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考試-財產保險經紀人(115年普通考試)|第 9 題
保險法規概要
①被保險人因受第三人之請求而為抗辯,所支出之訴訟上或訴訟外之必要費用,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由被保險人負擔之
②保險契約係為被保險人所營事業之損失賠償責任而訂立者,被保險人之代理人、管理人或監督人所負之損失賠償責任,不得享受保險之利益
③保險人得約定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就其責任所為之承認、和解或賠償,未經其參與者,不受拘束
④保險人於第三人由被保險人應負責任事故所致之損失,未受賠償前,得以賠償金額之全部或一部給付被保險人
- ①②③④皆正確
- ①③④正確,②不正確
- ①②正確,③④不正確
- ③正確,①②④不正確
提示
本題對應責任保險專節(保險法第91條抗辯費用、第92條為所營事業訂立、第93條參與權、第94條第三人給付)四命題,注意抗辯費用之負擔主體與參與權之約定效力。
正確答案
正解:D
詳解
A. 錯誤。①敘述抗辯費用由「被保險人」負擔,與第91條(由保險人負擔)相反,故①不正確,四項並非皆正確。
B. 錯誤。②稱代理人、管理人或監督人「不得」享受保險利益,與第92條(亦享受保險利益)相反,故②不正確。
C. 錯誤。①②均不正確(抗辯費用應由保險人負擔、代理人等亦享利益),並非①②正確。
D. 正確。③符合第93條保險人參與權之約定效力;④符合第94條第1項(未受賠償前得就賠償金額全部或一部給付被保險人之規範意旨)。①②則與條文相反,故選「③正確,①②④不正確」之對應——本題正確選項為第4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