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驗船師、引水人、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海事保險公證人類科歷屆試題,含保險法規概要、海商法概要、海事保險英文公證報告等 4 科。
共 4 份考卷|資料來源:依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OGDL)第 1 版利用,資料集:考選部歷屆試題(data.gov.tw dataset 170565),1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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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 (第一階段考試) 、驗船師、引水人、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 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 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
等
別:普通考試
類
科:海事保險公證人
科
目:保險法規概要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分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甲、申論題部分:(
50 分)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申論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一、甲購買 1 輛百萬名車並投保 A 產險公司的車損險 50 萬元,近日停等 紅燈時遭乙駕車撞毀其愛車,甲亦受傷住院,車子修理費用高達 60 萬元,並於 A 產險公司處獲得理賠,甲受傷住院費用有向自己投 保的 B 壽險公司申請理賠,試問: A 產險公司可對乙主張何種權利? 可主張多少金額?此種權利之要件為何? B 壽險公司可向乙主張任 何權利嗎?依據為何?( 40 分)
二、被保險人為避免或減輕保險事故損害之必要行為所生之費用,能否請 求保險人理賠?保險人應如何理賠?( 10 分)
代號: 1306
本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答案。
共 40 題,每題 1.25 分,須用 2B 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或申論試卷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1 依保險法分類,保險分為「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 ,請問下列何者屬於「人身保險」? ①傷害保險 ②健康保險 ③保證保險 ④人壽保險 ⑤年金保險 ⑥責任保險 ①③④⑥ ②④⑤⑥ ①②④⑤ ②③④⑥
①②④
②⑤⑥
關於「保險費」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保險費分一次交付,及分期交付兩種
保險契約訂立時,僅要保人知道危險已發生者,保險人已收受之保險費,無須返還
保險人因要保人為不實之說明而解除契約時,其已收受之保險費無須返還
要保人破產時,保險人得終止契約。其終止後之保險費已交付者,無須返還
③④⑤
④⑤⑥
座號:
3
4 關於「複保險」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保險契約因惡意複保險而無效時,保險人仍得收取全額保險費
善意複保險,其保險金額之總額超過保險標的之價值者,除另有約定外,各保險人對於保 險標的之全部價值,僅就其所保金額負比例分擔之責
惡意複保險,保險人得解除契約
複保險,謂要保人對於不同保險利益,但相同保險事故,與數保險人分別訂立數個保險之 契約行為
5 關於「再保險」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再保險,謂保險人以其所承保之危險,轉向他保險人為保險之契約行為
原保險契約之被保險人,除原保險契約及再保險契約另有約定者外,對於再保險人無賠償 請求權
原保險人得因再保險人不履行再保險金額給付之義務為理由,拒絕或延遲履行其對於被保 險人之義務
再保險人不得向原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請求交付保險費
6 關於保險契約效力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保險契約訂立時,保險標的之危險已發生或已消滅者,其契約無效。但為當事人雙方所不 知者,不在此限
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之死亡保險契約效力未定
所有的保險契約,要保人在契約存續期間均須具有保險利益
虛報被保險人年齡且其真實年齡已超過保險人所定被保險人年齡上限,保險人得撤銷保險 契約
7 保險契約所載之內容與條款皆由保險人預先擬定,其性質屬於附合契約( Adhesion Contract ) , 保險契約條款中如有訂約時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之約定無效。其所謂顯失公平情事,下 列敘述何者錯誤?
免除或減輕保險人依保險法應負之義務者
使要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險人拋棄或限制其依保險法所享之權利者
免除或減輕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義務者
其他於要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險人有重大不利益者
8 古董字畫等藝術作品,市場價值不一,試問此標的之保險契約可為下列何種類型?
不定值保險
足額保險
超額保險
定值保險
9 保險契約,由保險人於同意要保人聲請後簽訂,並應以保險單或暫保單為之。下列敘述何者 正確?
保險人須先簽發保險單或暫保單,後收取保險費全部或一部
財產保險之要保人在保險人簽發保險單或暫保單前,先交付保險費而發生應予賠償之保險 事故時,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
人壽保險人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後,保險人應即負起保險責任 保險人收取保險費,僅能由其總公司簽發正式收據
10 保險人與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對於賠款金額或給付金額有爭議時,保險人就其已認定賠付或 給付部分應如何處置,下列何者正確?
保險人無須賠付或給付
契約內無期限規定者,應自證明文件交齊之日起 10 日內先行賠付或給付
保險人須俟爭議由法院判決確定後方得賠付或給付
應依照契約規定期限,先行賠付或給付
11 下列有關保險契約規定之敘述,何者正確?
保險契約內容如有疑義時,以保險人之解釋為原則
關於未來事項之特約條款,於未屆履行期前危險已發生,保險契約因之而失效
保險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違背特約條款時,他方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
由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 5 年不行使而消滅
12 有關保險法上所規範的通知義務期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複保險之要保人無須將他保險人之名稱及保險金額通知各保險人
危險增加,不由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行為所致者,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應於知悉後 10 日內 通知保險人
要保人遇有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發生,應於知悉後 15 日內通知保險人
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無論訂立契約前後,均應據實說明
13 被保險人投保住宅火災保險,保險價額為 2,000 萬元,保險金額為 1,500 萬元,於保險期間發 生火災,損失金額經鑑定為 1,000 萬元,試問保險人應支付多少保險金?
500 萬元
750 萬元
14 有關火災保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被保險人因救護保險標的物,致保險標的物發生損失者,保險人仍應賠付
保險人或被保險人為證明及估計損失所支出之必要費用,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由保險人及 被保險人各負擔二分之一
保險人應於承保前,查明保險標的物之市價,不得超額承保
保險標的未經約定價值者,發生損失時,按保險事故發生時實際價值為標準,計算賠償, 其賠償金額,不得超過保險金額
15 財產保險其保險標的物因保險事故導致部份損失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保險人與要保人均有終止契約之權。終止後,已交付未損失部份之保險費應返還之
當事人終止契約權,於賠償金額給付後,經過 6 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保險人終止契約時,應於 30 日前通知要保人
要保人與保險人均不終止契約時,除契約另有訂定外,保險人對於以後保險事故所致之損 失,其責任仍以保險金額為限
16 關於責任保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保險人參與被保險人與第三人之調解成立,除有正當理由拒絕調解條件外,應受該調解書之 拘束
保險人無須被保險人通知,即可直接對第三人為賠償金額之給付
被保險人對第三人應負損失賠償責任確定時,第三人須經被保險人同意後方得向保險人請 求給付賠償金額
被保險人因受第三人之請求而為抗辯,所支出之訴訟上或訴訟外之必要費用,可於契約中 約定由被保險人負擔
17 關於各類財產保險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保險法對於海上保險之規定,除保險法外,主要是依商事法海上保險章規定辦理
保證保險所承保之範圍,為受僱人過失行為所致之損失
陸空保險所稱全部損失,包括其修復之費用,超過保險標的恢復原狀所需者
航行內河船舶運費及裝載貨物之保險,類推適用海上保險有關條文之規定
1,000 萬元
1,500 萬元
頁次:
6 - 4
18 人壽保險契約之續期保費屆期未交付時,所產生的法律效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人壽保險到期未交付保險費者,其寛限期均以到期日後起算 30 日
寛限期間屆滿,保險契約終止
因寛限期期滿自動解除之保險契約,要保人得於 2 年內申請恢復保險契約效力
保險人對於人壽保險契約到期未交付之保險費,不得以訴訟請求交付
19 以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以未滿 15 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 給付之約定於被保險人成年時始生效力
以滿 15 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死亡給付之約定有效
以未滿 15 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若被保險人於 15 歲以前死於天 災,保險人應給付喪葬費用及死亡給付金予受益人
以滿 15 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若被保險人於成年前一日意外死 亡,保險人應退還保險費加計利息予要保人
20 關於人壽保險契約之受益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要保人僅得指定一名受益人
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應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受益人經指定後,要保人仍得以遺囑通知保險人變更受益人
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受益人得自由將其利益轉讓他人
21 公證人公司增加任用或變更已領有執業證照之公證人者,應於增加任用或變更後幾日內向所 屬公證商業同業公會報備?
5 日
7 日
10 日
15 日
22 保險業於完納一切稅捐後,分派盈餘時,應先提多少比例為法定盈餘公積?
百分之十
百分之十五
百分之二十
23 關於保證公證人的消極資格,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曾犯侵占、詐欺、背信罪,經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不得為公證人
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或受輔助宣告尚未撤銷,不得為公證人
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不得為公證人
已登錄為保險業務員,不得為公證人
24 關於保險公證人公司執業,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每一公證人不得同時為 2 家以上公司擔任簽署工作。
公證人公司應任用公證人至少
2
人擔任簽署工作,並向主管機關辦理許可登記
公證人公司其公司名稱應標明「公證」字樣
公證人公司申請經營公證人之業務者,其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 100 萬元
25 個人執業公證人及公證人公司任用公證人之執業證照有效期間,以及公證人執行公證業務所 應保存公證報告期間,各為幾年?
5 年; 3 年
5 年; 5 年
3 年; 5 年
3 年; 3 年
26 關於保險公證人之教育訓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保險公證人之教育訓練分為職前教育訓練與在職教育訓練
個人執業公證人或公司任用之公證人,應於申請執行業務前 2 年內參加職前教育訓練達 32 小時以上,並經測驗及格
職前教育訓練得由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或大學院校推廣教育機構辦理之;其教育訓 練要點與內容,須報請主管機關核可
個人執業公證人或公司任用之公證人,應於申請換發執業證照前 2 年內參加在職教育訓練 達 24 小時以上,並經測驗及格
百分之三十
27 關於保險公證人執行業務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公證人執行業務應獨立公正,並顧及保險人之利益,就受託業務查勘、核估之義務
公證人得為自己所有之房屋執行公證相關業務
公證人執行業務,非經委任人書面或口頭同意,不得複委託他公證人執行之
公證人應有固定之營業所在地,並不得設於保險業總公司、分支機構內
28 保險公司為履行將來保險金給付責任,針對尚未到期責任及處理未決賠款,於收取保費中先 行提存部分資金預為準備,係指下列那一類型準備金?
責任準備金
未滿期保費準備金 特別準備金
賠款準備金
29 下列關於「未成年人或依民法第 14 條第 1 項得受監護宣告者之父、母或監護人,依保險法第 138 條之 2 第 2 項規定為被保險人」之約定事項及處分權敘述,何者正確?
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得於保險事故發生前,共同約定保險金於保險事故 發生後應匯入指定信託帳戶,且要保人得放棄第 111 條保險利益之處分權
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於保險事故發生前,不得共同約定保險金於保險事 故發生後應匯入指定信託帳戶,要保人得放棄第 111 條保險利益之處分權
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得於保險事故發生前,共同約定保險金於保險事故 發生後應匯入指定信託帳戶,要保人不得放棄第 111 條保險利益之處分權
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於保險事故發生前,不得共同約定保險金於保險事 故發生後應匯入指定信託帳戶,且要保人不得放棄第 111 條保險利益之處分權
30 下列關於我國人壽保險受益人經指定後,要保人對於保險利益得否處分之敘述,何者正確? 受益人經指定後,要保人對其保險利益,除聲明放棄處分權者外,仍得以契約或遺囑處分之 受益人經指定後,要保人對其保險利益,不論有無聲明放棄處分權者,均得以契約或遺囑處 分之
受益人經指定後,要保人對其保險利益,除聲明放棄處分權者外,僅得以契約處分之,要 保人不得以遺囑處分之
受益人經指定後,要保人對其保險利益,除聲明放棄處分權者外,僅得以遺囑處分之,要 保人不得以契約處分之
31 下列關於保險金額得否作為被保險人遺產之敘述,何者正確?
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 遺產
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 遺產
死亡保險契約不論有無指定受益人,其保險金額均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32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保險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 之五者,自持有之日起幾日內,應向主管機關申報?
3
日 5 日 10 日
15 日
33 下列關於公證人公司未違反法令受主管機關處分,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設立分公司之期限, 何者正確?
6 個月 1 年 1 年 6 個月 2 年
34 下列關於我國保險法「保險代位」之敘述,何者錯誤?
被保險人因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損失發生,而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求權者,保險人 得於給付賠償金額後,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
保險人給付賠償金額後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數額,以不逾賠償金額為限
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求權者,該第三人為被保險人之家屬或受僱人時,保險 人無代位請求權
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求權者,該第三人為被保險人之家屬或受僱人且損失係 由其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保險人有代位請求權
35 按保險法定義,保險契約的參與者計有:①保險要保人 ②保險公證人 ③保險經紀人 ④保險受益人 ⑤保險被保險人 ⑥保險人 ⑦保險代理人。其中保險契約「當事人」 、 「關 係人」與「輔助人」分別是指?
當事人:①⑥;關係人:④⑤;輔助人:②③⑦
當事人:③⑤;關係人:②④⑦;輔助人:①⑥
當事人:①⑤;關係人:③④;輔助人:②⑥⑦
當事人:④⑦;關係人:①③⑥;輔助人:②⑤
6 個月 1 年 2 年 3 年
37 下列關於我國火災保險「保險契約終止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於保險標的物受部份損失之契約終止後,保險人應返還已交付未損失部份之保險費
保險標的物受部份損失者,保險人與要保人均有契約終止權
保險人與要保人關於保險標的物受部份損失之終止契約權,於賠償金額給付後,經過 1 個 月不行使而消滅
保險人行使保險標的物受部份損失之終止契約權時,應於 20 日前通知要保人
38 下列關於我國保險法「責任保險」之敘述,何者錯誤?
保險人得約定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就其責任所為之承認、和解或賠償,未經其參與者,不 受拘束;縱經要保人或被保險人通知保險人參與而無正當理由拒絕或藉故遲延者,亦同
被保險人因受第三人之請求而為抗辯,所支出之訴訟上或訴訟外之必要費用,除契約另有 訂定外,由保險人負擔之;至於被保險人得請求保險人墊給前項費用
保險契約係為被保險人所營事業之損失賠償責任而訂立者,被保險人之代理人、管理人或 監督人所負之損失賠償責任,亦享受保險之利益,其契約視同並為第三人之利益而訂立
保險人於第三人由被保險人應負責任事故所致之損失,未受賠償以前,不得以賠償金額之 全部或一部給付被保險人
39 下列關於我國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公證人應具備資格」之敘述,何者錯誤?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保險公證人考試及格者,或前曾應主管機關舉辦之公證人資格測驗 合格者
具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技師考試及格證明文件,並執行業務 5 年以上者
曾任總噸位 1 萬噸以上船舶船長 3 年以上者
曾領有公證人執業證照並執業有案者
40 關於人壽保險契約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人壽保險人僅於被保險人在契約規定年限內死亡,依照契約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
由第三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權利之移轉或出質,非經被保險人以書面承認者,不生 效力
人壽保險之保險人,不得代位行使要保人或受益人因保險事故所生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 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無效
11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 (第一階段考試) 、驗船師、引水人、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 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 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
等
別:普通考試
類
科:海事保險公證人
科
目:海商法概要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分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分)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申論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海商法就海上運送之貨物有何規定?( 5 分)
就甲板貨物與危險貨物,於海商法與商港法有何規範?( 10 分)
若海上運送貨物有毀損或滅失之情形,就貨物之件數,應如何計 算?運送人之賠償責任有何規定?( 10 分)
二、海商法第 62 條第 1 項規定: 「運送人或船舶所有人於發航前及發航 時,對於下列事項,應為必要之注意及措置:一、使船舶有安全航行 之能力。二、配置船舶相當船員、設備及供應。三、使貨艙、冷藏室 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於受載、運送與保存。」此為適航性之規 定。試說明渠等規定之目的為何?海商法第 62 條第 1 項第 2 款所稱 「相當船員」所指為何?( 25 分)
分)
本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答案。
共 40 題,每題 1.25 分,須用 2B 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或申論試卷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1 甲船員出航前再三檢查,船舶具有適航性與適載性才發航,航行中不小心處置鍋爐不當導致 爆炸,船舶起火燒燬船上貨物,貨載全部約計新臺幣 1 千萬元損失。此事變後航行至第一停 泊港修繕,此時船舶價值是新臺幣 2 千萬元。試問運送人應賠償貨主多少? 運送人應依據責任限制制度賠償新臺幣 2 千萬元
依據免責規定,運送人對於海員於航行或管理船舶之行為過失不負賠償責任
運送人應依據單位責任限制,每件最高以特別提款權 666.67 美元計算之,最高不超過新臺 幣 2 千萬元
運送人應依據喜馬拉雅條款賠償新臺幣 1 千萬元
代號: 2306
座號:
2 福倫號貨輪運載貨物從 A 港出發,將貨物送達的第一個港口是甲貨物的 C 港,預計依序將乙 貨物運送到 D 港,丙貨物運送到 E 港,丁貨物運送到 F 港,各港口卸貨時並又搭載其他貨物 上船,最後抵達船舶目的地 H 港。某日於 D 港運送到 E 港途中與海嘯號船舶不慎發生碰撞, 致使丙、丁貨物受潮嚴重,到達E港之前,緊急於事變後最近之 B 港停泊以維持適航適載能 力。關於貨載的損害,船舶所有人主張責任限制,該限責損害賠償金額之船舶價值應如何計算? 以到達 B 港之狀態對船舶估價 以到達 C 港之狀態對船舶估價
以到達 H 港之狀態對船舶估價 以到達 H 港之狀態對貨載現在狀態進行估價 在船上之非給養品、非航行上或營業上必需之設備屬具,亦非同屬一人所有者,是否屬於海
3 商法第 7 條「船舶之一部分」?
否,是屬於從物
否,是屬於獨立之物
是,屬於船舶之一部分,船舶處分應一併移轉
是,屬於船舶之一部分,但是分屬於同一人所有,故船舶處分不隨同移轉
4 海商法中有關裝卸期間之計算,假若於 2025 年 4 月 28 日遞交有關承載非袋裝水泥貨物之裝 卸準備就緒通知書,依照貨物裝卸契約時間為期 10 天完成,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裝卸期間從 2025 年 4 月 28 日起計算
於 2025 年 5 月 3 日時間 09 : 33 至 14 : 27 下雨而無法裝卸水泥時,可不列計裝卸時間內 已超過貨物裝卸契約時間後,遭遇下雨之裝卸不可能日期時間,要列入裝卸時間計算 裝卸期間內適逢臺灣地區 2025 年 5 月 1 日勞動節之不工作休假日,該日不列計裝卸時間內
5
關於船舶發生碰撞之訴訟,不得向下列何項所處地點之法院提起訴訟? 原告之住所或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 被告船舶船籍港之法院 船舶扣押地之法院 碰撞發生地之法院
6 國內甲航運公司向國外乙船舶所有人租賃 1 艘礦砂船,租賃後甲委託交給丙公司船舶經紀人 代為管理營運,丙並分別向裝、卸貨港報關行丁、戊簽訂進出口報關服務契約,請問那些人 非屬海商法所稱之船舶所有人?
丁、戊
丙、丁、戊
甲、乙、丙
甲、丙、丁、戊
7 未確定裝運船舶之貨物保險,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於知其已裝載於船舶時,應將該船舶之名稱、 裝船日期、所裝貨物及其價值,立即通知於保險人。此海上保險保單稱為:
流動保險單( Floating Policy
) 待通知保單( TBD Policy )
預約保險單( Open Cover ; Open Policy ) 暫保單( Binder )
8 下列何項海難救助行為不得請求救助報酬?
拖船對於被拖船施以救助者,但以非為履行該拖船契約者為限
拖船對於被拖船施以救助者
經以正當理由拒絕施救,而仍強為施救者
對於船舶或船舶上財物施以救助而有效果者
9 下列何項物品如被犧牲,其損失應由各利害關係人分擔之,且可分擔共同海損?
船員之衣物、薪津
船舶發生共同海損後,為繼續共同航程所需之額外費用
船上所備糧食、武器
無載貨證券之旅客行李、私人物品
船舶以開航時地之價格為準
貨物以送交最後受貨人之商業發票所載價格為準,如無商業發票者,以卸船時地之價值為準 各被保存財產之分擔價值,應以航程啟航地或放棄共同航程時地財產之實際淨值為準 運費以到付運費之應收額,扣除非共同海損費用為準
11 碰撞不在我國領海內水港口河道內,而被害者為我國船舶時,法院於加害船舶進入我國何處 水域後,得扣押之?
領海
鄰接區
經濟海域
臺灣海峽
12 我國海商法有關共同海損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共同海損所生之債權,自計算確定之日起,經過 2 年不行使而消滅
共同海損之計算,由全體關係人協議定之。協議不成時,得提付仲裁或請求法院裁判之 貨幣、有價證券或其他貴重物品,經犧牲者,除已報明船長者外,不認為共同海損犧牲 應負分擔義務之人,得委棄其存留物而免分擔海損之責
13 假設某貨櫃船(甲)在臺中港外海與梧棲漁港所屬未滿 20 噸動力漁船(乙)發生船舶碰撞,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乙皆可主張海商法有關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規定
甲、乙皆適用海商法有關共同海損規定
甲、乙皆適用海商法有關船舶碰撞規定
14 我國海商法對於船舶法所稱之小船而言,除因發生何項海事事件外,不適用海商法之規定? 火災 擱淺 碰撞 沉沒
15 船舶之保險是以何時之船舶價格及保險費計為保險價額?
保險人責任開始時
船舶準備開航時
要保人向保險人提出要保單時
共有 16 小時下雨時間,皆不列計裝卸時間內
在此裝卸過程中,所有節假日及裝貨不可能之日,皆可不列計裝卸時間內
此批硫磺粉之總裝卸時間為 7 天 11 小時
超過合理裝卸期間者,船舶所有人得按超過之日期時間計有 27 小時部分,請求合理之補償
保險人對於貨物發生全損時,所投保之保險金額不及保險標的物價值時,此類保單稱之為: 足額保單 不足額保單 超額保單 暫保單
17
18 國輪甲於颱風期間在高雄港外錨地和巴拿馬籍貨船乙發生碰撞,下列何項海事責任處理錯誤? 此類船舶碰撞適用我國海商法有關船舶碰撞章節之規定
乙船可選擇在巴拿馬法院提起船舶碰撞求償訴訟
若乙船因颱風之不可抗力而與甲船發生碰撞,甲船不得向乙船請求損害賠償
碰撞所生之請求權,自碰撞翌日起算,經過 2 年不行使而消滅
代號:
頁次:
6 - 4
第 54
條;不知條款
第 62
條;船舶適航性條款
第 69
條;貨主免責條款
第 76
條;喜馬拉雅條款
受益人或被保險人;
1 年
1 個月
要保人或受益人;
2 個月
貨主或船方;
3 個月
21 船舶發生海難時,下列有關救助報酬之海商法令規範敘述,何者錯誤?
經以正當理由拒絕施救,而仍強為施救者,不得請求報酬
救助報酬由當事人協議定之,協議不成時,得提付仲裁或請求法院裁判之
施救人之報酬請求權,自救助開始啟動日起 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拖船對於被拖船施以救助者,得請求報酬,但以非為履行該拖船契約者為限
22 下列何項貨物可認列為共同海損犧牲求償範疇?
未依航運習慣裝載之甲貨物經投棄犧牲
犧牲之乙貨物之性質,於託運時故意為不實之聲明
被投棄犧牲之具有載貨證券丙旅客行李
無載貨證券亦無船長收據之丁貨物
23 我國海商法對於被保險船舶發生下列何種情形時得委付之?
船舶於航行途中被捕獲時
被保險船舶之債權人聲請法院所為之查封、假扣押及假處分
船舶行蹤不明已達 1 個月時
船舶修繕費用尚未超過但很接近保險價額時
24 發生下列何者事項不因船舶所有權之移轉而受影響?
非因船舶操作直接所致人身傷亡,對船舶所有人之賠償請求
非因船舶操作直接所致陸上或水上財物毀損滅失,對船舶所有人基於侵權行為之賠償請求 以船舶之全部或一部供運送之契約
建造或修繕船舶所生債權
25 下列何者屬於海商法第 21 條所稱附屬費範疇?
保險金
船舶因受損害的營業損失
船舶因受損害應得之賠償
依約不能收取之運費及票價
26 甲希望將船舶所有權移轉給日本人乙,該船在中華民國港內停泊,要如何做方能產生船舶所 有權移轉之效力?
須有移轉之書面以及由中華民國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
須有移轉之書面以及向地政機關登記公開公示
須有移轉之書面以及向日本航政主管機關登記公開公示
須有移轉之意思表示以及向日本航政主管機關登記,以爭取讓與時效
27 海商法第 3 條所稱之小船所指為何?
依據船舶法規定,小船係指總噸位未滿 50 之非動力船舶,或總噸位未滿 20 之動力船舶 依據船舶登記法規定,小船係指總噸位未滿 30 之非動力船舶,或總噸位未滿 10 之動力船舶
依據海商法規定,凡是無能力航行在與海相通水面之船舶均屬之
依據海商法規定,凡是適用責任限制制度與有資格設定海事優先權之船舶均屬之
28 海事優先權、船舶抵押權、為建造或修繕之留置權的順序分別為何?
第一順位之優先受償順序是有公信力的船舶抵押權,次為海事優先權,最後是為建造或修 繕之留置權
第一順位之優先受償順序是海事優先權,次者是為建造或修繕之留置權,最後是船舶抵押權 第一順位之優先受償順序是已經登記之船舶抵押權,次者是為建造或修繕之留置權,最後 是海事優先權
第一順位之優先受償順序是為建造或修繕之留置權,次者是有登記之海事優先權,再次者 是未登記之海事優先權,最後是有登記的船舶抵押權
29 不屬於同次航行之海事優先權,其後次航行之海事優先權與前次航行之海事優先權,受償順 序位次孰先孰後?
後次航行之海事優先權優先於前次航行之海事優先權受償
後次航行之海事優先權理當後於前次航行之海事優先權受償
兩者沒有位次之分,同為普通債權,同一順位按比例受償
兩者沒有位次之分,雖非普通債權,卻是相同順位,按比例受償
30 海上運送契約中的喜馬拉雅條款,所指為何?
海商法有關運送人所供給之船舶有瑕疵,不能達運送契約之目的時,託運人得解除契約 海商法有關船舶在航行中,因海上事故而須修繕時,如託運人於到達目地港前提取貨物者, 應付全部運費
海商法有關運送人對託運人或其他第三人所得主張之抗辯及責任限制之規定,對運送人之 代理人或受僱人亦得主張之
有關多式聯運契約中,貨物毀損滅失之發生時間不明者,推定其發生於海上運送階段
31 海商法所規範之運送人責任,於海上運送期間是強制責任,禁止運送人以特約免除或減輕。 下列何者不是法律上規定之適用範圍?
件貨運送契約
傭船運送契約
載貨證券條款
32 何謂鉤對鉤原則( From Tackle To Tackle )?
用於衡量運送人之強制責任期間起始點和終止點的標準
用於衡量不知條款效力之原則
關於傭船契約是否屬於運送契約之判斷標準
用於計算共同海損的原則
33 船舶出航之前必須有適航能力與適載能力,以便船舶於發航後因突失航行能力所致之毀損或 滅失,運送人不負賠償責任。海商法第 62 條定有明文。本條中,運送人或船舶所有人於發航 前及發航時,應為必要之注意及措置,應負責到何種程度?
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一般人注意義務
重大過失之注意義務
具體輕過失之注意義務
34 船舶已具備適航性與適載能力者,發航後因突失航行能力所致之毀損或滅失,運送人不負賠 償責任。為免除此項損害責任,已具備適航性與適載能力之舉證責任該由誰負擔?
由運送人或船舶所有人負擔舉證責任
民事訴訟法規定,對誰有利誰該主張,既然是由侵權行為人提出請求,便該由侵權行為人 主張,所以是運送人或船舶所有人之相對人主張,相對人是託運人就是託運人主張,相對 人是受貨人就是由受貨人主張
託運人損害最多,故由託運人負擔舉證責任
既然是針對貨物受損要提出請求賠償,則該由貨載損害賠償之請求權人負擔舉證責任
載貨證券之約定
35 甲運送人因天候不佳,避免貨物受潮,將貨物從船上卸貨之後儘速放到港區內的倉庫中,並 且按照港區慣例,船長以受貨人名義寄存貨物後通知受貨人儘速取貨。不料受貨人遲遲未領,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受貨人怠於受領貨物時,運送人或船長得以受貨人之費用,將貨物寄存於港埠管理機關或 合法經營之倉庫,並通知受貨人
若倉庫是運送人所有,則倉庫性質是船舶的延長,貨物進倉不得視為貨物已經交付,該風 險仍由運送人承擔
因為已經通知受貨人領貨,但受貨人杳無回音,運送人責任已盡,貨物寄存則視為民法上 之提存效果
貨物進倉寄存時已經發生危險負擔移轉之效力,所以由受貨人承擔進倉之後貨物的風險, 故運送人對於寄倉期間的免責約款便無意義
36 利害關係人於受共同海損分擔額後,復得其船舶或貨物之全部或一部者,後續該如何正確 處理?
應將其所受之分擔額返還於關係人
無須將其所受損害及復得之費用扣除之
得留置其貨物,但提供擔保者,不在此限 應另加計共同海損之補償額
37 貨物未經船長或運送人之同意而裝載者,運送人或船舶所有人,對於其貨物之毀損或滅失, 是否負責?
只要是經過託運人之同意者,運送人或船舶所有人應負其責任
不負責任
視該貨物之毀損或滅失程度決定其該負之責任
經受貨人許可者,運送人或船舶所有人應負其毀損滅失之責任
38 掛有中華民國國籍的船舶在公海上與日本籍船舶發生碰撞,雙方約定在中華民國提起訴訟, 試問本案應適用之準據法為何?
中華民國的海商法
視何者損害賠償比較多,就適用該國海商法
日本海商法
適用有關公海上船舶碰撞之國際公約
39 依海商法之規定,關於保險價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船舶保險之保險價額,係以保險人責任開始時之船舶價格及保險費,為其保險價額
貨物保險之保險價額,係以裝載時裝載地之貨物價格、裝載費、稅捐、應付之運費及保險
費,為保險價額
運費之保險價額,僅得以運送人如未經交付貨物即不得收取之運費為之,並以被保險人應 收取之運費及保險費為其保險價額
貨物到達時應有之佣金、費用或其他利得之保險價額,以理賠時之實際金額為保險價額
40 拖船與被拖船如不屬於同一所有人時,除契約另有訂定之外,其損害賠償之責任,應由何人 負擔?
被拖船之營運人或所有人
拖船所有人
兩造雙方皆須視情況各自分攤負擔
貨主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代號:
30630
頁次:
1
-
1
11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 (第一階段考試) 、驗船師、引水人、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 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 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
等
別:普通考試
類
科:海事保險公證人
科
目:海事保險英文公證報告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分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一、請寫出海事專有名詞中英翻譯: (每小題 3 分,共 30 分)
交船
留置權
載貨證券
仲裁條款
共同海損
Bunkers
Laytime
Short-loading
Classification and Insurance
Salvage Charge
二、請將下列中文翻譯為英文;英文翻譯為中文: (每小題 10 分,共 20 分)
On/Off-Hire Survey: If either party fails to have a representative attend the survey and sign the joint survey report, such party shall nevertheless be bound for all purposes by the findings in any report prepared by the other party.
傭船契約下簽發之載貨證券係以傭船 Congenbill 為主,惟此證券上並 未有運送人名稱或公司標誌,通常由船長或代理人簽發,因而產生運 送人身分爭議。
三、何謂代位求償書( Letter of Subrogation )?於理賠實務上,何以保險人要求 被保險人簽署代位求償書?此代位求償書的內容主要為何?( 20 分)
四、何謂偏航?請說明偏航之正當性?請列舉二項說明屬正當偏航事例? 以及偏航之效果又如何?( 30 分)
座號: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代號:
30640
頁次:
2 - 1
11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 (第一階段考試) 、驗船師、引水人、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 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 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
等
別:普通考試
類
科:海事保險公證人
科
目:海事查勘鑑定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分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一、在海事查勘油貨海損驗證時,假設裝貨港 PoL ( A )岸上有 3 座油槽, 經由一艘 12 萬噸油輪往返運送共 2 航次,每航次於油品裝艙後( B ) 、 卸艙前( C )皆會進行採樣,以供貨損驗勘比對,卸貨港 PoD ( D )岸上 有 4 座油槽,試問海事勘驗取樣在( A ) 、 ( B ) 、 ( C ) 、 ( D )時該如何公 證採樣?每一處至少應採集多少份樣品?另試問採集該液體的器具名 稱為何?一般所採集容器需具有何條件?又其儲存採集容量通常為多 少?採集中如使用不鏽鋼鐵鍊釋放艙內時,需每隔多少長度做一標記? ( 25 分)
二、甲公司進口 1,000 袋大豆粉,保險金額為 US$1,000,000.00 ,運抵目的地 時, 538 袋完好, 212 袋因遭海水而完全毀損,另 64 袋毀損 25% ,其餘 失蹤無法證明良窳情形;海事查勘公證費(要保人與保險人事先已約定) US$3,722.00 ,試問此海事勘定之損失金額為多少?若該海事案件分別投 保 2009 ICC ( B )條款、 2009 ICC ( C )條款時,請問甲公司可以向保險 公司分別求償多少金額?( 25 分)
三、試述下列有關海事查勘鑑定的釐清重點: ⑴ 承載鉻礦石船舶剛離開碼頭 出港就在進出航道發生傾側碰撞外防波堤意外,海事保險公證人應先查 處注意何種情形? ⑵ 裝載鋼鐵時,若海事查勘公證報告紀錄「裝有 128 捆鋼鐵,卻有 37 捆顯示著輕微的彎曲, 19 捆嚴重彎曲」 ,請問如此敘述 是否完善?若不完善則該如何書寫為佳? ⑶ 承運捆裝鋼鐵進行貨物查 勘鑑定時,該如何避免爭議? ⑷ 查勘裝載木屑顆粒海事事故時,需注意 那些重要事項?應注意何種情形以避免查勘時發生爆炸與中毒之危害 船舶、海事查勘鑑定人員安全事件? ⑸ 海事查勘鑑定人員除了現場查勘 外,為何還要蒐整「貨物溢短單」與「貨物殘損單」?此兩種單據對於 查勘運送人之運送責任上有何意涵?( 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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