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法制類科歷屆試題,含憲法與英文、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行政法研究等 6 科。
共 6 份考卷|資料來源:依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OGDL)第 1 版利用,資料集:考選部歷屆試題(data.gov.tw dataset 170565),10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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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等 別: 二級考試
類 科: 各類科
科 目: 憲法與英文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一、我國憲法條文中具有本質之重要性,為憲法整體基本原則及修憲界限之所在,乃現 行憲法規範秩序賴以存立之基礎者,凡憲法機關均有遵守之義務。這些憲法之基本 原則為何?請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說明之。( 25 分)
二、某甲為經登記領照執業之藥師,其先以藥師身分登記執業於嘉義縣 A 藥局,後兩度 申請至臺中市 B 藥局支援調劑工作,卻皆為嘉義縣政府依據藥師法第 11 條規定: 「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者,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予以否准,某甲不服,迭
經訴願及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因而主張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前開規定有違憲之疑 義聲請釋憲,對此問題司法院大法官有何相關解釋與說明?( 25 分)
Single-parent families currently account for only 7.6% of all households (560,000), but that proportion has grown by 50% over the last decade. The increase in single-mother families has been particularly pronounced: they account for 74% of households of this type, up from 65% a decade ago.
騎腳踏車等,從生活作息的改變,減少熱量攝入、增加熱量消耗,才是根本之道。
分)
Which is more important? Family or career?
Write an essay of about 250 words to express your opinion.
代號:
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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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20
頁次:
4 - 1
等 別:二級考試
類 科:各類科
科 目: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請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由左至右橫式作答,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不得於試卷上書寫姓名或入場證號。
60 分)
長期以來, GDP ( Gross Domestic Product ,國內生產總值)被用為衡量一國 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的主要指標。然而近年各國已逐漸揚棄經濟掛帥的迷 思,轉而展開衡量人民福祉的相關研究,謂之「幸福指數」。此類評量並非 依據民眾的主觀感受,而是採取多面向的架構,建立客觀的評量指標,如醫 療水準、教育程度、貧富差距、社會福利等。據實考察幸福指數,必有助於 一國上下齊心協力,追求共同的幸福前景。試以「政府當前如何提升國人 幸福指數」為題,寫一篇內容完整的語體文。
因應颱風季節即將來臨,為健全災害防救體制,強化災害防救功能,以確保 人民生命、身體、財產之安全及國土之保全,試擬內政部致各直轄市政府及 各縣市政府函,要求落實「災害防救法」,儘速設置災害防救會報,以擬訂 地區災害防救計畫、重要災害防救措施及對策,及轄區內災害之緊急應變措 施。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除增加對於轄下鄉鎮市(區)的援助及各項教育訓 練外,並應責成鄉鎮市(區)加強執行「正確的災情查報」、「受災初期的 緊急簡易處理」、「災民初期收容」及「引導與協助支援單位救災工作」, 尤應針對地處偏遠或災害潛勢較為嚴重之鄉鎮市(區)公所加強督導。必要 時得請求國防部運用後備軍人支援災害防救,以提升救災戰力。本公文另以 副本發送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交通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座號:
分)
代號: 2201
本測驗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的答案,複選作答者,該題不予計分。 共 10 題,每題 2 分,須用 2B 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或申論試卷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依下文回答第 1 至第 2 題
「長沮、桀溺耦而耕,孔子過之,使子路問津焉。長沮曰:『夫執輿者為誰?』子路 曰:『為孔丘。』曰:『是魯孔丘與?』曰:『是也。』曰:『是知津矣。』問於桀溺。 桀溺曰:『子為誰?』曰:『為仲由。』曰:『是魯孔丘之徒與?』對曰:『然。』 曰:『滔滔者天下皆是也,而誰以易之?且而與其從辟人之士也,豈若從辟世之士哉!』 耰而不輟。」(《論語.微子》)
1 長沮回答子路說「是知津矣」,此語所含之語氣,最接近於下列何者?
責罵
譏諷
2 桀溺對於孔子周遊列國的看法是:
與其周遊列國,不如致力培育人才
不必畏懼艱險,終能挽救時代之頹勢
應該多遊說隱居之士,一起為混亂的時局打拼
時局混亂,難以改變,不如和他們一樣隱居起來
3 「景公好弋,使燭雛主鳥而亡之,景公怒而欲殺之,晏子曰:『燭雛有罪,請數之 以其罪,乃殺之。』景公曰:『可。』於是乃召燭雛數之景公前曰:『汝為吾君主 鳥而亡之,是一罪也;使吾君以鳥之故殺人,是二罪也;使諸侯聞之以吾君重鳥而 輕士,是三罪也。』數燭雛之罪已畢,請殺之。景公曰:『止。』勿殺而謝之。」 (《說苑.正諫》)
景公最後不殺燭雛的原因是:
律設大法,禮順人情
察納雅言,不願傷仁敗德
廣納人才,禮賢下士
審情度勢,懼怕諸侯來犯
4 「余昔少年讀書,竊嘗怪顏子以簞食瓢飲,居於陋巷,人不堪其憂,顏子不改其樂; 私以為雖不欲仕,然抱關擊拆,尚可自養,而不害於學,何至困辱貧窶,自苦如此! 及來筠州,勤勞鹽米之間,無一日之休,雖欲棄塵垢,解羈縶,自放於道德之場, 而事每劫而留之;然後知顏子之所以甘心貧賤,不肯求斗升之祿以自給者,良以其 害於學故也。」(蘇轍〈東軒記〉,《欒城集》)
以下選項,何者最接近作者心境?
羨慕顏回「簞食瓢飲」的生活
期望擺脫俗務,追求心靈自適
學而優則仕乃其一生追求的目標
官位雖小,但可兼顧進德修業,頗感安慰
勉勵
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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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號:
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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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20
頁次:
4 - 3
5 吾聞之:「六國合從,而辯說之材出;劉、項並世,而籌畫戰鬥之徒起;唐太宗欲 治,而謨謀諫諍之佐來。此數輩者,方此數君未出之時,蓋未嘗有也;人君苟欲之, 斯至矣。今亦患上之不求之、不用之耳。天下之廣,人物之眾,而曰果無材可用者, 吾不信也。」(王安石〈材論〉)
有關這段文字的分析,下列何者為非?
能正確選用人才,是領導者的職責
人才難求,乃人君圖治的最大難題
時代有什麼需求,便會產生相應的人才
歷來成就功業者,皆有賴於賢才的輔佐
6 澠池道中,有車載瓦甕,塞於隘路。屬天寒,冰雪峻滑,進退不得。日嚮暮,官私 客旅群隊,鈴鐸數千,羅擁在後,無可奈何。有客劉頗者,揚鞭而至,問曰:「車 中甕直幾錢?」答曰:「七八千。」頗遂開囊取縑,立償之,命僮僕登車,斷其結 絡,悉推甕於崖下。須臾,車輕得進,群噪而前。([唐]李肇,《唐國史補》) 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車馬壅塞在澠池道上,是因車輛競相爭速之故
劉頗以縑償甕的行為展現出見義勇為的性格與快刀斬亂麻的作為
在困頓危難的處境裏,特別需要劉頗這樣有決斷力而且不囿於常規的人
劉頗償甕斷絡、推甕崖下,是為了減輕車子的重量,並補償客旅的損失
7 「待詔賈讓奏言:治河有上、中、下策。古者立國居民,疆理土地,必遺川澤之分, 度水勢所不及。大川無防,小水得入,陂障卑下,以為汙澤,使秋水多,得有所休 息,左右游波,寬緩而不迫。夫土之有川,猶人之有口也。治土而防其川,猶止兒 啼而塞其口,豈不遽止,然其死可立而待也。故曰:『善為川者,決之使道;善為 民者,宣之使言。』」(《漢書.溝洫志》)
文中論及治理百姓的道理,與下列何者強調的重點最為相應?
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 為政》)
以善服人者,未有能服人者也。以善養人,然後能服天下。天下不心服而王者, 未之有也(《孟子.離婁下》)
是以治水者,惟能使之日夜流注而不息,……。故夫天下亦不可不為少決,以順 適其意也(蘇轍〈君術策〉五)
是以泰山不讓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卻眾庶, 故能明其德(李斯〈諫逐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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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吳隱之性廉操,為廣州刺史。界上一水謂之貪泉,古老云:『飲此泉水者,廉士 皆貪。』隱之至,酌而飲之,賦詩云:『古人言此水,一歃懷千金。試使夷齊飲, 終當不易心。』清操愈厲。」(王罃《群書類編故事》) 下列選項,何者為非?
貪與不貪,在於人心
伯夷叔齊為正直清廉之士
凡飲貪泉者,必生貪心
隱之飲貪泉後,更加注重操守
9 下列各選項中畫底線的文句,是對其前面的文句(未畫底線者)進行「舉例說明」 的是:
君子之於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 廚也
一羽之不舉,為不用力焉;輿薪之不見,為不用明焉;百姓之不見保,為不用 恩焉
寡人之於國也,盡心焉耳矣,河內凶,則移其民於河東,移其粟於河內;河東凶 亦然
穀與魚鼈不可勝食,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養生喪死無憾,王 道之始也
10 「在十五、六歲的時候,當大家搖滾著靈魂,隨聲唱和著熱門歌曲,我卻獨自走進 文學界去拾荒,這也是寂寞。但我清楚自己,唱熱門歌曲,可沒有那樣時髦的歌喉。 隨聲附和,其結果唯有荒腔走板,連自己也聽不進去。吟哦著唐詩宋詞,倒也有怡 然自得的樂趣。到理工界去淘金,我沒有擠熱鬧的興致,更不願在走不動之時,被 別人踩在腳下。進文學界去拾荒,縱使五步一噣,也覺得適意。」(顏崑陽〈傳燈 者〉)
作者在文中陳述「獨」的心境,與下列何者最為接近?
眾醉獨醒,憤世嫉俗
踽踽獨行,樂在其中
率性隨緣,獨具一格
無為無求,獨步當時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20630
等 別: 二級考試
類 科: 一般行政(一般組)、一般行政(兩岸組一)、人事行政、法制
科 目: 行政法研究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一、主管機關為了獎勵文創產業,遂從其預算中撥付部分款項,作為發放小型人民團體 補助金之用,並本於職權訂定關於補助小型人民團體作業要點,以作為其內部從事 補助金發放作業之憑據。該作業要點規定,經合法登記有案之國內小型人民團體,團 員總數不超過 20 人,每年公開演出達 15 場次以上者,主管機關得每年每團體發放 新臺幣 30 萬元以下補助金,以資鼓勵。今有名為「六月雪」及「三花」兩個人民 團體提出申請,皆獲得主管機關 30 萬元之補助。隨後,主管機關發現六月雪謊報出 演場次,其實際未達到補助標準,應該撤銷其補助,並追回補助款,於是,便傳喚他 們到機關陳述意見。但其實,據六月雪所知,三花也是謊報出演場次,並且偽造證 明文件。試問:
主管機關以本於職權所訂定之關於補助小型人民團體作業要點作為發放補助金之 依據,是否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15 分)
六月雪於陳述意見時,主張三花同樣不法詐騙補助金,主管機關應該秉持平等原 則,同時撤銷兩個人民團體之補助許可,六月雪之主張有無理由?( 10 分)
二、試列舉現行行政訴訟法之條文,說明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之管轄權為何?( 25 分)
三、某甲為男性,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本為某鄉公所之業務主任。因辦事態度不佳, 遭當地民眾寫信到鄉長信箱檢舉,經政風室調查無誤後,鄉長決定予以降調,改任 鄉公所辦事員。試問:
甲若不服,該如何提起救濟?( 15 分)
若甲改任鄉公所辦事員後深自反省,痛改前非,希望能儘快恢復原職,但因該鄉 公所慣行依性別分開造冊評比的制度,加上該鄉公所女性公務人員較少,致使評 比獲得較高分的他無法晉升,反而低分的女性同事晉升了,試問,甲可否以及如 何提起救濟?( 10 分)
四、某甲經營「海濱咖啡店」數年,近來因附近涉及重大命案,經報章媒體雜誌報導而 聲名大噪,經常座無虛席,甚至大排長龍。有鑑於店內空間狹小,不足客人使用, 甲便向市府申請於店外人行道上擺設桌椅陽傘,希望擴大營業。市府回函許可他此項 申請,但在回函上記載兩行文字: 對於人行道所造成之污染,甲必須負責清除; 若人行道有整修必要,或因道路使用規劃變更或調整,則主管機關有權廢止該項 許可。試問:
該回函中記載之 及 ,其性質為何?( 10 分)
甲於主管機關許可後擴大營業,若其對於所造成之污染置之不理,則主管機關可 以怎麼處置?( 8 分)
主管機關事後可否因甲使用人行道對於交通秩序影響過大而廢止該項許可?( 7 分)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等 別:
二級考試
類 科:
法制
科 目:
民法(包括民事特別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一、甲深夜騎機車返家,途經臺北市某路口綠燈直行,竟遭無業之乙代班駕駛丙公司遊 覽車私自攬客導覽時側面撞擊,送醫急救仍因傷重死亡,甲之父母兄姐傷心欲絕。 乙聲稱路口紅燈亮綠燈也亮,所以繼續直行,詎料竟發生車禍,臺北市政府證實交 通號誌確因電箱線路短路而錯亂。問甲之父母兄姐可為如何之請求?( 25 分)
二、甲與乙於民國 100 年間訂立契約,由乙承攬甲所有嚴重受損房屋之重大修繕,報酬 總額為 1,500 萬元,但依一般國內承攬工程之慣例,雙方並未就承攬報酬設定抵押 權。但甲已於訂立承攬契約前先向丙銀行貸款 800 萬元並就該屋設定同額之抵押權, 復於訂立承攬契約後再向丁借款 700 萬元並就該屋設定第二順位抵押權。乙嗣聽聞 甲財務欠佳,乃向法院起訴請求甲就報酬額辦理民法第 513 條所規定之抵押權登記。 詎料法院判准後,乙尚未申辦登記抵押權前,甲之房屋已遭丁取得執行名義並經拍 賣得款 2,000 萬元。請問:
乙得否主張就該屋之拍賣金額,優先於丙、丁受償?( 15 分)
倘乙之修繕使房屋增值 1,000 萬元,且乙於丁聲請法院查封拍賣該屋之前,及時 設定第三順位之抵押權登記,問乙可否主張優先於丙、丁受償?( 10 分)
三、甲、乙、丙、丁、戊共有某大廈一樓,甲持分一半,乙、丙、丁、戊各持分八分之 一,強勢之甲乃製作一份名為「分管契約書」,將臨馬路店面區劃歸自己使用並將 最裏面陰暗之區域劃歸戊使用,中間區域之乙、丙、丁簽字附和,但戊拒簽。甲遂 不顧戊之抗議開始在劃歸自己使用之商店區予以築牆隔間分租於攤販己、庚、辛, 收入頗豐。請問:
甲所製作「分管契約書」之法律性質及效力如何?( 15 分)
戊對甲、己、庚、辛可有如何之請求權?( 10 分)
四、甲男與乙女於民國 82 年結婚, 7 年之後夫妻吵架衍生下列事端: 89 年 8 月間甲擅蓋 乙印章於離婚協議書,並盜刻岳父母印章蓋在證人欄,並持以辦妥離婚登記完畢; 9 月間甲與丙女在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公證結婚,但未為結婚登記; 11 月間甲與乙復 合,乃又去辦妥結婚登記。從此甲瞞著乙、丙大享齊人之福,乙直到 98 年間才經 由 LINE 發現甲與丙在外同居生子,一怒狀告甲、丙涉嫌妨害婚姻及家庭。問當事 人間婚姻關係如何?( 25 分)
座號: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等 別: 二級考試
類 科: 法制
科 目: 刑法(包括刑事特別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一、甲男某日在 Facebook 上看到高中好友 A 發布一則訊息,提及高中時某位同窗陸續 借款數萬元,至今未曾償還,並自嘲誤交損友云云;甲男閱畢勃然大怒,認為 A 所 指之人為甲,當夜前往 A 宅理論。在失去理智下,甲朝 A 拳腳相向,造成 A 全身 受傷; A 父乙發現 A 遭甲毆傷倒地,立即撲身壓制甲,並吩咐家人打電話報警。未 久,甲趁乙不注意,猛力掙扎逃脫,乙則在後緊追;適逢路旁有行人丙出現,甲遂 向丙大喊「救命!有人要打我!」昏暗中丙誤以為真,本擬上前制伏住乙,惟因行 動不便,遂拾起路旁石頭朝乙奮力丟擲,正中乙的頭部,乙雖受傷仍苦追不捨;惟 因顱內出血,逐漸失去意識而不支倒地。甲見乙倒地不起,竟離去不顧,幸警方隨 即趕到,送醫急救,終救回性命。試問:甲、乙、丙之刑責如何?( 25 分)
二、甲係檳榔攤業者,某晚結束營業整理收銀機時,發現兩張千元鈔、五張百元鈔為偽 鈔,為避免損失,擬利用顧客找錢或換鈔時趁機使用。隔日,錢幣蒐藏愛好者乙正 巧到甲的檳榔攤購買飲料,在交付千元鈔票付款後,甲即將五張百元偽鈔混入找錢 予乙。乙收取後,發現有五張百元偽鈔,立即向甲反應,本擬要求換回真鈔,惟因 乙感覺該批偽鈔製作精美,有意珍藏玩賞,遂當場和甲協商,願用五百元真鈔兌換 甲手邊全部偽鈔;甲則認為乙恐係欲將偽鈔使用於他處,但為減少自己損失,遂予 應允。試問:甲、乙之刑責各為如何?( 25 分)
三、有吸毒前科之甲男,因女友 A 家逢巨變,需錢孔急,遂透過管道以低價購入海洛因 一批,經自行分裝後,打算高價變現。在連絡有意購買供自己施用之乙後,雙方約 好時間、地點及到時當場交貨付款;惟因警方得獲情資,事先埋伏,在二人未及交 易時,當場將二人逮捕。試問甲、乙之刑責如何?( 25 分)
四、甲為幫派分子,專以替人討債收取報酬營生。因 A 積欠乙公司新臺幣 100 萬元屢催 不還,乙公司乃委託甲催收。甲遂出面威脅 A 必須在 10 天內還錢,否則將對 A 不 利;惟 10 日後, A 仍未還錢。甲大怒下,通知 A 將隨時開槍取其性命。 A 甚為擔 心,遂以自己外型訂製極似真人的充氣娃娃,放置於客廳靠窗處。某夜,甲果真潛 入 A 宅,誤以充氣娃娃為 A ,遂朝其射擊一槍後,逃離現場。試問甲之刑責如何? ( 25 分)
座號: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等 別:
二級考試
類 科:
法制
科 目: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一、甲於民國 102 年 6 月間因腹痛前往乙醫院急診,經急診室醫師丙診斷後,開立止痛 藥,即請甲回家靜養。詎甲回家服藥後,一睡不起。配偶丁認為丙醫師有診療失當 情事。
若丁向法院聲請對於甲就診病歷資料為證據保全,理由中敘明法律依據為民事訴 訟法第 368 條,並主張證據有滅失可能及有釐清事實之必要。法院裁定駁回此一 聲請,裁定之理由中亦引述民事訴訟法第 368 條,但僅說明病歷在醫院應無竄改 之可能。問:法院此一裁定是否違法?( 15 分)
若丁起訴請求乙、丙連帶給付新臺幣 200 萬元整,理由說明乙、丙因醫療疏失, 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問:法院對於債務不履行之請求權,是否有闡明之 義務?若法官未闡明債務不履行請求權,而判決原告關於侵權行為之請求權敗訴 確定後,原告就同一事實另依據債務不履行起訴主張損害賠償,法院應如何處理? ( 15 分)
二、甲起訴主張乙於某年月日在某地撞傷伊,乙則否認之,並主張其當時未在現場。問: 若法官在案發時在現場,知悉乙並非肇事人,法院對其所知事實,可否於判決書直 接援引為裁判基礎?對於乙是否在現場應由何人負舉證責任?( 20 分)
三、時值歲末年終,公司行號辦理尾牙時節,員警甲等人依照警局規劃執行路檢酒駕勤 務,過程中發現 X 所駕汽車有隨意變換車道等情形,疑似酒駕,因而攔停其車進行 「詢問」。惟 X 自覺意識清醒對於酒測堅不配合,員警甲乃擬將 X 「帶往」派出所 進一步調查。試問,員警甲對於 X 進行「詢問」與偵查犯罪「訊問」之區別為何? 又「詢問」與「帶往」之規範適用是否屬於「強制處分」? ( 25 分)
四、檢察官獲報管區警察 X 有接受賭博電玩業者請託,長期於實施臨檢盤查勤務前「通 風報信」,以避免店家遭查緝之不法情事,並且經常涉足有女陪侍場所而接受業者 飲宴招待等情。檢察官於依法核准通訊監察期間內,監聽警察 X 所使用電話獲悉相 關案情並將通話內容轉製監聽譯文。試問,相關監聽譯文是否屬於傳聞證據?其於 審判程序如何進行「證據調查」?( 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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