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人身保險經紀人普通考試試題|第 9 題
保險法規概要
- 該受益人無請求保險金額之權
- 保險人應退還保險費
- 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
- 保險金應由要保人受領
提示
傷害保險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時,保險法第134條對該受益人權利的效果。
正確答案
正解:A
詳解
A. 正解。保險法第134條規定,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者,無請求保險金額之權。
B. 錯。退還保險費非本條效果。
C. 錯。本條僅剝奪該故意受益人之請求權,並非保險人一律不負給付之責(其他受益人或法定順位仍可能受領)。
D. 錯。保險金未必由要保人受領,須依條文與受益人安排定之。