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醫聯招國文歷屆試題|第 108 題
103 學年度
- 對直屬長官稱「鈞長」,自稱「職」
- 對無隸屬關係的上級機關行文,稱謂上應加「鈞」字
- 事情簡單的公文,儘量使用「主旨」一段完成;能一段完成的,勿強分為二段、三段
- 「辦法」一段之標題,可因公文內容改用「建議」、「請求」、「擬辦」等更適當的名稱
提示
辨識公文寫作常識的錯誤敘述。
正確答案
正解:B
詳解
A. 對直屬長官稱「鈞長」、自稱「職」,敘述正確。
B. 正解(為錯誤敘述)。對『無隸屬關係』的上級機關行文,稱謂上不加『鈞』字(『鈞』用於有隸屬關係之上級);此敘述有誤,故選。
C. 簡單公文儘量以『主旨』一段完成、能一段勿強分段,敘述正確。
D. 「辦法」一段標題可改『建議、請求、擬辦』等,敘述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