲合法撤回其訴,該終局判決失其效力,甲亦不得對乙再提起 同一之訴
第一審法院判決甲全部勝訴,乙對該判決提起上訴,嗣甲徵得乙同意後撤回起訴,此時第二審法院 應以乙已無上訴利益為由,駁回乙之上訴
64 關於訴訟契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民事訴訟法之規定,均屬強行性規定,不容許當事人以合意變更規定之內容
在證據保全程序中,法院得為當事人成立具執行力之協議
兩造於訴訟中合意將某一要件事實交由某一技師公會鑑定,並同意受該鑑定意見拘束,此一約定性 質上屬於仲裁人選任契約
若當事人間之工程承攬契約訂有仲裁協議,一造當事人未先提付仲裁而逕行提起民事訴訟,此訴應 認不合法,法院應逕予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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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乙證明甲在起訴前有承認乙已清償系爭借款,則法院應受該承認之拘束,不得認定系爭借款未清償 在甲為證明其已將借款 50 萬元交付乙之事實而提出蓋有乙印文之借據一紙時,如乙承認該印文為 真正,但主張其印章被盜蓋,則該盜蓋事實應由乙負舉證責任
如乙主張已清償系爭借款,甲否認之,應由乙就該清償之事實提出證據為證明
在乙否認甲有將借款 50 萬元交付乙事實時,甲應就此交付之事實提出證據加以證明
66 關於訴訟繫屬中將事件移付調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受訴法院認為有必要者,不問訴訟程度如何,得隨時依職權將繫屬中之訴訟移付調解,以求事件之 迅速與圓滿解決
如事件繫屬於最高法院者,鑑於最高法院為法律審,將事件移付調解之相關規定並無適用之餘地
將訴訟繫屬中之事件移付調解而成立者,如該調解有得撤銷之原因,當事人應向原法院提起撤銷調 解之訴
將訴訟繫屬中之事件移付調解而成立者,如該調解有無效之事由,就該等事由之主張,原則上應循 請求繼續審判之程序為之
67 關於簡易訴訟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不合民事訴訟法第 427 條第 2 項各款所規定應適用簡易程序之事件,仍得由當事人合意適用簡易程序 民事訴訟法第 427 條第 2 項各款所規定應適用簡易程序之事件,案情繁雜或其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 逾同條第 1 項所定額數 10 倍以上者,法院得依當事人聲請,以裁定改用通常訴訟程序
由簡易程序改用通常訴訟程序之裁定,為免影響程序安定及延滯訴訟,當事人不得聲明不服
地方法院獨任法官將應適用通常訴訟程序之事件,誤為簡易訴訟事件,而適用簡易訴訟程序,如當 事人對之表示無異議,並為本案辯論,經一審判決者;上訴後,上訴人仍得主張第一審訴訟程序有 重大瑕疵,請求廢棄原判決而將該事件發回原法院
68 甲列乙為被告,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請求判命乙賠償新臺幣(下同) 8 萬元。下列敘述,何 者正確?
如甲於第一審程序中擴張聲明為請求法院判命乙賠償 15 萬元,經兩造合意且法院認為適當之情形, 法院仍得依原訴訟程序繼續審理
第一審程序中,法院不得因調查證據所需之時間、費用與甲之請求顯不相當,即不調查證據 法院為乙敗訴之判決,無須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對於第一審法院判決之上訴,不限於判決違背法令之情形
69 下列何種訴訟事件,非屬依法應適用簡易訴訟程序者?
甲因車禍受傷,對肇事者乙提起刑事告訴,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後,甲於地方法院刑事審理程序中對 乙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乙給付新臺幣(下同) 120 萬元之損害賠償。嗣刑事第一審判決乙 有罪,並將該附帶民事訴訟裁定移送民事庭審理
甲因遭乙毆傷,對乙提起刑事告訴,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後,甲於地方法院刑事簡易訴訟 程序審理中對乙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乙給付 120 萬元之損害賠償。嗣第一審刑事簡易判決 乙有罪,並將該附帶民事訴訟裁定移送民事庭審理
原告起訴請求被告給付 120 萬元之支票票款
原告起訴請求分割其與被告共有市價 120 萬元之土地,原告就該共有物之應有部分為二分之一
70 關於通常訴訟程序之第二審上訴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當事人對於第一審判決聲明不服,以受敗訴判決者為限,對於勝訴判決,不論有無不利於己之情事, 均不得提起上訴
一審判決兩造各一部勝敗,二審法院如認上訴人所提上訴無理由,惟一審判決就被上訴人一部敗訴 部分有誤,被上訴人雖未提起上訴或附帶上訴,二審法院仍應將上訴人之上訴駁回,並就被上訴人 所受不利判決廢棄改判,以改正一審判決之違誤
法院廢棄或變更宣告假執行之本案判決者,應依職權將被告因假執行或因免假執行所為給付及所受 損害,於判決內命原告返還及賠償,始符公平
當事人對於第一審判決不服之程度,及應如何廢棄或變更之聲明,固應表明於上訴狀,惟其聲明之 範圍,至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仍得擴張或變更之
71 原告甲起訴,先位請求被告乙返還價金新臺幣(下同) 200 萬元,主張兩造間就 A 地之某日買賣契約 已經解除,並稱倘法院認其解除契約不合法,乙亦應將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甲(備位請求) 。第一 審判命乙返還價金,乙對之聲明不服,提起上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第二審法院縱認系爭買賣契約尚未經合法解除,因甲對於備位請求部分未聲明不服,即不得就該部 分為判決
在第二審上訴程序,乙不得反訴請求確認兩造間就系爭契約所生買賣關係存在
在第二審上訴程序,乙主張其基於某日之消費借貸契約對甲有借款債權 300 萬元,所以甲返還價金 之請求為無理由,在此情形下,受訴法院應向乙闡明究為防禦方法或提起反訴
在第二審上訴程序,乙主張其基於某日之消費借貸契約對甲有借款債權 200 萬元可供抵銷,第二審 法院准許其抵銷抗辯,而認定乙不須返還價金時,尚須就甲備位請求部分為判決
72 關於金錢請求受第二審敗訴判決之甲提起第三審上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在法定上訴期間內提出上訴狀聲明上訴,但未在上訴狀內表明上訴理由,第二審法院如未先命其 補正,不得逕以甲未於法定期間內補提上訴理由為由而裁定駁回
甲在法定上訴期間內委任律師提起上訴,上訴狀表明「裁判費待法院裁定後補繳」 ,且未於該法定 期間內自行繳納第三審上訴裁判費時,第二審法院得不命補繳上訴裁判費,逕以上訴不合法予以駁回 提起上訴之甲未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時,原第二審法院得不必先以裁定命其補正委任律師,逕以 裁定駁回上訴
甲提起第三審上訴時未繳納裁判費,但聲請裁判費之訴訟救助。第二審法院於訴訟救助之聲請經駁 回,且抗告亦經駁回確定前,不得以甲逾期未繳費為由,裁定駁回甲之上訴
73 甲請求乙給付工程款新臺幣 500 萬元,經第二審法院廢棄第一審法院所為准許甲全部請求之判決,並 駁回甲之訴。甲就第二審判決全部聲明不服,提起第三審上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第三審法院認為甲之上訴理由「乙對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時,已逾上訴期間」為有理由,因原判決 違背法令且影響判決之結果,第三審法院應廢棄原判決,發回原審
第三審法院認為甲之上訴理由 「證人丙證述親聞乙自承積欠本件工程款,原審就丙之證詞未予論斷」 為有理由,因原判決不備理由而屬當然違背法令,雖不影響判決之結果,第三審法院仍應廢棄原判 決,發回原審
第三審法院認為甲之上訴理由「於第二審程序未經其法定代理人合法代理」為有理由,如不影響判 決之結果,第三審法院不得廢棄原判決
第三審法院認為甲之上訴理由「原判決未說明其主張時效中斷不可採之理由」為有理由,第三審法 院如斟酌原判決確定之事實,認甲仍不得請求本件工程款時,仍得駁回甲之上訴
74 法院所為之判決,下列何者,應經言詞辯論?
第一審法院以當事人不適格為由,所為駁回原告之訴之判決
第二審法院以第一審之訴訟程序有重大瑕疵且為維護審級制度有必要為由,所為廢棄原判決並發回 之判決
小額程序之第二審法院以依上訴意旨足認上訴為無理由者,所為駁回上訴之判決
就再審之訴,第一審法院認雖有再審理由但原判決仍屬正當,所為駁回再審之訴之判決
75 甲主張其所有 A 物遭乙無權占有,遂訴請乙返還 A 物,惟未繳納裁判費。法院核定訴訟標的價額, 並命甲補繳裁判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如甲就法院所為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提起抗告,原命補繳裁判費之期間應停止進行
如甲逾期未補繳足額之裁判費,法院得以裁定駁回其訴;惟如甲對核定訴訟標的價額及限期命補繳 裁判費之裁定提起抗告,抗告法院認其中核定訴訟標的價額之裁定不當,得一併廢棄限期命補繳裁 判費之裁定
如甲於第一審委任訴訟代理人丙,丙就法院駁回甲起訴之裁定提起合法之抗告後,因甲於第一審委 任丙為訴訟代理人之效力及於抗告審程序,丙於抗告審程序中仍得為甲為訴訟行為
如甲就法院所為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提起抗告,同時向抗告法院聲請一審裁判費准予訴訟救助,抗 告法院得裁定准予訴訟救助
76 關於假扣押之本案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二者均應釋明之,倘其中一項未予釋明,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 適當者,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保全程序法院應就債權人之本案債權是否確實存在為實體上之判斷,如認其請求並非正當,或本案 債權未必存在,即不能准其假扣押之聲請
有無假扣押之原因,應斟酌被保全權利之額度、性質、債務人之職業、經歷、信用狀態、資產狀況 及其他情事,依具體個案分別判斷,不以債務人浪費財產、增加負擔、就財產為不利處分、隱匿財 產,或移住遠地、逃匿無蹤等為限
假扣押之原因消滅、債權人未依法院命令於一定期間內起訴、債權人受本案敗訴判決確定或其他命 假扣押之情事變更者,法院得依職權撤銷假扣押裁定
77 甲男與乙女結婚後 1 年生丙子。嗣乙於婚姻關係中,與丁男合意性交而生戊女;此事為乙所明知,而 為甲所不知。甲於戊成年 2 年後死亡,是時戊始知悉其生父為丁。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甲死亡後,乙即提起否認戊為甲子女之訴,逾越提訴期間,為不合法
甲死亡後,丙提起確認甲、戊間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為無理由
甲死亡後,丁提起確認甲、戊間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為無理由
甲死亡後,戊即提起否認甲為其推定生父之訴,逾越提訴期間,為不合法
78 甲夫以乙妻為被告,請求法院判准離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此類事件起訴前,應先經法院進行調解程序
離婚訴訟進行中,倘法院認宜再行調解,得依職權移付調解,原則上僅以一次為限
甲、乙經調解後,同意離婚,調解期日甲無法到場,得由代理人代為表明其同意離婚之意
在離婚訴訟中,乙得反訴請求裁判離婚
79 甲與乙婚後生一子丙,於丙 5 歲時,甲列乙為被告,以乙與丁有婚外性行為為由提起離婚訴訟,並合 併請求法院酌定甲行使負擔丙之權利義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主張系爭婚外性行為之事實已發生逾 2 年,甲之離婚訴權因而消滅等語,如甲自認,原則上發生 自認之效力
法院得依職權一併酌定乙與丙會面交往之方式與期間,惟如未經當事人之聲請,則不得依職權命乙 將丙交付予甲
法院得依職權一併命乙給付丙扶養費,於定給付方法時,得審酌一切情況定之,惟基於處分權主義, 仍受聲請人聲明之拘束
如第一審法院為甲全部勝訴之判決,乙僅就離婚部分提起第二審上訴,基於處分權主義,酌定由甲 任丙親權人之部分不生視為上訴之效力
80 甲以其成年之子乙為相對人,向該管法院提出書狀,求為裁判命乙自即日起至甲死亡時止,按月給付 新臺幣(下同) 2 萬元扶養費(下稱本案)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本案應適用家事訴訟程序為審理、裁判
法院依調查結果,認為甲年老獨居,除乙外無其他子女,既無謀生能力,亦無資產。法院為維持甲 之基本生活需求,得依職權裁定命乙自收受裁定之日起至本案裁判確定之日止,暫先按月給付甲 1 萬元
法院為暫時處分之裁定前,不得使兩造為辯論,且該裁定於確定時始得為執行名義
倘法院駁回甲之本案請求,就乙已依法院命暫先為給付之裁定所為履行給付之部分,得不命甲返還 予乙
11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11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第一試試題
代號:
4301
頁次:
10 - 1
類
科:各類科
科
目:綜合法學 (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 法學英文)
考試時間:
1 小時 20 分
座號:
※注意:
本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答案。
本科目共 70 題,每題 2 分,須用 2B 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1 甲欲設立公司並命名為「新美好食品有限公司」 。經查,已有另一家公司登記為「美好食品有限公司」 。 試問甲能否以「新美好食品有限公司」登記為公司名稱?
可,因兩公司名稱特取部分不同
不可,因兩公司名稱無可資區別文字
可,因兩公司名稱無誤認混同之虞
不可,除非甲設立公司並命名為「新美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僅①
僅①②
僅①②③
3 甲為 A 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之經理人。由於近來甲之業績表現不佳, A 公司擬將甲解任。依公 司法之規定,甲之解任應經下列何種程序?
A 公司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A 公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A 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A 公司全體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4 A 有限公司設有兩席董事,其中一人為董事長。若董事長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依主管機關見解,此 時應如何處理?
董事長指定股東一人代理之
由另一名董事代理
由股東間互推一人代理之
需重新改選,待新董事長上任行使職權
5 A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為拓展業務擬引進新資金,下列關於籌資之相關規範,何者 錯誤?
A 公司得在授權股份總數範圍內,逕以董事會特別決議發行新股籌措資金
A 公司得逕以董事會特別決議私募普通公司債籌措資金
A 公司章程得規定無須經股東會決議,逕以董事會特別決議私募轉換公司債籌措資金
A 公司私募公司債總額,不得逾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
6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之已發行股份 100% 由 B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A 公司之董事長為自然 人甲,倘若甲欲從事屬於 A 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而與 A 公司競爭,且章程未有特別規定下,應 經過如何之許可程序?
A 公司之股東會特別決議
A 公司之股東會普通決議
A 公司之董事會特別決議
A 公司之董事會普通決議
代號:
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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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A 公司為非公開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從事 AI 語意分析技術與企業合規資訊揭露服務。近期公 司內部因 AI 風險辨識技術發展方向發生嚴重分歧,股東甲為整合公司營運方向,擬自行召集股東臨 時會全面改選董事。經查,甲持有 A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十五,且持有期間已達四個月。依 公司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時,應於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
甲雖已持有過半數股份達三個月以上,仍應先以書面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臨時會,董事會逾十五日 未召集時,始得自行召集
甲已繼續三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份,得逕行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無須先請求董 事會召集或報經主管機關許可
甲召集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時,股東會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並經 出席股東過半數同意為之
8 A 公司為公開發行股票之科技公司,主要從事半導體檢測設備與雲端資料分析服務。近年為開發新一 代智慧製造平台,需引進具產業通路與技術資源之策略投資人,董事會遂研議以發行特別股方式安排 投資條件。依公司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應於章程定明股息紅利分派之順序
得發行對公司分割具否決權之特別股
得於章程載明特別股轉換為普通股之方法
不得發行載有轉讓限制之特別股
9 股票未公開發行之 A 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充沛,但短期無擴產或轉投資計畫,擬辦理減資,下列關於減 資之敘述,何者正確?
減資時,若以現金以外財產退還股款,其退還之財產及抵充之數額,應經股東會決議,並經該收受 財產之股東同意
經董事會決議後即得辦理減資
應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後始得辦理減資
減資時,若以現金以外財產退還股款,應先送交監察人查核簽證
10 A 公司為非公開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證券交易之 AI 法遵系統研發,業務擴張迅速。 過半數之董事認為公司或有擴充伺服器之資金需求,擬召開董事會討論銀行聯貸案。董事以書面記明 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長召集董事會。依公司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董事長於請求提出後十五日內不為召開時,該過半數之董事依法得自行召集董事會
董事長於請求提出後七日內不為召開時,該過半數之董事依法得自行召集董事會
在章程未有特別規定下,董事會之召集,除有緊急情事外,至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通知各董事及監察 人始為合法
董事會開會時,無論章程有無特別規定,均不得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會
11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之自然人監察人甲為調查 A 第 209 條競業限制之問題,因此欲查核 A 公司相關文件。甲委託 B 除甲以外, B 律師事務所由合夥律師丙及其秘書丁偕同甲前往 A
A 公司得允許甲、丙、丁辦理查核
A 公司得拒絕丙與丁辦理查核,因為監察人甲應親自查核
A 公司得拒絕甲、丙及丁辦理查核,因為乙是否違反競業限制並非甲可基於監察人職權調查之事項
A 公司不得拒絕甲、丙及丁辦理查核,因為監察人為辦理公司業務之調查及相關文件之查核,有權 委託律師審核之
12 A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甲懷疑該公司財產遭掏空、帳目不清,擬檢附理由及事證聲請法院選任檢查人調 查公司之財產、財務之相關事項,若甲符合以下那個要件即得適格聲請?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繼續三個月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
繼續三個月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繼續六個月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公司之自然人董事乙是否有違反公司法 律師事務所辦理查核,查核當日 公司辦理查核。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3 X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X 公司)欲修改公司章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X 公司經董事會特別決議,即得變更公司章程
X 公司章程得約定,在變更章程時,需有較高之出席股東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
X 公司修改章程之決議,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 數之同意
X 公司修改章程之決議,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 之二以上之同意
14 A 公開發行公司(下稱 A 公司)持有 B 公開發行公司(下稱 B 公司)有表決權股份 60% , B 公司持 有 A 公司有表決權股份 35% , A 公司及 B 公司均知悉彼此持股情況。 A 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 數為 900 萬股,而 B 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為 600 萬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若 A 公司召開股東會,則 B 公司得行使之表決權總數為 300 萬股
若 A 公司召開股東會,則 B 公司得行使之表決權總數為 315 萬股
若 B 公司召開股東會,則 A 公司不得行使之表決權數為 360 萬股
若 B 公司召開股東會,則 A 公司不得行使之表決權數為 160 萬股
15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為 B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B 公司)之母公司, A 公司使 B 公司為不 利益之經營,且未於會計年度終了時為適當補償, B 公司因此受有損害, A 公司未為賠償,下列何者 得以自己名義行使 B 公司之權利,請求 A 公司對 B 公司為給付?
B 公司之監察人
B 公司之債權人
B 公司之獨立董事
B 公司之股東(單獨股東權)
16 甲擁有倉庫乙棟,出租給乙為倉庫營運人使用。甲就其倉庫,向 A 保險公司投保火災保險並約定保險 金額為新臺幣(下同) 500 萬元。乙另以承租人地位,向 B 保險公司投保倉庫營運人責任保險並約定 保險金額為 500 萬元。於保險期間內,因乙之員工過失行為致生火災,使價值 500 萬元之倉庫全損, 試問 A 、 B 之保險給付責任為何?
A 、 B 二保單為複保險,各保險公司僅就其所保金額負比例分擔之責
A 、 B 二保單為複保險,但訂立 B 契約時未通知 A 保險公司,保險契約無效
A 、 B 二保單不構成複保險,各保險公司僅就其所保金額負比例分擔之責
A 、 B 二保單不構成複保險,但涉及保險代位相關規定之適用
17 甲以其所有之房屋投保火災保險,該屋隔鄰為自用住宅。嗣後鄰屋出租,改為日式燒烤店,甲於知悉 後並未通知保險公司。三個月後,該燒烤店發生火災,造成甲之房屋嚴重毀損,甲向保險人請求理賠。 依保險法現行規定,下列關於保險人得否拒絕理賠之敘述,何者正確?
保險人得主張解除契約,拒絕理賠
保險人須理賠,但得請求甲賠償因怠於通知鄰屋改為日式燒烤店所致之損失
保險人得主張甲違反誠信原則,無須理賠
保險人得重新計算危險增加後之保險費,並於扣除所增加保險費金額後,給付保險金
18 甲以其所有價值新臺幣(下同) 100 萬元之 A 車向 X 保險公司(下稱 X 公司)投保足額之車體損失 保險,於保險期間,甲駕駛 A 車時與第三人乙駕駛之 B 車相撞, A 車之修理費用為 20 萬元。雖經 X 公司確認該車禍為承保事故,惟經車禍鑑定結果,對於該車禍甲、乙均有過失,雙方各自之比例為甲 有 30% 、乙有 70% 。依我國保險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X 公司需賠償甲 14 萬元,並於賠償後得向乙代位求償 14 萬元
X 公司需賠償甲 14 萬元,並於賠償後得向乙代位求償 20 萬元
X 公司需賠償甲 20 萬元,並於賠償後得向乙代位求償 14 萬元
X 公司需賠償甲 20 萬元,並於賠償後得向乙代位求償 20 萬元
10 - 4
19 甲購新汽車,向 A 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投保甲式車體險及任意第三人責任險附加 駕駛人傷害險。保險期間,甲駕車遭乙一方過失碰撞致甲車損人傷, A 公司依約賠付甲之車體損失保 險給付及住院日額保險給付後,有關 A 公司對乙保險代位權之行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車體損失保險給付及住院日額保險給付均可行使
車體損失保險給付及住院日額保險給付均不可行使
車體損失保險給付可行使,住院日額保險給付不可行使
車體損失保險給付不可行使,住院日額保險給付可行使
20 我國保險法對於特約條款及不保事項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要求保險期間經營百貨業之被保險人應維持百貨營業用電梯需定時維修之條款 為特約條款
個人傷害保險約定被保險人從事自行車比賽所造成的傷害不在承保範圍之條款為特約條款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約定被保險人營業範圍外的意外事故不在承保範圍之條款為特約條款
個人傷害保險約定保險期間對於每一意外事故住院費用理賠上限為 5 萬元之條款為特約條款
21 甲以自己所有之房屋先後向 A 、 B 、 C 三家保險公司投保火災保險契約,保險金額分別約定為新臺幣 (下同) 1,000 萬元、 500 萬元、 500 萬元。甲於投保時並分別通知保險人其他保險契約之情事。後火 災發生該屋全損,經鑑價,該屋於火災發生時價值 1,200 萬元。 A 、 B 、 C 三家保險公司各應給付多少保 險金?
甲重複投保,只有 A 保險契約有效,僅有 A 保險公司須給付保險金 1,000 萬元,但甲可向 B 、 C 保 險公司請求返還保險費
A 保險公司須給付保險金 1,000 萬元, B 保險公司須給付保險金 200 萬元, C 保險公司無需負責
A 、 B 、 C 三家保險公司平均負責,每家保險公司須給付 400 萬元保險金
A 保險公司應給付 600 萬元, B 、 C 保險公司給付 300 萬元
22 甲於同學會時經乙招攬而以自己為被保險人投保人壽保險,並約定保險費每半年繳交。甲於繳交三期 後覺得保險費過高,遂決定停繳。依保險法規定,下列關於人壽保險續期保險費到期未交付之敘述, 何者錯誤?
保險契約因未繳交保險法效力停止者,於停止效力之日起 6 個月內清償保險費、約定利息及相關費 用後,保險契約自翌日上午零時起恢復其效力
人壽保險之要保人若未繳交續期保險費,則保險人應以書面定期催告,經催告後逾 30 日仍不交付 時,保險契約之效力停止
該保險契約嗣後若因保險費始終未繳交而遭保險人依程序終止,如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者,保險人應 返還其保單價值準備金
甲之保險契約因未繳交保險費,保險契約效力停止一年後,甲因感身體健康狀況改變,決定清償保 險費與所有相關費用,使該保險契約復效,此時保險人得於甲申請恢復效力之日起五日內要求其提 供可保證明
23 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 A 保險公司投保死亡保險,保險金額為新臺幣(下同) 100 萬元,並指定其 子女乙、丙為受益人。保險期間甲、乙發生口角,乙一時疏忽推擠甲,致甲跌倒,後腦嚴重受創,送 醫不治身亡。保險人所應負之保險責任為何?
受益人致被保險人死亡,故保險人不負保險責任
受益人乙致甲死亡,故喪失受益權
僅受益人丙得向保險人請求保險金 100 萬元
受益人乙仍得與丙向保險人請求保險金 100 萬元
24 甲結婚多年後喜獲麟子乙,聽聞投保年齡越小,保費越便宜,出生後不久,即向 A 保險人投保實務上 所稱的罐頭保單,包括意外傷害 / 死亡保險新臺幣(下同) 200 萬元、初次罹癌保險 200 萬元,以及人 壽保險 500 萬元。不幸第一年保險期間即發現乙罹患急性血癌,不久後即過世。試問 A 保險人保險責 任為何?
意外傷害 / 死亡保險 200 萬元不賠;人壽保險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不賠;理賠初次罹癌保險 200 萬元
意外傷害 / 死亡保險 200 萬元不賠;但應理賠初次罹癌保險 200 萬元及人壽保險 500 萬元
意外傷害 / 死亡保險 200 萬元、初次罹癌保險 200 萬元,以及人壽保險 500 萬元全部理賠
意外傷害 / 死亡保險 200 萬元、初次罹癌保險 200 萬元,以及人壽保險 500 萬元全部都不理賠
25 依我國保險法關於保險公司與保險合作社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保險業之組織不得為股份有限公司或合作社以外之型態
保險公司之股票,得同時發行記名與無記名式之股票
財產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員不得少於 300 人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員不得少於 300 人
26 甲向乙購買二手車一部,原談定價金為新臺幣(下同) 28 萬元,甲乙同意由甲簽發本票用以給付價 金,甲於所帶本票上完成應記載事項填寫後欲交付前發現車側擦痕,又促乙再降價,乙檢查後同意降 價為 26 萬元,甲遂將票上金額以雙刪除線訂正改寫為 26 萬元後交付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因甲為原記載人,其改寫為有效
應視甲改寫後有無於改寫處簽名,若有,則改寫有效
本票之法定應記載事項均不得改寫,一經改寫,票據無效
票據金額不得改寫,改寫者票據無效
甲及丙
乙及丙
甲、乙、丙皆不得拒絕
甲不得拒絕付款,因丁為善意執票人
甲得拒絕付款,因期後背書無效,丁未取得債權
甲得以對抗乙之事由對抗丁,因丙為惡意,丁為期後背書受讓人
甲不得拒絕付款,但僅需支付 25 萬元,因丙係以票面金額五折對價取得該票
29 甲簽發記名匯票後交付予乙,乙、丙依序記名背書,執票人丁先塗銷乙之背書後,翌日再背書轉讓予 戊,若戊遵期提示付款遭拒後,依法作成拒絕證書,則戊可向何人行使追索權?
只能向甲
甲、丁
甲、丙、丁
甲、乙、丙、丁
31 甲簽發一紙金額為新臺幣(下同) 100 萬元經 A 承兌之匯票交付予乙,乙收受後希望甲或 A 能尋找保 證人鞏固票據信用,於是甲便收回該票,數日後該票上即載有保證人 B 保證 50 萬元之意旨及簽名, 但未記載被保證人,乙後來再將該票據背書轉讓予丙,丙遵期向 A 提示,但 A 請求延期二日清償, 丙同意延期,然延期清償日屆至 A 仍無法給付票款,丙於是起訴向 A 及 B 請求票據金額,下列關於
B 得主張之事由,何者正確?
B 得主張其係為發票人甲保證,丙應先確認甲之票據責任始得對其請求
B 得主張其所負保證責任僅 50 萬元
B 得主張其所為之一部保證無效,因此不須負保證責任
B 得主張丙同意 A 之債務延期未得其同意,故其亦毋庸負票據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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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下列關於本票得記載事項之敘述,何者錯誤?
本票發票人得在其本票上為禁止轉讓的記載
本票發票人得在其本票上為見票提示期限縮短為 3 個月的記載
本票發票人得在其本票上為以美金為其支付之貨幣的記載
本票發票人得在其本票上為劃平行線的記載
33 支票之發票人於何時可向付款銀行撤銷付款之委託?
於存款不足時即可
提示期間經過後
票據法關於支票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34 無延期付款之規定
不得提前付款
發票日起一年後 遭列為拒絕往來戶時
得於提示期限末日或其後 2 日內,為付款之提示 執票人不遵期提示,付款人不得將票款提存
35 甲簽發支票一紙予乙以償還所欠貨款,並經乙要求後,由付款人 A 於支票上記載保付。下列敘述何者 錯誤?
A 之責任與匯票承兌人相同
本支票甲毋庸負票據責任
付款人不得為存款額外或信用契約所約定數目以外之保付,違反者應科以票據金額三倍罰鍰 乙對 A 之付款請求權時效為三年
36 甲為 A 公開發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的股東。 A 公司近期依公司法第 267 條規定發行新股, 甲取得該公司所印發之新股認購權利證書。同時,甲亦參與 A 公司發行新股之公開申購,並幸運抽中 而於近日收到中籤通知書。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中籤通知書被視為證券交易法所稱的有價證券
新股認購權利證書之轉讓,應於原股東認購新股限期後為之
新股認購權利證書被視為證券交易法所稱的有價證券
A 公司為證券交易法所稱之發起人
37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為公開發行公司,其規劃以現金增資之方式引進專業投資人,因此歡 迎符合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6 第 1 項第 1 款及第 2 款之專業投資人認購,且總認購人數限不超過 35 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本次增資案屬有價證券之私募,應通過董事會之普通決議
本次增資案屬有價證券之私募,應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
本次增資案屬有價證券之洽特定人認購,應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辦理公司資本額之變更登記 本次增資案不得以臨時動議在股東會提出
38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為一家生產不銹鋼的上市公司,該公司依法設有審計委員會。近期 A 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甲之任免案未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 A 公司如欲任免甲為內部稽核主管,若未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則應經下列何程序始得為之?
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董事會過半數董事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僅 B 公司、 C 公司、戊
僅甲、乙、丙、 B 公司、 C 公司、戊
僅甲、乙、丙、 C 公司、戊
甲、乙、丙、 B 公司、 C 公司、丁、戊
僅①③
僅②③
僅①②
①②③
41 A 上市公司(下稱 A 公司)與從事面板製造 B 上市公司於去年 11 月 10 日簽訂公司合併備忘錄,雙 方敲定換股比率為 1 : 2 ,並以 A 公司為存續公司。 A 公司董事長甲分別於同年 11 月 14 日、 21 日、 24 日買進該 A 公司股票 40 萬股,而該合併之消息於同年 12 月 2 日經報紙揭露後始公開, A 公司股 價應聲大漲。甲乃於 12 月 10 日賣出該股票,獲利近千萬。其後經人檢舉,甲被移送檢方偵辦。依證 券交易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對於當日善意從事相反買賣之人買入或賣出 A 公司股票之價格,與消息公開後一個月內收盤平 均價格之差額,負損害賠償責任
若甲於買進 A 公司股票前先辭去 A 公司董事長身分,則無證券交易法第 157 條之 1 內線交易規定 之適用
A 公司應向甲請求將其利益歸於公司,若 A 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不為歸入權之行使以致公司受損害, 應對 A 公司負連帶賠償之責
若甲在偵查中自白,並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財物者,得免除其刑
42 A 上市公司(下稱 A 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時, A 公司股東會決議提撥發行新股總額 20% ,以 每股新臺幣(下同) 25 元對外公開發行。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公司須經股東會特別決議方得提撥新股總額 20% 對外公開發行
A 公司股東會得決議,同次發行由公司員工或原股東認購之價格為每股 22 元
A 公司或證券承銷商均無需向員工及原股東交付公開說明書
A 公司發行新股應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始得為之
43 甲是資本市場投資人新手,故請教商務律師乙,從事下列何種行為會違反證券交易法第 150 條之規 範?
私下直接受讓 B 上櫃公司股票 500 張
私下直接受讓 A 上市公司股票 500 張
未於證券交易所開設之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賣我國政府之債券
於證券交易所開設之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進 C 上市公司股票 500 張
公司、發行人及其負責人
發行人及其負責人
發行人及證券承銷商
發行人
甲、乙應對丙因而所受之損害負賠償責任,且甲、乙構成證券交易法第 171 條之刑事責任
甲、乙應對丙因而所受之損害負賠償責任,且甲、乙構成證券交易法第 177 條之刑事責任
甲、乙應對丙因而所受之損害負賠償責任,但甲、乙並無證券交易法之刑事責任
甲、乙均無證券交易法之民、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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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次:
10 - 8
46 依照強制執行法第 1 條第 2 項規定, 「強制執行應依公平合理之原則,兼顧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利 害關係人權益,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執行法院於裁量是否行使壽險契約終止權以執行解約金債權時,應兼顧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利害 關係人之權益,為公平合理之衡量,審慎為之
命債務人為一定意思表示之執行名義,有待於對待給付者,倘執行法院就債權人已為對待給付給予 證明書時,即視為債務人已為意思表示,不應再為間接強制之執行,否則即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 限度
債權人執命債務人拆除越界建築物之確定判決聲請執行者,其執行名義之給付內容縱係為判決之法 院審酌公共利益及當事人利益後所為,執行法院仍可審查是否適宜執行,以兼顧債權人、債務人及 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
執行法院於決定是否撤銷拍賣並重新拍賣時,通常應權衡債權人所追求之利益與債務人所受附屬損 害(如因低於市價之拍定而生之損失)之差距,尤應注意債務人有無受不可期待、無可歸責之損害, 以免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
47 債權人甲以其受讓乙公司之股份後,向乙公司請求記載於公司股東名簿遭拒絕後,因而提起請求登記 股東名簿之訴,並獲勝訴判決確定,乃以該項判決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執行法院就上開聲請 執行事件,應如何處理?
依確定判決,視為乙公司已辦理過戶登記,執行法院毋庸執行,並駁回其強制執行之聲請
法院強制將甲直接登記於乙公司之股東名簿
先定期命乙公司將甲登記於其股東名簿,如不履行,可處怠金
囑託主管機關將甲登記於乙公司之股東名簿
48 關於第三人異議之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債權人以基於買賣契約請求交付 A 動產之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質權人得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 地上權人於拍定後不點交之情形,如該地上權人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法院應撤銷拍賣程序 動產為第三人單獨所有之情形,該第三人不得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
不動產抵押權人,於該不動產經查封拍賣時,原則上得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
49 關於不動產之查封,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未辦理保存登記之不動產,無從為查封登記,不得查封之
執行債務人有多數不動產,執行債權人選擇查封其一者,如其價格足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額及債務 人應負擔之費用,縱不合比例,亦得為之
經查封之不動產,由執行債務人以外之人保管者,執行債務人仍得為管理或使用
經查封之不動產,第三人違背查封效力,就查封物取得所有權登記者,執行法院得不待塗銷其登記, 即續行拍賣程序
50 甲執命乙給付新臺幣 1720 萬元之確定支付命令為執行名義,聲請查封拍賣乙所有區分所有建物及其 坐落基地應有部分、汽車、木工機具。下列何者不是執行法院拍賣公告應記載之事項?
拍賣汽車之底價
拍賣建物為氯離子含量過高之海砂屋
拍賣木工機具得閱覽查封筆錄之處所
建物及基地拍定後繳納價金之期限
51 乙對甲取得新臺幣(下同) 40 執行。經執行法院發移轉命令,命丙於收受送達後連續 4 個月將甲每月 10
不料丙給付第 1 個月之 10
萬元金錢債權之執行名義後,聲請法院就甲對丙餐廳之薪資債權為強制 萬元薪資債權移轉予乙。 萬元予乙後即關門歇業,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法院得依乙之聲請,就其債權未受清償部分,依原移轉命令對甲其他財產繼續執行
法院得依乙之聲請,就其債權未受清償部分,依原移轉命令對丙之財產繼續執行
法院得依乙之聲請,就其債權未受清償部分繼續執行,原移轉命令失其效力
法院得依乙之聲請,就其債權未受清償部分另為執行,原執行程序終結
52 下列何種情形,不得聲請強制執行? 命給付新臺幣 100 萬元之確定判決 命交付子女之確定裁定
命交付所有權狀、印章之確定判決
命夫妻履行同居之確定裁定
甲、乙、丙自系爭判決之效力發生時起,取得分得部分土地之所有權,無庸強制執行 部分,於系爭訴訟繫屬前即由共有人以外之他人占有使用迄今,甲得執系爭判決,
如乙所分得之 C 部分上有甲所興建之房屋,乙得執系爭判決,聲請法院拆除該房屋並交付該部分土地 丙為獲金錢補償,得執系爭判決,聲請執行甲、乙之財產
54 債權人甲於民國 112 年 2 月 2 日聲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下稱臺北地院)民事執行處對債務人乙所有 A 地為假處分執行,嗣乙對假處分裁定提起抗告,臺灣高等法院(下稱高本院)於同年 5 月 5 日廢棄 臺北地院准為假處分之裁定,改裁定駁回甲假處分之聲請,甲對高本院之裁定,於同年 6 月 6 日向最 高法院再為抗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臺北地院得依乙之聲請,撤銷已實施之假處分執行 高本院得依乙之聲請,撤銷已實施之假處分執行
最高法院原則上得依乙之聲請,准其供擔保而撤銷已實施之假處分執行
臺北地院假處分之裁定雖經高本院廢棄,惟尚未確定,仍不得撤銷已實施之假處分執行
與乙案併案執行
將珠寶直接取交甲
駁回甲強制執行之聲請
駁回乙強制執行之聲請
56 The primary aims of tort law are to provide relief to the harm suffered and deter other potential from committing the same harm.
victims
tortfeasors
bystanders
injured person
57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applicable rule, how is the nationality of a company decided?
by its domicile
by its headquarters/major operation location
by the place where the company is publicly listed
by the law according to which it is incorporated and registered
58 Under Article 194 of R.O.C. Civil Code, the tort compensation being paid on account of personal death for the deceased's parents, children and spouse may include .
non-pecuniary loss
future expected losses
punitive damages
restitution
59 You have a book store. You accidentally put NTD $50 on the price tag of a book when it should be NTD $500. A customer picked up the book believing he found a great bargain. He brought it over to your checkout to purchase. Could you decline to honor the marked price according to R.O.C. Civil Code?
No, as this was an offer.
No, as this was unequivocal acceptance.
Yes, as this was an invitation to treat.
Yes, as this was an immaterial mistake.
60 A promise which the promisor should reasonably expect to induce action or forbearance on the part of the promisee or a third person and which does induce such action or forbearance is binding if injustice can be avoided only by enforcement of the promise. The remedy granted for breach may be limited as justice requires.
Such statements set forth the doctrine of promissory
.
liability
estoppel
responsibility
consistency
61 According to the Restatement (Second) of Contracts, which of the following situations may not terminate offeree's power of acceptance?
The offeror revokes his offer before the offer is received by the offeree.
The offeror dies.
The offeree makes a counter-offer.
The offeree rejects but the offeror indicates that the offer still stands.
62 A is in case a parent corporation owns 90 percent or more of a subsidiary, the Company Act allows the subsidiary to be merged into the parent without necessity of approval by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of either corporation.
parents merger
short-form merger
leveraged buyout
de facto merger
63 Based on the R.O.C. Company Act, a company shall not do which of the following acts without a resolution adopted by a majority of the shareholders present who represent two-thirds or more of the total number of its outstanding shares?
To enter into a contract for purchase an important equipment
To hire an excellent manager
To transfer the essential part of its business or assets to other company
To sell an old machine to a third party
64 Acriminal conduct is punishable .
only if it is committed intentionally or negligently
if a person has a moral obligation to act but has failed to do so
if it is committed with justification
if it is committed by a mentally disorder person who is unable to determine right from wrong
65 Which one of the following statements is INCORRECT?
Specific deterrence includes deterrence by incapacitation and deterrence by intimidation.
According to the theory of retribution, punishment expresses the moral condemnation of the community.
According to the theory of general deterrence, we punish a criminal to deter him from committing additional crimes in the future.
According to the theory of rehabilitation, the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should try to prevent a criminal from committing further crimes by educating him.
66 Which one of the following is NOT the purpose of criminal punishment?
retribution
deterrence
rehabilitation
compensation
67 According to Article 23 of the R.O.C. Constitution, which of the following is NOT a legitimate reason for the government to restrict, even by law, the people's freedoms and rights enumerated in Articles 7 to 22 of the Constitution?
It is necessary to prevent infringement upon the freedoms of other persons.
It is necessary to avert an imminent crisis.
It is necessary to realize the will of the majority citizen.
It is necessary to maintain social order.
68 To have the Article III of the U.S. Constitution standing to sue in federal court, a plaintiff must show, among other things, that the plaintiff suffered concrete .
causation
liberty in fact
cause of action
injury in fact
69 Cutting off church schools from general government services is obviously not the purpose of the First Amendment's ban on state of religion.
establishment
prohibition
free exercise
discrimination
70 In a civil case, the document filed by the plaintiff to initiate the lawsuit is called the .
motion
claim
complaint
11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11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第一試試題
類
科:各類科
科
目:綜合法學 (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分
※注意:
本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答案。
本科目共 75 題,每題 2 分,須用 2B 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1 下列何種我國國民之行為,不適用我國刑法?
法官甲在美國旅遊時,收受賄賂而同意返臺後就某個案為無罪判決,但未及判決即被發現
外交官乙在大阪寄送炸彈郵包至東京,企圖殺死現居於東京之友人,但郵包寄送至友人家後即被發 現而未爆炸
詐騙集團成員丙在越南打電話給臺北之被害人,但被害人未陷於錯誤
留學生丁在巴黎偽造其與房東之租約,但未及使用即被發現
甲欲槍殺鄰居惡犬,昏暗中將在狗屋旁爬行的小孩誤認為惡犬而射殺,此屬構成要件錯誤 甲欲殺乙,潛入乙宅開槍對躺在床上的人射擊,實則躺在床上的是乙妻丙,此屬禁止錯誤 甲遵守交通規則駕駛,機車騎士乙超速自後方撞上甲車,乙受傷倒地,甲認為自己對事故發生並無 責任,也無救助乙的義務,即便駕車離開也不構成肇事逃逸罪,因而駕車離去,此屬禁止錯誤 歲之
甲與未滿 14 歲之乙合意性交,認為得到乙同意之性交,不成立刑法第 227 條第 1 項對未滿 14 男女為性交罪,此屬禁止錯誤
3 依實務見解,關於不法意識之理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不法意識係指行為人對於禁止規範有認識與理解,並採取敵對或漠視之態度
不法意識屬故意的一部分,若欠缺不法意識即無構成要件故意
只要知其行為乃法所不許,即可認定有不法意識,不需要精確認識違反那一條特定法規
法律頒布後,行為人即有類如民法上之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而不可擅為主張不知
4 關於沒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沒收之性質為從刑,附隨於主刑而宣告之
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而有宣告沒收之必要時,應適用行為時之法律
犯罪所得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時,仍應宣告沒收
第三人明知行為人之違法行為而取得犯罪所得,亦沒收之
5 甲、乙素有積怨,某日兩人相遇,甲見乙自口袋掏出看似手槍的物品,以為乙要拿手槍對他射擊,於 是先下手為強,一拳打昏乙,之後才發現乙根本沒看見甲,只是想拿煙斗出來抽而已,關於甲的傷害 行為之刑法上評價或定性,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之行為屬偶然防衛
甲之行為可以依正當防衛阻卻違法
甲之行為成立傷害罪不得減輕責任
甲之行為不受故意傷害罪之刑罰
成立殺人罪之普通未遂
成立殺人罪之中止未遂
成立殺人罪之不能未遂
僅成立預備殺人罪
7 甲犯數罪併罰的 A 、 B 二罪,法院均認定有罪,並定應執行刑。下列所定應執行刑,何者違反刑法之 規定?
A 罪宣告拘役 30 日, B 罪宣告拘役 40 日。法院判決執行拘役 100 日
A 罪宣告有期徒刑 3 年, B 罪宣告有期徒刑 3 年。法院判決執行有期徒刑 3 年
A 罪宣告有期徒刑 5 年, B 罪宣告有期徒刑 4 年。法院判決執行有期徒刑 9 年
A 罪宣告罰金 10 萬元, B 罪宣告罰金 5 萬元。法院判決執行罰金 15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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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關於緩刑與假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經宣告緩刑者,暫緩沒收之執行
緩刑期內故意犯他罪而受逾 1 年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得撤銷緩刑
假釋期間經撤銷假釋而再犯者,不論以累犯
假釋出獄者,在假釋期間得交付保護管束
9 關於罪數與競合,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犯殺人罪後,教唆證人 A 為有利甲之不實證言,甲成立殺人罪與教唆偽證罪,數罪併罰
甲竊取 A 所有之汽車一輛,再將車賣給銷贓集團,甲成立竊盜罪與贓物罪,數罪併罰
甲為了殺 A 而取得具殺傷力之軍用手槍一把與子彈數顆,並持該槍射殺 A ,甲成立殺人罪與持有 軍用槍砲、子彈罪,數罪併罰
甲雇用殺手 A 殺害仇人 B ,甲後來起意至行兇現場協助 A 架住 B ,使 A 成功刺殺 B ,甲成立教唆 殺人罪與殺人罪之共同正犯,數罪併罰
10 甲欲致仇人 A 於死,向友人乙、丙告知此一想法,乙遂向甲建議雇用殺手丁代為下手,丙遂將 A 之 行蹤告知甲以便殺人。甲隨後以新臺幣 20 萬元代價雇用丁殺害 A 。丁隔日自行查訪找上 A ,卻發現 A 為其昔日之救命恩人,乃告誡 A 不要再得罪甲,否則將對其不利。關於甲、乙、丙、丁之行為於刑 法上之評價,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為殺人未遂之單獨正犯
乙為殺人未遂之教唆犯
丙無罪
丁為殺人未遂之單獨正犯
11 甲為某地方政府都市發展局的基建科公務員,平日職掌為一般行政公文的登記與收發。某日,該科辦 理某大型建案的建照審查,承辦該案的同仁均因公出差。科長因局勢緊急,遂依權限「臨時指派」甲 暫時兼辦該建案的現場勘查與初審業務。建商乙得知後,為了讓不符法規的建案順利通過,私下與甲 接觸並請求放水。關於本案各情境之法律效果,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甲辯稱其本職只是行政收發,沒有核發建照的「最終決定權」 ,辦理初審也只是長官「臨時指派且 暫時兼辦」性質,不屬於其編制內的永久職掌,故其收錢放水不構成違背職務受賄罪。甲之辯解並 無理由
若乙為了酬謝甲放水通關,私下與甲約定,將甲過去向乙開立金額新臺幣 10 萬元的借據直接撕毀, 以免除甲之債務。在受賄罪客體的實務分類上,甲所獲取的利益應屬於「不正利益」而非「賄賂」
若乙為了順利通過初審,私下將現金新臺幣 5 萬元放入信封交給甲,則甲所收受者,在受賄罪之客 體實務分類上,屬於「賄賂」
若甲雖然收了乙的錢,但甲在進行現場勘查時,發現該建案確實有嚴重違法之處,甲基於良心不安, 最終仍「依法蓋章駁回」乙的申請而沒有放水。因甲在客觀上並未做出任何違背職務的行為,甲仍 不構成違背職務受賄罪
12 關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為 A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發包工程業務之公務員,明知乙依法無投標資格,仍予發包工程,乙並取 得工程款及相關收益,然因乙確實施作上開工程完畢,甲因 A 機關所承包之上開工程未使 A 機關 產生任何損失,故不構成圖利罪
甲為有稽查違章建築職務之公務員,其與非公務員乙交好,明知乙名下 A 地上所建設之 B 屋為應 拆除之違章建築,甲於依法定程序稽查時,經乙請託、關說,甲礙於與乙關係良好,予以隱匿不報。 甲成立圖利罪
甲為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戒護科管理員,其與受刑人乙合意使甲夾帶超過法定數量之香菸進入監 所內,以便乙可多吸菸,因圖利罪是對向犯,故非公務員乙不成立圖利罪之共同正犯
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之所得利益,僅限於行為人或第三人直接取得,不得假手他人將該利益歸屬於 行為人自己或第三人
13 關於妨害公務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員警甲在路上見到該轄區經常施用毒品人口乙出沒,甲即上前盤查,喝令乙不得離去,乙見甲來勢 洶洶,便出手抵抗甲而自現場離去,甲因而受傷。若甲因未踐行合法盤查程序,乙抵抗甲成傷之行 為,仍構成妨害公務罪
員警甲、丁因見路人乙正在行搶丙,甲上前逮捕乙,乙在逮捕過程反抗甲、丁,致甲、丁成傷。乙 所涉犯妨害公務罪,依實務見解,應就甲、丁部分成立二罪,依想像競合處理
員警甲在夜間巷弄見到乙形跡可疑,而合理懷疑乙有犯罪嫌疑,遂上前盤問之,乙竟持所攜帶之鹽 酸,朝甲身上潑去,幸甲並未成傷。乙構成刑法第 135 條第 3 項之加重妨害公務罪
員警甲因乙騎車搖晃,認乙可能涉有不能安全駕駛罪嫌,遂上前盤查,乙對甲盤查不服,遂將員警 甲放置在警用機車上之警用呼叫器、警用手機摔向地板毀壞之。依實務見解,因乙並非對公務員即 員警甲之身體直接實施暴力,故不構成妨害公務罪
14 臺北市民甲,在臺北市生活、工作。在年初的家族聚會,甲得知表兄乙將參選明年底的高雄市議員, 表示力挺到底,並於翌日將戶籍遷往乙的高雄選區,但是仍繼續在臺北市生活、工作。選舉當日,甲 專程南下投票支持表兄乙;同日,有親戚丙因病無法投票,希望有人能替他把票投給乙,另一親戚丁 聞之,持丙的身分證與印章,以丙的身分前往投票所投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有遷徙自由,不成立妨害投票罪;丁冒充丙投票,成立妨害投票罪
甲為了投票而遷徙戶籍,成立妨害投票罪;丁冒充丙投票,成立妨害投票罪
甲有遷徙自由,不成立妨害投票罪;丁依丙的意思投票,不成立妨害投票罪
甲為了投票而遷徙戶籍,成立妨害投票罪;丁依丙的意思投票,不成立妨害投票罪
15 關於刑法第 149 條聚眾不解散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本條之解散義務,由參與聚眾之人各自負擔,其中一部分解散者,除非剩餘之人已不成眾,否則剩 餘之人仍可成立本罪
以消極之不作為方法,實現犯罪構成要件之不作為犯,有純正不作為犯及不純正不作為犯之分。依 最高法院見解,本條為屬純正不作為犯
本條以具備為強暴脅迫之意圖為要件。而該強暴脅迫之意圖,必須存在於聚合之初,若在聚合之後 或中途,始生此意圖者,並不成立本罪
本條以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 3 次以上而不解散為要件。而該 3 次命令間,應有相當間隔,若係 連呼 3 次解散,仍屬 1 次命令
16 甲在半夜駕車時不慎撞傷 A ,因害怕刑事追訴,所以逃到山中,希望好友乙能夠將其藏起來,乙答應 之。甲後來遭到通緝,且因運氣不好被正好在巡邏的警察發現後逮捕。甲交保後,急電其另一個好友 丙,希望丙能夠在法庭上為其作證,說甲當天跟丙在一起,所以沒有開車,丙同意後在檢察署中具結 後作證表示甲當天跟自己在一起,但因為丙和甲的弟弟丁有仇,於是故意說記得當天甲有提到丁開了 他的車出門,想把罪推給丁。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甲不成立教唆偽證罪
甲不成立教唆藏匿人犯罪
丙之誣告罪與偽證罪應成立真正競合
17 甲在與友人聚餐結束欲駕車返家時,甲已大醉仍載乙返家,甲駕車時因酒醉而失控撞上停在路邊的車 輛,導致乙當場死亡。甲發現乙死亡後,心中恐懼,遂將乙搬到路邊遺棄之,駕車離去。關於甲之行 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甲不成立刑法第 185 條第 2 項致生往來危險罪之加重結果犯
甲成立刑法第 185 條之 4 第 1 項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罪
甲不成立刑法第 185 條之 3 第 2 項酒駕致死罪
甲不成立刑法第 294 條第 1 項之遺棄罪
18 關於刑法公共危險罪章之適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甲將汽油潑灑至某一現供人使用之住宅後,點燃手中的噴槍,依實務見解,尚不屬於刑法第 173 條 放火罪之著手
乙對某一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放火,僅燒燬屋內家具,而房屋主結構並未受損,依實務見解,尚不 構成刑法第 173 條第 1 項之放火罪
丙為報復,向緊鄰加油站之加油機的無人小客車投擲汽油彈,致車輛全毀,構成刑法第 175 條第 1 項之罪
丁為詐領保險金,明知久未供使用之空屋附近有遊民居住,仍放火燒燬自己所有之該屋,構成刑法 第 174 條第 2 項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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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計程車司機甲某日於酒吧外載女乘客乙。乙上車不久後,即因不勝酒力,泥醉不省人事,甲見大好機 會,便將乙載回自宅,對乙為性交行為,並全程錄音錄影,隨後為求滅口,遂另行起意殺害乙。依實 務見解,甲之行為不構成下列何罪?
刑法第 222 條第 1 項加重強制性交罪
刑法第 225 條第 1 項乘機性交罪
刑法第 226 條之 1 妨害性自主罪結合犯
刑法第 319 條之 1 第 1 項未得同意攝錄他人性影像罪
20 某甲欲使成年女子某乙與其他男子為性交行為,乃基於營利之意,引誘某乙參與。依刑法第 231 條圖 利使人為性交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如果某甲是引誘某乙與某甲自己從事性交行為,則某甲並不會成立本條之罪
經營旅館業的某丙,知悉某甲之行為後,仍收費並提供旅館內的一間房間,供某乙與其他男子從事 性交行為,則依最高法院見解,某丙成立本條的「容留」行為
某甲如果先有引誘行為,之後又有容留行為者,因為引誘行為與容留行為犯罪型態不同,故依最高 法院見解,應論以數罪而非一罪
如果某乙早有與其他男子性交之意,並非經由某甲引誘而為,則依最高法院見解,某甲並不會成立 本條之罪
21 關於賭博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甲與友人在公園擲骰子,約定輸者每場須付贏者 5000 元,甲成立刑法第 266 條第 1 項之賭博罪 依實務見解,甲承租旅館房間與不特定人賭博,甲成立刑法第 266 條第 1 項賭博罪
甲透過通訊軟體向以私宅提供簽賭的組頭傳遞下注訊息,甲成立刑法第 266 條第 2 項賭博罪
甲將自宅中的一間房間出租給他人進行賭博,因甲僅收取房租而未抽取賭博利益,故不符合刑法第 268 條之意圖營利要件
下列甲的行為,何者最可能符合實務見解所認定之「當場激於義憤」的情狀? 乙長期向甲借錢,甲雖向乙一再催討,沒想到乙始終敷衍卸責,甲氣憤不過將乙殺害 甲聽聞有人在夜店被乙毛手毛腳,基於氣憤與正義感將乙毆打成傷 甲不堪配偶乙長期施暴及虐待,某日在乙熟睡後,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將乙殺害
22
甲回家後,見配偶乙遭丙殺害,丙於殺人後跳窗離去,甲隨即追躡丙 500 公尺,追到後,氣憤之下 將丙殺害
23 甲與乙長期交往,惟甲早已變心,乙卻不願意分手。一日,甲為擺脫乙之糾纏,假意告知乙願一同自 殺,死後可永遠在一起。乙信之,遂承諾願與甲共同赴死,並選定以較不痛苦之燒炭方式自殺。甲隨 後便將二人同居房間之門窗細縫塞住,開始點燃木炭,並預備在乙昏迷之後逃離。然而木炭燃燒之煙 霧過小,乙意識雖因而略微模糊,卻遲遲尚未昏迷。甲唯恐太慢逃離現場,不得已之下,只好拿出預 藏之毒藥餵乙服用,最終乙死於毒藥之毒性,甲則順利即時逃出生還。關於甲之刑責,依實務見解,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最終以毒藥殺害乙之方法雖與乙囑託之燒炭方法有所不同,乙之囑託仍屬有效,故甲之行為構成 刑法第 275 條第 1 項規定加工自殺罪
甲將門窗細縫塞住,並點燃木炭之行為,屬於幫助乙自殺之行為,應構成刑法第 275 條第 2 項之幫 助他人使之自殺罪
甲雖曾告知乙願一同自殺,惟是出於擺脫乙之想法,而非具有謀為同死之決心,故其行為應無適用 第 275 條第 4 項得免除其刑規定之餘地
甲為了盡早逃離現場,不得已餵乙服用毒藥之行為,係避免自己生命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 為,應有刑法第 24 條緊急避難規定之適用
24 關於刑法第 294 條遺棄罪,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被害人的收入或財力難以自給者,即屬構成要件所稱之無自救力之人
本罪包含一切作為與不作為之行為型態,而不僅限於離開現場之行為
本罪之成立,以行為人依法對被害人負有扶助、養育或保護之義務為前提
車禍事故現場被害人被撞昏迷,肇事者見狀立即離開現場,成立本罪
25 關於妨害秘密罪,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某甲於電話中與某乙發生爭吵,某乙並在電話中稱要找「黑道人士」來處理某甲。某甲聽聞及此, 因恐自己遭遇不測,乃偷偷錄下對話。則某甲不會成立刑法第 315 條之 1 妨害秘密罪
徵信業者受某甲所託,在某乙的住處內裝置監視器以窺視某乙非公開活動。則該徵信業者是否成立 刑法第 315 條之 2 圖利妨害秘密罪之既遂犯,取決於某甲是否已實際窺見而為判斷
新聞自由固受憲法保障,但倘報社記者將其透過管道取得性侵害犯罪被害人現場照片,並將之刊載 於報紙頭條,因對於被害人而言,此屬隱私核心,故記者不得以新聞自由為名,主張阻卻違法而不 成立刑法第 315 條之 2 第 3 項妨害秘密罪
某甲因痛恨某乙,乃作成某乙形象的稻草人,並至公園草叢內,猛刺該稻草人以詛咒。某丙路過, 見狀乃持手機全程拍攝,並將之公開發布於社群媒體上。則某甲雖無公開其活動之意願,某丙仍不 會成立刑法第 315 條之 1 妨害秘密罪
26 下列行為人,何者不成立刑法第 319 條之 4 製作不實性影像罪?
甲與 A 為男女朋友,雙方合意拍攝裸體性愛影音後,甲未得 A 之同意,透過軟體將 A 之身體代換 為色情女星之裸體,再將之公布於網路上
乙偷拍 B 如廁的影音後,再將透過軟體將該影音加工,使 B 的身體置換為某色情女生之裸體,再 將之公布於網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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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關於刑法第 321 條加重竊盜罪,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以竹竿伸入他人的屋內並將屋內的皮包勾取竊走,甲成立第 321 條第 1 項第 1 款侵入住宅竊盜罪 甲潛入醫院病房竊取病人家屬的財物,甲不成立第 321 條第 1 項第 1 款侵入住宅竊盜罪
甲與乙、丙共同謀議竊盜,但甲後來並未於乙、丙實施竊盜時到場,甲成立第 321 條第 1 項第 4 款 結夥竊盜罪
甲在行竊現場隨手取得小刀亦屬攜帶兇器,甲成立第 321 條第 1 項第 3 款攜帶兇器竊盜罪
28 關於刑法第 328 條強盜罪,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甲為取得 A 財物之目的,以棍棒毆打 A 的妻子 B ,迫使 A 因不捨 B 受傷而就範, A 因此交出財物, 甲成立強盜罪
甲勒住 A 的脖子並令 A 交出財物, A 雖無反抗舉動,但仍被迫交出財物,甲成立強盜罪
甲在 A 面前揮舞棍棒並令 A 交出財物, A 雖非不能抗拒,但仍基於同情而交出財物,甲不成立強 盜既遂罪
甲對 A 持刀喝令 A 交出身上財物, A 將背包內自己所有之手錶和 A 向 B 所借之電腦交給甲。甲觸 犯二個強盜罪,成立同種想像競合
29 甲為大廈管理員,平日負責大樓門禁管制及代收住戶繳交之管理費。某日,甲因缺錢花用,竟起意將 當日代收之管理費新臺幣 5 萬元挪為己用,打算下個月領薪水時再偷偷補回。關於甲之行為,依實務 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主觀上打算事後補回款項,性質上屬於使用侵占,因欠缺不法所有之意圖,故不構成犯罪
甲代收管理費並挪為己用,應成立刑法第 336 條第 2 項業務侵占罪與刑法第 342 條第 1 項背信罪, 兩罪應想像競合從一重處斷
甲將業務上持有之款項挪為己用,成立刑法第 336 條第 2 項業務侵占罪;又因該罪本質上亦含背信 性質,兩罪屬法條競合,應優先適用刑法第 336 條第 2 項業務侵占罪,不另論刑法第 342 條第 1 項 背信罪
甲之行為雖該當刑法第 336 條第 2 項業務侵占罪之客觀要件,然因其事後有補回款項之意,僅對管 委會造成暫時性之財產危險,故依法理僅能退而求其次論以刑法第 342 條第 1 項背信罪
30 甲賣屋,故意不告知乙有人在屋內自殺死亡之非自然死事實,並於買賣契約書註明該屋為非凶宅,以 市價賣予不知情之乙,乙入住後聽聞鄰居告知而悉上情,因認被騙上當。關於甲之刑責,下列敘述何 者正確?
僅成立偽造文書罪
成立偽造文書罪與詐欺罪,兩罪想像競合
僅成立詐欺罪
沒有刑責,至多是民事糾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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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甲竊得一輛市價新臺幣 10 萬元之名貴自行車後,將該車贈送給知情之友人乙,乙欣然接受並將其騎 回家作為日常代步工具。關於乙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非竊盜犯罪之行為人,且未參與竊盜之事前謀議,故其接受贈與之行為不構成犯罪
乙明知該車為財產犯罪所得之物,仍基於為自己取得所有權之意思而接受贈與,成立刑法第 349 條 第 1 項收受贓物罪
乙將該車騎回家作為代步工具,係將他人之物隱匿,應論以刑法第 349 條第 1
乙之行為實質上延續了甲之竊盜不法狀態,應直接論以刑法第 320 條第 1
項寄藏贓物罪 項普通竊盜罪
32 關於刑法第 355 條詐術使人損害財產罪成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主觀上必須具備損害他人之意圖 必須施詐術並使他人因而陷於錯誤
財產上之損害限於使本人處分其財產
積極與消極損害均屬本條之「財產上之損害」
33 關於主刑之重輕標準,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甲罪法定刑為 6 個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乙罪法定刑為 7 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乙罪比較重 甲罪法定刑為 5 年以下有期徒刑,乙罪法定刑為 7 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乙罪另可依未遂犯規定減輕 其刑,所以甲罪比較重
甲罪法定刑為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9 萬元以下罰金,乙罪法定刑為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 5 萬元以下罰金,所以乙罪比較重
甲罪法定刑為 5 年以下有期徒刑,乙罪法定刑為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所以甲罪比較重
34 甲因急需資金周轉,竟意圖供行使之用,將乙先前開立面額新臺幣(下同) 1 萬元之本票,擅自將 面額塗改為 10 萬元,並持向不知情之丙借款 10 萬元。關於甲之刑責,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 正確?
甲未經授權塗改本票面額之行為,由於本票並非有價證券,不構成刑法第 201 條第 1 項之罪
甲塗改本票面額之行為構成刑法第 201 條第 1 項變造有價證券罪;其後持向丙借款之行使行為,被 變造之行為吸收,不另論以行使變造有價證券罪
甲向丙借款 10 萬元之行為,另構成詐欺取財罪,且因保護法益不同,應與變造有價證券罪分論併罰 甲塗改他人本票面額,因該本票上仍具備乙原本真實之簽名與印文,故甲之行為僅構成變造私文書罪
35 年僅 15 歲的乙女不堪父親甲對她長期嚴厲的管教,有時甚至使用體罰及言語上的侮辱,令乙心生逃 家的念頭。某日已成年之網友丙女詢問乙是否願意離家與其同住,乙同意,丙即帶乙離家數月。關於 丙之刑事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丙構成擄人勒贖罪(刑法第 347 條)
丙構成略誘婦女罪(刑法第 298 條)
丙構成和誘未成年人罪(刑法第 240 條第 1 項)
丙構成準略誘罪(刑法第 241 條第 3 項)
36 被告住所在 A 地,某日在 B 地竊取被害人之自小客車一部,得手後返回住處途中,在 A 地為警查獲。 檢察官就被告同一竊盜犯行,分別向 A 、 B 法院提起公訴, A 法院繫屬在先, B 法院繫屬在後,且均 尚未判決。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A 法院無管轄權,應為管轄錯誤判決
B 法院無管轄權,應為管轄錯誤判決
B 法院依法不得審判,應為公訴不受理判決
檢察官起訴程序違背規定, B 法院應為公訴不受理判決
37 被告甲因涉犯加重詐欺罪,受到偵查機關偵查。甲之父親乙,聽取律師建議,得知可以輔佐人身分參 與甲之追訴程序。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羈押甲,乙即得向羈押法庭陳明為輔佐人
檢察官起訴後,乙始得向法院陳明為輔佐人,法院除審查是否合乎輔佐人之法定資格外,並無拒絕 之權
甲因身心障礙,致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乙於偵查中仍不得陪同在場
乙作為輔佐人時,得在法院獨立陳述意見,即得與被告甲明示之意思相反
38 甲涉犯刑法第 266 條普通賭博罪(處五萬元以下罰金) ,經檢察官提起公訴,甲於法院行準備程序時 當庭認罪,法院遂裁定改依簡式審判程序審理,並當庭告知甲下次審理期日應到之日、時、處所及如 不到場得命拘提等事項,並記明於筆錄,嗣法院未再對甲送達審理期日之傳票,如甲於審理期日,無 正當理由不到庭。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法院僅能再踐行傳喚程序,不可逕發拘票拘提甲
法院應另訂審理期日,合法送達傳票後,才能審結本案
法院可不待甲之陳述,一造辯論判決
法院若欲諭知甲無罪判決,可一造辯論判決;若欲諭知甲有罪,需再行傳喚
39 涉犯放火罪的被告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有逃亡及滅證之虞,但無聲請羈押之必要,檢察官得為下列如 何之處分?
檢察官得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亦得命初次限制出境
檢察官得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但應聲請法院核准後,始得命初次限制出境
檢察官得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但不得逕命限制出境
檢察官不得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但得命限制出境
40 有關偵查中羈押審查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若認為有羈押之原因,而無羈押之必要者,仍得限制被告出境、出海 檢察官聲請羈押時所附之卷證,禁止提出傳聞證據
被告、辯護人在羈押審查開庭訊問之前,得請求法院給予適當時間為閱卷等事項之準備 法院為羈押審查訊問被告時,檢察官得到場陳述聲請之理由並提出必要之證據
41 甲涉嫌製造槍械,司法警察持搜索票,在甲住處搜索製造槍械之工具及零件時,發現其住處內藏有另 案涉嫌販毒之安非他命。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安非他命雖係另案應扣押之物,亦得扣押之 安非他命非本案應扣押之物,不得扣押 應另聲請搜索票,再實施扣押 非經檢察官許可,不得扣押
42 員警甲據線報懷疑乙涉及某槍砲案件,在乙住處外遇見乙,乃要求進入乙住處查看。乙諉稱家中鑰匙 遺失,並對甲表示:你不會自己去看、不會自己去開云云。甲遂持乙掉落在地上之鑰匙逕行開門入內, 並在客廳桌上查獲具殺傷力之爆裂物 1 枚。嗣甲將乙帶回派出所後,始由其簽立「自願受搜索同意 書」 。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甲之搜索合法。係經受搜索人出於自願性之同意,得不使用搜索票,並有將其同意之意旨記載於筆錄 甲之搜索違法。自願受搜索同意書只能在搜索之前或當時完成,不能於事後補正,否則其搜索難認 合法
甲之搜索合法。乙之同意,非出於員警甲施用強暴、脅迫、利誘、詐欺或其他公權力之不當施壓所 為,係符合自願性同意之要件
甲之搜索違法。甲應於徵詢乙同意前,先行告知其有權拒絕搜索,即受搜索人擁有選擇不同意的權 利;但告知範圍不包含於執行搜索過程中,乙可隨時撤回同意而拒絕繼續搜索
43 甲某日上午在市區道路上駕小客車載子上學,闖紅燈撞擊乙所騎之機車,乙倒地受傷,警察丙到場 處理,甲經酒精測試,呼氣酒精濃度為每公升 0.27 毫克,乙先被送醫、尚未表示要告甲,丙要帶甲 至警察局作筆錄,甲哀求其子將參加大學聯考,能否隔 2 日自行至警察局報到作筆錄,丙如何處理最 為正確?
丙得依現行犯將甲逮捕,應即解送檢察官
甲非現行犯,丙不得將甲解送檢察官
甲是現行犯,於逮捕後,丙可自行決定要否解送甲給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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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警方對甲合法實施通訊監察期間,於民國 111 年 2 月 1 日發現甲販賣毒品之來源為乙,乃於同日檢具 相關通訊監察譯文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乙涉嫌販賣毒品罪嫌,並於同年月 15 日監察甲通訊結束後, 報由檢察官陳報法院。關於乙涉嫌販賣毒品予甲之通訊監察內容有無證據能力之敘述,依實務見解, 下列何者最為正確?
警方對甲實施通訊監察期間發現乙涉嫌販賣毒品予甲之通訊監察內容,係屬另案監聽所得,不得作 為認定乙有販賣毒品之證據
雖屬另案監聽所得,但與甲販賣毒品案件具有關連性,依法得作為認定乙有販賣毒品之證據
雖屬另案監聽所得,且與甲販賣毒品案件具有關連性,然因警方未於發現後之 7 日內陳報法院審 查,故不得作為認定乙有販賣毒品之證據
雖屬另案監聽所得,且與甲販賣毒品案件具有關連性,警方於發現後陳報法院審查,固然已逾 7 日, 但法院仍應審酌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以定其有無證據能力
45 檢察官起訴甲涉嫌販賣第一級毒品,並傳喚乙到法院作證。乙證稱:甲於某日在「快樂遊藝場」內問 我「要不要買海洛因?」甲主張乙之證詞為傳聞證據,不得作為證據。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屬於傳聞證據,無證據能力
屬於傳聞例外,應權衡排除
屬於傳聞例外,原則應排除,例外有證據能力
非屬於傳聞證據,有證據能力
46 檢察官提出警方翻拍自被告手機螢幕顯示與他人間以某通訊軟體聯繫招募某犯罪組織成員及行動指 示之相關文字訊息照片,以證明被告被訴主持犯罪組織等罪嫌,被告否認犯罪,如檢察官未提出該照 片內容所在之原始電磁紀錄以供法院勘驗。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照片經法院提示予被告辨認並告以要旨,倘被告並未爭辯照片內之文字內容與原始電磁紀錄有異, 仍得作為證據使用
照片係衍生自原始電磁紀錄之替代物,並無證據能力
法院使用照片作為證據,限以原始電磁紀錄已滅失為前提
法院不得再使用其他直接或間接證據,以證明照片內容與原始電磁紀錄相符而作為證據使用
47 依司法院釋字第 582 號解釋: 「證據裁判原則以嚴格證明法則為核心,亦即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 須具證據能力,且經合法調查,否則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下列何種情形,應適用嚴格證明法則? 羈押訊問之湮滅證據事實 審判中共謀共同正犯之共謀事實
自白任意性之證明
聲請扣押裁定之犯罪嫌疑事實
48 甲未定期檢修其車行大卡車,導致司機乙在送貨途中肇事致人於死,經檢察官對甲、乙二人同時提起 公訴。審判中,甲抗辯肇事原因是乙打瞌睡,乙則主張係煞車失靈;檢察官選任鑑定人丙之書面報告, 亦認定卡車煞車失靈是肇事原因。依據實務見解,甲之下列主張,何者為審判實務所不採?
提出私請之專家書面意見,彈劾丙之鑑定報告可信性
聲請法院傳喚丙到庭陳述意見,對之進行交互詰問
聲請法院裁定分離程序,對乙準用人證之規定,對之進行交互詰問
主張丙雖到庭以言詞陳述該書面鑑定報告之作成為真正,該書面鑑定報告仍不得作為證據
49 甲、乙前往丙住處聊天,發現丙父親丁之臥室內有一只皮夾,甲、乙、丙三人遂起意竊取皮夾內新臺 幣 1 萬元,朋分花用,經丁提出告訴。丁告訴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對甲提出告訴,效力及於乙、丙
對丙提出告訴,效力及於甲、乙
對乙提出告訴,效力僅及於甲
對甲、乙提出告訴,效力不及於丙
50 甲涉嫌提供自己之銀行帳戶給詐欺集團使用,檢察官以甲涉嫌幫助詐欺罪提起公訴,第一審法院認為 甲同一犯罪行為尚涉犯幫助洗錢罪嫌,依實務見解,法院應如何處理?
應由檢察官對幫助洗錢罪部分另行起訴
法院應詢問檢察官是否追加起訴幫助洗錢罪,否則法院不得對幫助洗錢罪部分審判
法院應於判決理由內諭知:基於控訴原則,幫助洗錢罪部分不另為無罪之諭知
基於審判不可分原則,法院應對幫助洗錢罪部分一併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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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甲一駕車行為同時撞傷乙、撞死丙。若丙之家屬先告訴後,乙得否再為自訴?
為貫徹公訴優先原則,解釋上應優先考量重罪,此時重罪既經告訴,不容許乙再為自訴
告訴乃論之罪之直接被害人提起自訴者,依法不受公訴優先原則之限制,乙得再為自訴
基於主觀之告訴不可分原則,對於裁判上一罪提出告訴,效力自然及於其他犯罪事實,乙不得再為 自訴
告訴主觀上是可分的,丙之家屬先為告訴,不影響乙之自訴
涉及搜索車輛之位置資訊,應取得搜索票為之
涉及調查車輛之位置資訊,應取得通信紀錄調取票為之
涉及扣押車輛之位置資訊,應取得扣押裁定為之
涉及蒐集車輛之位置資訊,應取得法院許可書為之
受命法官行準備程序時,依現行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被告抗辯警詢自白之任意性,受命法官得於準備程序調查本項爭議 證人泛稱審判期日不能到場,受命法官即可於準備程序訊問證人 受命法官得裁定證據之證據能力有無、證據有無調查之必要性
為貫徹直接審理原則,受命法官對程序事項之爭點,不得於準備程序為調查
54 國民法官法關於終局評議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終局評議時,審判長若認為有必要,應向國民法官說明經法官合議決定之證據能力、證據調查必要 性之判斷、訴訟程序之裁定及法令之解釋
國民法官及法官就終局評議時所為之個別意見陳述、意見分布情形、評議之經過,應嚴守秘密。案 件之當事人、辯護人或輔佐人,不得於裁判確定後聲請閱覽評議意見
終局評議原則上應於辯論終結後,即時行之。終局評議於當日不能終結者,原則上應於翌日接續為之
終局評議,由國民法官法庭法官與國民法官共同行之,依序討論事實之認定、法律之適用與科刑
55 關於在審判交互詰問程序中誘導詰問之敘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為避免詰問者所聲請傳喚之友性證人附和詰問者發問而作出虛偽陳述,主詰問者原則不得為誘導 詰問
對於證人身分確定事項、證人有記憶不清、規避回答或敵意等情事,准許主詰問者為誘導詰問 行反詰問者,允許誘導詰問
證人對於不當誘導詰問之回答,原則上無證據能力
甲依民法為限制行為能力人,雖得以自己名義提起自訴,但仍須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甲已有意思能力,能理解自訴之意義,故得以自己之名義提起自訴
甲所提起之自訴雖屬合法,但甲仍屬未成年人,法院得視情形通知檢察官擔當自訴
甲已有意思能力,雖得提起自訴,但如欲撤回自訴,須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57 犯罪之被害人得提起自訴。依照實務見解,下列何種犯罪類型之被害人,可以提起自訴?
甲於擔任乙刑事案件證人時為虛偽陳述,乙對甲提起偽證罪之自訴
丙對特定宗教人物發表不敬且虛假言論,該宗教團體丁對丙提起誹謗罪之自訴
戊於網路上散布對過世的己公然侮辱與誹謗之言論,己之旁系血親以自己名義對戊提起妨害死者名 譽罪之自訴
某法人遭受庚之詐欺行為而直接受害,該法人之代表人辛代該法人以法人的名義對庚提起詐欺罪之 自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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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甲因駕車過失傷害乙,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時,甲與乙達成和解並認罪,且與檢察官達成認 罪協商,法院依協商結果判處甲拘役 20 日,緩刑 2 年。嗣甲返家與家人商討,認量刑過重,遂對認 罪決定表示反悔而提起上訴。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甲上訴合法,上訴審法院應將原判決撤銷,自為判決
甲上訴合法,上訴審法院應將原判決撤銷,發回原審
甲上訴不合法,上訴審法院應以判決駁回
甲上訴不合法,上訴審法院應以裁定駁回
59 關於限制出境、出海之敘述,下列何者最為正確?
偵查中檢察官限制被告出境、出海,不得逾八月。為保障被告人權,此項期間不得延長
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所犯之罪為最輕本刑三年以上之罪時,法官即得逕行限制出境、出海
偵查及審判中法院所為之限制出境、出海,法院若未經被告或檢察官聲請撤銷或變更處分,不得逕 行依職權撤銷或變更之
被告縱然犯罪嫌疑重大,但若所犯係最重本刑為拘役或專科罰金之案件,檢察官或法官亦不得逕行
60 甲於 100 年間經第三審法院判決犯殺人罪,處徒刑 16 年確定,甲始終否認犯行,甲於 110 年間因病 在監獄中過世,該案目擊證人乙於 111 年間向他人透露殺人者是其已分手之男友丙,且丙先前要求乙 作偽證,乙並經法院判處偽證罪確定後,甲之妻丁應以何方式為甲尋求救濟最為適當?
以丁之名義,向第二審法院聲請再審,並同時請求調取乙偽證案卷
以丁之名義,向第三審之最高法院聲請再審,並同時請求調取乙偽證案卷
以甲之名義,向第三審之最高法院聲請再審,並同時請求調取乙偽證案卷
以丁之名義,向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聲請非常上訴,並同時請求調取乙偽證案卷
61 關於法律倫理規範之制定與適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檢察官有不同於法官在執行職務之地位與性質,亦有別於一般公務員在行政體系下上命下從之服從 特性,因此也有建構檢察官專業倫理之必要
司法院大法官依據憲法有權解釋憲法和統一解釋法令,法官法之規定與法官倫理規範若與司法院大 法官職務內容及性質不相容者,不適用於司法院大法官
法官法適用於法官和檢察官,法官倫理規範和檢察官倫理規範則由法官法授權由司法院會同法務部 訂之
律師倫理規範為律師執業之共通倫理規範,是確保律師自治之重要機制,故律師倫理規範係由律師 團體訂立而為具高度自治屬性之規範
62 法官獨立屬於法官倫理的重要規範要求。下列那一位法官之行為不違反法官獨立之要求?
甲法官未依據某最高法院多年前在他案判決中所採取之法律見解,而附理由依學界少數說見解作出 判決
乙法官因其他法官私下向其說明某案原告的冤屈,故而判決該案被告敗訴
丙法官認為某族群常有酒駕行為,因而推定屬於該族群之被告有罪
丁法官因擔心受到公眾輿論批評,故判處被告最高刑度之徒刑
63 甲為某地方法院法官,甲的配偶乙為律師,二人之女兒丙也考上律師。一日,甲在收受案件時,發現 乙的律師事務所同事丁,擔任甲審理案件原告之代理人。下列甲法官的行為,何者違反法官倫理規範? 甲將丁擔任該案原告代理人一事,告知院長,並通知雙方當事人
甲於另案中發現乙之父親為自己審理案件之當事人,於是甲自行迴避審理該案件
甲與丁交情甚深,且因丁未曾有私下關說等行為,因而系爭案件進行中,仍經常由丁招待到特定餐 廳飲宴
如甲為法官兼院長職,甲要求丙不得在其擔任院長之法院轄區內辦理訴訟案件,改到其他法院轄區 擔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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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甲法官任職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甲之胞妹乙因購屋建材品質問題與建設公司發生糾紛,經建設公司 對乙向臺南地方法院提起給付價金之民事訴訟。乙委任甲於該民事訴訟無償代理出庭應訴,甲之行為 是否違反法官倫理規範?
違反,因為法官不得執行律師職務
不違反,因為甲為刑事庭法官,代理民事事件並無利益衝突
不違反,因為並非同一地域管轄,且甲係基於親情牽掛,無償代理
65 律師受任案件由其大學同窗法官負責審理。開庭期間,律師邀請法官至招待所參與高爾夫球敘與聚餐, 餐費由律師全額支付。關於法官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大學同窗聚會屬人之常情,不構成違規
只要在餐桌上不討論案情,聚餐即屬合法
檢察官甲之下列行為,何者不違反檢察官倫理?
甲之妹妹需資金開美髮店,甲以出資當合夥人方式協助,約定年終如有獲利即分紅回饋 甲之父母經營餐廳,甲下班後即到餐廳幫忙收錢處理帳務
甲閒暇在臉書撰寫烹飪食譜,定期集結成書,廣告宣傳檢察官斜槓烹飪作家,販售營利
甲於臉書發表某本市面之暢銷書,其可利用其職務管道取得 6 折優惠,揪眾團購
67 檢察官之職務外行為,下列何者不符合檢察官倫理規範?
檢察官甲應其父親之要求,在其父親所經營之公司未出示檢察官名銜,掛名登記擔任該公司法律顧 問,但不過問也不參與其父親經營公司之業務
檢察官乙在證券商開立證券帳戶,以其薪資所得,投資購買與其職務無關之上市公司股票,長期持有
檢察官丙於下班後,前往其擔任律師之配偶 X 的事務所附近,接律師 X 下班,一同返回丙居住之 檢察官職務宿舍住宿
檢察官丁與其一同學習舞蹈之好友 Y ,搭檔報名參加電視台所舉辦之國際標準舞比賽得到冠軍,得 到獎盃 1 座
68 關於律師辦理家事事件之敘述,下列何者符合律師倫理要求?
同事務所之兩位律師可以分受夫妻委任同時辦理夫妻財產分割訴訟事件
律師曾接受甲男電話詢問其與配偶乙之家暴保護令事件,經評估後認勝訴機率低而婉拒受任, 1 年 後該律師受乙委任,以該家暴事由對甲提起離婚訴訟事件
律師於被繼承人丙立遺囑時曾受諮詢,並受任為遺囑保管人,丙往生後繼承人雖只爭執其中該遺囑 內之遺贈效力,律師仍不能受該受遺贈人的委任對繼承人提起交付遺贈物訴訟
律師與丁、戊夫妻為好友,曾以律師身分協調丁、戊爭吵及離婚財產子女監護事宜,同所其他律師 於 1 年後接受丁的委任,擔任戊告發丁因該爭吵所涉恐嚇、毀謗等刑事辯護律師
69 關於律師與事件相對人,下列敘述何者符合律師倫理?
律師知悉相對人已委任律師者,原則上不可未經該受任律師之同意而直接與相對人討論案情
律師接到相對人之邀約,希望就受任事件商談,律師為爭取委任人之最大利益,私下與相對人商談 律師在餐廳用餐,發現餐廳老闆是委任人的相對人,律師接受老闆免費招待
律師就受任事件,本應維護當事人之合法權益,在法庭上詆譭相對人是有必要的
70 甲律師承辦一件債務糾紛,開庭後對造當事人情緒激動地打電話到甲律師事務所,要求和甲碰面,當 面解釋案情。甲為了安撫對方情緒,且為了瞭解案情真象,在未告知己方當事人的情況下,就和對方 當事人碰面會談。關於甲之所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除非得到己方當事人的同意,否則甲不得擅自與對方當事人商談,甲已違反律師倫理規範
因為是對方主動要求商談而不是甲主動,所以甲可以和對方直接對談,不一定要告知己方當事人 甲是為了安撫情緒才不得已而約商談時間,動機純正,並無不妥
甲如果可以藉由商談得到有利資料,則對己方有利,所以所為應無不當
法官應避免足以引起公眾懷疑司法公正之行為
法官只要在法庭上公事公辦,私下交情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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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甲律師與某公司簽有法律顧問契約,約定在契約期間,該公司如遭遇法律糾紛,甲應該協助該公司的 訴訟。之後甲遭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懲戒,處以停止執行職務 1 年之處分。在停止執行職務期間, 該公司發生法律糾紛,甲基於契約,以法律顧問身分,代理該公司的訴訟案件。依據我國律師倫理相 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代理該公司之訴訟案件屬於雙方民事契約的內容,甲身為律師自應該履約
甲協助當事人從事法律服務,甲的行為符合律師倫理之忠實義務
甲處於停止執行職務期間,依據律師倫理規範規定不應代理當事人進行訴訟
甲遭受停止執行職務處分,因此甲已失去律師資格,之後不得以律師身分執業
72 A 被 B 毆打成傷, A 委任甲律師表示欲向 B 起訴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甲知悉 A 與 B 私下在談和 解,雖消滅時效期限將屆,逕自決定暫不提起訴訟,直至談判破裂始向法院遞交起訴狀,卻已罹於時 效,因 B 抗辯而遭駁回。關於甲之執行業務行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甲應於時效消滅前相當期間告知 A 有時效問題及其法律效果,俾 A 決定何時起訴
甲因執行職務有懈怠或疏忽,應對 A 負損害賠償之責
如甲自願賠償 A 之損害,就沒有違反律師倫理
A 得向甲所屬地方律師公會申訴甲之行為違反律師倫理
73 法官甲經法官評鑑委員會認有懲戒之必要者,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下列關於職務法庭成員 組成之敘述,何者錯誤?
本件涉及法官懲戒事項,合議庭組成為 5 人
由懲戒法院法官 1 人、其他法官 2 人組成,得以最資深參審員為審判長
職務法庭陪席法官由司法院院長任命,且得連任
職務法庭陪席法官不得由各法院院長任之
74 甲檢察官之配偶乙在某政黨地方黨部工作,乙獲該政黨提名為某市市議員候選人。下列敘述何者 正確?
甲任職期間不得參與任何政黨活動,但乙係其配偶,可在下班或休假期間,陪同乙出席政黨提名造 勢活動
甲可在不公開自己檢察官身分下,為其配偶乙競選活動站台助選
甲僅穿著檢察官法袍與其配偶乙合照,由乙將兩人夫妻合照製作選舉看板,設置於路口宣傳
檢察官由於職務涉及司法權的行使,具有高度公正性要求,甲不得為其配偶乙助選拜票
75 律師之間發生糾紛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律師基於自己之原因對於同業進行刑事訴訟程序前,須先通知所屬律師公會,始得為之
律師基於自己之原因對於同業進行民事爭議或刑事告訴乃論事件,須先經所屬律師公會試行調解, 始得為之
律師相互間因受任事件所生之爭議,須向所屬地方律師公會請求調處之後,始得為之
律師相互間因受任事件爭議而向律師公會請求調處,如律師所屬地方律師公會不同者,各該地方律 師公會均有受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