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民間之公證人類科歷屆試題,含國文(作文)、民法、中華民國憲法等 8 科。
共 8 份考卷|資料來源:依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OGDL)第 1 版利用,資料集:考選部歷屆試題(data.gov.tw dataset 170565),109 年。
本頁文字由 PDF 機器抽取,可能有辨識誤差,僅供搜尋參考,請以官方原始檔案為準。
免費登記製作需求|🚀 前往「109年 專技高考 民間之公證人」下載頁|所有公開題庫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
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試題
等
別:高等考試
類
科: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民間之公證人
科
目:國文(作文)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代號:
80310
90510
90410
頁次:
1
-
1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請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由左至右橫式作答,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不得於試卷上書寫姓名或座號。
有人認為小確幸可區別為消費行為和工作選擇二種不同表現:面對 生活的無力與不安,人們透過簡單的消費,追求點滴小欣喜;在工作選 擇上,小確幸則表現出實踐自我的態度 -開獨立小店、追求環境友善、 投身社區營造 …… ,而不以競爭力、賺大錢為最高價值。
也有人指出當年輕人耽溺於小確幸或只知跟風趕潮流,不但無法實 現自我,甚至因為安於小確幸而缺乏格局、氣魄,難以走出框限,追尋 遠大理想,結果將會什麼確幸都得不到。
請以「我看小確幸」為題,針對上述兩種觀點提出你的看法,並探 討「小確幸」對個人和社會的影響。 ( 50 分)
如何面對分離,是人生必修的功課。
請以「分離之後」為題,作文一篇,敘述個人的分離經驗,並說明 自己如何看待分離的意義,以及修習分離這門功課的體悟。 ( 50 分)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代號:
90420
頁次:
1 - 1
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 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試題
等
別:高等考試
類
科:民間之公證人
科
目:民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一、甲有原住民保留地 A 地。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 37 條第 2 項規定, 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如有移轉,以原住民為限;另依原住 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規定,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之地上權,除繼 承或贈與於得為繼承之原住民、原受配戶內之原住民或三親等內之原住 民外,不得轉讓或出租。乙非原住民,為了要在 A 地經營民宿,與原住 民丙約定由乙出資,以丙的名義向甲購買,登記在丙的名下,丙再就 A 地設定普通抵押權及普通地上權給乙,將 A 地交給乙經營民宿。乙的民 宿生意很好,甲深深後悔。試問:乙、丙之間的法律關係如何?如甲對 乙、丙起訴,請求塗銷 A 地所有權移轉、普通抵押權及普通地上權設定 登記,並返還 A 地給甲,其請求有無理由?( 35 分)
二、乙有 A 地,已設定抵押權,再請甲在 A 地上為乙建築 B 屋。開始建築 不久後,建築執照起造人於民國 93 年 1 月 16 日變更為甲, 93 年 2 月 19 日完成 1 樓板,同年 3 月 15 日完成 2 樓板, 93 年 7 月 1 日甲取得 A 地 所有權, B 屋於 94 年 6 月 21 日辦理第一次所有權登記為甲所有。甲於 93 年 7 月 9 日將 A 地移轉登記予丙; 94 年 6 月 24 日將 B 屋移轉登記 予丁,戊於 101 年 6 月 6 日自丁以買賣取得 B 屋所有權。如抵押權人實 行抵押權拍賣 A 地,由庚拍得,戊得否主張優先購買權?( 35 分)
三、甲男與前妻育有乙、丙、丁等 3 名子女,並與戊女有一段外人不知的婚 外情,戊有未確認生父的非婚生子己。己結婚生子以後,甲為對戊補償, 並隱瞞事實,經常給戊及己財物。甲晚年出家,住在寺院,為方便孤兒 庚住在寺院,乃予以收養,經法院認可,但庚稱呼甲為師父。甲死亡, 遺產有 A 地及其他動產。試問:己與庚對甲的遺產有無繼承權?如有, 應繼分為何?( 30 分)
座號: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代號:
90430
頁次:
1 - 1
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 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試題
等
別:高等考試
類
科:民間之公證人
科
目:中華民國憲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一、 請依司法院釋字第 499 號解釋說明:憲法修改之界限為何?( 20 分)
立法委員選舉之選舉人年齡,欲向下修正為 18 歲時,依憲法增修條文 之規定,應如何進行其程序?( 20 分)
二、依民國 108 年 1 月 4 日公布之憲法訴訟法第 47 條規定,法規範憲法審 查案,得由國家最高機關聲請提起,請說明:
本條所稱之「國家最高機關」為何機關?( 15 分)
地方自治團體應依如何之要件、程序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案? ( 15 分)
三、憲法第 15 條保障之工作權包含「職業自由」 ,依歷來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對立法者立法限制職業自由,因其內容之差異採寬嚴不同之容許標準。 請對下列事例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說明其所採之標準及其理由。
立法規定電子遊戲場設置地點,須與國中小學校等文教設施有一定之 距離。 ( 15 分)
依銀行法第 53 條規定對銀行之設立採許可制。 ( 15 分)
座號: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代號:
90440
頁次: 2 - 1
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 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試題
等
別:高等考試
類
科:民間之公證人
科
目:商事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一、甲、乙、丙、丁、戊等五人為大學企業管理學系之同學,擬分別出資新 臺幣 200 萬元,設立 A 股份有限公司,設置董事三人、監察人一人,並 規劃由甲認購特別股,乙、丙、丁、戊認購普通股,每股面額 10 元。若 A 公司之章程擬對特別股之權利義務規定如下: 「第 8 條:本公司發行特 別股 20 萬股,其權利義務事項如下:一、關於第一屆董事之選任,於本 公司設立時,由發起人甲指定一人擔任,其餘二位董事之選任,準用公 司法第 198 條規定。二、第二屆以後董事之選任,由特別股股東投票選 舉二人擔任,其餘董事由普通股股東依公司法第 198 條規定投票選舉產 生。三、特別股股東對於總經理之委任及解任,具有否決權。」試分析 其章程之記載是否合法?( 35 分)
二、 A 公司擬投標臺北市政府發包之工程,乃委請 B 銀行簽發銀行本票,以 繳交押標金。 B 銀行基於 A 公司過去之往來信用尚佳,遂在授信額度內 依 A 公司之所請,簽發發票日為民國 106 年 3 月 1 日、票面金額新臺幣 (下同) 1,000 萬元、記載禁止背書轉讓、未記載到期日及受款人之銀行 本票一紙,交付給 A 公司。詎料 A 公司並未得標,其職員甲領回投標文 件時,於途中遺失,由乙所拾得,若乙請求給付 100 萬元之報酬,有無 理由?又若乙返還本票後, A 公司竟未洽 B 銀行註銷該本票,而於 109 年 5 月 1 日逕向 B 銀行行使利益償還請求權,有無理由?( 25 分)
三、 A 公司以經營貨運為業,為控制其經營風險,向 B 產物保險公司(下稱 B 公司)就其營業用貨車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約定被保險人所運 送之貨物於正常運送途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人之損害,每一事故 責任之保險金額上限為新臺幣(下同) 200 萬元。甲為 C 派遣公司派至 A 公司服務之駕駛,於駕駛 A 公司貨車運送貨物途中,因超速與乙所駕 駛之自用車相撞,致乙之車輛損毀,共計 20 萬元之損失。試問:若乙對 A 公司及甲起訴請求賠償後,知悉該肇事車輛有向 B 公司投保汽車第三人 責任保險,於法院判決確定前,可否直接向 B 公司請求給付賠償金額? 又若 B 公司給付保險金後,可否向甲行使代位請求權?( 20 分)
座號: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代號:
90450
頁次:
1 - 1
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 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試題
等
別:高等考試
類
科:民間之公證人
科
目:公證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一、公證人於何種情形應予迴避,不得執行其職務?( 12 分)公證人如違反 迴避之規定,而作成公證遺囑或就代筆遺囑為認證,其公證文書及該遺 囑之法律效力如何?( 13 分)
二、意定監護契約之訂立或變更,如未經公證人作成公證書者,其法律效力 如何?( 5 分)公證人於辦理前項公證時,除審查請求人提出之相關文 件外,在程序上尚有何應遵守之事項?( 20 分)
三、乙向丙借款新臺幣 100 萬元,由甲任債務人乙之連帶保證人。甲出具同 意書,同意書明確記載丙之人別資料,由甲請求公證,並作成公證書, 載明甲不履行保證責任時,願逕受強制執行之意旨。嗣乙未清償借款, 丙乃持公證書向執行法院聲請對甲強制執行。
問:前揭公證書之效力是否及於丙?( 25 分)
座號: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代號:
90460
頁次:
1 - 1
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 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試題
等
別:高等考試
類
科:民間之公證人
科
目:英文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除「英譯中」試題外,請以英文作答。
Contrary to popular belief, there is no prohibition against notarizing immigration documents. However, several laws specifically outline what a notary public can and cannot do. Only an attorney, a representative accredited by the U.S. Department of Justice, or a person who is registered by the California Secretary of State and bounded as an immigration consultant under the Business and Profession Code may assist a client in completing immigration forms.
在有些國家,當客戶提出自備的遺囑,而想藉由公證人來斷定公證 證明文件是否合適時,可能會出問題。碰到這種案件,精明的公證人應 該謝絕執行此公證行為,並勸客戶向律師徵求意見。也可以暗示客戶, 如果遺囑因執行程序草率而得進入遺囑認證法庭時,投資一個好的律師 可以排除很多問題。
If you were a notary public, and you had a client who had an official document to be used in foreign countries, what do you think would be important for you to do to help the client ? Please write at least three most important things to be done with supportive reasons in NO MORE THAN 200 words .
座號: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代號:
90470
頁次:
1 - 1
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 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試題
等
別:高等考試
類
科:民間之公證人
科
目:非訟事件法與民事訴訟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一、甲列乙為相對人,主張乙為擔保丙對甲所負新臺幣(下同) 100 萬元借 款債務,將乙所有 A 地設定抵押權予甲,因丙於該債務屆清償期猶未清 償,聲請法院裁定准許拍賣抵押物 A 地。
在本事件程序,甲與乙得否成立下列內容之和解:乙給付甲 80 萬元, 甲其餘請求拋棄?( 25 分)
丙得否聲請參與本事件程序,並主張其對甲所負該借款債務已經清 償?( 25 分)
乙收受准許拍賣之裁定後,如主張被擔保債務已經清償,對該裁定提 起抗告,抗告法院應如何處理?( 25 分)
二、甲向乙承租其所有之 A 屋,租期自 108 年 1 月 1 日至 109 年 2 月 29 日, 租金每月新臺幣 5 萬元,雙方就所訂租約書至民間公證人辦理公證,公 證書上並載明屆期未返還 A 屋者,願逕受強制執行。甲於 109 年 1 月出 國,將 A 屋委託丙保管。租期屆滿後,乙持該公證書聲請法院對丙強制 執行交還 A 屋,丙乃對乙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丙非承租人,不得 依該公證書對其為強制執行。丙之主張有無理由?( 25 分)
座號: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代號:
90480
頁次: 2 - 1
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 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試題
等
別:高等考試
類
科:民間之公證人
科
目:強制執行法與國際私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一、甲於民國 95 年出資自建 A 屋但未辦理保存登記,嗣甲於 99 年將 A 屋 出售予乙,並點交予乙。其後於 101 年乙之債權人戊發動強制執行扣押 A 屋並法拍後由丙拍定,取得法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其後 109 年 3 月 丁依據對甲勝訴之確定判決為執行名義,主張甲原始出資自建為 A 屋之 所有權人,聲請扣押 A 屋。即將拍賣之際丙發現此事,向執行法院聲明 異議,主張所拍賣之標的物乃丙所有。執行處認為執行標的物所有權歸 屬為實體事項,其無權審認,因此仍繼續執行。請問丙應如何救濟? ( 25 分)
二、甲對乙執支付命令發動強制執行,乙則於執行中主張甲對乙之債權不存 在,並向甲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但並未同時聲請裁定停止執行。嗣乙 之財產遭法院拍定後由執行處製作分配表,分配表中仍列入甲之債權, 乙乃對分配表中甲之債權之記載提出異議,主張甲之債權為零元。執行 處乃通知限乙於 10 日內提出「分配表異議之訴」之起訴證明。乙收到通 知後,原先並未另外提起分配表異議之訴,僅向執行處提出之前債務人 異議之訴之訴訟繫屬證明。執行處則函覆乙「債務人異議之訴無停止執 行之效力,若欲停止分配,請於 10 日內另提起分配表異議之訴,否則將 按原分配表所載實行分配」 。乙擔心拍賣價款遭執行處實際分配予甲,於 是後來遵守執行處之要求,另提起分配表異議之訴,但也同時就執行處 要求另提起分配表異議之訴之處置聲明異議。請問乙之聲明異議有無理 由?( 25 分)
座號:
三、甲對乙持 1 萬元之本票裁定發動強制執行,聲請就乙自住之 A 屋為查封 拍賣,並釋明乙除 A 屋外已無其他財產可資執行。執行法院乃查封並擬 拍賣 A 屋。請針對上述強制執行案例之適法性及法律依據提出法律意見。 ( 25 分)
四、美國媒體商甲於我國設有分支機構,於我國及美國經營媒體事業,甲並 分別於我國及美國以「 XYZ 」為名為媒體商標之註冊。今我國公司乙以 「 XYZ 」名稱於我國為媒體相關產業之營業,甲主張乙侵害其商標權。試 答以下二問題:
本案我國是否具國際管轄權?理由為何?( 15 分)
設 我國具國際管轄權,則就本案準據法為何國法?( 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