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律師類科歷屆試題,含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等 4 科。
共 4 份考卷|資料來源:依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OGDL)第 1 版利用,資料集:考選部歷屆試題(data.gov.tw dataset 170565),11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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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第一試試題
類
科:各類科
科
目:綜合法學 (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分
※注意:
本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答案。
本科目共 75 題,每題 2 分,須用 2B 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1 關於貨物應許自由流通之憲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體系上屬基本國策章之規定,並非全無規範效力
為確保該規定目標得以實現,國家公權力之行使至少不應與其背道而馳
本條規定係以全國為空間範圍,故跨地方轄區間之貨物自由流通應受到保障
地方自治立法禁止特定之合法商品於轄內進行交易,屬地方自治權之行使,應優先於本條適用
2 關於憲法人身自由之規定,依司法院解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憲法第 8 條第 1 項所稱之法院,指有審判權之法官所構成之獨任或合議之法院
憲法第 8 條第 1 項所稱之司法機關,並不包括檢察機關
憲法第 8 條有關提審之規定,以非法逮捕拘禁為要件
憲法第 8 條第 1 項所稱之審問機關,包含法院以外之機關
3 有關遷徙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於臺灣地區設有住所而有戶籍之國民得隨時返回我國,無待許可
僑居國外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若非於臺灣地區設有住所而有戶籍,仍應適用相關法律之規定, 始得返國
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設有限制,係法律特別規定,應符合憲法增修條文第 11 條之意旨 香港澳門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之限制,係比照外國人,適用入出國及移民法
4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關於政黨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政黨為人民之政治性結社團體,受憲法結社自由之保障
政黨之目的,危害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得由憲法法庭宣告解散之
政黨在民主競爭下,享有公平參與選舉及平等接近使用各種公共資源之機會
政黨經營營利事業,受憲法保障,法律不得限制之
5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關於法規範差別待遇之合憲性審查標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法規範採取性別分類而形成差別待遇者,因係以難以改變之個人特徵、歷史性或系統性之刻板印象 為差別待遇之標準,應採嚴格審查
法規範就僅父或母為原住民者,附加「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或原住民傳統名字」之要求, 因未涉及原住民身分認同之重要基本權利,應採中度審查
法規範以媒合是否涉及跨國(境)婚姻為分類,而對跨國(境)婚姻媒合給予相對不利之差別待遇, 未涉及可疑分類,亦未涉及攸關個人人格發展及人性尊嚴之重要基本權利,應採中度審查
法規範將特定犯罪規定為告訴乃論之罪,係屬刑事立法政策之選擇,其因此與其他非告訴乃論之罪 形成之差別待遇,應採寬鬆審查
6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關於財產權之社會義務性,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行使財產權應依法受社會責任及環境生態責任之限制,形成個人利益之特別犧牲時,既係因社會責 任所生,當無補償之必要
法律限制對土地之利用至為輕微,則屬人民享受財產權同時所應負擔之社會義務,騎樓即為適例 財產權人之財產已由過去不受限制支配之絕對性,轉變成並非聽由財產權人任意為之,而須注意到 公共利益
基於增進公共利益之必要,對人民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權,國家並非不得以法律為合理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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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關於憲法上工作權之保障及其限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職業自由為人民充實生活內涵及自由發展人格所必要,不因職業之性質為公益或私益、營利或非營 利而有異
人民之工作權保障,包括選擇職業之自由
憲法工作權保障人民有開業、停業與否及從事營業之時間、地點、對象及方式之自由
營業場所之選定亦受營業自由保障,僅得以法律為必要之限制,不得授權主管機關發布法規命令為 規範
8 憲法上人民權利救濟請求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訴願作為行政訴訟之先行程序,係對人民訴訟權施予不必要之限制
訴願審理之範圍必須與法院審理之範圍相同
人民請願未獲得行政機關積極處理時,得提起訴願
憲法並未規定訴願審議委員會之具體組成方式
9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有關人民之受教育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對於原住民族、身心障礙者之教育,考慮其自主性及特殊性,應依 法令予以特別保障
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有受補習教育之權利
憲法所稱 6 歲至 12 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係屬最低標準
受國民教育以外教育者,尚包括賦予人民請求給予入學許可、提供特定教育給付之權利
10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有關法律保留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凡是限制人民自由權利之事項,概應由立法者以法律直接規定之
屬於執行法律之技術性或細節性之事項,法律得交由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必要之規範
法律授權行政機關以命令補充規定者,母法之授權必須明確
基於法律授權而訂定法規命令,不得逾越授權範圍
11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關於未成年人之人格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受概括基本權之保障,屬具憲法位階之權利
公權力措施涉及未成年人之人格權時,應以維護未成年人之最佳利益為依歸
家事非訟程序中,為尊重未成年人之人格獨立與主體性,法院應踐行給予陳述意見機會之正當法律 程序
公權力措施涉及未成年人與父母意見不一致時,本於人格權之保障,概以未成年人意願為優先
12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關於基本權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公立大學就各科系學生畢業條件之規定,受憲法大學自治之保障
中央與地方合資經營之公營公司,概不受憲法財產權之保障
少年若涉及少年保護事件處理程序,其到庭陳述意見,應受正當法律程序之保障
街頭藝人之藝文活動受憲法藝術表現自由之保障
13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關於總統之權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總統於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所賦予之行政權範圍內,為最高行政首長
總統得經由其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變更先前存在,與其政見未洽之施政方針或政策
總統之刑事豁免權不得事前、概括拋棄,但於個案中仍得拋棄,而使檢察官以總統為被告提起公訴 總統就有關國家安全、國防及外交資訊之公開與否,享有國家機密特權
14 依憲法及司法院解釋意旨與憲法法庭裁判,下列何者有至立法院委員會,就相關法律案及預算案備詢 之義務?
臺北市市長
15 依憲法、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下列何者非屬監察院之職權?
向行政院及其各部會調閱其所發布之命令及各種有關文件 為行使職權,按行政院及其各部會之工作,分設若干委員會 彈劾、糾舉及審計權為憲法明定之職權
對於所有中央民選公職人員提出彈劾案
16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下列何者就法官審理程序有關之技術性事項有規則制定權?
司法院 法務部
立法院
審判長
17 依憲法訴訟法規定,有關立法委員聲請憲法法庭為法規範憲法審查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若緊急命令有違憲之疑慮,符合法定人數之立法委員得提出聲請
須由現有總額至少五分之一以上之立法委員提出聲請
若少數立法委員認為多數立法委員於法律議案表決時侵害其受憲法保障之權力,即得提出聲請 須於違憲爭議事件發生後 6 個月內提出聲請
18 關於憲法訴訟法規定之機關爭議案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此一訴訟種類為憲法訴訟法新增,以往並無類此之案件類型 限於國家最高機關之間憲法上權限之爭議 應先由爭議之機關進行協商 應於法定之 6 個月不變期間內提出聲請
19 甲縣主管機關所為之下列行為,何者中央主管機關僅得為合法性監督,而不得為合目的性監督?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為之行為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辦理立法委員之選舉 依該縣自治條例所為之行為 依該縣委辦規則所為之行為
20 有關憲法保障之基本權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基本權利之限制適用法律保留原則
法人作為基本權利主體,僅限於私法人
基本權利之保障規定,其拘束對象,原則上為公權力
依我國司法實務之見解,下列何者非屬私法性質之爭議? 台灣電力公司關於發電機組採購案之決標爭議 台灣自來水公司與用戶間關於水費之爭議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退休公務人員間關於優惠存款契約之爭議 既成道路之土地所有權人依民法物上請求權請求市政府刨除柏油路面並返還土地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關於權利救濟途徑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政府依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所為之耕地徵收,耕地所有權人得以權利受損為理由,提起民事訴訟,
請求返還土地
政府機關與承租人就國民住宅租賃契約所生之爭議,應循行政爭訟程序解決之
人民依國有林地濫墾地補辦清理作業要點申請訂立租地契約遭否准時,可提起行政爭訟以為救濟
行政不同於司法,具有主動性,行政機關得本於職權依法排除並裁罰人民之違章行為 行政具有手段多樣性,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享有法律形式與行為形式之選擇自由 行政首重層級指揮體系,任何下級機關事務之執行,皆應受上級機關之合法性及合目的性監督 行政雖具有個案性,但並不排除得依法律授權訂定法規命令及本於職權訂定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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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依司法實務見解,關於法律保留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行政機關限制人民基本權利,單有組織法上之依據,並不足以符合法律保留原則之要求
地方自治團體在自治事項範圍內,原則上得以自治條例限制居民之基本權利
行政機關訂定行政規則,須有法律之授權
法律授權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若無轉委任之授權,行政機關不得再委由其所屬機關訂定
25 行政機關依其自行訂定的裁量基準作成裁罰處分,受理訴願機關或行政法院對於該裁罰處分之審查,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基於行政規則之間接對外效力,受理訴願機關或行政法院應受裁罰基準之拘束
裁量基準為行政規則,具內部拘束力,原處分符合裁量基準即無違法或不當可言
原處分機關依裁量基準作成之裁罰處分,如違反比例原則,受理訴願機關或行政法院仍得予以撤銷 裁量基準為法規命令,如侵害人民權利,受理訴願機關或行政法院應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26 有關設置中央行政機關之權限,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行政院經行政院會議及立法院之決議,得增設、裁併各部各委員會,或其他所屬機關 四級機關之組織得以行政命令定之
行政院為因應突發或新興之重大事務,得設臨時性之機關
行政機關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得以處務規程或辦事細則定之
27 關於行政機關管轄權之敘述,依法律規定及司法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錯誤?
管轄權非依法律或依法律授權所訂定之法規命令,不得設定或變更
管轄權移轉未為公告,並不影響其效力
地方政府於必要之情形下,不排除得依法規將自治事項委託由中央行政機關執行之
授權行政機關得為管轄權移轉之法規,原則上應與設定該機關管轄權之法規相同位階
28 依現行規定,關於鄉自治條例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得規定處以最高新臺幣 20 萬元以下之罰鍰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 規定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之鄉自治條例,不以於一定期限內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不利處分為限 規定有罰則之鄉自治條例,經鄉民代表會議決後,應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
鄉自治條例經監督機關函告無效時,鄉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後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者,得聲請 憲法法庭為違憲宣告之判決
29 依現行法規及司法院解釋意旨,關於公務(人)員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現行與公務員有關之法規,凡使用公務人員名稱者,除常任文官外,亦可適用於武職人員
凡依法令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均為公務人員保障法之適用對象而受其規範
公務員之任命程序與其職務有必然之關聯性,凡經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者,其職務性質即為 相同
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
30 關於公務員懲戒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公務員有懲戒事由,得逕由其服務機關之首長移送懲戒法庭審理
公務員懲戒程序以書面審理為原則
公務員懲戒事件採一審終結,並無上訴制度
政務人員與地方民選首長得受懲戒處分之種類相同
31 下列何種爭議事件,不適用公務人員保障法之救濟程序?
行政機關依事務管理規則僱用之工友遭檢察官起訴而被停職,於無罪判決確定後,請求補發薪資遭 拒絕
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之教師請求增加主管加給金額遭拒絕
公務人員因執行職務發生意外,申請受傷慰問金遭拒絕
公務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涉訟,向服務機關申請為其延聘律師遭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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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者非屬行政機關訂定之法規?
職權命令
委辦規則
職務命令
行政規則
33 A 公司獲 B 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下稱經發局)核定補助新臺幣 200 萬元,限定用於產品創新研發(但 附加僅限定用於產品創新研發之附款) 。 A 公司獲補助後將補助款挪作他用,經發局欲命 A 公司返還 補助款。依司法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經發局未廢棄該補助處分前,該補助處分仍有存續力,該金錢給與仍有法律上原因 為使該補助處分溯及既往失其效力,經發局應撤銷該補助處分
A 公司受領補助逾 5 年,經發局即不得再為請求
經發局廢棄該補助處分後得作成行政處分限期命 A 公司返還補助款,縱使 A 公司提起訴願,仍得 移送行政執行
34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程序法所規定行政處分之附款?
主管機關核准甲於人行道上擺攤,但要求甲於收攤時應清理周邊垃圾
主管機關核定甲留學獎金資格時,一併要求甲應於 1 年內出國,否則喪失資格
主管機關核給公務員甲出國進修津貼,要求甲回國後應繳交特定領域相關之研究報告
主管機關核准甲之遊行申請,但於其申請範圍內限制遊行路線
35 依法規及司法院解釋意旨,關於行政契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行政契約之締結,應以書面為之,所謂書面係指雙方的意思須共同記載於同一份文書
限制人民權利之契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甲與機關 A 締結行政契約後,若該行政契約之內容對公益造成重大危害, A 得不經甲之同意,於必 要範圍內調整契約內容
機關 A 作成行政處分,依法應經機關 B 同意,若 A 欲締結行政契約代替行政處分之作成,則此時 A 無須經 B 之同意
36 依司法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契約?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與特約醫院約定提供被保險人醫療服務之契約
某國立醫學院學生與主管機關協議,學生領取公費補助,畢業後則願接受分發至公立衛生醫療機構 服務
地方政府將其所設立之實驗小學委託民間經營所簽訂之委託經營契約 台灣電力公司與民間水力發電業者所簽訂之購售電契約
37 依司法實務見解,下列何者有行政罰法之適用?
主管機關命違法採取土石之甲回復土地原狀
主管機關限制欠稅之營利事業負責人乙出境
主管機關命逾期不自行拆除違章建築之丙繳納新臺幣 100 萬元代履行費用
主管機關通知借用他人名義投標之廠商丁,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停權 3 年
38 關於行政罰法第 14 條所定之共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共同實施違法行為之情況包含共同行為人之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及過失參與之情況
對於共同行為人分別處罰之,並依個別行為情節之輕重審酌其罰鍰之金額
因身分關係成立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時,共同行為人中無該身分者,減輕或免除處罰
對於共同行為人之處罰,罰鍰合計之總額不得逾法定罰鍰額之上限
39 甲公司僱用乙負責機器設備檢查及維護工作,因乙施作不慎引發火警,造成空氣污染,主管機關乃對 甲公司裁處新臺幣 6 萬元罰鍰。甲公司主張係乙施作不慎引發火警,非其故意過失導致空氣污染,提 起訴願。訴願機關應為下列何項判定?
行政罰不以故意、過失為要件,甲公司仍應受罰
行政罰以故意過失為要件,甲公司並無故意過失,不得對之裁處罰鍰
行政罰以故意過失為要件,乙之故意過失,視為甲公司之故意過失,甲公司仍應受罰
行政罰以故意過失為要件,乙之故意過失,推定甲公司有故意過失,甲公司仍應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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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徵收之既成道路雖為私有,但仍屬公物
公物一律不得為設定目的外之使用
行政機關設定某物為公物的行為,性質上為行政處分
除了由行政機關主動設定,公物亦得於符合事實上一定要件而成立
行政機關以暴雨即將來襲為由,依法要求在河邊露營之民眾立即撤離
行政機關依法對某批已核定之低收入戶實際發放補貼金
行政機關出於錯誤認知,向某尋求諮商之市民提供不正確資訊
行政機關依法對某鼓吹極端言論之遊行錄影蒐證
42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執行法上之直接強制措施?
命廠商停止營業未果後,主管機關之執法公務員逕自斷絕營業場所之水電
命建築物所有人自行拆除違章建築未果後,市政府拆除大隊強制拆除違章建築
消防隊基於救火需要,緊急將合法停放於路邊停車格之汽車拖離現場
主管機關裁處沒入乙之汽車,乙拒絕交付該車,經主管機關查獲該車停放路邊,強制將該車移至保 管處所
43 甲市政府工務局以 A 函通知乙所有之某房屋為違建,請乙於文到後 1 個月內補辦執照,逾期依違章 建築處理辦法辦理。乙逾期未補辦執照,工務局以 B 函通知乙應限期自行執行拆除,逾期將依行政執 行法強制執行。乙逾期未自行拆除,工務局遂以 C 函通知乙,拆除大隊「將於 X 年 X 月 X 日前往拆 除,事先請自行遷移室內一切存放物品,未遷移者,視同廢棄物」 。執行完畢後,工務局以 D 函通知 乙繳納新臺幣 200 萬元拆除費用。依司法實務見解及相關法理,下列何者非屬行政處分?
A
44 下列何者非屬適用或準用行政執行法之執行行為?
甲公務員受懲戒法庭判決新臺幣 90 萬元罰款確定後,因逾期未繳納,而遭到拘提 乙喝酒駕車,經員警酒測,其酒測值已達不能安全駕駛之程度,遭主管機關當場吊扣駕照 丙因滯欠稅款,經查其財產不足清償債務,卻生活奢華,被禁止進入特定之高消費場所消費 丁消防人員強行破壞並進入火災處所周邊之建築物,以有效撲滅火源,搶救受困民眾
公務員處理其配偶申請之建築案件
公務員處理其前配偶申請之補助案件
公務員處理其任職大學教授時指導之博士生所提出之申請案件
公務員處理其擔任律師時曾代理之案件
若僅重申原處分內容,其法律性質為重覆處置,甲不得對之提起行政爭訟
若表示甲之申請不合法而駁回之,甲得對之提起行政爭訟
若表示甲之申請符合法定要件,惟原處分為正當而駁回之,甲得對之提起行政爭訟
若表示甲之申請有理由而廢止原處分,法律上利害關係人乙若不服,得提起行政爭訟
刑事判決確定且再審期間經過後,申請閱覽訴訟卷宗,應適用政府資訊公開法相關規定 人民申請閱覽業經歸檔管理之檔案,行政機關應適用政府資訊公開法之規定拒絕其申請 依政府資訊公開法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政府資訊,若因情事變更已無限制公開或拒絕提供之必 要時,政府機關應一律主動公開
政府資訊中如部分含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事項,就該其他部分之資訊,仍不得公開或提供之 下列何種行為不相當於訴願之決定?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之復審決定
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審議判斷
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覆審決定
49 關於行政訴訟暫時權利保護制度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當事人不服罰鍰處分,提起撤銷訴訟,應適用停止執行程序
當事人依法申請行政機關許可遭否准,提起課予義務訴訟,應適用假處分程序
當事人請求行政機關返還已繳納之罰鍰,提起給付訴訟,應適用假處分程序
當事人提起確認行政處分無效訴訟,應適用假處分程序
50 甲與 A 市政府簽訂契約,因履約紛爭以 A 市政府為被告,向臺北地方法院(下稱臺北地院)提起民 事訴訟,但臺北地院認為本案涉及行政契約之履約爭議,性質上為公法事件,應由行政法院審理,下 列敘述何者錯誤?
臺北地院應將本案以裁定移送管轄之行政法院審理
若受移送之行政法院亦認為對本案無審判權,應裁定停止審理,並聲請司法院解釋
若當事人對移送裁定不服提起救濟,最高法院認民事法院就本案無審判權,受移送之行政法院即應 受理本案
若受移送之行政法院對該移送裁定不爭執而為本案審理並為裁判,上級審之行政法院不得以行政法 院無審判權為由而撤銷或廢棄裁判
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關於收容聲請事件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提起之收容異議事件,屬收容聲請事件
收容聲請事件,以受收容人所在地之地方行政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行政法院得以有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審理收容聲請事件
對於收容處分不服者,除得依收容異議程序救濟,亦得提起撤銷訴訟
日內給付徵收補償款。
52 甲有土地一筆遭到徵收,惟土地徵收機關違反土地法規定,未於公告期滿 15 甲若欲主張徵收處分失其效力而提起行政訴訟時,依司法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應經訴願程序後提起撤銷訴訟
甲應提起確認行政處分無效訴訟
甲應提起確認行政處分違法訴訟
甲應提起確認徵收法律關係不存在訴訟
53 下列何種起訴不合法之情形,行政法院於裁定駁回前應先定期命補正?
訴訟事件不屬行政訴訟審判之權限者
當事人就已起訴之事件,於訴訟繫屬中更行起訴者
訴訟事件不屬受訴行政法院管轄而不能請求指定管轄,亦不能為移送訴訟之裁定者 由訴訟代理人起訴,而其代理權有欠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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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關於國家賠償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欲成立怠於執行職務國家賠償請求權,須法律明文規定,人民對於該項職務之執行擁有請求權 若行政機關對於是否執行職務有裁量權時,原則上不因該職務之未執行而成立怠於執行職務國家賠 償責任,除非裁量空間已收縮至零
公共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時,因管理欠缺導致人民死亡時,由受託之私人負民法上的賠償 責任,不成立國家賠償責任
公共設施瑕疵國家賠償責任之成立,需主管機關在設置上或管理上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方可
55 有關國家賠償義務機關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行政委託事件中,受託之私人團體執行職務侵害人民權利,由委託機關負國家賠償責任
公共設施瑕疵所引起之國家賠償責任,一律由該設施管理機關承擔國家賠償責任
賠償義務機關有爭議時,當事人得請求上級機關確定之。該上級機關逾 20 日不為確定時,得以該 上級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賠償義務機關被裁撤,且引發國家賠償責任之職務領域並未安排承接機關,則以賠償義務機關裁撤 前之上級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56 關於習慣國際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習慣國際法必須經多國普遍且重複實踐,不能僅存於兩國之間
一國自始持續反對他國之慣行,可以阻止習慣國際法之形成
一國對他國行為的聲明、抗議、發布的新聞稿,都可能被當成是否對習慣國際法具有法之確信的證據 習慣國際法也可能被成文化為條約之內容
57 日內瓦公約規定對非國際戰爭戰俘亦應提供最低程度待遇,在國際法上被認為具有習慣國際法之 性質。若甲國為日內瓦公約之締約國,乙國不是締約國,丙國曾是締約國但之後退出。下列敘述何者 錯誤?
乙國對於非國際戰爭戰俘,有義務提供最低程度待遇
丙國主張退出日內瓦公約後即欠缺法之確信,毋須對非國際戰爭戰俘提供最低程度待遇
丙國退出日內瓦公約後,該公約對丙國無條約之拘束力
日內瓦公約對乙國無條約之拘束力
58 關於國際法上非國家政治實體,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二戰後之託管地在完成獨立或與他國結合之前,得被歸類為非國家政治實體
有效控制特定領土而被承認之交戰團體,得被歸類為非國家政治實體
非國家政治實體之流亡政府,指對其領土喪失有效統治而迫遷他國的政府
非國家政治實體之民族解放團體,在未完成獨立並獲承認前,不得參與聯合國或其專門機構舉行之 會議
59 關於國際法中之國家承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對於交戰團體之承認,可能違反不干涉(預)原則
國家承認亦得藉由默示方式為之
對一國家之承認,不得附加任何條件
既存國家無國際法上之義務承認新國家
60 關於國際組織,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國際組織之權能,必須受其所由創設之法律文件規定之限制
為了實現其設立之目的與宗旨,即使章程未明文規定,國際組織也可能擁有某些隱有的權能
因維也納條約法公約之除外規定,國際組織無法成為締結條約之主體
國際組織得自設行政法庭處理其與雇員間之勞資爭議,並依條約豁免駐在地法院之管轄
61 依二次大戰後之國際法原則,關於國家取得領土主權之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國家得以合意交換方式取得領土主權
對於公海上因自然力形成之島嶼,國家得先占取得其領土主權
國家得藉由人工方式改造領海外之專屬經濟海域中低潮高地為島嶼,從而取得其領土主權 國家不得以合法行使武力之方式取得他國領土主權
62 關於海域執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除非條約另有約定,否則一國海巡船舶不得於公海對他國船舶之毒品運送行為進行登檢 B 國籍船舶與 C 國籍船舶在 A 國鄰接區內準備共同走私毒品至 D 國, A 發動緊追之政府船舶,如不在被緊追之外國船舶目視範圍內,即不得發動緊追 用於航行之國際海峽沿海國,有權制定與執行該海峽分道航行之規則
63 關於國家管轄之豁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一國元首於他國出訪時為子女購物所生之消費糾紛,得主張豁免該國法院之管轄
一國之國營銀行就出具之信用狀於他國所生之爭執,得主張豁免該國法院之管轄
一國依科學合作條約於他國領海探勘之公務船舶所致之損害,得主張豁免該國法院之管轄
一國卸任元首對其在任期間之職務行為,得主張豁免他國法院之管轄
64 個人向國際人權條約監督機構提起訴訟或申訴前,應「窮盡當地救濟」 。設定該尋求國際人權機構救 濟條件之理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尊重國際人權條約所載不干涉(預)原則條款
允許被告國有機會修正錯誤或賠償損失 內國程序訴訟效率較高且有利判決執行 推定國家法體系正常運作以尊重管轄權
65 依羅馬規約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國際刑事法院行使管轄權之條件?
聯合國認證之人道組織向檢察官提交情勢
締約國向檢察官提交本國情勢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依憲章第七章決議向檢察官提交情勢
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依職權主動發動偵查
66 A 國為一複數法域國家, A 國人甲與我國人乙締結貨物買賣契約,約定關於契約之爭議適用 A 國之 B 州法,貨物交付地點為 A 國之 C 州。設甲在 A 國之主要營業地為 C 州,對於甲、乙之契約爭議,我 國法院應如何適用法律?
適用我國法
適用 C 州法
適用 B 州法
我國法、 B 州法、 C 州法任擇其一
甲、乙均有國籍積極衝突,故應以其各自之住所地法決定其本國法
甲、乙之國籍積極衝突為內外國籍之衝突,故應以我國法為其本國法
關於結婚成立之實質要件,甲應依美國法,乙應依我國法
甲、乙婚後,關於婚姻之效力應依其共同之本國法,亦即應依我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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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遺產之繼承,應以 A 國法為準據法
全部遺產之繼承,應以 B 國法為準據法
動產之繼承應以 A 國法為準據法,不動產之繼承應以我國法為準據法
動產之繼承應以 B 國法為準據法,不動產之繼承應以我國法為準據法
69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20 條第 3 項規定「法律行為所生之債務中有足為該法律行為之特徵者,負擔 該債務之當事人行為時之住所地法,推定為關係最切之法律。」下列何種涉外債權契約,難以用此項 規定推定關係最切之法律?
贈與契約
保證契約
承攬契約
互易契約
70 A 國人甲欲收養我國人乙,關於收養之成立要件問題,我國法院應如何適用法律?
選擇適用 A 國法或我國法
累積適用 A 國法和我國法
並行適用 A 國法和我國法 適用關係最切之我國法
71 A 國人甲將美金 100 萬元貸予 B 國人乙,約定借貸契約之準據法為 A 國法,並以住於 B 國之 B 國人 丙為保證人。其後甲將其對乙所有之借款債權賣給 C 國人丁,約定此買賣契約之準據法為 C 國法, 並為債權移轉。關於此債權讓與相關之準據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債權讓與對於債務人乙之效力,依 A 國法
債權讓與對於債務人乙之效力,依 B 國法
債權讓與對於保證人丙之效力,依 C 國法
債權讓與對於保證人丙之效力,依關係最切國之法
72 關於涉外物權事件之法律適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物之所在地如有變更,其物權之取得、喪失或變更,依其原因事實完成時物之所在地法
物權之法律行為,其方式依該行為所應適用之法律,但依行為地法所定之方式者,亦為有效
動產於託運期間,其物權之取得、設定、喪失或變更,依其目的地法
自外國輸入我國領域之動產,於輸入前依其所在地法成立之物權,其效力依我國法
73 我國女子甲到美國工作,結識日本男子乙,二人於加拿大結婚,於美國生下一子丙。關於丙之身分可 得適用之法律,不包括下列何者?
我國法
日本法
加拿大法
美國法
74 我國人甲男與 A 國人乙女,生有一子丙。甲死亡時遺有在我國之不動產 B 屋及在 A 國之不動產 C 屋。 關於甲之遺產繼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關於 B 屋之繼承,應適用我國法;關於 C 屋之繼承,應適用 A 國法
關於 C 屋之繼承,依 A 國國際私法應適用 A 國法時,我國法院應適用 A 國法
乙對甲之遺產是否有繼承權,應先依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判斷甲、乙婚姻是否有效
丙對甲之遺產是否有繼承權,應定性為父母與子女間之法律關係,依我國法而定
75 已經訴訟繫屬於外國法院之事件,若該事件之原告又於我國法院就同一事件對被告提起訴訟。下列敘 述何者正確?
法院得在外國法院判決確定前,足認該外國判決有被承認之可能,且無重大應訴不便,以裁定停止 訴訟程序
我國法院對後繫屬之訴訟無國際管轄權,應裁定駁回之
因不得重複審理,我國法院應裁定駁回於我國重複起訴之事件
此為國際訴訟競合,我國法院訴訟繫屬因外國法院判決而自動消滅
11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第一試試題
類
科:各類科
科
目:綜合法學 (民法、民事訴訟法)
考試時間:
1 小時 40 分
※注意:
本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答案。
本科目共 80 題,每題 2 分,須用 2B 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1 下列關於消滅時效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
時效因請求而中斷者,於請求後六個月內不起訴,視為不中斷
夫對於妻或妻對於夫之權利,於婚姻關係消滅後一年內,其時效不完成
以不行為為目的之請求權,消滅時效自為行為時起算
請求權罹於時效,債務人仍為履行之給付者,得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2 乙為甲之意定代理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意定代理與委任不可分
乙以甲之名義與丙訂立買賣契約,使甲間接與丙發生買賣之效力
乙以自己名義為法律行為,雖未以本人甲之名義為之,但有為本人之意思,此項意思為相對人明知 或可得而知者,稱為隱名代理
乙以自己名義為法律行為,雖未以本人甲之名義為之,但有為本人之意思,此項意思為相對人明知 者,亦構成直接代理
3 甲受輔助宣告,未經輔助人同意,將其所有之 A 屋出賣並移轉所有權登記於乙。嗣後,乙因財務困 窘,未能依約給付價金。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買賣契約效力未定
不動產所有權移轉行為效力未定
甲依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向乙主張返還 A 屋,應經輔助人同意
甲對乙提起民事訴訟,應經輔助人同意
4 甲將 A 屋出租於乙,乙與其配偶丙及子女丁住於 A 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承租人乙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保管 A 屋,如因承租人乙之配偶丙應負責任之事由,致 A 屋 毀損時,乙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因乙之輕過失導致 A 屋失火而毀損時,甲得對乙主張侵害所有權之損害賠償責任
租賃關係存續中,租賃物如有修繕之必要,應由出租人負責者,承租人應即通知出租人
5 下列關於雙方或自己代理禁止之敘述,何者正確?
禁止自己代理之規定,僅適用於意定代理,不及於法定代理
甲父贈與 A 地於二歲之子乙,甲父得代理其子乙與自己訂立有效之贈與契約
甲贈與秘書乙 A 地一筆,乙代理甲辦理移轉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於自己名下,該移轉登記效力未定 甲未經出賣人乙與買受人丙之許諾,代理雙方訂立 A 地買賣契約,該買賣契約無效
法人對於其董事因執行職務所加於他人之損害,僅由法人單獨負賠償責任
法人之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原則上由法人與該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法人之代理人,關於債之履行有故意或過失時,法人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過失負同一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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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甲畫家受監護宣告,在心智清醒時,將代理權授與乙,讓乙代理銷售甲之畫作。假設乙無過失不知甲 受監護宣告,以甲之代理人名義與丙訂立買賣契約,並以移轉所有權之意思將甲之畫作交付於善意無 過失之丙。詎料甲之監護人拒絕承認乙之代理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丙是善意無過失,故可以善意取得甲之畫作 甲在心智清醒時授與乙代理權,該授權有效 乙縱使無過失,仍然須對丙負損害賠償責任 乙因非故意,所以無須對丙負損害賠償責任
8 甲為避免債權人之強制執行,遂將名下之 A 地與乙通謀虛偽訂立買賣契約,並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於乙名下。乙去世後,由其子丙繼承 A 地,並辦理登記完畢。嗣後丙將該地出租於丁,並設定普通抵 押權於戊。丙、丁及戊皆善意不知上述通謀虛偽情事。下列何人得主張民法第 759 條之 1 登記公信力 之保護?
僅丁一人
僅戊一人
丁及戊
丙、丁及戊
9 乙自稱其為甲之代理人,將甲之高級音響出售於丙,於收受約定價金後,交付該音響。下列敘述,何 者錯誤?
乙為無權代理,其以甲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效力未定
丙得定相當期限,催告甲確答是否承認
丙得善意取得該音響之所有權
僅於丙不知乙無代理權時,丙得於甲承認前撤回其法律行為
10 50 歲之某甲於民國(下同) 99 年 12 月 1 日出國自助旅行,未如期返家,其配偶乙到處打聽遍尋不 著,至 100 年 1 月 7 日仍音訊全無,乙於 107 年 6 月 1 日向法院聲請對甲為死亡宣告,法院於 107 年 12 月 1 日對甲為死亡宣告,該裁定於 107 年 12 月 21 日確定,甲被推定死亡之時間為何?
107 年 1 月 1 日 107 年 1 月 7 日 107 年 12 月 1 日 107 年 12 月 21 日 11 下列何種契約,其標的雖陷於自始客觀不能,仍為有效?
特定物之買賣契約 債權買賣契約 不動產租賃契約 動產贈與契約
12 甫上高中 16 歲之甲,為上學之便,逕以父母給予之壓歲錢向自行車行老闆乙購買新臺幣 8,000 元之 自行車一台。雙方達成合意後,乙為製作售後服務卡,並登錄消費者資料時,始發現甲原來尚未成年。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故甲、乙間之買賣契約無效
甲購買自行車上學,非屬依其年齡及身分之日常生活所必需,故甲、乙間之買賣契約無效 若甲之法定代理人知悉後,認以自行車上學過於危險,為保護未成年人之利益,得撤銷甲、乙間之
買賣契約
13 甲向乙表示願以新臺幣(下同) 50 萬元購買其所有之 A 車,並支付乙 10 萬元定金,但乙隔日卻後悔 不賣了。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因乙已收受定金,視為雙方買賣契約成立 定金為不要物之從契約,雙方約定即可成立
因乙之反悔不賣,甲得請求乙給付
20
萬元
乙僅須返還甲
14 下列關於民法第 425 條之 1 租賃關係推定之敘述,何者錯誤?
土地及其土地上之房屋不同屬於一人所有,而將土地所有權讓與他人時,推定在土地受讓人與房屋
所有權人間,有租賃關係存在
該條規定於移轉之房屋為「未辦保存登記之違章建築」 ,亦有其適用
該條規定之土地上之房屋,須有相當之價值
該條規定,適用於其增訂前發生之事實
火災為通常事變,甲不得請求損害賠償
不可歸責於乙,乙依民法第 225 條規定免除責任
甲得依民法第 226 條有關給付不能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乙不負遲延給付之損害賠償責任
10
萬元,即可後悔不賣
17
16 下列關於要約與要約引誘之敘述,何者錯誤? 要約僅得向特定人為之,要約引誘,則得對不特定人為之 設置自動販賣機陳列商品標價販售,係為要約
甲建商在報上刊登廣告宣傳將在臺北車站附近推出新建案,此則廣告屬要約引誘
要約引誘是一種意思通知
甲委託乙依其身高及需求,設計製作一套工作桌椅。甲乙之契約屬於下列何種類型? 委任契約 買賣契約 僱傭契約 承攬契約
甲將自己所有之 A 牌機車贈與乙,乙表示同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8 贈與為單獨行為
甲於贈與成立後,若事後反悔,在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原則上得撤銷甲與乙間之贈與 甲與乙之贈與經公證後,在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甲得撤銷贈與 贈與之物如有瑕疵,贈與人原則上應負擔瑕疵擔保責任
19 甲為古畫修復師,承接乙博物館古畫修復工程。由於古畫修復需要特殊材料,因此,雙方約定,由甲 提供材料協助古畫修復,並於工作完成時給付報酬。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古畫修復師承接古畫修復工程,屬承攬契約
甲縱使提供材料致古畫價值提升,依約乙仍保有其所有權
由於甲以自己材料修復古畫,該材料已與古畫附合,且經甲之加工,致古畫價值倍增,則甲取得古 畫之所有權
如甲乙間之修復契約不成立時,因甲提供材料修復古畫,該材料與古畫附合,故古畫可視為主物, 古畫所有權屬於乙
20 甲男與乙女結婚,育有二子丙、丁,皆未成年。甲因車禍死亡,甲生前是家中唯一經濟來源,甲之父 母戊、己同住。甲還有從小感情就很好未婚同住但已有固定工作之妹妹庚。下列關於肇事者侵權責任 之敘述,何者錯誤?
乙女對肇事者得請求精神慰撫金
丙與丁得對肇事者請求扶養費用之賠償
庚因甲之過世對肇事者請求精神慰撫金損害賠償
戊、己得向肇事者請求餘命期間之扶養費損害賠償
對甲求償 160 萬元、對丁求償 80 萬元 對甲求償 100 萬元、對丁求償 100 萬元 對丁求償 133 萬元(四捨五入) 對丁求償 50 萬元
乙有報酬請求權,得向丙主張不當得利,請求交付所受領之 2 萬元報酬
乙、丙、丁得向甲請求平分報酬
甲必須再對乙支付報酬,不得拒絕。惟甲得事後對丙主張不當得利,請求返還報酬
甲對乙因借款契約所生之抗辯,丙不得主張之
丙不得以甲對乙之債權主張抵銷
若乙對甲起訴請求返還借款,其對丙基於保證契約所生之債權,發生中斷時效之效力
縱丙拋棄先訴抗辯權,仍得於乙就甲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前,對於乙拒絕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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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得對乙主張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甲得請求乙另行交付無瑕疵之手錶
如甲因重大過失未發現手錶瑕疵,甲僅得對乙行使契約解除權
如甲因重大過失未發現手錶瑕疵,甲仍得對乙請求減少價金
25 甲向乙購買一批貨物,該貨物之貨款為新臺幣(下同) 1 萬元,於清償期屆至後 1 年,甲仍未清償。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乙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該貨款 1 萬元之遲延利息。但約定利率較高者,仍從其約定利率
若甲乙間無債權不得讓與之特約時,乙得將該 1 萬元買賣價金請求權讓與於第三人丙。但非經乙或 丙通知甲,對於甲不生效力
若甲乙間無債權不得讓與之特約,乙將該 1 萬元買賣價金請求權讓與於第三人丙時,丙將乙所立之 讓與字據提示於甲者,對於甲即生效力
若第三人丁與甲訂立契約承擔該 1 萬元買賣價金債務,於契約成立時,該債務即由丁承擔
26 甲向乙無息借款新臺幣(下同) 500 萬元,並將其名下市值 700 萬元之 A 地,設定第一順位普通抵押 權於乙。嗣後,甲向丙無息借款 600 萬元,遂就 A 地設定第二順位普通抵押權於丙。乙死亡時,甲為 乙之唯一繼承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第一順位抵押權為甲之利益,仍為存續
丙得受完全之清償
丙從第二順位抵押權人,升進為第一順位抵押權人
27 甲乃 A 地所有人與 A 地上之 B 屋所有人,並登記為 A 地所有人與 B 屋所有人。 B 屋左側有車庫。該 車庫獨立於 B 屋,但可由 B 屋直通車庫。甲於民國 113 年間,僅以 B 屋設定普通抵押權於乙,用以 擔保其對乙所負新臺幣(下同) 5,000 萬元借款債務與因該筆借款所生之 100 萬元利息債務。甲屆期 遲未清償 5,000 萬元借款及 100 萬元利息。下列何者不為乙之 B 屋抵押權之效力所及?
A 地
100 萬元利息債務
B 屋之車庫
甲對乙所負之遲延利息債務
甲得依所有權妨害除去與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訴請丙拆除衣物網架並交還 A 騎樓
雖乙、丙間之租約有效,但甲得向丙請求返還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
對甲而言,丙占用 A 騎樓乃善意之無權占有人
甲得向乙請求返還其出租 A 騎樓所收取租金之不當得利
29 甲、乙、丙、丁共有市價新臺幣(下同) 300 萬元之 A 地,應有部分均等,約定 A 地由丙管理。嗣 後,丙對甲、乙、丁表示變為以行使地上權之意思而占有,復和平、公然、繼續占有 A 地達 20 年。
之後,甲因需錢孔急,各向乙、丁借款 50 萬元,甲並就其應有部分設定同額之第一次序普通抵押權 (下同)於乙、第二次序抵押權於丁。乙死亡時,甲為乙之唯一繼承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之抵押權因混同而消滅,丁則遞升為第一次序抵押權人
丙得請求登記為 A 地之地上權人
甲得僅以其應有部分已達半數為由,主張 A 地由其管理
甲應按其對於乙所負債務數額,由甲之應繼分內扣還
乙得對丙請求賠償全部損害
乙得對甲請求賠償全部損害
乙僅得對甲、丙分別請求賠償按其過失比例之損害
乙請求丙賠償全部損害時,丙得主張乙應承擔甲之過失,故僅賠償乙所受損害之 70%
31 甲、乙、丙、丁、戊公同共有 A 車,並分別共有 B 地與未辦保存登記之 C 屋,應有部分均等。除契 約另有約定者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處分 A 車共有物,得經甲、乙、丙三人同意行之
B 地設定農育權,得經甲、丙、丁三人同意行之
改良 B 地,得經丙、丁、戊三人同意行之
簡易修繕 C 屋,得由乙單獨為之
32 甲為 A 地所有人,乙為 B 地所有人,並登記於土地登記簿, A 地與 B 地相鄰。甲於 A 地上建築 C 屋, 因測量有誤,致 C 屋有部分位於 B 地之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若乙於 C 屋建築時明知該屋越界,則乙於 C 屋建成 1 年後,請求甲拆除 C 屋越界建築之部分,有 理由
若乙知甲越界建築時即向甲提出異議,則法院不得斟酌公共利益與當事人利益,命甲免為全部或一 部之移除
若乙於 C 屋建成之時,方知甲越界建築且即時提出異議,則乙得請求甲拆除越界建築
若甲故意越界建築,乙於 C 屋建築時明知此事,但並未即向甲提出異議,則乙請求甲拆除 C 屋越 界建築之部分,無理由
33 甲名下有 A 地及 A 地上之 B 屋,甲於民國 113 年 2 月僅以 A 地設定典權於乙,詎 B 屋於同年 7 月因 豪雨土石流致全部滅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乙間原本推定之租賃關係,於 B 屋滅失後歸於消滅
甲乙間原本視為已有地上權之設定,於 B 屋滅失後歸於消滅
B 屋因土石流而滅失後,乙之典權即歸於消滅
甲乙間原本視為已有地上權之設定,於 B 屋滅失後並未消滅
34 甲將其名下之 A 地,設定普通地上權於乙建築房屋,約定每年地租新臺幣(下同) 30 萬元,存續期 間 20 年。乙於 A 地上建築 B 屋後,為週轉資金,將該地上權與 B 屋同時設定普通抵押權於丙,均已 辦畢登記。丁擅自占用 A 地與 B 屋放置廢棄物,致抵押標的價值減少,乙屢次勸阻無效,擬請求排 除侵害,或拋棄其地上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丙得請求乙於所受利益之限度內,提出與減少價值相當之擔保
乙拋棄其地上權,非經丙之同意,不得為之
乙得向甲支付未到期之地租 30 萬元後,拋棄其地上權
乙得訴請丁清空廢棄物、遷出 B 屋並交還 A 地
甲將 A 汽車所有權讓與擔保於乙
甲得以 A 汽車設定留置權於乙
甲得以 A 汽車設定抵押權於乙
甲得以 A 汽車設定質權於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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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因為丙與庚為旁系血親二親等之親屬
不可以,因為丙與庚為旁系姻親二親等之親屬
可以,因為丙與庚為旁系姻親二親等之親屬
可以,因為丙與庚既不是血親也不是姻親
有效
無效
得撤銷
效力未定
38 甲男、乙女婚後生下丙男、丁男。丙男成年後與戊女結婚,生下己男。在己八歲時,某日,丙男不幸 死亡,留下戊、己孤兒寡母,生活艱難。丁男經常予以關懷,遂與戊女日久生情,也與己男有良好互 動。丁男得否與戊女結婚?若戊同意,丁得否收養己?
丁不得與戊結婚,亦不得收養己
丁得與戊結婚,亦得收養己
丁得與戊結婚,但不得收養己
39 甲男乙女結婚後,未約定夫妻財產制。甲婚前有 X 屋一棟,價值新臺幣(下同) 1,500 萬元,但貸款 300 萬元。婚後,甲將該房屋出租,每月租金 5 萬元,並以之償還貸款,五年後清償完畢。婚後甲又 以其營業所得 1,000 萬元購買價值 2,500 萬元之 Y 屋,先向銀行貸款 1,500 萬元。嗣後,甲將 X 屋出 賣,得款 1,500 萬元,並償還銀行貸款。甲乙離婚時,乙無任何財產。乙得向甲請求多少金額剩餘財 產分配?
550 萬元
600 萬元
650 萬元
700 萬元
40 夫妻離婚時,關於擔任未成年子女親權人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夫妻為兩願離婚時,得協議何者擔任親權人,一方或雙方共同擔任均可 夫妻於判決離婚時,不得協議何者擔任親權人,應由法院依子女最佳利益酌定之 關於親權人之協議不利於子女時,法院得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之
法院得依職權,為未擔任親權人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
41 甲男與乙女結婚後,與甲之寡母同住並生有二女。乙自懷孕生子後即辭職在家照顧女兒,操持家務, 孝敬婆婆。婚後十年,甲有外遇,與丙女同居長達五年而不返家,丙為甲生下一子。下列敘述,何者 錯誤?
乙得向甲請求分居五年期間之家庭生活費用
甲為唯一有責者,但依其情形,仍有可能得向乙女提起裁判離婚之訴訟
乙女得依民法第 1052 條第 1 項規定,以絕對裁判離婚事由向法院請求離婚
甲乙依法為兩願離婚登記後,乙因無過失尚得向甲請求給付贍養費
甲罹患精神疾病,係因己方之事由導致裁判離婚,屬於有過失之一方,故甲請求乙給付贍養費無理由 甲罹患精神疾病,並無過失,故甲請求乙給付贍養費有理由
乙對於離婚事由並無可歸責之處,屬於無過失之一方,故甲請求乙給付贍養費無理由
甲罹患精神病之過失,較諸乙主動請求離婚之過失為輕,故甲請求乙給付贍養費有理由
43 甲男與乙女為夫妻,育有 5 歲之子丙。嗣後,甲乙離婚,約定由乙獨立擔任丙之親權人。下列敘述, 何者正確?
甲對丙之親權未停止
甲因未擔任丙之親權人,故得停止支付對丙之扶養費
經甲同意時,乙得代理丙將丙出養於丁
若甲反對,乙不得代理丙出賣丙之 A 屋
以遺囑指定乙之應繼分為三分之二,丙之應繼分為三分之一
乙受監護宣告,甲擔任乙之監護人
朋友丁作成代筆遺囑時,甲擔任遺囑見證人
乙留有遺囑後死亡,甲擔任乙之遺囑執行人
甲之無權代理行為,因乙之繼承甲而有效
乙得拒絕承認甲之無權代理行為
戊在乙未承認或拒絕甲之無權代理行為前,得撤回之
若甲之無權代理行為不生效力,乙丙丁因繼承甲而對戊,負損害賠償責任
46 有關民法第 1149 條規定之遺產酌給請求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遺產酌給權人之子女得因酌給權人之死亡,而繼承請求酌給權利
受酌給人原則上應為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之人
就遺產酌給之數額,僅得由法院酌給於權利人
民法明定酌給之數額,不得侵害特留分
47 甲有乙丙丁戊四子,民國 111 年 1 月 1 日甲死亡後,乙隱匿甲遺產中之一幅名畫,且丙詐害債權人己 之權利而將甲之遺產毀損。假設甲之遺產不足清償己之全部債務,依民法規定,己就不足清償之部分, 不得從下列繼承人之固有財產中清償?
丙與戊 丁與戊 乙與丁 丙與丁
48 甲得知妻乙懷孕,喜出望外,卻不幸執勤時因公殉職。甲之父丙因悲哀過度亦隨即病歿。丙遺有房屋 一棟,其配偶已死亡,其子女除甲外,尚有甲之姐丁。丁主張應由其單獨繼承丙之房屋,有無理由? 有理由。因甲已死亡,應由丁繼承 無理由。因胎兒有代位繼承權
有理由。因丙死亡時,胎兒仍未出生 無理由。因胎兒未出生前,應由乙繼承
49 甲父母雙亡,有一子丙已成年。乙有一子丁,丁有一子戊已成年,長年住在國外。其後,甲與乙結婚, 並收養丁為養子,但戊並不知情。乙與丙感情不睦,某日二人激烈衝突,丙竟持刀殺乙既遂,而受刑 之宣告。丙服刑期間,甲丁因事故同時死亡。甲之遺產應由何人繼承?
丙單獨繼承
丁單獨繼承
戊單獨繼承
無人可繼承
50 甲有乙丙丁三子,乙有一子戊。甲因乙分居而給與新臺幣(下同) 150 萬元,因丙出國而給與 150 萬 元,因丁結婚而給與 150 萬元。乙先甲死亡。甲死亡時,留有 300 萬元遺產。甲之遺產應如何分配? 戊 50 萬元、丙 200 萬元、丁 50 萬元 戊 100 萬元、丙 100 萬元、丁 100 萬元
戊 150 萬元、丙 150 萬元、丁 0 元 戊 200 萬元、丙 50 萬元、丁 50 萬元
51 關於民事訴訟法與憲法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民事訴訟制度應避免突襲裁判,並確立當事人之程序主體地位
法官迴避制度具有確保當事人公正程序請求權之意義
三級三審制度係憲法上司法救濟請求權之要素,不容當事人處分或立法簡化
法律安定性及個案正義,均為民事訴訟法建構制度時之基本信念,但因二者偶而會發生衝突,故有 權衡之必要
3301
12 - 8
52 甲居住於臺中,乙居住於臺北,甲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下稱臺中地院)起訴,請求被告乙返還借款。 甲乙間之借貸契約並無合意管轄法院之約款。乙於接獲法院通知後,前往臺中地院開庭,並提出清償 抗辯。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臺中地院因被告乙為本案言詞辯論,已取得管轄權
乙於辯論終結前,聲請臺中地院移轉管轄至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下稱臺北地院) ,臺中地院於尚未 辯論終結前,應移轉至臺北地院
如經臺中地院判決後,敗訴之當事人提起上訴,第二審法院不得以管轄錯誤為理由,廢棄原判決
如經臺中地院判決後,當事人均未上訴而確定時,敗訴之一造不得以本件確定判決無管轄權為由, 提起再審之訴
關於普通法院之審判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當事人未於事實審爭執普通法院欠缺審判權者,仍得據以為上訴第三審法院之理由 普通法院就行政法院移送之訴訟認無審判權者,如當事人合意願由普通法院審判,即應審判之
53
普通法院認受理之事件為行政爭訟事件而無審判權者,應依職權將訴訟移送至該管行政法院 普通法院就私法關係所生之爭議,有審判權
54 原告甲列乙、丙、丁、戊等四人為被告,起訴聲明求為判決乙應將 A 地中 A1 部分、丙應將 A2 部分、 丁應將 A3 部分、戊應將 A4 部分分別返還予甲,主張事實及理由略為: A 地為甲所有,其中 A1 部分 遭乙、 A2 部分遭丙、 A3 部分遭丁、 A4 部分遭戊分別無權占有,均拒不返還,為此,本於所有物返還 請求權起訴等旨。此訴訟經第一審判決甲全部勝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提起上訴,主張:甲曾同意將 A 地之 A1 、 A2 、 A3 、 A4 分別出租予乙、丙、丁、戊等四人,故有 使用土地之正當權利等語。受理乙上訴之上級審法院應將未曾提起上訴之丙、丁及戊等人均列為上 訴人進行本案審理
乙提起上訴後,丙受原判決之送達而逾上訴期間未表明上訴時,其尚得向受理乙上訴之第二審法院 追加為上訴人(當事人)
乙及丙均提起上訴,丙於上訴審程序承認甲就 A 地有所有權之事實後,乙不得再就此事實加以爭執 乙及丙均提起上訴,各主張自己基於租賃權使用系爭地,為此乙聲請訊問證人 X ,法院就訊問 X
之 結果,經兩造辯論後,得作為認定丙有租賃權之基礎
55 甲為英屬開曼群島之外國法人,主張乙侵害其商標權,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 訟,請求乙賠償新臺幣 500 萬元。於第一次言詞辯論期日,乙抗辯甲應提供訴訟費用之擔保。下列敘 述,何者錯誤?
法院應先調查甲在我國境內有無事務所及營業所,或有無足以賠償訴訟費用之資產
於法院尚未對訴訟費用擔保為裁定或准訴訟費用擔保而原告未提供擔保前,被告得拒絕本案辯論 法院定擔保額時,應將第一、二、三審之裁判費及各審之律師費計入
法院命供訴訟費用擔保之裁定,得為抗告
56 關於一造辯論判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得聲請一造辯論而為判決者,以原告為限,被告不得為之
法院不得依職權由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當事人有正當理由不到場時,法院不得依他造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於訴訟標的須合一確定之共同訴訟,言詞辯論期日共同訴訟中一人到場,他造全體不到場時,雖經 到場者聲請,法院不得為一造辯論之判決
57 甲、乙、丙三人共有 A 地,甲列乙、丙為被告,起訴請求法院裁判分割該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法院裁判准分割 A 地時,不受原告訴之聲明就如何分割 A 地所表明之分割方法所拘束,但此項表 明可資以促使本案審理集中化
在乙抗辯共有人間已有分割之協議時,甲得追加請求判決命乙及丙履行該協議
如乙之應有部分於訴訟繫屬前已讓與丁,則甲之起訴欠缺被告適格
如乙之應有部分於其收受甲之起訴狀後讓與丙,則自丙受讓之時起,乙喪失被告適格
58 下列所示證人之證言或提出之書狀,何者屬於法院不得逕採為認定事實之證據?
以元首為證人,在其所在地經命其具結後詢問所錄取之證言
經兩造同意,證人於法院外以書狀為陳述並將具結結文附於書狀,經公證人認證後,向法院提出 法院通知證人到庭作證,證人因故無法出席,獨自前往公證人面前作成陳述書狀及具結結文向法院 提出
法院於命證人具結後,運用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直接訊問證人所錄取之證言
如甲於第一審程序中追加,兩項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法院應准許追加
如甲於第一審程序中追加,兩項請求之基礎事實不同一,乙不同意且無擬制同意存在,有礙訴訟終 結時,法院應不許追加
如甲係於第二審程序中追加,兩項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無須乙同意,法院應准許追加
如甲係於第二審程序中追加,兩項請求之基礎事實不同一,即使乙不同意,法院得以不甚礙乙之防 禦及訴訟終結准許追加
60 甲與乙於某日訂立買賣契約,以甲所有之 A 地為標的物,約定以價金新臺幣(下同) 200 萬元出賣予 乙,嗣後雙方就該契約已否因一方行使解除權而消滅發生爭執,有意循訴訟程序解決紛爭。關於程序 之選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甲為原告訴請確認系爭買賣契約所生買賣關係不存在時,得與被告乙合意請求受訴法院適用簡易訴 訟程序為審判
甲起訴請求被告乙給付價金 200 萬元時,不得與乙合意請求受訴法院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為審判 乙起訴請求判決命被告甲將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乙,經第一審法院以乙之請求無理由判決其敗 訴後,在上訴期間內,如兩造間已合意承認該第一審判決所為事實認定無誤,得合意逕向第三審上訴 甲與乙得合意由甲起訴請求法院判決確認解除權不存在,並於其裁判後逕向第三審上訴
61 關於訴訟上和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原告欲使被告以外之第三人參與和解,應先將其追加為被告 成立訴訟上和解後,當事人得聲請退還該審級裁判費三分之二 因試行和解或定和解方案,法院得命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本人到場 當事人間所成立之訴訟上和解,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62 乙本於 A 地所有權,訴請甲塗銷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主張其與甲訂有買賣 A 地契約,並辦畢所有 權移轉登記予甲,惟該買賣契約與物權契約有無效之事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向法院聲請裁定許可為訴訟繫屬事實登記,法院不得准許
如乙起訴合法,法院應依其聲請,裁定許可為訴訟繫屬事實之登記
乙聲請裁定許可訴訟繫屬事實登記時,就本案請求釋明如有不足,法院得命其供相當之擔保後准許之
乙聲請裁定許可訴訟繫屬事實登記時,為避免甲脫產,法院為裁定前,不得使甲有陳述意見之機會
63 當事人於法院通知期日未到場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原告於準備程序期日未到場,而被告拒絕陳述時,視為合意停止訴訟
當事人均未到場,依法視為合意停止訴訟後,法院得依職權續行訴訟
當事人一造未到場時,法院仍得調查證據
小額事件依法進行調解程序者,被告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未到場時,原告得聲請即為訴訟之辯論, 而為一造辯論判決
代號:
3301
64 原告甲為被告乙公司之股東,提起確認之訴,請求確認乙公司於民國 110 年 12 月 10 日所召開之董事 會(下稱系爭董事會)確有通過 A 決議,並請求確認乙公司於另案刑事訴訟中所提出系爭董事會會議 紀錄遭變造。乙公司於訴訟中就系爭董事會確有通過 A 決議一事並不爭執,惟否認有變造系爭董事 會會議紀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甲請求確認系爭董事會有通過 A 決議部分,無確認利益
甲請求確認系爭董事會會議紀錄遭變造部分,非屬確認證書真偽之訴
確認法律關係基礎事實存否之訴,不限於確認現在之法律關係基礎事實存否
如 A 決議係解任乙公司之總經理丙,甲不得於訴訟中變更為請求確認乙、丙間之委任關係不存在
65 甲列乙、丙為被告,起訴請求確認乙、丙間買賣關係不存在,關於訴訟中之證據方法,下列敘述,何 者錯誤?
法院得依職權訊問乙、丙,但不得命其具結
甲得聲請法院裁定命乙、丙提出系爭買賣契約原本
甲得聲請法院裁定命第三人仲介公司提出其所保管之系爭買賣契約原本,如仲介公司拒絕,法院得 以裁定命為強制處分
如關於買賣契約條款之解釋有爭執,乙、丙於訴訟中已自行提出買賣契約影本,而拒絕依法院之命 提出原本,法院得依自由心證斷定該影本之證據力
66 甲對乙提起訴訟後,受訴法院詢問兩造有無調解意願,經兩造陳明願意進行調解程序後,將本件訴訟 移付調解。關於調解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經移付調解後,訴訟程序停止進行,應待調解之結果而決定有無繼續進行訴訟程序之必要
兩造於調解期間均不到場,如法院認有調解成立之可能,仍得另定調解期日
關於財產權爭議之調解,如經兩造同意,得由調解委員酌定解決事件之調解條款
關於財產權爭議之調解,法院依職權提出解決事件之方案後,須經當事人明示同意,方得認為調解 成立
67 關於簡易訴訟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原告提起財產權之訴訟,其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 50 萬元者,亦屬於 50 萬元以下之財產權訴 訟,法院應適用簡易訴訟程序審理
原告起訴請求確認與被告間就某一面額 100 萬元之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係屬本於票據有所請求而 涉訟,法院應適用簡易訴訟程序審理
產物保險公司代位道路交通事故被害人向加害者請求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80 萬元事件,屬於本於道 路交通事故有所請求而涉訟,法院應適用簡易訴訟程序審理
原告於刑事簡易程序第二審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刑事庭判決刑事被告有罪後,將附帶民事訴訟移送 同法院民事庭,為適用刑事簡易訴訟程序案件之附帶民事訴訟,經裁定移送民事庭者,民事庭應適 用簡易訴訟程序之第一審程序審理
68 甲、乙分別為經營成衣買賣之供貨、銷售公司,甲起訴請求乙給付貨款新臺幣(下同) 5 萬元。下列 敘述,何者錯誤?
法院應先行調解程序,如調解不成立,即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
乙於調解期日 7 日前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未到場,法院得依到場甲之聲請,命即為訴訟之辯 論,並依職權由甲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甲依定型化契約約款向合意管轄法院起訴時,乙得抗辯小額訴訟程序無合意管轄規定之適用
乙對甲反訴請求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60
萬元,法院應以其反訴不合法,裁定駁回
69 關於在第二審為訴之變更或追加,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一律均須得他造之同意,始得為之
將離婚之訴變更為撤銷婚姻之訴,不須經他造同意
追加必須合一確定之原非當事人之人為他造當事人,須得原為他造當事人之人同意,始屬合法
因訴之變更為以新訴取代舊訴,舊訴視為撤回,第二審法院專就新訴為審判,故訴之變更倘不合法, 即應駁回該新訴,無須就舊訴續為審理
72
70 甲起訴請求法院判命乙給付新臺幣(下同) 300 萬元,第一審法院判決命乙給付甲 200 萬元,並駁回 甲其餘之訴。甲就其敗訴全部合法提起第二審上訴,乙於第二審程序就其敗訴全部為附帶上訴。下列 敘述,何者錯誤?
甲在第二審程序聲明撤回上訴,若乙不同意,就不生撤回上訴之效力
乙就其敗訴全部曾提起上訴並經撤回後,見甲提起上訴,始在程序進行中,再提附帶上訴,則其上 訴權已因撤回上訴而消滅,附帶上訴不合法,第二審法院應以裁定駁回附帶上訴
乙於逾上訴期間後始在第二審程序提附帶上訴,附帶上訴雖非不合法,惟若甲之上訴經第二審法院 以不合法為由而駁回者,該附帶上訴即失其效力,第二審法院無須為任何裁判
乙於提起附帶上訴後撤回附帶上訴,第二審法院審理後為駁回甲上訴之判決,甲不服上訴,第三審 法院將原判決廢棄發回,乙在第二審更審程序,不得再提起附帶上訴
71 下列敘述之情形,何者不屬當事人得在第二審法院提出之新攻擊或防禦方法?
在第一審請求承租人給付積欠租金之原告,追加請求自租期屆滿日起至返還租賃物之日止相當於租 金額之損害金
請求履行債務事件之被告於第一審受敗訴判決後,為部分清償,因而抗辯原告之請求在該清償範圍 內為無理由
請求返還借款事件之原告,就曾交付借款一事提出支票乙紙為證,被告否認受借款之交付。第一審 法院未經整理證據上爭點即以原告不能證明有交付借款之事實為由,駁回原告之請求。原告上訴後, 為證明該借款已交付之事實,聲請訊問證人某甲
被告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後向原告表明就原告主張之債權為抵銷,並於第二審提出該抵銷之抗辯
下列何者之原告,得提起第三審上訴?
原告就第二審駁回其請求離婚及贍養費新臺幣(下同) 50 萬元之判決提起上訴
原告就其敗訴之 100 萬元部分上訴,被告就其敗訴之 200 萬元部分上訴
原告起訴請求拆屋還地時之土地價值經法院核定為 90 萬元,並據此繳納一、二審裁判費。於原告 提起第三審上訴日該地價值已升值為 180 萬元
原告就敗訴之 140 萬元聲明不服,並於上訴第三審之同時擴張請求 30 萬元
73 關於第三審上訴之審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第三審原則上應經言詞辯論,故無關本案請求有無理由之攻擊防禦方法,無須記載於答辯狀
第三審法院在行言詞辯論程序時,宜先曉諭法律上爭點
第三審行言詞辯論時雖得試行和解,但不得使兩造成立訴訟上和解
第二審法院判決廢棄家事法院所為確認收養關係存在之第一審本案判決後,當事人不得對此第二審 判決提起第三審上訴
74 關於再審管轄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經第二審法院判決確定之事件,當事人對於同一事件之第一審及第二審判決同時聲明不服,提起再 審之訴,專屬原第一審法院管轄
當事人對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經第三審法院以上訴不合法裁定駁回。當事人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 為由,對於第二審判決提起再審之訴,並對第三審裁定聲請再審,專屬原第二審法院合併管轄
當事人對第三審判決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提起再審之訴,專屬該第三審法院管轄
經第三審法院判決確定之事件,當事人對該第二審、第三審判決提起再審之訴,專屬第三審法院合 併管轄
代號:
3301
75 甲基於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向某地方法院起訴請求判命被告乙賠償新臺幣 800 萬元,並向受 訴法院聲請訴訟救助。受訴法院就訴訟救助聲請部分,裁定予以准許後,乙不服提起抗告。下列敘述, 何者錯誤?
乙於收受准予訴訟救助之裁定後,得於法定期間內提起抗告。但乙如在裁定送達前提起抗告,亦有 效力
乙提起抗告,若未依法繳納抗告裁判費,經原受訴法院定期命其補正而未補正者,原受訴法院得以 裁定駁回其抗告
准予訴訟救助之裁定經宣示後,為裁定之法院應受其羈束,故縱原審法院認為乙之抗告為有理由, 亦不得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裁定
抗告法院認為乙之抗告有理由者,應以裁定廢棄或變更原裁定
76 甲對乙有新臺幣 500 萬元之本票債權,乙拒不清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因請求金額過大,甲不得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
甲提起給付票款訴訟時,應適用簡易訴訟程序
甲聲請法院調解時,法院得逕以裁定駁回
甲得聲請法院裁定本票准予強制執行
77 甲、乙婚姻關係存續中,甲與丙通姦,乙對甲、丙起訴主張甲、丙通姦而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嗣 乙另對甲起訴,以不堪甲同居之虐待及甲通姦為由,請求裁判離婚,並酌定對於甲、乙所生未成年子 女 A 之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離婚訴訟應先行家事調解程序,並得經甲、乙、丙合意,將乙對甲、丙之損害賠償訴訟合併於離婚 事件調解
甲、乙若於離婚訴訟中本人親自到場同意離婚,並合意對於 A 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由乙任之,且符 合 A 之最佳利益,即可以該合意內容成立和解,並載明於和解筆錄
甲在調解程序中自承有通姦的事實,於調解不成立後,法院不得採為離婚訴訟裁判之基礎
乙雖於調解程序中放棄「甲通姦」離婚事由之主張,並就此成立書面協議,於調解不成立後,仍得 於裁判離婚訴訟中主張該離婚事由
78 關於家事事件之審理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在改定監護人事件,法院不受聲請人表明之監護人選所拘束,此乃職權主義(公權主義)之展現 在確認婚姻無效事件,法院不受當事人自認關於婚姻有效或無效之事實所拘束,此乃職權探知主義 之展現
在認可收養事件,當事人於請求法院裁判前,應經法院調解,此乃調解前置及促成合意原則之展現 離婚事件與酌定未成年子女親權事件合併請求,此乃統合處理原則之展現
79 印度籍之甲夫與臺灣籍之乙妻結婚,婚後生有未成年子丙,全家居住於甲夫之工作地點新竹,後甲、 乙不合,甲離開臺灣前往菲律賓工作,之後失去連絡,乙攜丙回娘家屏東居住。關於審理程序,下列 敘述,何者錯誤?
乙以甲離家失聯,長期未同居,有重大事由請求裁判離婚,有關我國法院程序之規定,應適用中華 民國法律
乙請求甲償還先前代甲墊付丙之扶養費事件,應另行起訴,不得與乙對甲之離婚事件合併請求 丙請求甲給付扶養費事件,屏東地方法院有管轄權
在乙對甲請求裁判離婚之訴訟繫屬中,乙得合併請求對丙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由乙任之
80 甲夫、乙妻有未成年之婚生子丙,乙婚前另與丁男交往,甲死亡後,其母戊認為丙非甲之子,提起確 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戊應以乙、丙、丁為共同被告,當事人始適格
如丙受婚生子女推定,則戊所提訴訟為無理由
為監督法官之審理,此類訴訟所有民眾皆可旁聽
受訴法院得命被告乙本人到場,如乙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法院得裁罰,並命拘提
11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第一試試題
代號:
4301
頁次:
10 - 1
類 科:各類科
科 目:綜合法學
(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 法學英文)
考試時間:
1 小時 20 分
座號:
※注意:
本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答案。
本科目共 70 題,每題 2 分,須用 2B 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1 依公司法第 22 條之 1 規定,公司應每年定期以電子方式,將內部人之資料申報至臺灣集中保管結算 所建置維護之資訊平臺,下列何者非須申報之內部人?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為其持有公司股票者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超過 10% 之股東
出資超過資本總額 10% 之股東
2 依公司法中有關公司登記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公司申請設立登記之資本額,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公司應於申請設立登記時或設立登記後 3 個月 內,檢送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文件
公司應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公司負責人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 在此判決確定前,公司縱已完成補正,中央主管機關因系爭確定判決仍應撤銷或廢止公司登記
公司負責人犯偽造文書印文罪章之罪辦理增資登記,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利害關係人得申請中 央主管機關撤銷其增資登記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之資本額,無須會計師查核簽證
3 X 公司持有 Y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5% 的股份,擬參與 Y 公司經營,正評估以 X 公司名義或由 X 公 司代表人擔任董事之利弊。依公司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如 X 公司擔任 Y 公司董事,其應指定自然人代表行使職務,而在董事任期內, X 公司得隨時改派 代表人補足其任期
如 X 公司代表人甲及乙二人同時當選為 Y 公司董事時,在董事任期內, X 公司得改派丁及戊補足 其任期
如 Y 公司為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 X 公司代表人甲擔任 Y 公司董事, X 公司在甲之董事任期內將 Y 公司持股全數轉讓給他人時,甲即喪失其董事資格
如 Y 公司為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 X 公司在擔任 Y 公司董事時,將 Y 公司持股全數設質, X 公司 即喪失其董事資格
4 A 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本身進行金融科技產業,欲擴大公司規模,故欲尋覓合作對象,以追求企 業合併綜效。下列有關有限公司合併之敘述,何者錯誤?
A 公司須經全體股東同意,方可與 B 有限公司合併
若 A 公司欲與 C 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存續合併,則存續公司必須為 C 股份有限公司
A 公司決議與 D 有限公司合併後,則應通知各債權人,並指定 30 日以上期限,聲明債權人得於期 限內提出異議
若 A 公司決議與 E 有限公司合併卻漏未通知債權人,則不得以其合併對抗債權人
5 關於有限公司股東權限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股東按出資多寡比例分配表決權,但得以章程訂定,不論出資多寡,每一股東均有一表決權 有限公司的股東有自由移轉其出資額之權利
在有限公司增資情況,如股東同意該議案,將負等比例承購義務
會計年度終了之會計表冊承認,應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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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A 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有甲、乙、丙、丁及戊共 5 位股東,各出資新臺幣 100 萬元,章程規定 設置董事 3 人,董事長 1 人,由甲、乙、丙當選董事,下列關於 A 公司董事、董事長之敘述,何者 正確?
A 公司之董事長應經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選任之
A 公司董事長應經董事全體同意選任之
A 公司董事,非有特約,不得向公司請求報酬
A 公司若有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與公司同類業務之行為,應對全體董事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 經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7 關於公司虧損時所得採取行為之相關規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董事會為彌補公司虧損,提出減少資本議案,應於股東會開會 30 日前交監察人查核後,提請股東 會決議
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三分之二時,董事會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
公司資產顯有不足抵償其所負債務時,除得進入重整程序外,董事會應即聲請宣告破產
公司如最近連續二年有虧損者,原則上不得公開發行新股
8 A 上市公司(下稱 A 公司)持有 B 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 51% , B 公司持有 C 公司已發行 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 49% ,並指派代表人當選 C 公司過半數之董事, A 公司對 C 公司則無持股, C 公 司對 A 公司及 B 公司各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 1% ,下列關於收買股份或有無表決權之敘 述,依公司法規定及最高法院之見解,何者正確?
B 公司得收買 A 公司之股份
C 公司持有 A 公司之 1% 股份,有表決權
9 關於公司法第 214
欲行使本條之少數股東權,須為繼續 6 符合本條規定之股東提起訴訟時,為避免濫訴,應以書面先向董事會請求
C 公司不得收買 B 公司之股份
C 公司持有 B 公司之 1% 股份,無表決權
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之股東
為求減低負擔,股東提起代表訴訟時,其裁判費超過新臺幣 100 股東提起代表訴訟時,法院得依聲請為原告選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條之股東代表訴訟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萬元部分免收
關於公司法第 235 條之 1 股份有限公司員工酬勞分派之規定及其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計算員工、董監事酬勞時,應以當年度獲利扣除累積虧損後,再就餘額計算員工、董監事酬勞 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所謂比率須為固定比例(例如 1% ) ,不得為一定區間(例如 1-3% )
員工酬勞得以發放現金或股票為之,經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告股東會即可
公司董事長兼任員工時,可基於員工身分受員工酬勞之分派
11 關於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股東人數不得超過五十人,亦不得為公開發行股票公司
不得分次發行股份
公司股份轉讓之限制應於章程載明
12 股票未公開發行之 A 股份有限公司擁有股東約 50 人,下列對於該公司董事會與董事之相關敘述,何 者錯誤?
該公司得依章程規定不設董事會
董事選舉必須採累積投票制
董事選舉必須採候選人提名制
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應於 30 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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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甲公司董事會決議向其大股東 A 借款 8,000 萬元,年息百分之十,但目前銀行之企業貸款年息約百分 之三。甲公司之章程明訂,公司對外借款超過 5,000 萬元應經過股東會同意。甲公司監察人 B 及持股 已達 2 年之股東 C ,對董事會自行決定且未得到股東會同意,便自行借款的情事均表示不滿,欲制止 董事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若股東 C 未持有甲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不得自行行使制止請求權 若股東 C 未持股百分之一以上,應先請求監察人 B 制止董事會;如監察人 B 無正當理由不行使, 始得由股東 C 自行制止之
因為本案已經董事會討論並通過,故監察人 B 、股東 C 二人皆不得行使制止請求權 監察人 B 、股東 C 二人均能立即行使制止請求權,並無何者須優先行使的次序要求
14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為一從事食品加工的非公開發行公司,該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股份總數 為 100 萬股,全數均為普通股,並以每股票面金額新臺幣 10 元全數發行。目前 A 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為新臺幣 1,000 萬元,其中 X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X 公司)持有 A 公司股份 35 萬股, X 公司之從屬 公司 Y 股份有限公司亦持有 A 公司股份 25 萬股。其後, A 公司為擴大公司規模,打算再發行 50 萬 普通股。新股發行除依法保留總數百分之十的股份由 A 公司員工承購外,其餘全數由原股東按其原 有持股比例認購完畢。依公司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公司此次發行新股只要董事會同意即可,無須經股東會同意
X 公司於此次發行新股僅能以現金出資方式認購,不得以 A 公司事業所需之財產為出資
A 公司此次發行新股保留由原股東認購者, A 公司得限制其在 2 年內不得轉讓
A 公司不論增資發行新股前後, X 公司與 A 公司之關係屬於控制公司與從屬公司之關係
15 A 醫院轉投資 B 有限公司、 C 股份有限公司、 D 商號、 E 有限合夥,均取得有表決權之股份或出資額 超過半數。此五家組織中,有幾家彼此間可能構成公司法上之關係企業?
16 下列關於人壽保險契約之相關規定敘述,何者錯誤?
保險費到期未交付者,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經催告到達後屆 30 日仍不交付時,保險契約之效力停止 被保險人年齡不實,而其真實年齡已超過保險人所定保險年齡限度者,其契約無效,保險人應退還
所繳交保險費
即使契約中已指定受益人,除要保人聲明放棄處分權者外,仍得以契約或遺囑變更之 保險費付足二年以上者,要保人方得以保險契約為質,向保險人借款
人身保險不得為指示式或無記名式
保險契約由代理人訂立者,適用民法之相關規定即可,無庸再行載明代訂之意旨
保險契約由合夥人或共有人中之一人或數人訂立,而其利益及於全體合夥人或共有人者,應載明為
全體合夥人或共有人訂立之意旨
保險人得約定保險標的物之一部份,應由要保人自行負擔由危險而生之損失。有此約定時,要保人 不得將未經保險之部份,另向他保險人訂立保險契約
有理由,被保險人未通知,契約自動解除
有理由,被保險人未通知,保險人仍須行使解除權,契約方解除
無理由,應通知而未通知,保險人僅得請求損害賠償,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
無理由,損害之發生不影響保險人之負擔,保險人仍應全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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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甲以其所有之房屋(廠房兼住家)向 A 產險公司(下稱 A 公司)投保火災保險 500 萬元,並以配偶 乙為被保險人向 B 壽險公司(下稱 B 公司)投保意外保險 1,000 萬元。今甲之受僱人丙因工資報酬問 題與甲產生糾紛,遂故意縱火,導致廠房全損及乙罹難火場。 A 公司、 B 公司分別為保險理賠後,對 丙主張保險代位求償,有無理由?
A 公司、 B 公司均有理由
A 公司有理由, B 公司無理由
A 公司、 B 公司均無理由
A 公司無理由, B 公司有理由
20 甲於民國 112 年(下同) 6 月 1 日參加大學同學會,經昔日同窗乙招攬,詳細說明保單相關內容後, 決定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 A 保險公司(下稱 A 公司)投保人壽保險契約,乙於次日將甲填載完成之 要保書回傳 A 公司完成要保程序,並於同日印出繳費單,甲於 6 月 5 日於超商繳費完成。甲於 6 月 10 日收到 A 公司所寄發核保通過簡訊, A 公司並於 6 月 15 日寄出保險單。然甲已於 6 月 12 日因意 外事故死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依保險法規定,保險契約應以保險單或暫保單為之。甲死亡時保險契約尚未成立生效,保險人無需 為保險給付
保險契約為要物契約,甲於 6 月 5 日完成繳費,契約成立生效,保險人應為保險給付
乙為保險公司業務員,為 A 公司向甲招攬,甲完成要保書回傳並繳費,雙方意思表示合致,契約於 6 月 5 日成立生效,保險人應理賠
保險契約為不要式不要物契約,保險人核保時,雙方意思表示已經合致,契約成立生效,保險人應 依約給付
21 疏浚業者甲以其所有的一艘老抽砂船向產險業者乙投保船舶保險,該船市價及保險金額同為 3,000 萬 元,因船舶老舊且非航行用船,保單特別約定「保險期間船舶航行不得超出臺北港」並約定適用中華 民國法。保險期間,甲另外承攬澎湖馬公港疏浚工程,抽砂船駛往馬公港途中於臺中港外海擱淺受損, 甲耗費 2,000 萬元進行船舶救助,另船舶維修費 2,500 萬元。如依實務判決見解,本案乙保險人責任 為何?
主張甲違反特約條款,自違反之時起,保單即刻失效,乙無須理賠
主張甲違反特約條款,乙如於一個月內解除契約,即無須理賠
特約條款顯失公平,應屬無效,乙應賠償保險金額 3,000 萬元
特約條款顯失公平,應屬無效,並依保險法第 33 條規定,乙應賠償 4,500 萬元
22 A 遊樂場向 B 保險公司(下稱 B 公司)投保責任保險。甲於 A 遊樂場遊玩時,因設施故障而受傷, 事故後 1 個月, A 遊樂場破產結束營業。甲求償無門,乃依保險法第 94 條向 B 公司為直接請求損害 賠償。 B 公司主張 A 遊樂場未繳保費且違反遊樂設施定期保養特約條款規定,於事故發生後 2 週已解 除契約,自不負理賠責任。下列關於 B 公司之主張有無理由之敘述,何者正確?
有理由,因保險契約已經解除,保險人不負理賠責任
無理由,保險契約效力屬 B 保險公司與 A 被保險人間之內部關係,不影響受害第三人甲對 B 保險 人之直接請求權
有理由,因 A 遊樂場未賠付甲之前,損失尚未確實發生, B 公司本無須負責
無理由, B 公司仍應理賠,理賠後再向已破產的 A 遊樂場為主張
23 依我國保險法之規定,保險業之同業公會為會員之健全經營及維護同業之聲譽,應辦理相關事項。下 列敘述何者錯誤?
訂定自律規範並請專家審核後即可提供會員遵循
就會員所經營業務發生紛爭時為必要協調
辦理保險主管機關委託辦理之事項
訂立實務作業規定時得要求會員提供相關資料
24 關於未來事項之特約條款,在訂約地為不合法而未履行者,保險契約之效力為何?
因客觀不能而契約無效 不拘束保險人 依然有效 不拘束被保險人
25 下列有關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與公證人之敘述,何者錯誤?
保險經紀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為被保險人洽訂保險契約或提供相關服務,並負忠實義務 兼有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資格者,得同時申領執業證照,但保險代理人與經紀人應擇一申領 銀行得經主管機關許可擇一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
保險經紀人應經主管機關許可,繳存保證金並投保責任保險與保證保險,領有執業證照後,始得經 營或執行業務
乙對丁有抗辯事由,因追索權時效至次年 9 月 30 日止
乙對丁有抗辯事由,因追索權時效至次年 10 月 1 日止
乙對丁無抗辯事由,因追索權時效至次年 10 月 3 日止
乙對丁有抗辯事由,因丁未遵期為付款提示
該票據因金額誤載而無效,甲無須付款
甲可主張該票據所欲清償之債務為 10 萬元,而得僅支付 10 萬元,就剩餘之 6 萬元,丙應向乙請求 因票載金額與實際交易不符,若甲可證明實際債權數額僅 10 萬元,則丙僅得請求 10 萬元 票載金額為 16 萬元,則甲應支付 16 萬元
28 甲未經乙之授權,以乙之名義簽發受款人為丙之本票,丙所執之本票被丁所盜,其後丁偽造丙之簽名 轉讓予戊,戊再背書轉讓予善意不知情且有給付對價之己。若己到期不獲付款時,得向何人行使追 索權?
29 乙執有甲簽發之記名匯票,票載付款人為丙。下列何種情況,乙不得於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權? 丙拒絕承兌 甲死亡
丙受破產宣告
丙行蹤不明,無從為承兌之提示
30 甲因協助 A 公司介紹一筆生意而可獲得 A 公司給付之佣金,甲擬以由 A 公司擔任甲簽發匯票之付款 人方式獲得該佣金,為保證將來 A 公司會承兌該票據, A 公司與甲並簽訂書面之契約。甲後來即簽發 一紙以 A 公司為付款人之匯票予乙,並將 A 公司承諾之事告知乙,乙將該匯票背書轉讓予丙,惟乙 之背書附註該背書須待 A 公司履行承兌之承諾始生效力,丙於到期日持匯票向 A 公司請求付款, A 公司稱因甲所介紹之生意因故未成交,所以拒絕付款,丙得向何人請求票款?
A 公司、甲、乙
A 公司、甲
A 公司、乙
甲、乙
31 甲與乙為姐妹,為盡孝道扶養行動不方便之母親丙,決定在臺北市購買一間位於一樓之公寓供丙居住。 兩人向銀行貸款時,共同簽發本票並經丙背書予銀行。因房貸之繳款不正常,銀行遂欲以本票行使追 索權,此時乙已因病猝逝,財產由其子丁單獨繼承。依據司法實務之見解,得對何人聲請法院裁定後 強制執行?
僅甲
僅甲丙
僅甲丁
32 關於本票之背書,下列何種行為,非票據法所許?
以委任取款之目的而為背書
背書人記載預備付款人
背書人於票上為禁止轉讓之記載
以實際發票日為發票日
以乙提示付款日為發票日
該支票視為見票即付
該支票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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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日後 3 年內
發行滿 1 年以前
發行滿 1 年後起 2 年內
提示期限內
35 依票據法之規定,下列有關支票之敘述,何者正確?
支票在票載發票日前,執票人為付款之提示,付款人應於見票時無條件付款
支票發票人應照支票文義擔保支票付款,其付款責任與匯票承兌人相同
支票發票地與付款地均為新北市,如發票日後七日執票人不為付款之提示,對於發票人以外之前手, 喪失追索權
支票、匯票、本票發票時,發票日及到期日均為絕對必要記載事項
36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為一家從事食品加工之上市公司,並依法設置審計委員會。最近, A 公司擬召開審計委員會,討論年度財務報告等事宜。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公司因已設置審計委員會,所以無須再設置監察人
A 公司審計委員會得決議請公司相關部門經理人員、內部稽核人員、會計師、法律顧問或其他人員 列席會議及提供相關必要之資訊。但討論及表決時應離席
審計委員會之召集,應載明召集事由,於三日前通知委員會各獨立董事成員。但有緊急情事者,不 在此限
A 公司如有正當理由致審計委員會無法召開時,年度財務報告等事項應以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行之。但年度財務報告事項仍應由獨立董事成員出具同意意見
37 A 公司為一家從事醫療器材製造的上市公司,該公司設有薪資報酬委員會。甲最近剛被選任為 A 公 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由於甲是首次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因此想要了解下列有關薪資報酬委 員會之敘述,何者錯誤?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
薪資報酬委員會得經決議,委任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業人員,就行使職權有關之事項為必要之查 核或提供諮詢,其費用由公司負擔
A 公司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如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除應就差異情形及原因於董事會議 事錄載明外,並應於董事會通過之即日起算二日內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薪資報酬委員會應至少每年召開四次,並於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中訂明之
38 甲為 A 上市公司(下稱 A 公司)持股超過百分之十的大股東。若甲所持有的 A 公司股票有所變動時, 其應於次月幾日以前將上月份持有股數變動之情形,向公司申報?公司應於每月幾日以前,彙總向主 管機關申報?
1
日; 10 日
5 日; 10
日
5 日; 15 日
10 日; 15 日
39 股票上市之 A 公司有法定盈餘公積新臺幣(下同) 5 億元,保留盈餘 1 億元,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 之資本公積 2 億元, A 公司擬買回股份,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其買回總金額之上限為何?
3 億元
6 億元
7 億元
8 億元
40 公開發行公司募集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依證券交易法令,原則上其額度限制為何?
不得逾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餘額之 50% 不得逾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之餘額
不得逾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餘額之 200% 不得逾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餘額之 400%
41 依證券交易法發行股票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 10% 之股東,依證 券交易法之規定對其股票轉讓之限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得向非特定人為之
依主管機關所定持有期間及每一交易日得轉讓數量比例,於向主管機關申報之日起 3 日後,得向符 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特定人為轉讓
於向主管機關申報之日起 3 日內,向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特定人為之
該股票轉讓方式之限制,亦適用董事之配偶與未成年子女
42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 22 條第 3 項及「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規定,下列何者為公開 招募?
發起人於公司成立前,對非特定人招募股票之行為
發行公司於發行前,對非特定人招募股票之行為
有價證券持有人為出售其所持有之股票,而對非特定人招募之行為
公開發行公司對特定人招募股票之行為
43 下列何者為證券交易法所稱之發行人?
A 上市公司之總經理甲
募集發行新股之 C 股份有限公司
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 B 股份有限公司之發起人乙 募集發行新股之 D 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丙
44 A 公司為一家生產車用電池的上市公司,甲為該公司的獨立董事。近期, A 公司擬討論內部稽核主管 之任免事宜。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公司所設置之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
甲在獨立董事任期中若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 A 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其獨立董事當然 解任
A 公司獨立董事均解任時,公司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如有正當理由致審計委員會無法召開時,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以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45 A 上市公司(下稱 A 公司)總經理甲於今年 3 月初買進自家公司上市股票 100 張,並於同年 5 月中 將其全數賣出,共獲利新臺幣 200 萬元。 A 公司的股東乙認為甲的行為違反證券交易法短線交易之規 定,公司應積極主張其權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公司應請求甲將其利益歸於公司,此一請求權自獲得利益之日起 1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A 公司不行使歸入權時,不限持股多寡,任何股東皆得以 30 日之限期,請求董事行使之;逾期不 行使時,請求之股東得為公司行使此一請求權
董事不為公司行使歸入權以致 A 公司受損害時,對公司負連帶賠償之責
甲之行為並無刑事責任
46 甲執命乙給付金錢之確定判決,聲請強制執行乙對 A 地所有權之應有部分;乙之債權人丙就該應有 部分有抵押權,然未聲明參與分配或聲請強制執行;丁為 A 地共有人,乙之承租人戊於查封前已占用 A 地。下列何種情形不得依強制執行法第 12 條規定聲請或聲明異議?
執行法院定期 112 年 8 月 15 日第一次拍賣,拍賣公告記載「拍定後點交」 ,戊以拍賣公告記載錯誤 為由,聲請更正記載為「拍定後不點交」
執行法院定期 112 年 8 月 10 日第一次拍賣,拍賣公告於同年 7 月 29 日揭示在法院公告欄,乙以執 行法院公告時間距離拍賣期日不足法定最短天數為由聲明異議
A 地應有部分拍定收足價金後,執行法院逕行核發權利移轉證書予拍定人,丁以其未獲通知是否 優先承買為由聲明異議
A 地應有部分拍定收足價金後,執行法院作成分配表定期 113 年 2 月 5 日分配,並於同年月 1 日 將分配表繕本送達丙,丙以送達時間距離分配期日不足法定最短天數為由聲明異議
47 有關執行名義之種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我國法院撤銷暴利行為之判決確定者,得為執行名義
我國法院經宣告假執行之租金給付判決,遭上級審廢棄者,仍得為執行名義
我國公證人就一定數額之違約金債務載明應逕受強制執行之公證書,得為執行名義
日本法院之貨款給付判決確定者,得逕為執行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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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甲之債權經執行後未獲足額清償,得依強制執行法第 27 條規定,聲請執行法院核發債權憑證 乙抗辯甲之票款給付請求權已罹於消滅時效期間,並於甲聲請支付命令前已拒絕給付票款,得依強 制執行法第 14 條第 1 項規定,於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以排除強制執行程序 乙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後,受訴法院應依強制執行法第 18 條第 2 項規定,以職權裁定乙不須供擔 保而停止強制執行
基於支付命令之即時確定,甲聲請強制執行不須檢附支付命令之確定證明書
49 甲對乙有貨款債權新臺幣(下同) 500 萬元,取得確定勝訴判決後,聲請法院強制執行乙所有之市價 1,000 萬元 A 地。該地業經乙設定最高限額 700 萬元抵押權予丙,以擔保丙對乙尚未屆清償期之借款 債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丙無執行名義,且未聲明參與分配,執行法院仍應通知丙參與分配
丙為保護其期限利益,得拒絕參與分配,而主張拍定後不得塗銷其抵押權設定登記
丙於 A 地拍定後始以 500 萬元抵押借款債權聲明參與分配,執行法院仍應將丙申報之債權金額列 入分配,並得優先受償
執行法院通知丙參與分配,丙未聲明參與分配,執行法院仍應將丙之 700 萬元債權金額列入分配, 並得優先受償
50 有關動產之拍賣與不動產之拍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拍定人就拍賣物皆無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 所定底價皆應記載於拍賣公告 皆以投標方式為之 皆須預定拍賣物之底價
51 執行法院依債權人甲之聲請,實現其金錢債權新臺幣(下同) 100 萬元,就債務人乙對第三債務人丙 之金錢債權 50 萬元發扣押命令,並就乙之不動產為查封後,乙之債權人丁就其金錢債權 100 萬元聲 明參與分配,執行法院逕就乙對丙之債權發移轉命令,將該金錢債權移轉予甲。關於丁之救濟,下列 敘述,何者正確?
上開執行程序於移轉命令核發時已告終結,丁無從聲明異議,關於丁之權利受損已無法救濟 因不動產執行程序尚在進行中,故丁仍得聲明異議,聲請執行法院撤銷該移轉命令
丁得對甲提起不當得利之訴訟,請求返還其原應受分配額之利益
執行法院應依職權撤銷該移轉命令
52 債權人甲訴請債務人乙交付 A 上市公司股票 100 張,獲勝訴判決確定後,持該判決聲請執行法院對 乙為強制執行,乙除 B 土地外,已無其他財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執行法院應適用對於不動產執行之規定,查封拍賣 B 土地,於 A 上市公司股票 100 張之市價範圍 內,將執行所得分配予甲,由甲在公開市場上自行購買 100 張 A 上市公司股票
乙就交付 A 上市公司股票 100 張陷於給付不能,甲以不能之給付為執行標的,執行法院應裁定駁 回甲之強制執行聲請
執行法院應命乙自動履行,如不依限履行,得估算代履行費用,以裁定命乙支付。乙不支付,甲得 以此裁定為執行名義,聲請執行法院查封拍賣 B 土地,以執行所得支付代履行費用
執行法院應定期命乙交付 100 張 A 上市公司股票予甲,逾期不履行,得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 萬 元以下之怠金,經再次定期履行,仍不履行者,得再處怠金或管收
53 債權人甲訴請債務人乙遷讓 A 房屋獲勝訴判決確定,乙拒絕搬遷,甲持該判決聲請執行法院強制執 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執行法院應尊重甲依確定判決執行之權利,不得勸導甲與乙互相讓步,約定自行遷讓之期間
執行法院強制乙遷離後,乙當日夜間折返 A 房屋開門進入居住,甲毋須另取得執行名義,得繳納執 行費聲請再為執行
乙之配偶丙,因與乙同居而使用 A 房屋,因丙非執行名義之判決當事人,執行法院不得依甲之聲 請,命丙遷離
乙如為孤寡老弱殘障,應由社會福利機關(構)主動關懷協助,執行法院不可勸甲協助乙尋覓暫時 安身處所
54 債權人甲為保全對債務人乙之債權新臺幣(下同) 500 萬元,聲請法院裁定准許假扣押,甲於收受假 扣押裁定後 30 日內,向執行法院聲請查封乙所有價值 200 萬元之 A 地,經執行後,甲查得乙有另一 筆價值 300 萬元之 B 地,聲請追加查封。關於甲追加查封之聲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追加查封之聲請,應於第一次查封聲請後 30 日內為之,始為合法
甲追加查封之聲請,應於收受假扣押裁定後 30 日內為之,始為合法
甲追加查封之聲請,須另行取得假扣押裁定,並於收受該裁定後 30 日內為之,始為合法
甲追加查封之聲請,雖已逾收受假扣押裁定、第一次查封聲請 30 日,仍屬合法
因執行程序已終結,故不論分配後有無餘額,均駁回丙之執行聲請
通知丙不動產已非乙所有,應另具狀聲請執行賣得價金
將價金依甲、丙之債權比例分配,丙部分並予提存
將甲受償餘額分配給丙並予提存
56 An actor is negligent if, without excuse, he/she violates a statute that is designed to protect against the type of accident that the actor's conduct causes, and if the accident victim is within the class of persons the statute is designed to protect. Such rule is usually called .
negligence ab initio
negligence bona fide
negligence per se
negligence non liquet
57 Peter signed a release for personal injury before he took a diving class but he was bitten by a sea snake under water. If Peter decides to sue the diving school, what is the strongest argument the school may raise against him?
self-defense
necessity
assumption of the risk
consent
58 The purpose of tort law is to provide relief for the victim for harm actually done, which is expressed in money terms, shall include replacement of property destroyed and reimbursement for medical expenses. Damages for these harm are called .
nominal damages
punitive damages
equitable remedies
compensatory damages
59 A(n) is an agreement made between two contracting parties to allow for the substitution of a new party for an existing one. The new party replaces the original contracting party as a party to the contract. The original party who is replaced gives up any rights it has against the other original party to the contract.
insolvent
novation
third-party beneficiary contract
delegation
60 is an amount of money agreed upon by both parties to a contract which one will pay to the other upon breaching the agreement or if a lawsuit arises due to the breach.
Installment
Liquidated damages
Incidental damages
Punitive damages
61 A(n) is an event, not certain to occur, which must occur, unless its non-occurrence is excused, before performance under a contract becomes due.
condition
predicament
contingency
accustom
62 Based on Taiwan's Company Act, which of the following can be applied to the public company?
Multiple voting rights shares
Voting Agreement
Restrictions on the transfer of shares
No voting rights shares
63 The term as used in Taiwan'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Act means an explanatory written statement that an issuer provides to the general public for the purpose of offering or selling securities.
warranty
proxy statement
representation
prospectus
64 A(n) is a person entering or remaining upon land in the possession of another without a privilege to do so created by the possessor's consent or otherwise, who is not an invitee entering or remaining on the land upon an invitation.
business visitor
social guest
trespasser
offender
65 Which of the following statements regarding search and seizure is correct?
Asearch warrant shall be issued on the basis of reasonable suspicion.
Aseizure cannot be used for the purpose of confiscation.
Asearch warrant should be implemented by first issuing a subpoena duces tecum , if the subject does not comply with the subpoena, then a search warrant will be executed.
Asearch warrant shall particularly specify the places to be searched and the items or effects to be seized.
66 Which of the following statements is INCORRECT with regard to property offenses?
Atheft is when the perpetrator destroys the possessory interest of the property owner and intends to claim its entitlement.
If a person's new house encroaches on his neighbor's land, it is embezzlement.
Afraud is a crime of getting money or other illegal interests by deceiving or tricking other persons.
A person who uses violence, threats, drugs, hypnosis, or other means to cause the victim to be unable to resist and to take away property of another or cause him to hand it over for the purpose of exercising unlawful control over other's property for himself or for a third person commits robbery.
67 Congress and the states will be free, without any First Amendment , to criminalize speech soliciting violations of the vast range of administrative and regulatory laws that govern us today.
surety
sanction
scrutiny
surveillance
68 According to the Constitutional Court Procedure Act, after exhaustion of all ordinary judicial remedies, any person who believes that a final court decision that finds against her or him contravenes the Constitution may lodge a petition with the Constitutional Court for a judgment declaring the decision unconstitutional. This proceeding is called a .
constitutional appeal
constitutional determination
constitutional complaint
constitituional interpretation
69 Acompany produces a medication that is widely used to treat a certain medical condition. After a few years, patients who have taken the medication begin to report severe side effects, such as heart problems and kidney failure. It is later discovered that the medication was defective and the company knew about the defects but failed to warn patients or recall the product. If the patients want to file a tortious claim against the company, which of the following action is the most practical form to pursue such a claim?
Asubrogation action
Aclass action
Ashareholder derivative action
Amedical malpractice action
70 In a breach of contract case, which statement concerning burden of proof is INCORRECT pursuant to the Code of Civil Procedure?
The plaintiff bears the burden of proof to show that there is a contract existed between the parties.
The defendant bears the burden of proof to show that the contract has been rescinded when he or she claims so.
The plaintiff bears the burden of proof to show that the statute of limitations has not run out.
The defendant bears the burden of proof to show that there is an arbitration clause in the contract when he or she claims so.
11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第一試試題
類
科:各類科
科
目:綜合法學 (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分
※注意:
本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答案。
本科目共 75 題,每題 2 分,須用 2B 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1 下列何者非屬刑法第 125 條濫權追訴處罰罪之實行行為?
明知不應受理而受理刑事訴訟案件
意圖取得供述而對被告施強暴脅迫
濫用公務員之職權而為逮捕或羈押
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
2 有關公務員之解釋,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國立大學教授接受民間委託或補助執行研究計畫,並參與相關採購事務,就所參與之採購事務,為 刑法上之公務員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之各公營事業之承辦、監辦採購等人員,為「授權公務員」
委託公務員,必須以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 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 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為其要件
身分公務員,不限制其任用方式係出於考試晉用、選舉產生、約聘僱用或政治任命,或其任用身分 及時間久暫,凡有法令依據而服務於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均屬之
3 甲對乙居住之透天厝的木門潑灑汽油並點火,木門被燒壞之後火勢隨即熄滅,並未繼續延燒。下列敘 述何者正確?
木門雖係附連於透天厝之物,然僅燒壞木門仍構成毀損建築物罪
燒壞之木門為透天厝之重要部分,甲構成刑法第 173 條第 1 項放火既遂罪
甲所為僅為放火燒燬透天厝之預備行為,成立刑法第 173 條第 4 項放火預備罪
甲並未使透天厝喪失其效用,因此成立刑法第 173 條第 3 項放火未遂罪
4 甲懷疑配偶乙有外遇,於是在乙的車上裝設衛星定位系統( GPS )追蹤器,錄下並分析比對其車輛移 動的位置訊息,以掌握乙的行蹤,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錯誤?
衛星定位系統追蹤器屬於刑法第 315 條之 1 第 1 款之工具與設備
由於車輛在公開環境中行走,故車輛移動位置之資訊屬於公開活動
甲以追蹤器錄下乙所在位置資訊之行為屬於竊錄行為
依近期實務判決,甲懷疑配偶有外遇而竊錄其行蹤之行為,不是正當理由
5 甲與乙素有嫌隙,一日見乙在路上閒晃,遂出手毆打乙,乙遭毆後大驚,即轉身要逃,卻不小心掉落 路邊施工坑洞,導致乙身上除了被甲所毆之身體挫傷之外,右腳小腿還因此粉碎性骨折而截肢。依實 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轉身要逃,自己不小心掉落路邊施工坑洞,應屬被害人乙自我負責之行為,甲僅就毆打乙頭部之 挫傷負刑法第 277 條第 1 項普通傷害罪之責
乙右腳僅小腿骨折而截肢,不符合刑法第 10 條第 4 項第 4 款規定「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之機 能」之重傷
甲對於乙受毆逃跑掉落坑洞而右腳截肢之結果,應具有客觀預見可能性,甲應負刑法第 277 條第 2 項後段傷害致重傷罪之責
乙之截肢結果並非源自頭部挫傷之加重後果,故不成立刑法第 277 條第 2 項後段傷害致重傷罪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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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有關過失犯敘述,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錯誤?
在判斷醫療過失時,不得一律以醫學中心之醫療水準為判斷標準
他人之交通違規事實已極為明顯,且行為人有充足時間可避免發生交通事故時,行為人即不能主張 信賴原則免責
由於醫師在進行手術前,可信賴護理師已先正確確認患者人別,故即使主刀醫師開刀前未再核對患 者之身分,而對錯誤之患者開刀時,醫師也不用負過失傷害之責任
在過失不作為犯的情形,依實務見解,過失犯的注意義務和不作為犯的作為義務屬於不同層次問題, 不得混為一談
關於「得被害人之承諾」作為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被害人之承諾能力,不以民法上之行為能力為標準,而是依個案之認識與判斷能力而定
被害人因受行為人詐欺而為承諾者,承諾之效力未定,被害人得事後選擇撤銷或不撤銷其承諾 被害人得承諾放棄的法益,除個人法益之外,尚可包含社會法益
基於個人自主權之尊重,得被害人承諾之範圍可包括生命法益
8 某行政機關科長甲,因涉嫌偽造文書,經檢察官偵查。對此,甲供稱,當時直屬長官乙命令自己實行 該行為,甲雖明知自己偽造文書,但無奈乙宣稱會負責一切責任,甲不得已只好照辦。經查,甲所述 屬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得主張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行為,阻卻違法
甲得主張無期待可能性,阻卻責任
乙是偽造文書罪的間接正犯
乙是偽造文書罪的教唆犯
9 有關刑法第 16 條規定,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第 16 條之規定係專指行為人自認其行為存在與阻卻違法事由相關之事實,故其行為合法而言 若行為人對行為是否涉及不法有所懷疑,必要時有向具有專業能力之人或機構等查詢之義務 第 16 條之規定,是對於行為人不知法律之情形,區分不同法律效果,僅有行為人對於違法性錯誤 無正當理由而屬可避免者,始應免除其刑事責任
誤想犯有第 16 條規定之適用
甲開車不慎撞傷某乙,於犯罪尚未被偵查機關發覺前,向到場處理之員警表明確係其開車撞傷乙,
但辯稱自己完全無過失,事故發生均是乙的過失。則甲因未承認犯罪,不能認有自首之適用
甲犯具有想像競合關係之 A 、 B 二罪( B 罪法定刑較重) ,其於偵查機關已發覺 A 罪後,另向偵查 機關申告尚未被發覺的 B 罪亦係其所為,則 B 罪部分仍有自首之適用
甲向偵查機關申告尚未被發覺之犯罪後,隨即逃匿無蹤,經發布通緝後始到案,則甲並無自首之適用 甲就未發覺之罪,原想親自至地方檢察署自首,但因恐即遭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遂先委由友人 乙至地方檢察署聲明該案為甲所為,以及其欲自首之意,甲雖委託乙代行自首之意,仍有自首之適用
11 有關現行實務採「相對總額原則」之利得沒收,下列何者屬司法院憲法法庭 111 年憲判字第 18 號判 決之內容?
不受罪刑法定原則拘束
沒收之目的除欲制裁個人犯罪行為外,亦欲回復犯罪前之合法財產秩序
對違法交易所生犯罪所得之沒收須先扣除所有犯罪成本
非善意第三人得對沒收新制實施前之應沒收之物主張信賴保護
12 關於刑法第 195 條偽造貨幣罪,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外國貨幣雖然在國內具有流通力,但不具有強制流通力,因此不屬於本罪之通用貨幣
偽造幣券需以摹擬真正幣券以為製造,若偽造出事實上不存在的通貨,則非偽造行為
偽造係指無通用貨幣發行權者製作假幣券之行為,縱偽造技術拙劣,不足以使一般人誤信為真幣, 仍屬偽造行為
本罪所謂「意圖供行使之用」係指意圖將偽造變造之貨幣充作真正加以流通者而言,若僅將之作為 拍戲道具使用者,非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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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有關易科罰金,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易科罰金應於裁判確定後 2 個月內完納,但依其經濟或信用狀況,不能於 2 個月內完納者,得許期 滿後 1 年內分期繳納
易科罰金應依行為人個人平均每日所得之數額,折算 1 日
甲犯刑法第 335 條第 1 項侵占罪,受 2 月有期徒刑之宣告,得易科罰金
甲犯刑法第 339 條第 1 項詐欺取財罪,受 6 月有期徒刑之宣告,得易科罰金
14 甲為立法委員,在承諾民間廠商幫助其取得和國營企業的契約後,利用其身分的影響力對國營企業關 說,國營企業迫於壓力,於是和該民間廠商訂約,甲因此接受廠商提供的性招待,依實務見解,下列 敘述何者錯誤?
甲屬於刑法第 10 條第 2 項之公務員
性招待屬於賄賂罪之不正利益
甲利用身分影響力的行為不該當賄賂罪的職務上行為
性招待與關說行為之間具有對價關係
15 甲遭起訴犯殺人罪,其辯護人乙向甲陳稱,甲之案件受命法官丙是大學同窗,可代為行賄關說,為甲 爭取無罪判決。甲聽信於乙,遂交付新臺幣(下同) 100 萬元現金給乙。乙則私下拜訪丙,並交付給 丙 50 萬元現金,請託丙判甲無罪。丙收取 50 萬元現金後,當場承諾會判甲無罪。然在經審理程序 後,丙認為甲的案件完全沒有判決無罪的可能性,遂又請人將 50 萬元現金返還給乙。乙收回此 50 萬 元現金後,並未告知甲此一情事。甲隨後遭依法判處有罪,始檢舉乙與丙二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實行之行為為交付乙現金,實際實行行賄行為之人為乙,故甲之行為並不構成行賄罪
丙收取
50
萬元現金後又返還給乙,難認賄款業已收受,故不構成公務員受賄罪
乙雖非為自己行賄,而係代甲向丙交付賄款,以求對甲為無罪判決,其行為仍構成行賄罪
丙於收受 50 萬元現金作為判決甲無罪之對價、承諾判決無罪時,即已構成濫權不追訴罪,後續丙 又依法對甲判處有罪,僅影響該罪之量刑
16 關於貪污治罪條例第 6 條第 1 項第 4 、 5 款之公務員圖利罪,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關於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之主管或監督事務,應依各機關的組織法規或相關法令予以認定 公務員與圖利之對象仍有成立圖利罪之共同正犯的可能
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和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之違背法令應做相同解釋
不管是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和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均以獲得利益為必要
關於侵害國家權力運作法益的犯罪敘述,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錯誤? 刑法第 161 條第 2 項以強暴脅迫脫逃之罪為第 135 條妨害公務罪之特別規定,於該當二者之構成要 件時,應直接適用前者
妨害公務罪,以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加以妨害為要件,若超越職務範圍以外之行為,即不得謂為 依法執行職務
刑法第 143 條所謂有投票權之人,包括收賄時尚不具投票資格,但收賄後獲得投票權而得履行期約 事項之人
刑法第 131 條圖利罪所謂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僅指一切有形增加之財產數額, 不包括法律上應減少而未減少之利益
18 犯人甲為逃避刑罰,躲藏數日後,去找其兄乙哭訴;乙自幼愛護甲,知悉情形後,安排甲躲藏於住家 密室。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為了逃避刑罰而自行藏匿,屬於自我庇護行為,不成立藏匿人犯罪;乙為甲的近親,藏匿甲為人 之常情,法律不強人所難,故不成立犯罪
甲為了逃避刑罰而自行藏匿,雖屬於自我庇護行為,但仍成立藏匿人犯罪;乙為甲的近親,藏匿甲 為人之常情,法律不強人所難,故不成立犯罪
甲為了逃避刑罰而自行藏匿,屬於自我庇護行為,不成立藏匿人犯罪;乙為甲的近親,藏匿甲為人 之常情,雖成立藏匿人犯罪,但依法減免處罰
甲為了逃避刑罰而自行藏匿,雖屬自我庇護行為,但仍成立藏匿人犯罪;乙為甲的近親,藏匿甲為 人之常情,雖成立藏匿人犯罪,但依法減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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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 135 條第 1 項妨害公務罪
刑法第 161 條第 1 項脫逃罪
刑法第 150 條第 1 項妨害秩序罪
刑法第 283 條聚眾鬥毆罪
20 下列公共危險行為與可能成立之刑法罪名間的對應,何者錯誤?
通勤時間在公路上競速飆車:第 185 條第 1 項損壞壅塞道路罪
在行進中之火車上引爆炸彈致火車損壞脫軌:第 184 條第 1 項損壞軌道罪
放火燒燬路旁停放之情敵機車,且波及兩旁的車:第 175 條第 1 項放火燒燬他人所有物罪
因過失致自己持有區分所有權且使用中的住家大樓被燒燬:第 173 條第 2 項失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 宅罪
21 依我國實務見解,有關偽造文書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變更真正文書之製作人為自己,係屬偽造
無製作權之人冒用他人名義製作文書,係屬偽造
以他人名義製作文書,如行為人基於名義人之授權而有製作之權,即不成立偽造文書罪
會議記錄人員以自己之名義作成會議紀錄,如內容涉及不實,除構成刑法第 215 條業務登載不實 罪,亦構成偽造私文書罪
22 小學教師甲利用自己的身分,告訴其 13 歲的學生乙如果想要考試加分,就與其性交,乙受到引誘, 所以同意了甲的要求。依照實務見解,在討論各種競合可能性之後,甲應論以何罪? 強制性交罪 乘機性交罪
利用權勢性交罪
對於未滿 14 歲之男女為性交罪
23 依實務見解,下列何種情形中,甲之行為構成刑法第 221 條之強制性交罪?
醫師甲為女病患乙手術時,趁乙麻醉後昏迷時,當場見色心喜,以其手指插入乙之陰道滿足自己性慾 神棍甲告知前來問卦之乙女,若不與其性交,將被小鬼纏身,乙信以為真,任由甲以陰莖插入乙之 陰道
甲以手指沾上自己之精液,強行插入乙女之口腔內 甲女強行以其舌頭插入乙男之口腔,欲與乙男舌吻
24 有關妨害風化罪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公然為猥褻行為,如非出於供人觀覽之意圖,即不成立公然猥褻罪
於賓館性交易時為嫖客脫衣陪酒,不構成公然猥褻罪
意圖營利而公然為猥褻行為者,成立加重公然猥褻罪
公然陳列或播放猥褻影像者,成立公然猥褻罪
25 有關刑法第 240 條、第 241 條和誘、略誘罪之敘述,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錯誤?
甲欲與 A 性交,乃將 A 略誘帶至某旅館,甲隨即請知情的 B 代為看管 A , B 乃依甲的指示看管 A , 因略誘行為已結束, B 不會與甲成立略誘罪之共同正犯
母親意圖使未滿 7 歲之子女脫離父親親權之行使,而未經父親同意,將該子女帶往他地以阻隔父親 行使親權者,仍可能成罪,不因母親同有親權而受影響
甲在略誘 A 的期間中,因 A 想要逃跑,甲遂出言恐嚇: 「如果你敢跑走,我會揍你」 ,甲不會另外 成立恐嚇罪
所謂和誘,係指被誘人知拐誘之目的而予同意者而言;如果違反被誘人之意思,而將其置於自己實 力支配之下,則為略誘
26 有關賭博罪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於自家住宅等非公眾得出入之處所賭博,不成立刑法第 266 條之犯罪
年節時與家人小賭怡情,即使公然為之,亦不成立犯罪
以網際網路方式賭博財物,不成立犯罪
提供自家住宅供人賭博,意圖借抽頭賺取利益者,成立犯罪
27 關於傷害罪,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刑法第 278 條「重傷」之標準,乃是以傷害初始之檢驗狀況為準
若聚眾鬥毆時,在場助勢之人與實行傷害行為之行為人間有犯意聯絡和行為分擔時,才能成立聚眾 鬥毆罪
刑法第 286
條之凌虐行為不以長期性、持續性、多次性為必要
殺人罪與傷害致死罪之間,以受傷處是否為致命部位為其區別基準
有關妨害自由罪章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甲因乙擋其財路,遂郵寄含有子彈之郵包予乙,成立刑法第 305 條恐嚇危安罪 警員甲持偽造公文書向檢察官乙騙取拘票,拘提丙,導致丙因受訊問,歷經一日始獲諭知請回,就 項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方法剝奪他人行動自
甲乙鄰居發生爭執,甲氣不過,遂大罵乙「我詛咒你不得好死」 ,成立刑法第 305 條恐嚇危安罪 自由法益之保護,甲成立刑法第 134 條、第 302 條第 1 由罪
甲趁乙洗澡時,將其衣物取走,使乙無法離開澡堂,成立刑法第 302 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
29 有關刑法誹謗罪之敘述,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錯誤?
依司法院釋字第 509 號解釋,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 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仍不能以誹謗罪論處
刑法上的誹謗罪跟公然侮辱罪雖均足以使他人之社會評價受到損害,但「誹謗」乃是針對具體事實 為指摘或傳述;而「侮辱」則是抽象謾罵或嘲弄
本於憲法平等原則,行為人就其所指摘之事,不論是茶餘飯後閒談聊天之資或利用記者會傳播,查 證義務均應相同,而無高低之分
甲於 1 月 1 日在 A 所居住的大樓大廳張貼誹謗 A 之大字報,且一直到該年底均未撕下, A 在甲張 貼當日即見聞此事,但遲至同年 10 月 1 日始提告訴,雖然誹謗的文字圖畫繼續存在, A 之提告已 逾告訴期間
30 有關妨害性自主罪章,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對未滿 7 歲之人為性交,一律成立刑法第 222 條第 1 項加重強制性交罪
對 7 歲以上未滿 14 歲之人為合意性交,成立刑法第 227 條第 1 項與幼年人性交罪
行為人明知被害人酒量不佳,故意對被害人灌酒,使其泥醉而陷入意識模糊狀態,進而與之性交, 成立刑法第 225 條第 1 項乘機性交罪
甲、乙共謀對丙為強制性交,約定由甲壓制丙,由乙對丙為性交行為,甲、乙皆成立刑法第 222 條 第 1 項加重強制性交罪
31 成年人甲、乙、丙與 13 歲的丁共同謀議進入某豪宅行竊,其中甲負責竊盜的謀議與計畫,而僅由乙、 丙、丁前往現場行竊。犯罪當日,甲在家中等待,乙、丙、丁前往目標現場,由乙負責在豪宅門口把 風,丙、丁則入內行竊,於竊得大筆財物後,坐上乙接應的車輛離去,並回到甲家中由四人均分所得 贓款。本案關於是否符合刑法第 321 條第 1 項第 4 款「結夥三人以上」加重竊盜罪,依實務見解,下 列敘述何者錯誤?
甲應計入結夥人數
乙應計入結夥人數
丙應計入結夥人數
丁應不計入結夥人數
32 有關甲之行為,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不構成刑法第 332 條強盜結合罪? 甲為避免其所竊得之物遭被害人乙奪回,在行竊當場將乙殺死 甲壓制乙,欲對乙為性交卻未果,憤而起意拔取乙配戴的鑽石戒指,據為己有 甲在強盜乙的財物後,立即縱火燒燬乙的鄰居丙所有房屋以轉移眾人焦點,而得以順利逃離現場 甲強押乙至山區後,壓制乙並從乙身上奪取皮夾與金項鍊,其後又為避免遭乙指認而持刀刺瞎乙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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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甲至市集購買蔬果,見乙蕃茄攤販正進行蕃茄裝箱促銷活動,分別有裝滿新臺幣(以下同) 360 元與 600 元兩種蕃茄價格,甲見乙忙碌,遂偷將高價蕃茄先裝進箱子,最後將低價蕃茄鋪於表面,乙結帳 時並未察覺,即以 360 元計價。依實務見解,甲應論以何罪?
竊盜罪
搶奪罪
強盜罪
詐欺罪
34 下列敘述甲透過犯罪所取得者,何者無法成為刑法第 349 條第 1 項贓物罪的行為客體?
甲順手從路邊牽走未上鎖之 A 所有腳踏車
甲持槍至銀樓壓制老闆 A 後取得的金項鍊
甲綑綁並毆打遲不還款的債務人 A , A 因而轉帳返還所欠款項
甲謊稱 A 所持有的真正古董花瓶為贗品,並要求 A 贈與該花瓶給自己, A 信以為真,乃將該花瓶 贈與甲
35 甲教唆友人乙,趁鄰居丙上班時前往丙家偷竊財物,乙乃聽從其建議,於某日侵入住宅竊取相機、電 腦,乙於得手後,將相機贈送甲以表達感謝,甲決定收下該相機。依實務見解,甲之刑責為何? 甲僅成立刑法第 349 條第 1 項收受贓物罪
甲成立刑法第 321 條第 1 項加重竊盜罪之教唆犯
甲成立刑法第 321 條第 1 項加重竊盜罪之教唆犯與收受贓物罪,二罪數罪併罰
甲成立刑法第 321 條第 1 項加重竊盜罪之教唆犯與收受贓物罪,二罪想像競合
36 關於卷證獲知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被告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重製或攝影
被告之代理人於審判中不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亦不得抄錄、重製或攝影
告訴人之代理人於審判中不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亦不得抄錄、重製或攝影
自訴人之代理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重製或攝影
37 甲涉嫌投票受賄罪,收受 1,000 元賄賂,承諾會支持特定候選人。甲因家境清寒,在檢察官偵查階段 並未選任辯護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若甲為低收入戶,當其向檢察官聲請指定辯護時,檢察官應通知法律扶助機構指派律師辯護
若甲為原住民時,檢察官應通知法律扶助機構指派律師辯護
若甲因身心障礙,致無法為完全之陳述時,檢察官應通知法律扶助機構指派律師辯護
若檢察官聲請羈押甲,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甲辯護
38 司法警察(官)因調查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之必要,得使用通知書,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場接受詢問。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通知書之記載,如同拘票應記載事項,包含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命拘提
若司法警察(官) ,因情況急迫而有必要時,臨時以電話、親自登門或其他方式,告知案由後請犯 罪嫌疑人到場接受詢問,亦屬合法
司法警察(官)使用通知書,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場詢問,不具直接強制效果,犯罪嫌疑人得依其自 由意思決定是否到場接受詢問,或到場後隨時均可自由離去
犯罪嫌疑人收到通知書到場接受詢問後,縱其身心未受拘束,司法警察(官)仍應依刑事訴訟法第 95 條第 1 項踐行告知義務
39 關於拘提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拘票應備二聯,執行拘提時,應以一聯交被告或其家屬
司法警察或司法警察官如非必要,不得於管轄區域外執行拘提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偵查犯罪時,因線民供述,認為有事實足認為共犯嫌疑重大者,即得逕行拘 提之
拘提,由司法警察或司法警察官執行,並得限制其執行之期間
40 甲毆打乙之配偶丙,經警當場以現行犯逕行逮捕,甲供出受乙教唆,警方通知後乙拒絕到場說明。依 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係教唆甲實施傷害罪之現行犯,警方得逕行逮捕之
乙被甲指為教唆犯罪者,係準現行犯,警方得逕行逮捕之
乙教唆甲犯告訴乃論之罪,犯告訴乃論之罪之人,不得以現行犯逕行逮捕
乙不得依現行犯或準現行犯逕行逮捕
41 偵查中,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殺人案件之被告甲。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法院訊問甲後,僅因認其涉犯殺人罪嫌重大,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即裁定羈押
法官訊問甲時,檢察官應到場陳述聲請羈押理由及提出必要證據
法官訊問甲時,原則上毋庸辯護人在場
不得拒絕。此為甲所使用之交通工具,依法乙得實施附帶搜索
不得拒絕。甲仍有可能將犯罪相關物證藏匿於車上,有附帶搜索之必要
可以拒絕。因為該小客車不在逮捕之現場,且非甲可立即觸及之處所,不符合附帶搜索之要件
可以拒絕。因為甲並非因現行犯逮捕,不得為附帶搜索
扣押大麻植栽之作為,係屬「另案扣押」
先前經同意之搜索既已結束,則不得再為任何搜索或扣押,此舉為違法搜索、違法扣押
司法警察官未持搜索票,屬無令狀之搜索,故不得為另案扣押
種植大麻之部分,既未發動偵查也未經起訴,則無扣押之必要性
44 依實務見解,下列何種情形下取得之證據,不適用刑事訴訟法第 158 條之 4 權衡法則? 審判長違反刑事訴訟法第 186 條第 2 項之拒絕證言權告知義務 犯罪嫌疑人身心未受拘束之情形下,司法警察違反刑事訴訟法第 95 條之告知義務
司法警察詢問受拘提、逮捕之被告,無辯護人之被告表示已選任辯護人,司法警察未立即停止詢問 法院違法未通知當事人及辯護人於勘驗時到場
45 甲、乙兩人共同闖入便利商店行搶,案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審理過程中,店員證稱: 「案發當時,聽到共犯一人高喊甲的名字,催促離開」 。若以店員供述證明 當時呼叫之對象為甲,乃屬傳聞證據
審理過程中,甲之友人證稱: 「甲曾請託其作偽證稱:案發時甲在其住處睡覺」 。若以甲之友人之供 述作為甲不在場係屬虛偽之證明,乃屬傳聞證據
審理過程中,乙之友人證稱: 「乙曾邀約:一起到該便利商店行搶」 。若以乙之友人供述證明乙曾邀 約共同犯案,乃屬傳聞證據
審理過程中,乙證稱: 「案發當時,甲曾向店員喊:拿錢來,不然砍下去喔」 。若以乙之供述證明甲 脅迫店員,非屬傳聞證據
46 受命法官於準備程序,就檢察官聲請調查之被告甲之警詢自白,未訊問甲有關該份筆錄的證據能力之 意見,甲也未主動表示意見。甲於審判程序才抗辯該份警詢自白係出於刑求所致,並提出驗傷單為證。 依實務見解,法院對甲之抗辯是否應依職權調查?
否。當事人關於證據能力之意見,應於準備程序表示;甲遲至於審判程序才提出抗辯,發生失權效, 法院毋庸依職權調查
是。甲主張警詢自白係出於刑求,並已提出驗傷單為證,依刑事訴訟法第 163 條第 2 項但書,法院 為發現真實並維護被告之利益,自應依職權調查
否。有關刑求抗辯之調查,屬於檢察官之舉證責任事項,而非法院職權調查事項
是。但法院得於調查其他犯罪事實之證據後再行調查
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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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次:
12 - 8
47 甲駕車搭載前未婚妻乙返家途中肇事逃逸,警方通知乙作證,詢問時未命其具結,亦未告知得拒絕證 言,乙遂詳細說明案發經過。審判中,檢察官以乙之警詢筆錄舉證甲有罪,甲之辯護人聲請法院傳喚 乙作證,乙到庭後卻表示記憶已經模糊了,不太記得甲有無肇事。法院遂以乙之警詢筆錄作為認定甲 有罪之證據之一,依實務見解,其採證是否合法?
不合法。因為員警未命乙具結,警詢筆錄無證據能力
不合法。因為員警未告知乙得拒絕證言,警詢筆錄無證據能力
合法。因為員警詢問乙之程序合法,且其陳述出於真意,相對於審判中之不一致陳述,其警詢陳述 經證明具有較可信之特別情況,故有證據能力
合法。因為員警詢問乙之程序合法,且其陳述出於真意,乙到庭後無正當理由拒絕陳述,警詢筆錄 即有證據能力
48 甲對乙提出傷害罪之告訴,惟檢察官偵查終結作成不起訴處分,甲不服聲請再議,惟遭上級檢察機關 以無理由駁回。關於甲對此請求救濟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甲可以直接向管轄法院提起自訴
甲可以在接受上開再議駁回之處分書後 10 日內,委任律師提出理由狀,向管轄第一審法院聲請准 許提起自訴
此時不起訴處分已經確定,甲在現行法之下,並無任何救濟管道
再議駁回之處分,性質上屬於行政處分之一,得以訴願之方式救濟之
49 甲因涉嫌與跨國境詐欺集團之人共犯加重詐欺、洗錢等罪嫌,已被羈押。甲之辯護人與甲接見時,替 甲傳遞教其他人避罪的紙條予詐欺集團之人。檢察官認此有串證之虞,是否可直接命令看守所限制辯 護人與羈押之被告甲接見或互通書信?
可以,檢察官偵查中對此有強制處分權
原則上不可以,檢察官必須向法院聲請核發限制書,但遇有急迫情形時,得先為必要之處分,並應 於 24 小時內聲請該管法院補發限制書
原則上不可以,檢察官必須向法院聲請核發限制書,但遇有急迫情形時,得先為必要之處分,並應 於 3 日內聲請該管法院補發限制書
一律不可以,檢察官僅得向法院聲請核發限制書
50 甲向法院自訴乙對其涉有刑法第 339 條第 1 項之詐欺取財罪嫌,法院審理中,甲具狀撤回對乙之自 訴,法院應如何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認撤回合法,為不受理判決
認撤回合法,以行政報結,並由書記官將撤回自訴事由通知被告
認撤回不合法,繼續審理
認撤回不合法,以裁定駁回
51 檢察官從報上得知甲接受專訪時表示曾於 10 年前,因不堪乙苦苦哀求,幫一心尋死的乙注射毒藥, 檢察官於簽准分案後,命檢察事務官進行案情分析及擬定偵查策略,乙之妻丙亦在報紙得知上開消息 後,立即委請律師向法院提起自訴甲犯加工自殺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丙非犯罪之直接被害人,依法不得提起自訴
本件已開始偵查,丙依法不得提起自訴
甲所涉及之加工自殺罪係已得乙之囑託,且乙之遺書亦清楚表示「不得為難甲」 ,故丙因不得與乙 明示之意思相反,而不得提起自訴
本件檢察官雖已得知有犯罪嫌疑,命檢察事務官進行相關案情分析,尚未開始偵查,故丙雖提起自 訴在後,仍得為之
52 甲涉犯過失傷害罪嫌,經檢察官偵查終結,為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 2 年。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 何者正確?
檢察官命被告向公庫支付一定金額,須得被告之同意
檢察官命被告向被害人道歉,須得被害人同意
緩起訴期間屆滿後,未經撤銷時,本案仍無實質確定力
緩起訴期間,被害人得提起自訴
53 法院依據國民法官法完成審理程序後,進入評議階段,經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針對案情進行討論後, 經評議有罪者五票(含一票職業法官) ,無罪者四票(含兩票職業法官) 。此時合議庭應如何處理? 應為無罪判決
適用國民法官法之案件均為重大刑事案件,合議庭應為一致決
審判長應向國民法官提示審理過程中之特定重要證據,請國民法官重新審酌
因有罪認定已取得多數票,且包括一名職業法官,因此審判長可以結束評議程序,並由合議庭作成 有罪判決
54 下列何種情形,被告未到庭,法院不得逕行審判?
被告心神喪失或因疾病不能到庭,顯有應諭知無罪或免刑判決之情形
應諭知有期徒刑之適用簡式審判程序案件
法院認為應科拘役、罰金或應諭知免刑或無罪之案件,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者 最重本刑為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得僅由代理人到庭之案件
55 對於法院形式判決之敘述,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錯誤?
通姦罪判決確定後,通姦罪經大法官解釋宣告違憲並自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檢察總長就原因案件 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應諭知免訴
個案非屬我國刑法適用法效力範圍時,法院應諭知不受理
無管轄權之自訴案件,應諭知管轄錯誤,並同時諭知移送於管轄法院
免訴、不受理與管轄錯誤之判決,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
56 行合議審判之案件,審判長指定一人為受命法官行準備程序,下列關於準備程序受命法官得為訴訟行 為之敘述,何者錯誤?
詢問檢察官起訴範圍及是否要變更起訴法條
被告主張警詢自白係遭警察刑求,受命法官遂於準備庭中勘驗被告於警詢中之錄音光碟
被告主張證人警詢筆錄為傳聞證據無證據能力,受命法官當庭裁定證人警詢筆錄無證據能力,並曉 諭檢察官聲請傳喚證人到庭
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者,受命法官仍可對到庭之人行準備程序
57 辯護人於準備程序向法院聲請於審判期日調查證人甲後,法院得知甲將於近日被派往倫敦分公司任 職,應無法於審判期日出庭。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法院應駁回調查證人甲之聲請
法院逕行傳喚甲,並不待當事人到場直接訊問
法院不傳喚甲,直接以偵查中筆錄作為書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
法院得於審判期日前先行訊問甲,並應行交互詰問程序
58 檢察官起訴被告於民國 109 年間同時持有 A 、 B 二把改造手槍,涉想像競合犯非法持有手槍 1 罪嫌。 第一審法院判決被告持有 A 槍有罪,持有 B 槍部分則於理由內說明不另為無罪之諭知。第二審法院 駁回檢察官及被告之上訴,維持第一審法院判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非法持有手槍罪係得上訴第三審之案件,檢察官就第二審判決全部都可以提起第三審上訴,不受任 何限制
被告僅對第二審有罪部分上訴,檢察官未上訴,上訴範圍不及於不另為無罪諭知部分
被告僅對第二審有罪部分上訴,檢察官未上訴。第三審如認被告上訴有理由,基於審判不可分原則, 應將不另為無罪諭知部分併同發回第二審更為審理
僅檢察官對第二審有罪部分上訴,依上訴不可分原則,及於不另為無罪諭知部分,第三審法院應全 部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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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甲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第二審法院判處相關罪刑後,甲於法定上訴期間內提起第三審上訴,然其上 訴書狀並未敘述上訴理由,僅記載「理由後補」 。第二審法院收受甲提出之上訴書狀後,應如何處理, 最為正確?
以裁定定期命甲補提上訴理由,逾期不補正,則以裁定駁回上訴
以裁定定期命甲補提上訴理由,逾期不補正,則以判決駁回上訴
毋庸以裁定定期命甲補提上訴理由,直接以判決駁回上訴
毋庸以裁定定期命甲補提上訴理由,直接送最高法院審判
60 A 因使用 GPS 追蹤器調查他人行蹤,一審法院判決 A 有罪,二審法院認原審判決適用法條有誤,撤 銷後亦改判有罪。 A 上訴第三審,第三審法院以上訴違背法律上之程式,判決駁回。關於本件之非常 上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檢察總長為被告利益,應以第三審程序判決為對象提起非常上訴
檢察總長應以第二審實體判決為對象提起非常上訴
檢察總長得以最高法院法律見解已有變更作為非常上訴理由
非常上訴採強制辯護制度, A 未選任辯護人者,應由審判長為其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
61 關於法官、檢察官及律師依照專業倫理應遵守事項,下列何者錯誤?
法官於任職期間,不但應該避免參加政治活動,也不可以在上班以外的時間公開支持、反對或評論 任何政黨、政治團體
檢察官應嚴守偵查不公開原則,但媒體報導之內容與偵查案件事實不符而有澄清之必要時,得經所 屬機關首長授權,對外就案情為必要之說明
律師先受房屋租約雙方委任,擔任某租賃契約之見證人。嗣後,律師受該出租人委任向該承租人起 訴請求返還系爭租賃物,其受委任毋庸取得該承租人之同意
提升專業能力為法律人重要的基本倫理,法官、檢察官及律師均負有從事在職進修之義務
62 法官甲及法官乙為夫妻關係,服務於同一法院。法官甲審理承租人 A 主張終止租約,請求出租人 B 返 還押租金之爭議。言詞辯論期日,對於 A 與 B 間是否繼續存在租賃關係之爭點,當庭致電法官乙(另 案承辦 A 與 B 間給付租金事件)詢問其對於系爭爭點之心證,並以該心證作為勸諭和解之基礎。法 官甲之行為是否違反法官倫理規範?
違反,因為法官甲、乙既為配偶關係,不應分別承辦相關案件,應屬當然迴避事由
違反,因為法官甲當庭致電法官乙,逕依法官乙之認定作為和解基礎,易使當事人對於法官審判獨 立性產生疑慮
不違反,因為法官甲用心良苦,係為避免兩案見解歧異,產生裁判矛盾之風險
不違反,因為法官甲基於便民措施,目的乃為促成和解,減少訟源
63 甲法官擔任刑事審判工作多年,經驗豐富著有聲譽,獲某大學邀聘講學,甲即合法申報,並獲機關首 長許可後兼職授課。下列行為何者違反法官倫理規範?
甲於授課內容批評最高法院之確定判決見解錯誤,重大影響當事人權利
甲應邀參加學校期末聚餐,席間並與多名學生合影。嗣後學生乙將合影照片張貼於社群媒體,並標 註甲之司法公職身分
甲於授課過程中,學生 A 因家族成員之民事糾紛涉訟,向甲請教相關法律問題。經甲詢問案情後即 於課堂答覆 A ,並提供具體之法律意見及訴訟策略
甲選擇由某出版社為其出版之著作,以之作為課程教材,並商請出版社以七折特別價惠價出售給修 課學生
甲法官如係利用下班時間為之,並未違反法官倫理規範
甲法官表明法官身分,利用辦公處所進行私人事務之行為已違反法官倫理規範
甲法官所為係行使其法定權利,並未違反法官倫理規範
制止法官違法行使職權
督促法官依法迅速執行職務
糾正法官不當言行
命令移轉法官審理中之個案,改由其他法官審理
66 甲、乙、丙、丁四人為大學同學,甲為執業律師,乙、丙、丁於民國 105 年間擔任檢察官,惟丙於 109 年轉任律師,並與甲合夥經營律師事務所,甲於 111 年和 A 女結婚。下列何者違反檢察官倫理?
丙轉任律師時,乙和丁基於同事情誼,具名致送花籃書寫「開幕致慶」
乙出席甲和 A 的婚宴時,包禮金 3,000 元給甲
甲律師、乙檢察官同時擔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申訴委員
乙出席甲和 A 的婚宴時,丙當時擔任乙承辦案件中被告 B 的辯護人,且婚宴中乙與丙、 B 同桌, 因屬正常社交,乙繼續用餐至婚宴結束
67 甲檢察官偕同書記官、法醫外出執行相驗屍體外勤任務,於現場相驗完畢後,已逾中午用餐時間,下 列何者不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之要求?
為求方便且有助於檢、警聯繫,甲檢察官與共同前往相驗書記官、法醫,接受報驗之轄區司法警察 招待用餐
甲檢察官自行出錢,就近請書記官、法醫便餐
甲檢察官自行前往他處用餐,請報驗之轄區司法警察招待書記官、法醫便餐
甲檢察官與所率書記官、法醫,均不可接受報驗之轄區司法警察招待用餐,但可接受相驗之家屬付
68 為端正檢察官風紀、促使檢察官嚴守辦案程序、遵守檢察官倫理規範,對違反之檢察官有懲戒之規定。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檢察官應受懲戒之同一行為,不受二次懲戒
檢察官應受懲戒之同一行為已受刑罰或行政罰之處罰者,因一行為不二罰,不得再予以懲戒
法官與檢察官性質不同,法官之懲戒由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檢察官之懲戒由法務部下設檢察官
人事審議委員會審理
檢察官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不分情節輕重,均應付個案評鑑,認有懲戒之必要者,得移送懲戒
69 律師之執行職務行為,下列何者不違反律師倫理?
擔任詐欺罪之刑事案件之辯護人,與被告約定若獲無罪判決,以詐欺所得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作為後 酬
代理原告起訴請求移轉不動產所有權,約定若勝訴,原告應以該不動產價值之十分之一作為後酬 代理土地所有權人請求拆屋還地,在訴訟進行中,受讓該土地所有權
代理妻起訴同時請求離婚及離婚後之剩餘財產,並約定全部勝訴後,以法院判決剩餘財產金額之百 分之十作為後酬
70 當事人 A 委任甲律師進行民事訴訟,訴訟進行中, A 要求甲律師將卷宗資料全部影印一份給 A ,甲律 師應如何處理?
訴訟還在進行中,不可以影印給 A ,要等到訴訟終結之後才可以影印給 A
甲應該依照 A 的要求將卷宗內的資料全部影印給 A
甲律師自己寫的狀紙可以影印給當事人,但法院筆錄及對造律師的狀紙要取得法院及對造律師同意 才可以影印給 A
71 有關利益衝突之敘述,下列何者未違反律師倫理規範?
A 曾委託甲律師處理其對 B 之請求禁止 B 侵害 A 之專利權訴訟事件。該案件終結後,第三人 C 委 託甲律師對 A 提起分割某不動產之訴訟
A 與 B 原為夫妻,後協議離婚, A 委請甲律師擔任離婚協議書之見證人。後 A 與 B 因離婚協議書 約定事項發生爭議, B 委任甲律師對 A 提起訴訟
甲律師曾受 A 公司委任對於董事 B 的競業禁止事項出具意見。甲後來接受 B 的委任,對 A 公司請 求停止執行關於 B 的競業禁止之董事會決議
甲律師聘僱乙律師,甲允許乙自行接案。若乙律師受當事人 A 之委任,甲得同時接受同一案件對造 B 的委任
72 甲律師擔任 A 公司之法律顧問,因而得知 A 公司所推出的金融商品其實是一個詐欺騙局,會讓投資 大眾遭受重大的財產損失。其後,甲律師終止與 A 公司的委任關係。在某次參加大學同學聚會時,甲 律師的同學乙談到想要投資 A 公司的該金融商品,甲可不可以警告乙該商品其實是一個詐欺騙局?
可以, A 公司推出的金融商品是會造成乙財產重大損害的犯罪行為,可以揭露
不可以,律師應該為當事人保守秘密,絕對不可以洩漏
不可以,因為金融詐欺只會造成財產損害,沒有危害到生命或身體
如果甲律師還是 A 公司的顧問就不可以,現在已經不是顧問,應該就可以
73 某大學法律系甲教授擔任 A 及 B 兩人間工程承攬爭議事件之主任仲裁人,仲裁判斷有利於 A 。不久, 甲教授便離開教職,從事律師工作。 B 因不服該仲裁結果,提起撤銷仲裁判斷之訴訟, A 欲聘請甲律 師擔任其訴訟代理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因仲裁判斷結果有利於 A ,甲可以受任擔任 A 之訴訟代理人,因其熟悉案情,有助於維護 A 之權益 甲律師先前擔任仲裁人,即使得 A 與 B 之同意,甲律師仍不得在撤銷仲裁判斷之訴訟中擔任 A 之 訴訟代理人
因 A 聘請甲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時,等同 A 已認可並接受該利害衝突,故甲律師接受委任未違反 律師倫理
甲不可接受委任,因其未得仲裁協會同意
74 甲是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乙為事務所的受僱律師。乙為求勝訴,私下會見已委任律師之對造當事人。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之行為有助於當事人勝訴,縱使違反其他法令,但不違反律師倫理規範
委任人是委任甲處理案件,乙只是甲的受僱律師,乙之行為不影響甲的律師倫理義務
乙律師知道對造已委任律師,不應該私下會見對造
因乙為甲所僱用,甲不得將此事通知乙所屬之律師公會進行懲戒程序
75 甲律師受僱於某事務所並被指派承辦當事人 A 的案件,因為甲律師即將離職,受僱於另一事務所,甲 律師就向 A 說明因只有他最清楚案情,希望 A 能夠與原事務所終止委任,繼續由甲律師承辦。甲律 師之行為有沒有違反律師倫理相關規範?
有,受僱律師離職時不能夠促使當事人轉委任自己為受任人
沒有,律師業務的競爭本來就各憑本事,除非甲律師有惡意詐欺脅迫之行為,否則要求並促使當事 人轉委任自己,為法之所許
如果這個案件真的只有甲律師瞭解,甲律師可以促請當事人轉委任自己。如果原事務所還有其他律
師瞭解案情就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