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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專技高考第二試 律師(選試智慧財產法)|歷屆考題全文(機器抽取)

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11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律師(選試智慧財產法)類科歷屆試題,含憲法與行政法、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一)、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二)等 7 科。

共 7 份考卷|資料來源:依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OGDL)第 1 版利用,資料集:考選部歷屆試題(data.gov.tw dataset 170565),1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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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與行政法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11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第二試試題 代號: 30110 | 30910

頁次: 4 - 1

科:各類科

目:憲法與行政法

考試時間:

3 小時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參考法條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第 7 條第 1 項

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制式或非制式火砲、肩射武器、機關槍、衝鋒槍、卡 柄槍、自動步槍、普通步槍、馬槍、手槍或各類砲彈、炸彈、爆裂物者,處無期徒 刑或 7 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 3 千萬元以下罰金。

第 7 條第 3 項

意圖供自己或他人犯罪之用,而犯前 2 項之罪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徒刑者, 併科新臺幣 5 千萬元以下罰金。

座號:

參考法條

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 6 條(第 1 項至第 3 項)

本保險保險對象、投保單位、扣費義務人及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保險人核定案 件有爭議時,應先申請審議,對於爭議審議結果不服時,得依法提起訴願或行政 訴訟。

前項爭議之審議,由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會辦理。

前項爭議事項審議之範圍、申請審議或補正之期限、程序及審議作業之辦法,由 主管機關定之。

第 66 條第 1 項

醫事服務機構得申請保險人同意特約為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得申請特約為保險 醫事服務機構之醫事服務機構種類與申請特約之資格、程序、審查基準、不予特 約之條件、違約之處理及其他有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民國 101 年 12 月 28 日修正發布)

第 1 條

本辦法依全民健康保險法(以下稱本法)第 66 條第 1 項及第 67 條第 1 項規定訂定 之。

第 3 條第 1 項

符合附表所定,領有開業執照之醫事機構,於向保險人申請特約為保險醫事服 務機構時,應檢具該附表所定相關文件。

3

條第

2

保險人應於受理前項申請後 30 日內完成審查,必要時得延長 30 日,並應通知申 請人。

第 5 條第 1 項

申請特約之醫事機構或其負責醫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於 5 年內不予特約:

第 7 條第 1 項

醫事機構申請特約,經審查合格後,保險人應與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依第 2 條所定 之原則簽訂契約。

第 36 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保險人予以違約記點一點:

八、違反本法第 73 條之規定者。

九、經保險人通知應限期改善而未改善。

第 38 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於特約期間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保險人予以停約 1 個月。但於 特約醫院,得按其情節就違反規定之診療科別、服務項目或其全部或一部之門 診、住院業務,予以停約 1 個月:

第 40 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保險人予以終止特約。但於特約醫院,得 按其情節就違反規定之診療科別、服務項目或其全部或一部之門診、住院業務, 予以停約一年:

五、停約期間,以不實之就診日期申報,對保險對象提供之服務費用,或交由其 他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申報該服務費用。

依前項規定終止特約者,自終止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再申請特約。

第 48 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不服保險人依本辦法規定處置所為之通知時,得於收受通知 後 30 日內,以書面申請複核,但以一次為限。

保險人應於收到前項申請書後 30 日內重行審核,認為有理由者,應變更或撤銷 原處置。

行政罰法

第 24 條

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 處。但裁處之額度,不得低於各該規定之罰鍰最低額。

前項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除應處罰鍰外,另有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處 罰者,得依該規定併為裁處。但其處罰種類相同,如從一重處罰已足以達成行政 目的者,不得重複裁處。

一行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及其他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受處罰,如已裁處拘 留者,不再受罰鍰之處罰。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一)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11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第二試試題 代號: 30140 | 30940 頁次: 1 - 1

科:各類科

目: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嗣甲發現該車之高級音響有瑕疵,市值減少 30 萬元,乃立即通知丁,惟 丁置之不理。同年 9 月 1 日甲駕駛 A 車違規超速,不慎撞及由戊公司負責 人庚所駕駛之小客車,庚受傷住院治療半月,致無法及時將其剛發明之 專利交給戊生產產品,喪失先機,戊因而損失商業利益 200 萬元。試問:

座號: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二)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11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第二試試題 |

代號: 30150 30950 頁次: 2 - 1

科:各類科

目: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座號:

智慧財產法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11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第二試試題

科:律師(選試智慧財產法) 、司法官及律師(選試智慧財產法)

目:智慧財產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代號:

30270

30670

頁次: 2 - 1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三、甲為平面設計師,經營陶瓷餐具公司, 5 年前曾繪製 1 隻「七彩臺灣獼 猴」的圖樣,圖中的獼猴樣貌雖近似於真實世界的獼猴,但有紅橙黃 綠藍靛紫的毛色。甲認為獼猴活力旺盛,因此「七彩臺灣獼猴」的寓 意為「重獲新生」 。甲將「七彩臺灣獼猴」圖印製於其公司販賣的陶瓷 餐具, 5 年來於國內賣出數千套,並獲得設計獎。乙亦為平面設計師, 經營陶瓷茶具公司,半年來販賣印有「六彩獼猴」的茶具組數百套。 紅黃綠藍靛紫六色的「六彩獼猴」圖樣,與「七彩臺灣獼猴」的圖樣 皆以仰視圖呈現,且獼猴的基本體態構圖、整體輪廓線條轉折方式、 勾繪猴毛的方法等布局構造,甚至上色方法,幾近相似。甲認為乙抄 襲其「七彩臺灣獼猴」 ,遂提起告訴。乙則否認其有抄襲的行為,認為 臺灣獼猴與世界上其他品種獼猴的樣貌差異不大,因此獼猴的樣貌係 一自然界的事實, 「七彩臺灣獼猴」圖樣不過是甲將獼猴的樣貌描繪於 紙上,充其量僅為美術思想,並不符合著作權法所保護之著作要件。 試問:乙的行為是否侵害甲的著作權?( 30 分)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代號: 30120 | 30920 頁次: 2 - 1

11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第二試試題

科:各類科

目: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考試時間:

3 小時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座號:

嗣後甲經檢察官以違反水土保持法等罪嫌,向管轄法院提起公訴。甲選 任丁律師為其辯護。第一審法院審理中,法院另裁定丙參與沒收程序。 第一審法院審理後,諭知甲有罪,並沒收 A 、 B 二台挖土機。請就學說、 實務、己見詳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

下載: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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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第二試試題 代號: 30160 | 30960 頁次: 2 - 1

科:各類科

目: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

考試時間:

※注意:

2 小時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座號:

國文(作文)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11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第二試試題

科:各類科

目:國文(作文)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代號: 30130 | 30930 頁次: 2 - 1

※注意:

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我們絕大多數的信念來自他人。沒有人可以單憑己力判斷他從周遭 獲得的資訊是否正確 --尤其是需要專業的知識。假如有信任的人提供 資訊給你,或者你被操控,你會相信自己的信念建立在充分理由上,即 便事實並非如此。我們可將此視為人類知識的困境:正常程度的輕信可 能使你被騙,持續抱持著懷疑態度,會阻止你獲得有關世界的一般知識。 (艾莎.威克福斯《另類事實:關於知識和它的敵人》 )

上文指出面對資訊氾濫的現象,當代知識所遭遇的威脅,請就上文 略加統整後,以「認知的迷思」為題,作文一篇,說明人們為什麼會有 抗拒真相和知識的傾向?身處許多既有客觀知識遭到抵制,公眾輿論愈 來愈傾向由極端情緒而非理性和證據決定的今日,該如何提升辨明偏 頗、虛假資訊的能力?( 50 分)

二、 曼谷市於 1954 年都更,需要遷移一座寺廟。曼谷四處都是廟,這一 間也沒什麼特別,只是廟裡供了一座巨大的陶土佛像。這尊坐佛足足有 四米高,寬度也有三米多,因為實在太大了,長年設置在一個簡陋的鐵 皮棚下,保存狀況已經不太好,搬運它想必也將費一番功夫。

果然,當工人開始把佛像吊起來時,表面立刻開始龜裂。寺廟的方 丈趕緊喊著要求停工,深怕佛像繼續受損。

那夜的雨下得很大,方丈難以入眠,拿著手電筒回去察看佛像。他 仔細檢查著裂縫,看到了不尋常的地方,找了一把錘子和鑿子,在裂縫 周圍小心翼翼地鑿了一塊,往裡面一看,更是不解。他趕緊跑回僧寮, 喚醒其他僧侶,尋求他們的幫助。

第二天早上完工時,僧侶們站在四周,無法相信他們的發現:這斑 駁破舊的陶土表面下,竟然藏了一尊閃亮亮的純金佛像!這是世界上最 大的一尊純金佛像,如今被封為泰國三大國寶之一。根據歷史學家判斷, 它應該是 13 世紀蘇可泰時代鑄成的,後來不知為何被封上了一層陶土, 變得平庸無奇。它以這個狀態存在至少 200 多年。

當我最近聽到這個奇妙的故事時,聯想到的不是宗教,而是一個內 心的對照。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純真無瑕的自我。你可以稱這個「自我」為本 性、童真或真我。他是珍貴,是值得我們保護的,就如同那尊金佛一樣。

但或許為了保護,或為了融入,於是我們在成長的過程中,在這純 真發亮的本性上,糊上了一層又一層的泥土,把自己變得暗沉又不顯眼。

時間久了,那糊著陶土的自己逐漸變成了自我。我們守護著它,忘 了裡面還有什麼,甚至懷疑是否真正有個自我存在。也許,你想像自己 只是個陶土雕像,只是有個玻璃心和易碎的表面。

但你一定有個堅強、發光的本質。你要怎麼知道,怎麼發現他呢? 當自己在面對遷移、離開舒適圈,或被挑戰時,仔細觀察自己的裂痕。

裂痕表示不完美,也意味著崩壞的危險。你會焦急、會痛,但不用 急著填補。夜深人靜時,拿個手電筒、帶著好奇心和勇氣,沿著那裂痕 輕輕開鑿。 (劉軒〈面對自己的裂痕,你願意鑿開嗎?〉 )

 本文所謂的「裂痕」所指為何?請指出本文作者所述的見解,並提出 個人的看法。 (文長以 100 字為限, 10 分)

 請從自己的所見所聞為出發點,以「鑿開自我的裂痕」為題,作文 一篇,書寫你從本文所得到的啟發。 ( 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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