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公職社會工作師類科歷屆試題,含行政法、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社會工作實務等 2 科。
共 2 份考卷|資料來源:依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OGDL)第 1 版利用,資料集:考選部歷屆試題(data.gov.tw dataset 170565),1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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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代號:
34210
頁次: 2 - 1
類
科:公職社會工作師
科
目:行政法、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一、區域計畫法第 21 條第 1 項規定,違反該法第 15 條第 1 項之管制使用土 地者,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處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 鍰,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該條 第 2 項規定,前項情形經限期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地上物恢復原 狀而不遵從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 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請問:
其中「罰鍰」 、 「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 狀」及「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 施」三者法律性質為何?( 15 分)
甲自 105 年購入一筆土地,即違反本條規定,惟直到 114 年經檢舉始 由主管機關予以裁罰新臺幣 6 萬元,並命其停止使用並拆除其地上物 恢復原狀。甲抗辯主管機關之前揭處分已逾行政罰之裁處權時效,甲 之抗辯有無理由?( 15 分)
行政罰法第 27 條第 1 項:行政罰之裁處權,因三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
行政罰法第 27 條第 2 項:前項期間,自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終了時起算。但 行為之結果發生在後者,自該結果發生時起算。
二、兒童服務可大致分為四種類型,包括 ⑴ 支持性服務; ⑵ 補充性服務;
⑶ 替代性服務; ⑷ 保護性服務,請分別說明這四種服務類型的內涵, 以及在何種情況下適用該類型服務。 ( 20 分)
三、我國自 114 年年底已邁入超高齡社會,請分別從活躍老化、成功老化、 生產力老化,三個角度探討其核心意義與涵蓋面向。 ( 15 分)
四、「值得和不值得」救助的區別,以及「排除和包容」的區別,在 21 世紀 福利國家轉型中,扮演著重要的觀念改變角色。請申論這一改變的結果 和意義。 ( 10 分)
座號:
五、 21 世紀的福利服務正逐步地朝向所謂「個人化」 ( Personalization )原則 的方向發展。請論述:
「個人化」原則的意義,以及其與傳統福利國家服務模式的差別。 ( 10 分)
在我國的發展,有長期照顧、身心障礙服務、社會救助與脫貧,和大 數據驅動的數位福利國家等四個領域。請選擇二個領域的發展來說 明。 ( 15 分)
下載:題目
官方不公布申論答案
代號:
34220
頁次: 1 - 1
類
科:公職社會工作師
科
目:社會工作實務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一、試說明地方政府社福中心社工員進行脆弱家庭服務之開案評估的重點 為何?服務過程應注意那些文化差異議題?( 25 分)
二、試針對脆弱家庭青少年提供社會情緒學習能力,擬定一個 6 次單元的團 體,並說明該方案的團體目標、內涵、執行過程中應注意原則及團體成 效評量方法。 ( 25 分)
三、社工進行獨居老人訪視時發現,長輩的語言表達困難,同時十分瘦弱, 身上有疑似被蟲咬的紅色斑點傷口,居住環境髒亂且堆積很多易燃物 品,屋內沒有可以走動的空間。試根據上述案例,評估獨居長者的需求, 並以社區為基礎的工作模式連結資源提出服務計畫。 ( 25 分)
四、請就以下案例建立一主責多協力的服務,並說明在此案例中,如何結合 司法及社工專業提供服務,以及其可能面臨的困難。 ( 25 分)
案例: 32 歲的單親父親或母親照顧 5 歲的女兒及 2 歲的兒子,為了增加 收入,在網路上找到臨時工作的機會,工作內容是到提款機提款 且可拿到很高的薪水。該單親父親或母親在工作 2 次後被警察抓 到,才知道自己的工作是車手,涉及到犯罪。
座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