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考試-財產保險經紀人(115年普通考試)|第 17 題
保險法規概要
①保險業務員得於受處分之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原處分公司提出申復,並以一次為限,原處分公司並應於申復書面資料到達一個月內將復查結果以書面通知業務員
②保險業務員得於受處分之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原處分公司提出申復,並以一次為限,原處分公司並應於申復書面資料到達二個月內將復查結果以書面通知業務員
③保險業務員對復查結果有異議者,得於收到復查結果之日起二個月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各有關公會之申訴委員會申請覆核,並以一次為限
④保險業務員對復查結果有異議者,得於收到復查結果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各有關公會之申訴委員會申請覆核,並以一次為限
- ①③
- ①④
- ②③
- ②④
提示
本題涉及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之申復與覆核程序。請辨明向「原處分公司」申復後復查結果之通知期間,以及向公會申訴委員會申請覆核之期間。
正確答案
正解:B
詳解
A. 錯誤。①將復查結果通知期間定為「一個月內」有誤,正確為二個月內,故①③非正確組合。
B. 正確。②向原處分公司申復(一個月內、以一次為限),原處分公司應於申復資料到達二個月內以書面通知復查結果;③對復查結果有異議者得於收到後二個月內向公會申訴委員會申請覆核(以一次為限),二者符合規定,故選「②③」。
C. 錯誤。①之復查結果通知期間(一個月)不符規定,正確為二個月,故①④非正確組合。
D. 錯誤。④之覆核期間(三個月)不符規定,正確為二個月,故②④非正確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