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法制類科歷屆試題,含行政法研究、策略規劃與問題解決(依類科命題)等 2 科。
共 2 份考卷|資料來源:依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OGDL)第 1 版利用,資料集:考選部歷屆試題(data.gov.tw dataset 170565),1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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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等
別:高考一級
類
科:法制
科
目:行政法研究
考試時間:
3 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行政程序法第 92 條第 1 項規定: 「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 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 單方行政行為。」是為「行政處分」之定義。事實上,我國行政法繼受德國 法制;無論前揭行政處分之定義,抑或同法第 93 條以下其他諸多相關規定 (即該法第二章之各條) ,皆同為德國法影響下之產物。而這些規定在臺灣行 諸有年;即令於行政程序法施行前,也多以不成文法之法理在學說與實務中 出現。行政處分已因而可謂我國行政法之重要特色。在這一點上,與德國行 政法之發展甚為類似。準此,試詳細說明下列問題;必要時,更請以批判性 觀點指出傳統見解是否已不適合現在行政實務之運作:
一、通說認為行政處分乃「法律行為」之一種。準此,其所表現出之特色 為何,而能與「非法律行為」 ,如行政機關知之表示或行政指導等明確 區分?( 30 分)
二、行政處分作為行政行為之一種,配合其可撤銷或廢止之特性,如何分別 在秩序行政及福利行政(給付行政)中發揮作用,以利於行政任務之 達成?( 40 分)
三、在講求數位化與人工智慧之今天,行政處分內容之決定,以及將處分通 知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之方式是否還能維持傳統模式,抑或已有改進之 必要?( 30 分)
座號: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114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試題
代號:
10120
頁次:
1
-
1
等
別:高考一級
類
科:法制
科
目:策略規劃與問題解決
考試時間:
3 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一、某直轄市議會議員指出,該市房價高、物價高,生活開銷也較高,使公 立學校教師寧可到其他縣市任教,導致該市教師人力嚴重短缺,缺額難 以補足,應設法改善待遇,並建議採取加發地域加給等方式處理。請從 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的現況以及法制單位的角度,為該市政府試擬問題 分析、解決策略與對議員質詢具體回應之建議。 ( 25 分)
二、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第 12 條規定: 「為應業務需要, 各機關得置公職律師、公職建築師及各類公職專技人員職務。」請以直 轄市政府法制業務機關或單位之職掌及立場,分析何種機關有設置公職 律師之必要?要如何吸引民間律師轉任公職律師?置有公職律師之機 關,其與現職法制人員之職責如何劃分?( 25 分)
三、地方政府未設置法制人員之所屬機關或相關內部單位,常見其法制作業 甚或訴願答辯書品質堪慮。如果您是地方政府的法制相關業務主管人 員,在難以大幅增加法制人員編制的前提下,可如何協助地方政府改善 此種現象?( 25 分)
四、各縣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普遍規定,執行機關或消保官處理消費爭 議,發現企業經營者有諸如經執行機關或消保官通知說明消費爭議案情 或商議解決方法,無正當理由不派員出席時,得將其名稱、爭議商品或 服務及所為行為於網路上或媒體公告之。請問若單純公告促使企業經營 者處理消費爭議的成效不彰,議會要求修正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將企 業經營者配合說明消費爭議案情或商議解決方法,列為協力義務,違反 者可課予罰則。請就消費者保護政策及地方自治權限等面向,評論此一 修法建議。 ( 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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