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人身保險經紀人普通考試試題|第 95 題
人身風險管理概要
- 依原繳保費與應繳保費比例減少保險金額
- 依原繳保費與應繳保費比例增加保險金額
- 視為惡意欺詐並無條件解除整份保險契約
- 終止保險契約並無條件退還所有已繳保費
提示
依保險法,被保險人「年齡不實」致短繳保費,且真實年齡仍在可保範圍時,保險公司並非解除契約,而是依比例調整。
正確答案
正解:A
詳解
A. 正確。依保險法第122條,年齡不實致實付保費少於應付者,保險金額按實付保費與應付保費之比例減少。
B. 錯誤。少報年齡使保費繳得不足,應減少而非增加保險金額。
C. 錯誤。單純年齡少報且真實年齡仍可保,並非惡意欺詐,不得無條件解除契約。
D. 錯誤。並非終止契約退還全部保費,而是按比例調整保險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