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醫聯招國文歷屆試題|第 144 題
103 學年度
宋康王舍人韓憑娶妻何氏,美,康王奪之。憑怨,王囚之,論為城旦。妻密遺憑書,繆其辭曰:「其雨淫淫,河大水深,日出當心。」既而王得其書,以示左右,左右莫解其意。臣蘇賀對曰:「『其雨淫淫』,言愁且思也。『河大水深』,不得往來也。『日出當心』,心有死志也。」俄而憑乃自殺。其妻乃陰腐其衣,王與之登臺,妻遂自投臺,左右攬之,衣不中手而死。遺書於帶曰:「王利其生,妾利其死,願以屍骨賜憑合葬。」王怒,弗聽。使里人埋之,冢相望也。王曰:「爾夫婦相愛不已,若能使冢合,則吾弗阻也。」宿昔之間,便有大梓木,生於二冢之端。旬日而大盈抱,屈體相就,根交於下,枝錯於上。又有鴛鴦,雌雄各一,恆棲樹上。晨夕不去,交頸悲鳴,音聲感人。宋人哀之,遂號其木曰「相思樹」。「相思」之名,起於此也。南人謂:此禽即韓憑夫婦之精魂。今睢陽有韓憑城,其歌謠至今猶存。(《搜神記‧韓憑夫婦》)
- 把韓憑關在城裡的監牢裡
- 把韓憑判處死罪,明日早晨執行
- 把韓憑閹割,讓他成為城裡的戲子
- 把韓憑判處刑罰,白天防備匪寇,晚上築長城
提示
解『論為城旦』——古刑名。
正確答案
正解:D
詳解
A. 『城旦』非單純關監牢,A不確。
B. 『城旦』非死罪,B誤。
C. 『城旦』非閹割成戲子,C為附會。
D. 正解。『城旦』為秦漢刑名,判處築城之勞役刑(晝伺寇虜、夜築長城),『論為城旦』即判他服築城的勞役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